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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喻琰 实习生 苏莹
10月31日晚,不少电商开始第一波双十一正式预售,近期,有多位消费者向澎湃质量报告平台投诉,多家电商平台存在商家“先涨后降”的套路行为。
有受访的电商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店家“先涨后降”的套路行为其实是一种既想迎合消费者心理预期,又不想压缩自己利润的“下下策”。消费者如果发现某些店铺趁机涨价再降价的话,可以通过平台投诉,平台会对店铺进行处罚。
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办?有律师建议,可以与商家沟通退赔差价或者向12315平台投诉。差价较大的可能涉及欺诈,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多位消费者称
遭遇“先涨价后降价”套路
11月5日,消费者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双十一预售时,她曾在淘宝平台pidan旗舰店里看中了一款猫砂,前段时间同款猫砂的价格是106元,但后来突然调整至159元。“客服的回复称是活动变了,这款猫砂暂时不参加预售。我跟他们客服反映了调价的问题后,他们又将价格改为125元。这样相当于还是涨价了。”王女士称。
另一位来自上海的市民李女士向澎湃新闻爆料,双十一预售期间,她原计划在淘宝波司登旗舰店购买一件可脱卸帽莫兰迪宽松外套羽绒服。她称这件外套在9月份时,平台的价格是券后979.28元。本来她计划在双十一时打折时购买,没想到在双十一预售期间,该款羽绒服的价格提升至1349元,领券购买后实际价格仍为979元。
9月羽绒服的价格
“这个价格和九月份的时候没有任何区别。”李女士称。
澎湃新闻发现,这样打着双十一旗号,利用消费者图便宜的心理,先提价后优惠的套路不在少数,促销价格未必是真实惠。
一位网友的订单截图显示,今年618大促时,她在天猫平台上购买的雅诗兰黛400毫升粉水到手价380元、CONVERSE品牌的某款鞋到手价为426.55元、在天猫超市购买的爱肯拿鸡肉猫粮到手价388.55元,而在双十一期间,这三款产品则分别涨价至430元、479元、469元,涨幅都在五十元左右。
另一位网友称,十月份在某家纺旗舰店花49元购买的某款羊羔绒毯子,双十一活动期间打算再入手一条时,价格却变成了59元,网友感叹,“先涨再减,吃相太难看!”除了淘宝天猫,京东平台上也有此类套路。有网友分享之前购买的一款iPad类纸膜花了68元,双十一到手价却涨成了71元。
不少网友感叹,眼睁睁看着商品涨价,却一点办法都没有,这样的“双十一”一点诚意都没有。
变相降价
平台会对商家处罚
澎湃新闻注意到,去年双十一期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指出,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杜绝虚假宣传,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进入黑猫投诉】。
对于店家“先涨后降”的行为,11月9日,淘宝官方客服告诉澎湃新闻,平台目前会对出现此类现象的商家进行相关的核查处理,若商家有相关违规行为会根据现有的规则进行处理。
前述淘宝官方客服表示,平台会对报名参加大促活动的商品价格进行监控,若发现商家为开展大促活动故意涨价,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提示整改,平台将对活动商品进行清退处理并对商家采取警告、扣分等相应处罚措施。
京东商城客服则表示,京东在价保细则中写明,消费者因商家调整同一商品价格导致购买后商品京东价格发生降价,在指定时间内消费者可以申请返还差价,享受“商品价格保护”服务。
平台对于先涨价后降价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为何这种老套路屡禁不止?
今年开店首次经历双十一的淘宝店主毛毛(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平台推出满200减30的优惠机制,消费者享受到的优惠金额是由店家承担的,店铺的优惠活动比如说降价、打折等是由店主自行决定的。活动力度主要参考产品的利润率、市场均价、库存深度、过往大促或者节日折扣,最后推出一个比较合适和可执行的价格。
毛毛认为,消费者在“双十一”的心理无非就是想趁打折买到便宜的商品,一些店家“先涨后惠”其实是一种既想迎合消费者心理预期,又不想压缩自己利润的“下下策”。
毛毛称,近期平台也在打击恶意涨价的行为,如果消费者发现某些店铺趁机涨价再降价的话,可以通过平台投诉,平台会对店铺进行处罚。
另一位从事淘宝店运营的莫先生表示,商家双十一的优惠力度与商品的品类和品牌有关。他讲到,像GUCCI、LV这种奢侈品牌即使是在大促期间也不会打折。店家的打折活动要根据品牌定位和消费者定位来确定。
莫先生称,自己运营的珠宝店铺作为一个亲民品牌,面向的消费者大多数是女生,就会相应的进行“买十送三”“满100减15”优惠活动。另一方面,打折力度也会和产品的成本、净利润和毛利收益来确定。
至于某些商家的“先涨价后降价”,莫先生称,可能有一些商家是出于看到其他商家涨价,所以也进行涨价的从众心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目前消费者还是以价格为导向的,两款差不多的商品,消费者肯定会选择更便宜的。先涨价后降价就会让消费者感觉东西更加便宜,进而促进购买行为。
律师:“先涨后降”促销套路
涉嫌违反价格法
上海浦深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佳燕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其中第四项即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
马佳燕称,电商平台的商家若有提价后降价的行为,在《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第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马佳燕分析称,面对“先涨后降”的行为,店家可能涉及的顶格处罚是50万以下罚款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遇到此类的情况该如何维权?
马佳燕律师表示,消费者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先与商家沟通退赔差价或者向12315投诉。如果差价较大可能涉及欺诈的,调解或投诉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涉嫌欺诈的,消费者可以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向商家主张惩罚性赔偿。)要求惩罚性赔偿。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双十一前夕,浙江省消保委曾发布“双十一”一号消费提示称,直播间号称“低价”商品可能是“套路”。对此,浙江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要尽量选择信誉高、口碑好的商家进行交易。主播及商家应该以诚信为本,如实、全面地介绍商品,拒绝虚假宣传和欺诈。直播平台也应该完善大促期间的平台规则,约束、监督主播和商家的行为。
本期高级编辑 周玉华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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