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网络水军”:5万元“造”热搜?

新华调查|“网络水军”:5万元“造”热搜?
2024年08月21日 18:41 新华社

  近期,河南新乡警方成功摧毁了一个拥有大量“网红”“大V”账号的特大“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76人,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一些不法人员人为制造热搜,通过虚假流量误导公众,扰乱网络生态。

  5万元可以人为上榜?

  “视频里宣传说可以帮助快速增粉、增加账号热度。”自媒体微博账号的车评人牛先生说,他偶然刷到这类视频后,未能禁得住诱惑,在与客服简单沟通后,向对方支付了5万元“宣传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快速涨粉。

  拿到“宣传费”后,网络空间另一端的“刷手”,便根据牛先生的要求,通过软件迅速对指定文章进行转发、点赞、评论。很快,牛先生的这篇博文就被“炒热”。

  眼看自己这篇车评博文浏览量、点赞量、评论量迅速上涨,并登上当时汽车榜单热搜,牛先生却高兴不起来。他说:“评论区里面都是些‘不错’‘很好’等跟博文内容无关的评论,点开这些发布评论的账号,全都是空号,自己的粉丝数并没有增长。”

  牛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新乡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多个微博账号异常活跃,频繁发布推广广告,大肆宣扬其团队可以帮助客户大幅提高账号内容的浏览量,提升账号热度,甚至可以根据客户要求上微博热搜榜单。

  “我们以客户身份与平台客服聊天,发现里边问题很大。”新乡市公安局网技支队民警王政透露,“平台客服称他们公司拥有不少真实使用的‘网红’‘大V’账号,还有大量普通的微博账号,他们承诺可以将顾客指定的内容短时间内炒上热搜。”

  民警判断,微博账号都是实名认证,如果这家公司利用非法手段操控大量微博账号转发、点赞、评论的话,很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发现情况异常后,新乡市公安局汇聚网安等力量,迅速成立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专案组;经缜密侦查,一个以非法盈利为目的、披着文化传媒公司外衣的“网络水军”团伙逐渐露出水面。

  链条清晰 覆盖范围广泛

  “最开始的时候,我只是用自己的账号进行转发、点赞、评论,不过这样的收入微乎其微。为了增加收入,我购买了可以进行批量操作的中控软件。”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

  警方在张某的工作室里发现,10台电脑上都安装了大量的手机模拟器,每个手机模拟器上,都登录了微博账号,并且都安装了一个名为“千语中控”的软件,可以对微博账号自动进行点赞、评论、转发。据统计,张某工作室每台电脑装有50个手机模拟器,10台电脑就可控制500个微博账号。

图为犯罪嫌疑人批量刷转、赞、评使用的手机等设备。(新乡警方供图)图为犯罪嫌疑人批量刷转、赞、评使用的手机等设备。(新乡警方供图)

  随着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像张某这样的“网络刷手”在全国还有很多,仅张某所在的这家河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招募的“网络刷手”已达千人。

  如此大量的业务,警方判断应有多家公司参与。通过分析涉案公司资金流水,设在厦门、天津的两家网络公司浮出水面。这两家网络公司均掌握大量“大V”账号,这些账号少则几十万粉丝,多则上百万粉丝。

  警方通过梳理案件犯罪链条,摸清了涉案公司作案手法。例如,某品牌方需要项目推广,这些网络公司会为品牌方提供热搜推广的规划方案,以广告合同的形式签约。签约后,网络公司将任务以固定价格打包给下游的文化传媒公司,下游公司再组织“网络刷手”通过批量转发、点赞、评论将品牌方要求的内容推上热搜。

  “我们会根据品牌方给的费用制定不同的推广方案,比如,冲上热搜排行榜收费5万元,冲上非热搜排行榜收费2万元。如果想在榜单持续较长时间,我们要价就会更高,使用的‘网红’‘大V’账号也不同。”犯罪嫌疑人赖某说。

  警方介绍,整个产业链结构完整,链条清晰,覆盖范围广泛。在链条上游,管理着众多“网红”“大V”账号的网络公司,利用手中的资源,策划推广方案,制定冲榜目标;在链条下游,“网络刷手”被各类文化公司招募后,通过虚假点击、评论、点赞等手段,成为制造热门话题的“工具”。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掌握相关犯罪事实后,警方开展收网行动,先后在河南、福建、天津、上海等地抓获赖某、张某等27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缴获作案手机和电脑若干。

  经查,该“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涉及虚假微博“转赞评”操作达8亿次,内容涵盖社会舆论、热点事件、明星形象、广告推广及账号运营等多个领域,严重扰乱网络生态。

  目前,警方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4人,移送起诉19人,打掉“网络水军”公司6家,查获自动批量“转评赞”软件4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警方介绍,“网络水军”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多种类型:一是有偿删帖类,不法团伙利用技术漏洞,有偿清除网络负面信息;二是敲诈勒索类,不法团伙以曝光负面舆情为要挟,伪装记者身份对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实施敲诈勒索;三是刷量控评类,不法团伙操控海量账号,为网络信息提供虚假流量与好评服务;四是网络暴力类,不法团伙利用网络黑客技术非法获取并泄露个人信息,实施网络暴力。

  2021年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或者虚假点赞、评论、转发。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切勿轻信“足不出户,日进斗金”的网络骗局。看似轻松赚钱的承诺,往往是网络黑灰产的诱饵,一旦涉足,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每位网民都应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切勿以身试法。(记者吴刚、高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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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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