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局|刘永好两会提案:推进地方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 别让民企雪上加霜
文|8号楼工作室 刘洋
第28年参加全国两会的“老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今年已经准备好了6项提案。其中《关于切实落实民企新28条,推进地方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提到地方政府拖欠民企账款的现象长期以来都存在,尤其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因长期被拖欠应收款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无异于雪上加霜。
对此,他建议对于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立项,严禁政府工程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提高支付工程进度款最低比例要求,严防发生新的拖欠,并建立地方政府信用制度等。
刘永好首次担任政协委员还是1993年,他曾回忆,从那时起,中国开始有一批企业家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自己就是第一批当选全国政协委员的民营企业家,并有机会登上人民大会堂。当年他做的大会发言主题是“私营企业有希望”,就是为私营企业家群体发言。
时隔28年,刘永好已经成为全国两会上的“老成员”,在关于“推进地方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提案中,他提到,地方政府拖欠民企账款的现象长期以来都存在,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长期被拖欠的应收款对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正常运行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很多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2019年,中央出台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为建立预防和解决这个问题,刘永好建议,首先从预防角度,规范项目审批管理,落实项目资金到位。建议地方政府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法》,对于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立项,严禁政府工程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提高支付工程进度款最低比例要求,严防发生新的拖欠。对于涉及到基础设施和公共事务的项目,采用专项债券等融资方式,落实项目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查处无预算上项目、未批先建、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等违规行为。
第二要建立地方政府信用制度。建议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等行为,列入地方政府的信用指标中,作为地方政府一把手的重要考核指标。同时,对于信用较低的地方政府,限制其开展项目权限。强化抽查督促和专项审计,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公布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
另外,他还建议加强对企业投诉问题核实督办的力度。组织实施民营企业清欠专项行动,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限期核实,并尽快推动解决。对企业通过各种渠道投诉举报的案件,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建立限期解决和反馈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除此之外,此次两会他还围绕扶贫攻坚;双疫情下重建生猪产能;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农村耕地抛荒,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等问题准备了提案。

责任编辑: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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