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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物美创始人张文中谈案件改判
专访:物美创始人张文中谈案件改判

今晚9:25,物美创始人张文中将重述案件始末,解读改判原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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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了!最高法: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改判了!最高法: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最高法终审判决: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原审判决已经执行的罚金,追缴的财产依法返还。[详情]

最高法网站|2018年05月31日  10:44
为何不怨天尤人?张文中: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
为何不怨天尤人?张文中: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

上观|2018年05月31日  17:18
张文中物美改判无罪 后续国家赔偿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张文中物美改判无罪 后续国家赔偿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宣判后,合议庭向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诉讼代表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释明。据悉,本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将依法启动。[详情]

人民日报|2018年05月31日  11:46
无罪:张文中和物美失去的12年
无罪:张文中和物美失去的12年

在此之前的12年,张文中已经远离公众视野。 对于他在2018年的频繁的公开露面,外界认为这其实是一个信号:归来的张文中要把失去的岁月补回来。[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5月31日  11:06
人民法院再审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 含顾雏军和张文中案
人民法院再审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 含顾雏军和张文中案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文中提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提审本案。[详情]

新华网|2017年12月28日  10:01
最高法提审原物美董事长张文中案 辩护人出示新证据
最高法提审原物美董事长张文中案 辩护人出示新证据

在12日的庭审中,原审被告人张文中的辩护人就诈骗罪和单位行贿罪向法庭出示了数组新的证据,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检辩双方对新证据进行了当庭质证,对出庭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并就庭前会议梳理的对原判存有异议的证据,充分发表了意见。[详情]

中国新闻网|2018年02月12日  16:39
张文中出狱后首次发言 在场很多企业家热泪盈眶
张文中出狱后首次发言 在场很多企业家热泪盈眶

张文中前几年就已经出来了,但是相对低调,没有在外界高调的活动。最近引起大家关注的是他在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上的致辞,让在场很多企业家都热泪盈眶,马云、柳传志他们都站起来为他鼓掌。[详情]

华夏时报|2018年03月08日  17:39
最高院将再审张文中案 后者被判12年狱中仍掌控物美
最高院将再审张文中案 后者被判12年狱中仍掌控物美

据媒体报道,目前张文中仍旧是物美集团的最大股东。即使在狱中,张文中依旧在允许的情况下与物美高层就经营问题保持沟通。2013年11月,吴坚忠辞去物美董事长的职位,物美重回张文中的控制之下。[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12月28日  11:50

感言:不记恨任何人

谈12年前冤案:无怨无恨 对得起良心和历史
谈12年前冤案:无怨无恨 对得起良心和历史

张文中感慨,今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的案子,蒙冤12年之后,我一直远离公众视线。这两个月我的名字在网络上、新闻里频繁出现。三次上中央台新闻节目,两次新闻联播,五次被新华社发消息,还真的不太适应。[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2月28日  22:18
谈狱中12年:取得4项专利 绝望时靠读书度过
谈狱中12年:取得4项专利 绝望时靠读书度过

关押期间,他一共读了几百本书,许多是英文原著,英文水平比原来又有了很大的提高。他还在监狱搞科研,取得了4项专利,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两项。[详情]

新浪财经其他|2018年03月03日  18:31
谈案件重审:被侵犯财产应依法返还 自己将全部捐出
谈案件重审:被侵犯财产应依法返还 自己将全部捐出

张文中也明确表示,“要求彻底纠正我的冤案,还我彻底的清白,被侵犯的财产要依法返还。返还的财产我将全部捐出,用于推进依法治国和扶贫事业”。[详情]

新浪财经其他|2018年02月28日  22:11
谈内情:王玉锁愿用全部财产和身家性命担保张文中蒙冤
谈内情:王玉锁愿用全部财产和身家性命担保张文中蒙冤

最让张文中感动的是,十余年来,参加两会的企业家委员代表不间断的为其呼吁。其透露,在全国政协的正式会议上,在近百名政协委员的见证之下,新奥集团董事局主席王玉锁当场向参会的最高法领导反映张文中冤案,并表示愿意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和身家性命担保。[详情]

新浪财经其他|2018年02月28日  23:15

震动:媒体业界谈营商

人民日报评顾雏军案再审:增强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
人民日报评顾雏军案再审:增强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

只有进一步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才能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详情]

人民日报|2017年12月28日  14:21
新华社:产权能否有效保护 直接关系财产财富安全感
新华社:产权能否有效保护 直接关系财产财富安全感

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财产财富安全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一些地方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产权受到侵害的现象仍然存在,社会反响强烈。[详情]

新华社|2017年12月28日  10:46
柳传志:企业家最最在意的一条 就是法治的公平
柳传志:企业家最最在意的一条 就是法治的公平

“为整个企业家阶层感到高兴。能够重审,也代表了营商环境中企业家最最在意的一条,就是法治的公平。”柳传志还认为,重审不能光认为是司法部门的事,这是十九大在重要领域阳光的穿透。[详情]

中国企业家|2018年01月05日  18:23
刘永好:民企受不公正待遇可以申辩 这是好事
刘永好:民企受不公正待遇可以申辩 这是好事

“比如物美的张文中案,他以前也是工商联的成员,后来被判刑,我做了一些了解后发现他确实蛮冤的。现在国家在重新审,重新考量,并且他也满有信心。这说明什么呢?国家在变,在保护企业财产,我们民营企业的合法经营遇到不公正待遇时可以申辩,这是个好事情。”[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3月04日  00:31

归来:想成为下一个褚时健

张文中归来再造物美:他想成为下一个褚时健
张文中归来再造物美:他想成为下一个褚时健

张文中回归后,精力比年轻人还旺盛,基本上是全年无休。他想成为下一个褚时健,欲带领物美这个曾经的全国知名的民营流通企业,重塑过去的辉煌。[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8年04月27日  22:43
张文中案件将再审 物美或回归“狼性”发展时代
张文中案件将再审 物美或回归“狼性”发展时代

再审张文中的案件对他本人和物美而言都是一个机会。张文中可谓是物美的灵魂人物,他创立的物美,也把物美的业务一度送上顶峰。如果再审后结果有所变化,那么物美或许可以重回‘狼性’张文中时代。[详情]

一财网|2017年12月28日  15:15
乐天玛特的戛然而止能否成就物美的零售版图?
乐天玛特的戛然而止能否成就物美的零售版图?

随后美廉美、新华百货以及卜蜂莲花部分地区门店被物美收入囊中。不过与卜蜂莲花的合作只维持了两个月便宣布框架协议失效。2014年物美更是以14亿元的价格拿下了百安居中国70%的股份。[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8年05月01日  11:43
张文中:被告知犯诈骗罪时以为要被枪毙 将二次创业
张文中:被告知犯诈骗罪时以为要被枪毙 将二次创业

   【推荐阅读】 学者再谈张文中案:还有一大批涉企历史遗留亟待清理 解析张文中案:为何好处费属实 却未判单位行贿罪? 物美系十年沉浮:张文中时代做的金融跨界回报丰厚 专访张文中:无罪归来 他曾是中国零售业领军人物,企业如日中天时身陷囹圄。51岁刑满出狱,重新创业。从戴罪之身到无罪归来,《面对面》专访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遭遇人生重大挫折后,他还能二次启航吗?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为了这一天,原审被告席上的张文中等待了12年。而在被改判无罪之前,张文中在铁窗中度过了7年岁月。 记者:怎么看自己的际遇? 张文中:我内心中我觉得还是一种很积极的正能量,我的确是没有太多的怨恨或者后悔,我觉得作为我们这个时代,这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是一个中华民族振兴的时代,我们就是应该做企业家,就是应该创业创新创造,尽管我遭遇到这样一个大的挫折,我也不觉得后悔,因为我想人要生活在未来,不能生活在过去,你生活在过去,你就永远是在牢笼之中了。 1992年回国创业 梦想做经济发展的英雄 张文中今年56岁,拥有南开大学理学学士、管理学硕士、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博士学位。在美国斯坦福大学从事系统工程学博士后研究期间,受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硅谷创业风潮影响,1992年底,张文中决定回国创业,在北京创办了一家信息科技企业卡斯特公司。 张文中:我在斯坦福大学在硅谷这一段时间,充分认识到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英雄,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同时市场经济对一个国家是非常重要的,作为我们这一代人应该积极参与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设中,应该去当企业家。 卡斯特是中国最早的高科技企业之一。公司后来自主开发了一套为零售业设计的基于POS机的管理信息系统,但当时市场的反应并不热烈。为此,1994年,张文中开设的北京第一家示范超市——物美综合超市北京翠微店开业,用它验证科技的力量。 张文中:当时所有零售业科技应用水平都很低。你就根本不知道,你每一个店到底卖了多少商品,可能你的钱能数准,但是你究竟今天卖了10瓶可口可乐,还是卖了5瓶可口可乐加5瓶百事可乐,你不知道的。新的IT系统保证你可以把每一只单品全部清点清楚。 记者:知道和不知道的区别有多大? 张文中:太大了!比如我如果不知道,我收回来的卖饮料的一千块钱,多少瓶卖的可口可乐,多少卖的百事可乐,我就没有办法精准给可口可乐,或者百事可乐下订单。这样一来,当老百姓真正需要百事可乐的时候,可能在我店里面大量的可口可乐。只有精准把每一只单品销售的数字搞清楚了,你才能够保证你供应链的数据是完整的,才能够真正让消费者需要的商品,能够在你的店铺里得到满足。 开业一年后,物美的销售额就达到了1亿多元。张文中从此决定全力投入零售业。到2002年底,物美的年销售额达到45亿元。2003年,物美在香港创业板挂牌上市,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民营零售企业。张文中个人也以1.6亿美元的身家,位列2005年福布斯大陆富豪榜的第134位。 一切在2006年戛然而止 2006年,张文中44岁。和当时的物美一样,张文中认为那时他个人也正处于一个最好的机遇期。 张文中:2006年是物美发展最好的时期,因为以技术为核心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人才储备都很成熟了。我个人也是年富力强,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觉得能做很多很多事情。当时也是处在国家大发展一个最好的历史机遇,所以的确这个事情的发生就是晴天霹雳,根本想不到。 2006年9月11日,专案组找到了张文中,要求他协助调查。11月2日,张文中辞去物美集团董事长职位。12月7日,张文中因涉嫌诈骗、单位行贿和挪用资金被刑事拘留。 张文中:开始觉得应该不会很久,我觉得我自己还是做人很认真的人,我常说的做好人干正事,有原则守底线,我觉得应该不会很久。但是事情不是以你的意志为转移,这个事情越拖越久。像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候觉得绝望,觉得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尤其是说当告诉我说我犯了诈骗罪,而且诈骗了3190万的时候,我觉得这天塌下来了。我当时判断,肯定是要枪毙我了。 对于案情的具体细节,张文中在采访中不愿多说。据公开资料显示,3190万的数额来自2002年初,当时,物美以信息化和物流两个项目申请并获得第八批国债贴息资金3190万元。根据原国家经贸委文件,国债贴息资金“重点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家控股的大型骨干企业”,并没有禁止民营企业申报。虽然物美在申报时不规范地使用了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但始终是以企业的真实名称进行申报。然而在调查过程中,物美却被认定为没有申报资格,张文中被认定为虚构项目,通过诈骗手段,骗取了国家资金。2006年12月20日,张文中被正式逮捕。 张文中:民营企业本身是有资格获得国债贴息的,而且就和我当年就有六家民营企业,同时获得了国债贴息,而这个时候以这个名义治物美和张文中的罪,的确是严重错误,正是由于要治我的罪,所以给我定成了个人诈骗,而这个个人诈骗的前提是民营企业有资格获得国债贴息,被说成了没有资格获得国债贴息,我觉得这是最根本的。 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此后,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作为物美的灵魂人物,张文中被控有罪让物美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冷遇。 张文中:当我配合调查之后,物美在香港被迫停牌长达十个月之久,这个停牌让我们遭受了各种各样的重大损失。本来花旗银行已经安排我们做一次定增,这个定增其实是在我被捕之前安排的。但是很遗憾,这个定增由于我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投资者纷纷撤回对原来的定增认购,所以这件事就取消了;另外由于我突然缺席很多供应商也不理解,担心这公司能不能撑下去……总之风雨飘摇。其实从2006年开始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非常快速发展的时期,很多企业都是在这个时期迅速发展壮大,成为这个行业的领军企业,所以说物美也的确失去了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 2008年10月9日,衡水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文中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文中提出上诉。2009年3月30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对张文中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和诈骗罪的定罪部分,合计执行有期徒刑12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万元。 狱中获得多项科技进步奖 取得四项专利 二审宣判之后,张文中从看守所被移送到监狱,虽然刑期从18年减到12年,但他仍一度陷入绝望中。 张文中:我觉得的确是有很绝望的时候,觉得自己像在一个坟墓里面,可能已经被人忘掉了,因为这样一个监室可能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打开门了。二十天三十天都没有人开过门了,像在里面死了一样……但是从我内心来说,还是要坚定不移走向未来,还要坚信公平正义,一定会有。另外读书,用心用脑。为什么特别强调用心用脑?你真得读下去。你真是读下去的时候,让你忘掉一切,这个时候你就会真正有一种解脱。 服刑期间,张文中先后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两项,并取得四项专利。而在高墙之外,他的入狱使物美的多项既定计划搁浅,物美一度陷入资金紧张、扩张停顿、高层离职的困境。 2006年之后,物美奉行的低调守土战略,使它错过国内传统零售业整体转型的黄金期,掉出国内零售业第一梯队。 一次次申诉 就因为尊严高于一切 2013年2月6日,经两次减刑,张文中刑满出狱,狱中生活7年后,面对外面的世界、受重创的企业,张文中只觉得晕。 张文中:坦率地说确实很晕。因为你在里面关了那么多年,走在马路上都觉得很不适应。因为那么长时间你已经看不到车,看不到人,你看到的人就是跟你在一个牢房里关着的罪犯,所以这一切你都很不适应、很不熟悉了,逐步地适应。另外你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更是不适应了。 7年牢狱生活,张文中一直被叫成“罪犯张文中”。出狱后他甚至不想跟人交往,当时最想做的还是恢复名誉。 张文中:因为还是心理有障碍,心理有障碍。你是一个背着罪犯这么个头衔的人。可能你想象不到我这么多年一直被叫罪犯张文中。他一开口的时候,点你的名先叫罪犯某某某。我出来之后,觉得我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恢复我的名誉,我要让这个冤案平反。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程序,我只能向我当时的终审法院去提出申诉。 2015年12月,张文中的申诉被河北省高院驳回。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张文中:其实一次一次地申诉,一次一次地被驳回,一次一次地去讲自己被冤枉的故事,内心是挺痛苦的,但是就是要鼓足勇气去努力地表达,努力地去伸冤,努力地去争取。我觉得对于一个人来说,尊严是高于一切的。就是说我是一个守法公民,我不是一个罪犯。那么这个,是我最低最低的底线。 2017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直接提审张文中案。 记者:当时对您来说那个时候早就自由了。改不改判对您的意义又体现在什么地方? 张文中:刑服完了,我依然是叫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比如说我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更谈不上,比如说我要发展某一个事业,我要做实际控制人,这都是不行的,诈骗罪是一个很严重的罪,所以这些是对我实质性损害。我觉得对于我名誉损害是更严重的。还比如说我们曾经准备有一些重大的国际并购项目,但是都是由于我个人的原因,就是由于我这个因素,最后都谈好了,他们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影响,觉得不能跟物美做。这个影响不是说我已经放出来了就没有了,依然非常非常巨大。 2018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文中案。再审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无罪。 案件再审半个月后,在公众场合消失多年的张文中现身“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发表了他出狱5年后的首次公开演讲。 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 演讲同期: 张文中:再审引起的热议已经不再仅仅是我张文中的事,故事的主角是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最高法院再审张文中案的意义也不仅仅是案件本身,不仅仅是还我清白,而是党和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对企业家创业环境的营造,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推进依法治国的又一个新起点。 50多岁不惧二次创业 今夜重又走进风雨 无罪改判让张文中彻底摆脱了刑满释放的身份枷锁。此前的五年,除了为改判奔走,张文中只能在幕后指挥物美的运营。如今中国零售业已经天翻地覆,“新零售”、“智慧零售”、“无界零售”,新名词层出不穷,新业态花样百出。现在张文中最忧心的是:如何使物美再次站上时代潮头? 记者: 2013年您从牢里出来的时候已经51岁了,就等于是再一次又得重新创业了。一切都发生太大变化了,当时会影响你进行第二次创业吗? 张文中:有一种愈挫愈奋的这种感觉。有一首歌我很喜欢,我觉得也反映了我的内心的很多想法,就是从头再来。歌词是这么说的: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今夜重又走进风雨,一切从头再来。 张文中在努力找回自己以前的节奏。2014年,物美集团以14亿元代价收购百安居70%股权;2015年张文中主导创立分布式电商“多点”并担任董事长,与物美联合推出“自由购”、“自助购”、“智能购”。他要向曾经熟悉的零售世界再次证明自己。 张文中:今天我要给你展示一下我们在零售方面一系列革命。这是多点和物美现在的一个智能购物车,采用的智能购物车。智能购物车就是一个移动的POS机,可以直接把商品放进来。这个就不需要收银员了,您是您自己的收银员。 重新活跃于零售江湖,和第一次创业一样,张文中投身于用技术促进中国零售的变革之中。 张文中:说我二次创业,其实我觉得从理念上、从决心上、从愿景上,我这二次创业和1994年的一次创业也没什么太大的分别。人要永远有一颗年轻、向上、奋斗的心,这样你就会有未来、有明天、有一切。[详情]

央视新闻 | 2018年06月25日 00:16
解析张文中案:为何好处费属实 却未判单位行贿罪?
新京报 | 2018年06月07日 01:46
物美系十年沉浮:张文中时代做的金融跨界回报丰厚
物美系十年沉浮:张文中时代做的金融跨界回报丰厚

   张文中改判无罪背后 物美系十年沉浮 物美去年的募集说明书显示,张文中拥有物美集团97.02%股份;物美去年投资收益增长至12.2亿元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提起张文中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并不熟悉,但说起物美集团在北京可谓是家喻户晓,而张文中就是物美集团的创始人。遍布大街小巷的物美大卖场、物美便利店正是张文中昔日成功的见证。 2006年,张文中身陷囹圄,物美的发展失去灵魂。公开信息显示,2006年后,物美在香港的上市公司走向退市,其旗下的A股平台新华百货也遭遇野蛮人叩门。 在资本市场浮沉背后,物美集团近年来业绩不佳。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数据,物美集团已经连续两年业绩大幅下滑。近几年,出狱后的张文中带领物美集团展开一场零售业革命。 物美险失新华百货控股权 2006年物美发展进入巅峰时,张文中被带走协助调查,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长期身陷囹圄,外界对张文中能否保有物美集团控制权保持关注。 新京报记者自上海清算所获得的2015年年报显示 ,物美集团控股股东为北京卡斯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张文中。2017年年报维持这一表述。 股权结构上,张文中持有北京中胜华特科技有限公司99%的股份、北京京西硅谷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持有北京卡斯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和80%的股份,张文中合计拥有物美集团97.02%的股份。 这一发布于2017年的募集说明书表示,自2006年11月27日至募集说明书截稿日,张文中不再担任物美集团及其下属机构任何职务、不参与任何实际工作,对物美集团的经营不造成影响。 作为创始人,张文中是物美发展的核心灵魂,物美在他主导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扩张。 公开信息显示,从2004年开始,物美通过收购等方式,控制了北京超市发、京北大世界、天津大荣等全国20多家商业企业的400多个网点,一度占据了北京1/3的零售市场份额。就在张文中入狱前的2006年上半年,物美还大笔收购了美廉美超市、宁夏新华百货。 随着张文中入狱,物美的发展瞬间失去灵魂。今年2月,张文中发表演讲称,2006年是物美发展的最好时期,不期遭受重创,“我的弟弟张斌带领物美团队苦苦支撑,企业才没有垮掉,但失去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据报道,2012-2015年,物美在香港上市公司物美商业净利润分别为6.02亿元、4.59亿元、3.95亿元、2.47亿元。 2015年10月20日晚,物美商业公告称,由于盈利受人工、租金成本及线上线下电商竞争的不利影响,宣布计划私有化退市。退市时,有媒体报道称,近3年来物美商业的股价跌幅分别为57%、73%、81%。 物美港股退市的同时,内地上市公司新华百货的控制权也面临“野蛮人”敲门。 新华百货是宁夏第一家商业上市公司。2006年4月,物美收购新华百货2280万股国有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物美入主之后,新华百货业绩波动较大,2009年为1.92亿元,2011年增至2.52亿元,其后整体下滑,2016年下跌到6296万元,2017年方才回暖到1.07亿元。 2015年初开始,资本大佬崔军旗下的宝银系公司开始举牌新华百货,此后试图与物美系争夺控股权。2016年9月,持续增持后的崔军第三次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甚至欲罢免新华百货方6名董事,但并未实现。 其后,物美方面持续增持,终于反超崔军方面恢复了第一大股东之位。根据新华百货2017年报,宝银系持股32.98%,第一大股东物美系34.93%。 去年物美集团净利下滑54.4% 在资本市场受挫之时,物美集团整体业绩表现并不如人意。 新京报记者自上海清算所获得的财务报表显示,近年来物美集团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净利润却大跌。 2014年-2017年,物美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289亿元、340.9亿元、377亿元、405.6亿元。同一时期的净利润分别为13.9亿元、49.7亿元、44.3亿元、20.2亿元。近两年年物美集团净利润走低,尤其是2017年同比下滑了54.4%。 6月1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物美集团发行文件中所留的联系方式,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天眼查信息显示,作为物美的主营业务,已退市的北京物美商业集团2014年10月以来被行政处罚5次,决定机关为北京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等。 在实体超市大幅下降的大环境下,物美业绩的滑坡并非孤例。 据报道,2011年-2016年,大润发新开店数分别为42家、34家、45家、40家、31家、33家,2017年仅新开17家。2016年10月,大润发关闭了潍坊潍一广场店,打破了进入大陆19年未关店的神话。2017年3月,大润发又关闭了一家位于上海的门店。 在此背景下,2017年11月,阿里巴巴投入约224亿港元,直接和间接持有高鑫零售36.16%的股份,成为大润发的新主人。 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现在消费者网络购物越来越便捷,不再需要大卖场的多样化选择、一站式消费,消费者希望以最短时间去超市买一些急需的商品,比如生鲜,而不是推着大购物车、长时间排队,因此大卖场这种业态处于全面衰退的状态,因此,物美的核心业态——大卖场不可避免的受到冲击。 物美在张文中时代所做出的金融跨界投资则取得了丰厚的回报。 上海清算所收录的中诚信国际报告称,物美集团投资收益2014-2016年分别为10.64亿元、8.71亿元和10.70亿元,主要为来自于对泰康人寿等企业的股权投资收益。2017年报显示,物美集团投资收益12.2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泰康人寿于1996年成立,最初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瑞士丰泰人寿保险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成立。 前述募集说明书显示,物美集团合计持有泰康人寿股份为9.22%。 张文中出狱后投身零售业变革 随着去年底以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张文中开始出现在公众视野。 今年2月张文中表示,出狱后,他立即投身到用技术推动中国零售业革命的事业之中。“2015年,我和一些年轻的创业者以及IDG资本创立了分布式电商‘多点’”。 这意味着,早在2015年,已出狱、但未在物美集团任职的张文中就在物美集团之外开辟新的战线。按照张文中的说法,现在“多点”已经成为全国排名第一的生鲜电商,“多点+物美”已经成为全渠道零售的新模式,正在快速复制。 工商资料显示,多点新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三个,分别是刘江峰、鲁玉新和张文中,持股比例分别是51%、44%和5%。 不仅如此,张文中控制下的物美也存在加速扩张迹象。 据报道,乐天今年4月表示,向物美集团以2485亿韩元(约合14.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了乐天玛特在北京的21家店铺。 赖阳表示,多点的模式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需要更多市场覆盖率以快速响应消费者需求。乐天在北京有相当多的卖场,能并购过来、且价格相对便宜的话,那无疑能提高覆盖率。但乐天的卖场也存在风险,都是大卖场,这些大卖场的业绩本身也不会特别乐观,但它作为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中心点,可以探索,但盈利难度很大。 2018年5月30日,物美官网宣布,物美便利店10店齐开,这是继2017年5月25日5店齐开后取得的又一次大规模开店纪录。 “现在物美在探索多点,也就是线上线下结合,另外也在压缩卖场面积、减少运营成本。虽然消费者去大卖场的意愿没有以前高,但去便利店的次数却是越来越多,这其实反映了卖场小型化的趋势”,赖阳称。 上海清算所收录的财报显示,2014年,物美集团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亿元,2015年转正,变为1.1亿元,2016年和2017年分别是-34亿元和-8.9亿元。 一般而言,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保持负数,意味着当年公司投资现金流流入额低于流出额,表明公司处于旺盛的扩张期。 中诚信国际在评级报告中指出,近年来,物美集团在网点开设、门店升级改造、物流配套建设等方面持续投入,公司每年均保持较大规模的投资性支出。 新京报记者 赵毅波[详情]

新京报 | 2018年06月04日 01:16
物美10年沉浮:险失新华百货控股权 去年净利降54.4%
物美10年沉浮:险失新华百货控股权 去年净利降54.4%

  张文中改判无罪背后 物美系十年沉浮 物美去年的募集说明书显示,张文中拥有物美集团97.02%股份;物美去年投资收益增长至12.2亿元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提起张文中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并不熟悉,但说起物美集团在北京可谓是家喻户晓,而张文中就是物美集团的创始人。遍布大街小巷的物美大卖场、物美便利店正是张文中昔日成功的见证。 2006年,张文中身陷囹圄,物美的发展失去灵魂。公开信息显示,2006年后,物美在香港的上市公司走向退市,其旗下的A股平台新华百货也遭遇野蛮人叩门。 在资本市场浮沉背后,物美集团近年来业绩不佳。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数据,物美集团已经连续两年业绩大幅下滑。近几年,出狱后的张文中带领物美集团展开一场零售业革命。 物美险失新华百货控股权 2006年物美发展进入巅峰时,张文中被带走协助调查,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长期身陷囹圄,外界对张文中能否保有物美集团控制权保持关注。 新京报记者自上海清算所获得的2015年年报显示 ,物美集团控股股东为北京卡斯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张文中。2017年年报维持这一表述。 股权结构上,张文中持有北京中胜华特科技有限公司99%的股份、北京京西硅谷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持有北京卡斯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和80%的股份,张文中合计拥有物美集团97.02%的股份。 这一发布于2017年的募集说明书表示,自2006年11月27日至募集说明书截稿日,张文中不再担任物美集团及其下属机构任何职务、不参与任何实际工作,对物美集团的经营不造成影响。 作为创始人,张文中是物美发展的核心灵魂,物美在他主导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扩张。 公开信息显示,从2004年开始,物美通过收购等方式,控制了北京超市发、京北大世界、天津大荣等全国20多家商业企业的400多个网点,一度占据了北京1/3的零售市场份额。就在张文中入狱前的2006年上半年,物美还大笔收购了美廉美超市、宁夏新华百货。 随着张文中入狱,物美的发展瞬间失去灵魂。今年2月,张文中发表演讲称,2006年是物美发展的最好时期,不期遭受重创,“我的弟弟张斌带领物美团队苦苦支撑,企业才没有垮掉,但失去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据报道,2012-2015年,物美在香港上市公司物美商业净利润分别为6.02亿元、4.59亿元、3.95亿元、2.47亿元。 2015年10月20日晚,物美商业公告称,由于盈利受人工、租金成本及线上线下电商竞争的不利影响,宣布计划私有化退市。退市时,有媒体报道称,近3年来物美商业的股价跌幅分别为57%、73%、81%。 物美港股退市的同时,内地上市公司新华百货的控制权也面临“野蛮人”敲门。 新华百货是宁夏第一家商业上市公司。2006年4月,物美收购新华百货2280万股国有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物美入主之后,新华百货业绩波动较大,2009年为1.92亿元,2011年增至2.52亿元,其后整体下滑,2016年下跌到6296万元,2017年方才回暖到1.07亿元。 2015年初开始,资本大佬崔军旗下的宝银系公司开始举牌新华百货,此后试图与物美系争夺控股权。2016年9月,持续增持后的崔军第三次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甚至欲罢免新华百货方6名董事,但并未实现。 其后,物美方面持续增持,终于反超崔军方面恢复了第一大股东之位。根据新华百货2017年报,宝银系持股32.98%,第一大股东物美系34.93%。 去年物美集团净利下滑54.4% 在资本市场受挫之时,物美集团整体业绩表现并不如人意。 新京报记者自上海清算所获得的财务报表显示,近年来物美集团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净利润却大跌。 2014年-2017年,物美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289亿元、340.9亿元、377亿元、405.6亿元。同一时期的净利润分别为13.9亿元、49.7亿元、44.3亿元、20.2亿元。近两年年物美集团净利润走低,尤其是2017年同比下滑了54.4%。 6月1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物美集团发行文件中所留的联系方式,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天眼查信息显示,作为物美的主营业务,已退市的北京物美商业集团2014年10月以来被行政处罚5次,决定机关为北京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等。 在实体超市大幅下降的大环境下,物美业绩的滑坡并非孤例。 据报道,2011年-2016年,大润发新开店数分别为42家、34家、45家、40家、31家、33家,2017年仅新开17家。2016年10月,大润发关闭了潍坊潍一广场店,打破了进入大陆19年未关店的神话。2017年3月,大润发又关闭了一家位于上海的门店。 在此背景下,2017年11月,阿里巴巴投入约224亿港元,直接和间接持有高鑫零售36.16%的股份,成为大润发的新主人。 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现在消费者网络购物越来越便捷,不再需要大卖场的多样化选择、一站式消费,消费者希望以最短时间去超市买一些急需的商品,比如生鲜,而不是推着大购物车、长时间排队,因此大卖场这种业态处于全面衰退的状态,因此,物美的核心业态——大卖场不可避免的受到冲击。 物美在张文中时代所做出的金融跨界投资则取得了丰厚的回报。 上海清算所收录的中诚信国际报告称,物美集团投资收益2014-2016年分别为10.64亿元、8.71亿元和10.70亿元,主要为来自于对泰康人寿等企业的股权投资收益。2017年报显示,物美集团投资收益12.2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泰康人寿于1996年成立,最初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瑞士丰泰人寿保险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成立。 前述募集说明书显示,物美集团合计持有泰康人寿股份为9.22%。 张文中出狱后投身零售业变革 随着去年底以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张文中开始出现在公众视野。 今年2月张文中表示,出狱后,他立即投身到用技术推动中国零售业革命的事业之中。“2015年,我和一些年轻的创业者以及IDG资本创立了分布式电商‘多点’”。 这意味着,早在2015年,已出狱、但未在物美集团任职的张文中就在物美集团之外开辟新的战线。按照张文中的说法,现在“多点”已经成为全国排名第一的生鲜电商,“多点+物美”已经成为全渠道零售的新模式,正在快速复制。 工商资料显示,多点新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三个,分别是刘江峰、鲁玉新和张文中,持股比例分别是51%、44%和5%。 不仅如此,张文中控制下的物美也存在加速扩张迹象。 据报道,乐天今年4月表示,向物美集团以2485亿韩元(约合14.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了乐天玛特在北京的21家店铺。 赖阳表示,多点的模式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需要更多市场覆盖率以快速响应消费者需求。乐天在北京有相当多的卖场,能并购过来、且价格相对便宜的话,那无疑能提高覆盖率。但乐天的卖场也存在风险,都是大卖场,这些大卖场的业绩本身也不会特别乐观,但它作为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中心点,可以探索,但盈利难度很大。 2018年5月30日,物美官网宣布,物美便利店10店齐开,这是继2017年5月25日5店齐开后取得的又一次大规模开店纪录。 “现在物美在探索多点,也就是线上线下结合,另外也在压缩卖场面积、减少运营成本。虽然消费者去大卖场的意愿没有以前高,但去便利店的次数却是越来越多,这其实反映了卖场小型化的趋势”,赖阳称。 上海清算所收录的财报显示,2014年,物美集团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亿元,2015年转正,变为1.1亿元,2016年和2017年分别是-34亿元和-8.9亿元。 一般而言,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保持负数,意味着当年公司投资现金流流入额低于流出额,表明公司处于旺盛的扩张期。 中诚信国际在评级报告中指出,近年来,物美集团在网点开设、门店升级改造、物流配套建设等方面持续投入,公司每年均保持较大规模的投资性支出。 新京报记者 赵毅波[详情]

新京报 | 2018年06月04日 01:16
张文中案 “天下无冤”的新起点
张文中案 “天下无冤”的新起点

  张文中案,“天下无冤”的新起点 || 大视野 来源: 秦朔朋友圈  作者:秦朔 改革开放40年,一部中国市场经济史,在2018年5月31日写下了新的一页。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迎来了迟到十几年的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案,宣告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作出的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张文中等被告知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一扇开启的门 中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一起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如果已生效的终审判决存在问题,需要通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平反。 但事实上,再审是一扇很难开启的门,因为再审针对的是已生效的判决,不能轻易改动,否则会对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的权威性形成冲击。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刑事案件的再审率不到0.5%。张文中在原判生效后,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就被驳回。 于是,2016年10月,张文中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按照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纠正原判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的错误,张文中终于洗清沉冤。 从年广久到张文中 重审张文中案的意义,在近几十年的企业史上大概只有年广九三次被判刑又三次被无罪释放可堪并论。 年广九1937年出生,曾是“中国第一商贩”。《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注释第43条解释,“傻子瓜子”指安徽省芜湖市的一家个体户,他雇工经营,制作和销售瓜子,称为“傻子瓜子”,得以致富。 年广久三次被判刑,罪名分别为“投机倒把”、“牛鬼蛇神”、“流氓罪”,这些罪现在都已经取消。 1984年邓小平说,“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1992年他在南巡讲话中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 年广九最后一次被判刑,是因为和国有企业联营但经营失败,要担责任。案子一拖三年,最后判贪污罪证据不足,就判了个流氓罪。他自述:“我拿了我孩子的钱,孩子拿我的货,工厂是我投资的,账目上的钱都是我的,我拿了也写了条子,哪里是贪污呢?当时联营失败,社会影响不好,需要有个人来扛这个责任,于是就把我推出来了。除了贪污罪,又说我犯了流氓罪,说我强奸厂里10个妇女。我说好,那我干脆给你凑够一打吧,我说那就算12个吧!” 1991年5月,芜湖市中院一审判决,年广久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芜湖市检察院主动撤诉,年广九被宣告无罪释放,市委书记等在市委大礼堂集体接见,握着他的手说,“老年,你吃苦了!” 年广九敢想敢干,但文化水平不高,管理能力不强,“傻子瓜子”几次走出芜湖都铩羽而归。他被判刑三次,真正入狱时间并不多。和他相比,张文中从2006年11月被调查到2013年底减刑出狱,7年多时间完全失去自由,最终被判无罪又经历了5年。 张文中出生于1962年,是专业能力很强的知识精英,先后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美国斯坦福大学。他1994年归国创办北京最早的超市——物美,应用自己开发的pos机信息系统,将超市开遍北京城。2000年物美就在互联网上进行采购和管理,2003年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民营零售企业,2006年《财富》杂志曾评价说——“如果你想看一下零售业的未来,建议阁下省却造访沃尔玛的时间,为您自己买一张前往北京的机票,去看看物美。” 张文中2006年11月被带走,物美停牌10个月,取消了与花旗签订的8600万美元新股配售协议和多项并购计划。后来的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这些重大机遇物美都错过了。 企业界很多人都知道,张文中最初被带走协助调查是因为涉嫌北京市前副市长刘志华受贿案,调查时有人主观臆断,认为他给了刘巨额物美股票,最后发现与刘志华腐败案无关后,又由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将他刑事拘留,2009年3月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等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张文中口碑很好,为人正派,处事低调,生活节俭,兢兢业业。他原来在玉泉大厦办公,里面有个舞厅,同在大厦办公的一个企业主晚上常和朋友娱乐到午夜,下楼时常遇到张文中下班回家。他光明正大走正道,蒙冤后全国工商联多次向相关领导机构反映,三任主席、书记持续呼吁,北京市工商联时任党组书记专程到监狱探望,12位著名刑法专家召开论证会直指冤案根本错误,众多企业家发声彻底纠正。在全国政协的正式会议上,河北的企业家政协委员王玉锁向参会的最高法院领导表示,愿意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和身家性命担保张文中案是冤案。 如果说年广九案涉及到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态度,张文中案则涉及到对中国优秀民企和企业家的态度。年广九在芜湖,北京有声音,纠错相对容易;张文中在北京,涉及的层面高,河北省最高法院又已终审,纠错很不容易。所以这个案子的反转,令企业界倍感欣慰。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重审张文中案是“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一个标杆案件”。更广义地说,这也是中国建设法治经济和推动司法公正的标杆案件。 恒心来自公正、公平、公开的法治 张文中案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 人们常说“有恒产者有恒心”,而恒产是需要法治保障的。归根结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良好的法治才是长久信心之源。 从张文中案看,公正、公平、公开三者之间密不可分。 先看公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指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这一规定直击了司法公正存在的“痛点”,就是领导干部干预。 再看公平。公平就要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原审法院的观点是,“张文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物美集团冒充为国有企业的下属企业,通过呈报虚假项目,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再审检方(最高法)则指出,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虽然将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投向国有企业,但并没有明确禁止民营企业申报。随着我国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家进一步明确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同时,为鼓励支持国内流通企业发展,推进流通现代化,国家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连锁企业信息化建设列入国债贴息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也就是说,2002年物美集团申报国债技改项目时,国家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已经发生变化,国债技改贴息政策也已有所调整,物美集团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符合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范围,“原判认定物美集团不具有申报国债技改项目的资格,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在很长时间,民企因为在事实上“被歧视”,被设置门槛,不得不采取挂靠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方式,“戴红帽子”,在与国企的经济交往中处于弱势地位。由此犯的“错”,实乃不公平环境的诱致。最高法指出,“我们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维护企业家和企业的合法权利。 最后是公开。张文中在企业界有很大影响,工商联为他说话,相关各界都在呼吁,形成了一个“捂不住、盖不了”的公开的舆论环境,推动了问题的最终解决。 最高法指出,张文中案件的改判,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一是要严格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也不能将一般的违规行为当作犯罪处理;三是要严格贯彻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必须有充分确实的证据支持,定罪证据不足的要依法宣告无罪;四是要准确理解国家政策的精神,把握政策的发展变化,防止用过去的政策衡量行为发生时的企业经营活动。 这四条如果能在全国范围内真正落实,将极大地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文中案的重申,对企业家们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创新,无疑有着积极作用。但人们更希望的是,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和张文中一样感受到公平正义。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的沈德咏近年来发表过几篇在司法界非常有影响的文章。在《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中,他说,相比较错案的纠正,我们必须要更加重视“防患于未然”,要做“事前诸葛亮”,使潜在的可能发生的冤假错案无法形成。司法公正最终是要靠案件质量来说话的,出了一个冤假错案,就会极大地动摇公众的法治信念。“特别是在目前有罪推定思想尚未完全根除、无罪推定思想尚未真正树立的情况下,冤假错案发生的概率甚至可以说还比较大。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同时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识,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沈德咏提出,从现在已发现的冤假错案看,多少都存在突破制度规定,或者公然违背法定程序的地方。要高度重视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比如指控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罪,就应当依法宣告无罪;查明认定存在非法证据的,就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在《我们应当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文中,沈德咏开篇引述了18世纪中期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针对刑讯逼供泛滥肆虐的大声疾呼,“刑讯逼供是对人思想的暴虐,如果让痛苦成为真相的试金石,透过不幸者的筋骨和皮肉检验真相,必将导致无辜者处于比罪犯更坏的境地”。他指出,在公权力行使领域,公民人身权面临的最大威胁,莫过于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本质上是对人的物化、矮化,通俗地讲,就是不把人当人看。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这种非人道、反理性的执法司法观,是封建专制司法的遗毒,是刑讯逼供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执法司法者执掌国家权力,要充分认识到,执法犯法、刑讯逼供,是对公民人身权最严重的侵犯,是对宪法法律制度最严重的破坏,由此导致的冤假错案是最严重的不公正。 2017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使法庭成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谈到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时说,反思近年来纠正的一些历史错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只强调惩治犯罪而忽视保障人权,以致侦查环节,只注意收集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不注意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审查起诉环节,虽然存在诸多疑点,但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审判环节,在关键证据缺失情况下仍作出有罪判决,没有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只要刑讯逼供、非法证据还没有绝迹,冤假错案就不会绝迹,公平正义的光辉就不会照在每个法庭之上。 企业家精神的新内涵:爱商与逆商 我们经常谈到企业家精神,如勇于创新、承担风险、善于识别和抓住机遇等等。张文中在遭遇冤屈、不屈不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展示了令人尊敬的品格,为中国的企业家精神增添了新的内涵。 在看守所,张文中为了真正把心情稳定下来,选择以书为伴,一开始养猪养鸡的书都看,后来和管教人员不断沟通,可以得到朋友们从外边送来的书。他帮助年轻的犯人自学、参加成人高考。他说:“用心、用脑读书,是人走出苦海、脱离困境活下去的最重要的途径。……关押期间,我一共读了几百本书,许多是英文原著,英文水平比原来又有了很大的提高。读书学习过程中还要不断思考,我在监狱和看守所搞科研,取得了4项专利,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两项。” 企业家的灵魂必须与企业同在,自己不能倒下,精神和信念是支撑企业存在的根基。张文中在《给40年的信中》谈了五点感悟:人生是一场奋斗,企业家存在的价值就是奋斗;心中有春天,人生就充满阳光;人生是一次旅行,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筚路蓝缕,斩棘前行;人间有真情,公道在人心,亲情友情重于山;相信党,相信国家,相信公平正义,相信改革开放,相信正义尽管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张文中用爱和信念化解了冤屈和愤懑,用实践诠释了培根《论逆境》中提出的价值——“顺境中的美德是节制,逆境中的美德是坚韧,后者具有更多的英雄本色”;“顺境并非没有许多恐惧与厌恶,逆境也不是没有安慰和希望”。他有强烈的爱商,也有强大的逆商(AQ)。 “平冤纠错,正本清源,天若有情当赞公道!依法治国,云开月明,人间正道何惧沧桑!”这是张文中的话,是他灵魂的自然弥散,荡气回肠。 中国经济的新时代,需要一批又一批有爱有责、心怀希望、不畏艰险、不向挫折乃至冤屈低头的企业家、创业者。张文中案是“天下无冤”的新起点,也将是进一步弘扬中国企业家精神的新起点。 每个人都期盼好的法治环境,期盼能让每个人的尊严得到保障的环境,即使被扭曲,也终得校正。如同恩格斯曾说的,“文明国家的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关加在一起还要大的‘权威’”,因为他承载的是法的尊严。[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6月04日 00:41
张文中,从罪犯到典范
张文中,从罪犯到典范

  张文中,从罪犯到典范 来源:一见财经 最高法公开开庭审理张文中再审案现场 这几天,一见君一直纠结于是否要对张文中案发表浅见,想写是因为他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不想写是因为现在的结果太顺利成章,没有悬念了。 不过,最终还是动笔了,主要是想“抛砖引玉”:在一个法治国家,为什么一个知名企业家能被轻率的定罪?现在又被快速包装成典范? 从2007年12月被叛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到11年后被当成国家“救赎”民营企业的典范,中间到底经历了什么? 01  5月31日上午十点,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文中再审案,这是一次非常有仪式感的审理,庭审过程一共持续了47分钟。 本次庭审审判长是孙华璞,他是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之一,目前能称得上大法官的在最高法一共有46名,首席大法官是最高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周强。 据报道,旁听宣判的有张文中和张伟春的亲属、物美集团职工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关单位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共80余人。 另外,还有一个细节,据《北京青年报》旗下公众号《政知道》报道,张文中庭审现场还是标志性的眼镜、白衬衣、黑西装,特别之处是“还戴了一条红领带”。 据此,一见君还特别研究了一下,领带是很有讲究的。 红色早已成为了中国的“国色”,国家领导人在很多重大场合都会系红领带,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比如春节、国庆节等)的时候。 另外,红领带还有一个作用,能够显示出佩戴者当时的心情,张文中系红领带表明他打了一个翻身仗,在11年后终于被平反。 这场庭审,中国法院网以及央视还进行了现场直播,整个审理过程特别顺畅,没有出现不和谐之处。 宣判后大约20分钟后,新华社就发布了通稿《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由于这个案件关注度很高,大量媒体随后转载。 5月31日晚间,新华社发表题为《“张文中案”改判彰显保护企业家权益决心》的评论称:“唯有积极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导向作用,才能让那些渴望创造价值的企业家们能够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创新” “张文中等重大涉产权案件的依法纠正,对于落实党中央部署,加强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家精神也将具有重大示范意义”。 次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为企业家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文章称,有恒产者有恒心,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最高法经过再审张文中案,依法纠正了原判决把企业一些不规范行为当作犯罪来处理的错误,纠正一起错案胜过制定一沓文件。 除此之外,5月31日晚间的《焦点访谈》也对张文中案进行了报道,标题是《标杆案 张文中无罪》 在一见君的印象中,《焦点访谈》一直都是“揭黑幕、树典型”的做法,但是对某一个企业家,如此大力度的“树典型”并不多见。 所以,从宣判到后来被当成典型,张文中案对于国家的意义真的太大了,在宣传方面,费多少笔墨、镜头都不为过。 02  如果回到11年前,张文中遭遇了和现在完全不同的待遇。从海归知名企业家到罪犯,也就短短两年时间。 张文中是民营企业中少有的“高级知识分子”,南开大学管理学硕士、中科院系统科学博士、美国斯坦福大学博士后。 张文中南开大学提前一年毕业,被分配到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事宏观经济研究。1990年他担任由世界银行和国家“八六三”高科技发展基金支持的“中国宏观经济决策支持系统”研究的课题组长并获得了很多成果。 当时,张文中成为我国经济研究领域一位年轻的学术带头人,后来,张文中得到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的支持,到斯坦福大学做系统工程学博士后研究。 1993年年初,张文中回国,创办了卡斯特公司,这是中国最早的高科技企业之一,主要为国内几家大型企业开发IT项目。 资料显示,张文中是在1993年参加一次商业连锁企业方面的研讨会后,萌生了开连锁超市的想法。 1994年底,第一家物美超市开业。2003年,物美集团的销售额达了85亿,2004年上半年在全国500强企业排行中,物美集团位居205位。 当时,他被媒体认为是“沃尔玛”中国版的最有潜质选手,在商业方面的成功,让他拥有了非常多的政治头衔。 被调查之前,张文中是全国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南京市现代物流顾问、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工商联副会长、中国连锁协会常务理事,北京连锁协会副会长、卡斯特经济评价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委员及金融市场发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卡斯特经济评价中心主任。 看看这些职位,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能获得这么多的殊荣,实属不易,不过,与政治走的太近似乎不是什么好事情。 2006年秋,张文中突然接到中央纪委通知,要求其对“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腐败案”进行协助调查。  随后,张文中辞去物美董事长,物美停牌长达10个月之久。2008年10月,张文中被河北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据《中国企业家》2009年报道,张文中的国研中心任职经历,再加上与刘志华交好,很多人用“空手套白狼”来形容物美发展初期对北京国有零售企业的托管和整合。 张文中与刘志华交好的主要“证据”是物美2003年在香港上市,刘志华亲往香港助阵。就是在上市仪式上,张文中给刘志华赠送了股票。 关于赠送股票这件事,到现在还没查清楚,据称是张文中向刘志华赠送价值过亿元的股票,这最终成为张文中身陷囹圄的最初罪证。 所以,政商关系是很多企业家面临的最危险的关系之一,它能让你一步登天,也能让你身败名裂。 就拿张文中来说,他花了10年时间达到政商关系的顶峰,用了2年时间被打入低谷,现在用了几天时间又被树立成典范。[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6月03日 11:13
改判张文中无罪:释放依法保护企业家、产权时代强音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6月03日 01:50
央视:最高法再审张文中案改判无罪 传递什么信号?
央视:最高法再审张文中案改判无罪 传递什么信号?

   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向张文中等作出释明,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如申诉人提出申请,相关赔偿程序将依法及时启动。 张文中案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的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表示,张文中案再审与以往不同,过去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的主要是杀人、强奸、抢劫等刑事犯罪,这次再审纠正的是经济犯罪,并且属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方面的案件,这说明最高法院加强人权保障、纠正冤假错案发展到新的阶段。张文中案的重审,这样一起陈年积案被改判有怎样的意义呢? 央视评论:以法治精神落实产权保护 再审改判事关个人荣辱 更彰显产权保护 正义迟到了,但不会缺席。 事实上,从2017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两起涉及民营企业的重大产权案件以来,本案走向始终牵动人心。它不仅事关张文中个人荣辱,更彰显完善产权保护的落实程度。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改”是凝聚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最高法对张文中案的提审,认定“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给予赵某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等,正是遵循了罪刑法定原则,严格遵照罪与非罪标准,通过将一般违法、违规行为与刑事犯罪区分开来,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保护产权新起点:为企业家合法经营撑腰鼓劲 案件的改判,对张文中个人而言,洗刷了10多年冤屈, “百感交集,思绪万千”;而对广大企业家来说,何尝不是一颗定心丸?!它构成了依法保护产权的新起点,成为为企业家合法经营撑腰鼓劲的标杆案件。都说“纠正一个案子胜过一沓子文件”,这样一起改判,所释放的加强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决心,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精神,掷地有声,充满示范意义,传递出强大信念。 保护产权:从中央精神走向法治落实 有恒产者方有恒心,产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正是意识到今天中国产权保护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近年来,中央连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从多次重申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到强调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到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以法治维护产权保护,以制度落实对企业家的呵护,成为顶层设计视野中的高频词。今年“两高”工作报告重申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张文中案的改判,以及接下来一系列对产权案件的依法甄别纠正,都意味着对保护产权与企业家精神,将从中央精神向法治层面进一步落实。 学术界一直有一种看法,就是产权案件甄别纠正可能比起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命案”更难。产权案件纠错之难,难在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晰。加上特定历史条件下,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不规范问题,地方各种势力的交织与干预构成涉产权案件纠错的障碍,复杂程度更进一步提升。如何依法妥善处理这些违规问题,如何做到违规与犯罪准确区分,如何摆脱案外因素对案件审理的影响,构成了今天司法如何保护产权的重要命题。 改革开放四十年,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无疑是推动中国经济大潮的重要力量。正是无数优秀企业家的摸爬滚打、敢为天下先,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中国奇迹。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因此,以法治精神落实产权保护,用制度为优秀企业家撑腰鼓劲,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激荡四十年”最好的致敬。 文丨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之山 [详情]

央视新闻 | 2018年06月01日 20:46
光明网评论员:张文中无罪洗冤 再盼顾雏军案佳音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6月01日 12:35
长安剑:最高法改判张文中无罪 清晰释放三个信号
澎湃新闻 | 2018年06月01日 09:08
张文中:被告知犯诈骗罪时以为要被枪毙 将二次创业
张文中:被告知犯诈骗罪时以为要被枪毙 将二次创业

   【推荐阅读】 学者再谈张文中案:还有一大批涉企历史遗留亟待清理 解析张文中案:为何好处费属实 却未判单位行贿罪? 物美系十年沉浮:张文中时代做的金融跨界回报丰厚 专访张文中:无罪归来 他曾是中国零售业领军人物,企业如日中天时身陷囹圄。51岁刑满出狱,重新创业。从戴罪之身到无罪归来,《面对面》专访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遭遇人生重大挫折后,他还能二次启航吗?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为了这一天,原审被告席上的张文中等待了12年。而在被改判无罪之前,张文中在铁窗中度过了7年岁月。 记者:怎么看自己的际遇? 张文中:我内心中我觉得还是一种很积极的正能量,我的确是没有太多的怨恨或者后悔,我觉得作为我们这个时代,这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是一个中华民族振兴的时代,我们就是应该做企业家,就是应该创业创新创造,尽管我遭遇到这样一个大的挫折,我也不觉得后悔,因为我想人要生活在未来,不能生活在过去,你生活在过去,你就永远是在牢笼之中了。 1992年回国创业 梦想做经济发展的英雄 张文中今年56岁,拥有南开大学理学学士、管理学硕士、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博士学位。在美国斯坦福大学从事系统工程学博士后研究期间,受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硅谷创业风潮影响,1992年底,张文中决定回国创业,在北京创办了一家信息科技企业卡斯特公司。 张文中:我在斯坦福大学在硅谷这一段时间,充分认识到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英雄,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同时市场经济对一个国家是非常重要的,作为我们这一代人应该积极参与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设中,应该去当企业家。 卡斯特是中国最早的高科技企业之一。公司后来自主开发了一套为零售业设计的基于POS机的管理信息系统,但当时市场的反应并不热烈。为此,1994年,张文中开设的北京第一家示范超市——物美综合超市北京翠微店开业,用它验证科技的力量。 张文中:当时所有零售业科技应用水平都很低。你就根本不知道,你每一个店到底卖了多少商品,可能你的钱能数准,但是你究竟今天卖了10瓶可口可乐,还是卖了5瓶可口可乐加5瓶百事可乐,你不知道的。新的IT系统保证你可以把每一只单品全部清点清楚。 记者:知道和不知道的区别有多大? 张文中:太大了!比如我如果不知道,我收回来的卖饮料的一千块钱,多少瓶卖的可口可乐,多少卖的百事可乐,我就没有办法精准给可口可乐,或者百事可乐下订单。这样一来,当老百姓真正需要百事可乐的时候,可能在我店里面大量的可口可乐。只有精准把每一只单品销售的数字搞清楚了,你才能够保证你供应链的数据是完整的,才能够真正让消费者需要的商品,能够在你的店铺里得到满足。 开业一年后,物美的销售额就达到了1亿多元。张文中从此决定全力投入零售业。到2002年底,物美的年销售额达到45亿元。2003年,物美在香港创业板挂牌上市,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民营零售企业。张文中个人也以1.6亿美元的身家,位列2005年福布斯大陆富豪榜的第134位。 一切在2006年戛然而止 2006年,张文中44岁。和当时的物美一样,张文中认为那时他个人也正处于一个最好的机遇期。 张文中:2006年是物美发展最好的时期,因为以技术为核心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人才储备都很成熟了。我个人也是年富力强,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觉得能做很多很多事情。当时也是处在国家大发展一个最好的历史机遇,所以的确这个事情的发生就是晴天霹雳,根本想不到。 2006年9月11日,专案组找到了张文中,要求他协助调查。11月2日,张文中辞去物美集团董事长职位。12月7日,张文中因涉嫌诈骗、单位行贿和挪用资金被刑事拘留。 张文中:开始觉得应该不会很久,我觉得我自己还是做人很认真的人,我常说的做好人干正事,有原则守底线,我觉得应该不会很久。但是事情不是以你的意志为转移,这个事情越拖越久。像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候觉得绝望,觉得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尤其是说当告诉我说我犯了诈骗罪,而且诈骗了3190万的时候,我觉得这天塌下来了。我当时判断,肯定是要枪毙我了。 对于案情的具体细节,张文中在采访中不愿多说。据公开资料显示,3190万的数额来自2002年初,当时,物美以信息化和物流两个项目申请并获得第八批国债贴息资金3190万元。根据原国家经贸委文件,国债贴息资金“重点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家控股的大型骨干企业”,并没有禁止民营企业申报。虽然物美在申报时不规范地使用了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但始终是以企业的真实名称进行申报。然而在调查过程中,物美却被认定为没有申报资格,张文中被认定为虚构项目,通过诈骗手段,骗取了国家资金。2006年12月20日,张文中被正式逮捕。 张文中:民营企业本身是有资格获得国债贴息的,而且就和我当年就有六家民营企业,同时获得了国债贴息,而这个时候以这个名义治物美和张文中的罪,的确是严重错误,正是由于要治我的罪,所以给我定成了个人诈骗,而这个个人诈骗的前提是民营企业有资格获得国债贴息,被说成了没有资格获得国债贴息,我觉得这是最根本的。 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此后,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作为物美的灵魂人物,张文中被控有罪让物美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冷遇。 张文中:当我配合调查之后,物美在香港被迫停牌长达十个月之久,这个停牌让我们遭受了各种各样的重大损失。本来花旗银行已经安排我们做一次定增,这个定增其实是在我被捕之前安排的。但是很遗憾,这个定增由于我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投资者纷纷撤回对原来的定增认购,所以这件事就取消了;另外由于我突然缺席很多供应商也不理解,担心这公司能不能撑下去……总之风雨飘摇。其实从2006年开始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非常快速发展的时期,很多企业都是在这个时期迅速发展壮大,成为这个行业的领军企业,所以说物美也的确失去了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 2008年10月9日,衡水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文中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文中提出上诉。2009年3月30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对张文中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和诈骗罪的定罪部分,合计执行有期徒刑12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万元。 狱中获得多项科技进步奖 取得四项专利 二审宣判之后,张文中从看守所被移送到监狱,虽然刑期从18年减到12年,但他仍一度陷入绝望中。 张文中:我觉得的确是有很绝望的时候,觉得自己像在一个坟墓里面,可能已经被人忘掉了,因为这样一个监室可能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打开门了。二十天三十天都没有人开过门了,像在里面死了一样……但是从我内心来说,还是要坚定不移走向未来,还要坚信公平正义,一定会有。另外读书,用心用脑。为什么特别强调用心用脑?你真得读下去。你真是读下去的时候,让你忘掉一切,这个时候你就会真正有一种解脱。 服刑期间,张文中先后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两项,并取得四项专利。而在高墙之外,他的入狱使物美的多项既定计划搁浅,物美一度陷入资金紧张、扩张停顿、高层离职的困境。 2006年之后,物美奉行的低调守土战略,使它错过国内传统零售业整体转型的黄金期,掉出国内零售业第一梯队。 一次次申诉 就因为尊严高于一切 2013年2月6日,经两次减刑,张文中刑满出狱,狱中生活7年后,面对外面的世界、受重创的企业,张文中只觉得晕。 张文中:坦率地说确实很晕。因为你在里面关了那么多年,走在马路上都觉得很不适应。因为那么长时间你已经看不到车,看不到人,你看到的人就是跟你在一个牢房里关着的罪犯,所以这一切你都很不适应、很不熟悉了,逐步地适应。另外你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更是不适应了。 7年牢狱生活,张文中一直被叫成“罪犯张文中”。出狱后他甚至不想跟人交往,当时最想做的还是恢复名誉。 张文中:因为还是心理有障碍,心理有障碍。你是一个背着罪犯这么个头衔的人。可能你想象不到我这么多年一直被叫罪犯张文中。他一开口的时候,点你的名先叫罪犯某某某。我出来之后,觉得我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恢复我的名誉,我要让这个冤案平反。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程序,我只能向我当时的终审法院去提出申诉。 2015年12月,张文中的申诉被河北省高院驳回。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张文中:其实一次一次地申诉,一次一次地被驳回,一次一次地去讲自己被冤枉的故事,内心是挺痛苦的,但是就是要鼓足勇气去努力地表达,努力地去伸冤,努力地去争取。我觉得对于一个人来说,尊严是高于一切的。就是说我是一个守法公民,我不是一个罪犯。那么这个,是我最低最低的底线。 2017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直接提审张文中案。 记者:当时对您来说那个时候早就自由了。改不改判对您的意义又体现在什么地方? 张文中:刑服完了,我依然是叫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比如说我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更谈不上,比如说我要发展某一个事业,我要做实际控制人,这都是不行的,诈骗罪是一个很严重的罪,所以这些是对我实质性损害。我觉得对于我名誉损害是更严重的。还比如说我们曾经准备有一些重大的国际并购项目,但是都是由于我个人的原因,就是由于我这个因素,最后都谈好了,他们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影响,觉得不能跟物美做。这个影响不是说我已经放出来了就没有了,依然非常非常巨大。 2018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文中案。再审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无罪。 案件再审半个月后,在公众场合消失多年的张文中现身“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发表了他出狱5年后的首次公开演讲。 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 演讲同期: 张文中:再审引起的热议已经不再仅仅是我张文中的事,故事的主角是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最高法院再审张文中案的意义也不仅仅是案件本身,不仅仅是还我清白,而是党和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对企业家创业环境的营造,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推进依法治国的又一个新起点。 50多岁不惧二次创业 今夜重又走进风雨 无罪改判让张文中彻底摆脱了刑满释放的身份枷锁。此前的五年,除了为改判奔走,张文中只能在幕后指挥物美的运营。如今中国零售业已经天翻地覆,“新零售”、“智慧零售”、“无界零售”,新名词层出不穷,新业态花样百出。现在张文中最忧心的是:如何使物美再次站上时代潮头? 记者: 2013年您从牢里出来的时候已经51岁了,就等于是再一次又得重新创业了。一切都发生太大变化了,当时会影响你进行第二次创业吗? 张文中:有一种愈挫愈奋的这种感觉。有一首歌我很喜欢,我觉得也反映了我的内心的很多想法,就是从头再来。歌词是这么说的: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今夜重又走进风雨,一切从头再来。 张文中在努力找回自己以前的节奏。2014年,物美集团以14亿元代价收购百安居70%股权;2015年张文中主导创立分布式电商“多点”并担任董事长,与物美联合推出“自由购”、“自助购”、“智能购”。他要向曾经熟悉的零售世界再次证明自己。 张文中:今天我要给你展示一下我们在零售方面一系列革命。这是多点和物美现在的一个智能购物车,采用的智能购物车。智能购物车就是一个移动的POS机,可以直接把商品放进来。这个就不需要收银员了,您是您自己的收银员。 重新活跃于零售江湖,和第一次创业一样,张文中投身于用技术促进中国零售的变革之中。 张文中:说我二次创业,其实我觉得从理念上、从决心上、从愿景上,我这二次创业和1994年的一次创业也没什么太大的分别。人要永远有一颗年轻、向上、奋斗的心,这样你就会有未来、有明天、有一切。[详情]

解析张文中案:为何好处费属实 却未判单位行贿罪?
解析张文中案:为何好处费属实 却未判单位行贿罪?

  解析张文中案:为何好处费“属实”却未判单位行贿罪? 一种说法 从法治的视角看“张文中案”的再审改判,尽管出现了控辩双方皆称“无罪”的少见场景,但其中也不乏对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专业之辩。它最终呈现的,仍是司法公正。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张文中案成产权保护“标杆”案件 此案自决定再审之日起即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宣判过程还全程视频直播,自然吸睛无数。坊间评论纷纷将此案的再审翻盘贴上了生动的“法治公开课”等标签。甚至还有论者将此案与改革开放之初的“傻子瓜子案”相提并论,“张文中案”也因此成了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标杆”性案件。 对“张文中案”政治意义的评价,有它的现实背景。 一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 二是在2016年8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 司法层面,最高法于2016年12月专门下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对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最高检则在2017年1月发布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就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提出明确要求。可以说,加强产权的司法保护,到今年年初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个案)”了。 单位行贿罪改判,不意味“好处费”合法 个案判罚胜过一沓文件。围观者都知晓了依法保护产权的重要意义。但个案判罚中所体现的法治确定性和预防功能,在舆论场上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比如,在张文中所涉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这三罪中,诈骗和挪用资金因存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再审判决中有较详细的阐述,这里不作讨论。 单说这里的单位行贿罪,根据原判,2003年至2004年间,物美集团在收购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分别持有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后,张文中安排他人分别向国旅总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赵某某、粤财公司总经理梁某支付好处费30万元和500万元。再审也确认了这一事实,为何最终认定罪名不成立呢? 查裁判文书可知,这两笔涉案款项,一是广州华艺广告公司李某某通过泰康公司董事长陈某某向物美集团索要500万元,李某某也收到了这笔巨款。再审改判的关键理由有两处。一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张文中有向梁某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二是梁某没有实际收受这500万元。 事实上,单位行贿仍是国家刑事司法打击的对象,不构成犯罪并不表示,民营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就是值得鼓励的。 而另一笔物美集团和张文中给予国旅总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赵某某30万元好处费,再审也认定“属实”。改判的理由主要是综合考虑了这些情节:在股权收购过程中,物美集团没有意图及实际谋取不正当利益,赵某某也没有为物美集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购中物美集团不存在排斥其他买家、取得竞争优势的情形;收购价格在国旅总社的预期范围内,收购不仅没有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通过收购解决了国有企业的资金紧张。 最后的结论就是,这30万元好处费,尚未达到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改判并不意味着,“好处费”就是合法的。脱离了个案的具体情节来看结果,很可能会造成对这次司法纠错的错误认知。 张文中案再审改判体现司法公正 从法治的视角看“张文中案”的再审改判,尽管出现了控辩双方皆称“无罪”的少见场景,但其中也不乏对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专业之辩。它最终呈现的,仍是司法公正。 此案的警示意义,对司法机关来说,应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确保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必须有充分确实的证据支持,定罪证据不足的要依法宣告无罪;对市场主体来说,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也不管是知名企业家还是不知名的个体从业者,谨守法律边界的要求也是应共同遵循的。 □王琳(法律学者)[详情]

物美系十年沉浮:张文中时代做的金融跨界回报丰厚
物美系十年沉浮:张文中时代做的金融跨界回报丰厚

   张文中改判无罪背后 物美系十年沉浮 物美去年的募集说明书显示,张文中拥有物美集团97.02%股份;物美去年投资收益增长至12.2亿元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提起张文中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并不熟悉,但说起物美集团在北京可谓是家喻户晓,而张文中就是物美集团的创始人。遍布大街小巷的物美大卖场、物美便利店正是张文中昔日成功的见证。 2006年,张文中身陷囹圄,物美的发展失去灵魂。公开信息显示,2006年后,物美在香港的上市公司走向退市,其旗下的A股平台新华百货也遭遇野蛮人叩门。 在资本市场浮沉背后,物美集团近年来业绩不佳。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数据,物美集团已经连续两年业绩大幅下滑。近几年,出狱后的张文中带领物美集团展开一场零售业革命。 物美险失新华百货控股权 2006年物美发展进入巅峰时,张文中被带走协助调查,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长期身陷囹圄,外界对张文中能否保有物美集团控制权保持关注。 新京报记者自上海清算所获得的2015年年报显示 ,物美集团控股股东为北京卡斯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张文中。2017年年报维持这一表述。 股权结构上,张文中持有北京中胜华特科技有限公司99%的股份、北京京西硅谷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持有北京卡斯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和80%的股份,张文中合计拥有物美集团97.02%的股份。 这一发布于2017年的募集说明书表示,自2006年11月27日至募集说明书截稿日,张文中不再担任物美集团及其下属机构任何职务、不参与任何实际工作,对物美集团的经营不造成影响。 作为创始人,张文中是物美发展的核心灵魂,物美在他主导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扩张。 公开信息显示,从2004年开始,物美通过收购等方式,控制了北京超市发、京北大世界、天津大荣等全国20多家商业企业的400多个网点,一度占据了北京1/3的零售市场份额。就在张文中入狱前的2006年上半年,物美还大笔收购了美廉美超市、宁夏新华百货。 随着张文中入狱,物美的发展瞬间失去灵魂。今年2月,张文中发表演讲称,2006年是物美发展的最好时期,不期遭受重创,“我的弟弟张斌带领物美团队苦苦支撑,企业才没有垮掉,但失去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据报道,2012-2015年,物美在香港上市公司物美商业净利润分别为6.02亿元、4.59亿元、3.95亿元、2.47亿元。 2015年10月20日晚,物美商业公告称,由于盈利受人工、租金成本及线上线下电商竞争的不利影响,宣布计划私有化退市。退市时,有媒体报道称,近3年来物美商业的股价跌幅分别为57%、73%、81%。 物美港股退市的同时,内地上市公司新华百货的控制权也面临“野蛮人”敲门。 新华百货是宁夏第一家商业上市公司。2006年4月,物美收购新华百货2280万股国有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物美入主之后,新华百货业绩波动较大,2009年为1.92亿元,2011年增至2.52亿元,其后整体下滑,2016年下跌到6296万元,2017年方才回暖到1.07亿元。 2015年初开始,资本大佬崔军旗下的宝银系公司开始举牌新华百货,此后试图与物美系争夺控股权。2016年9月,持续增持后的崔军第三次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甚至欲罢免新华百货方6名董事,但并未实现。 其后,物美方面持续增持,终于反超崔军方面恢复了第一大股东之位。根据新华百货2017年报,宝银系持股32.98%,第一大股东物美系34.93%。 去年物美集团净利下滑54.4% 在资本市场受挫之时,物美集团整体业绩表现并不如人意。 新京报记者自上海清算所获得的财务报表显示,近年来物美集团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净利润却大跌。 2014年-2017年,物美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289亿元、340.9亿元、377亿元、405.6亿元。同一时期的净利润分别为13.9亿元、49.7亿元、44.3亿元、20.2亿元。近两年年物美集团净利润走低,尤其是2017年同比下滑了54.4%。 6月1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物美集团发行文件中所留的联系方式,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天眼查信息显示,作为物美的主营业务,已退市的北京物美商业集团2014年10月以来被行政处罚5次,决定机关为北京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等。 在实体超市大幅下降的大环境下,物美业绩的滑坡并非孤例。 据报道,2011年-2016年,大润发新开店数分别为42家、34家、45家、40家、31家、33家,2017年仅新开17家。2016年10月,大润发关闭了潍坊潍一广场店,打破了进入大陆19年未关店的神话。2017年3月,大润发又关闭了一家位于上海的门店。 在此背景下,2017年11月,阿里巴巴投入约224亿港元,直接和间接持有高鑫零售36.16%的股份,成为大润发的新主人。 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现在消费者网络购物越来越便捷,不再需要大卖场的多样化选择、一站式消费,消费者希望以最短时间去超市买一些急需的商品,比如生鲜,而不是推着大购物车、长时间排队,因此大卖场这种业态处于全面衰退的状态,因此,物美的核心业态——大卖场不可避免的受到冲击。 物美在张文中时代所做出的金融跨界投资则取得了丰厚的回报。 上海清算所收录的中诚信国际报告称,物美集团投资收益2014-2016年分别为10.64亿元、8.71亿元和10.70亿元,主要为来自于对泰康人寿等企业的股权投资收益。2017年报显示,物美集团投资收益12.2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泰康人寿于1996年成立,最初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瑞士丰泰人寿保险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成立。 前述募集说明书显示,物美集团合计持有泰康人寿股份为9.22%。 张文中出狱后投身零售业变革 随着去年底以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张文中开始出现在公众视野。 今年2月张文中表示,出狱后,他立即投身到用技术推动中国零售业革命的事业之中。“2015年,我和一些年轻的创业者以及IDG资本创立了分布式电商‘多点’”。 这意味着,早在2015年,已出狱、但未在物美集团任职的张文中就在物美集团之外开辟新的战线。按照张文中的说法,现在“多点”已经成为全国排名第一的生鲜电商,“多点+物美”已经成为全渠道零售的新模式,正在快速复制。 工商资料显示,多点新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三个,分别是刘江峰、鲁玉新和张文中,持股比例分别是51%、44%和5%。 不仅如此,张文中控制下的物美也存在加速扩张迹象。 据报道,乐天今年4月表示,向物美集团以2485亿韩元(约合14.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了乐天玛特在北京的21家店铺。 赖阳表示,多点的模式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需要更多市场覆盖率以快速响应消费者需求。乐天在北京有相当多的卖场,能并购过来、且价格相对便宜的话,那无疑能提高覆盖率。但乐天的卖场也存在风险,都是大卖场,这些大卖场的业绩本身也不会特别乐观,但它作为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中心点,可以探索,但盈利难度很大。 2018年5月30日,物美官网宣布,物美便利店10店齐开,这是继2017年5月25日5店齐开后取得的又一次大规模开店纪录。 “现在物美在探索多点,也就是线上线下结合,另外也在压缩卖场面积、减少运营成本。虽然消费者去大卖场的意愿没有以前高,但去便利店的次数却是越来越多,这其实反映了卖场小型化的趋势”,赖阳称。 上海清算所收录的财报显示,2014年,物美集团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亿元,2015年转正,变为1.1亿元,2016年和2017年分别是-34亿元和-8.9亿元。 一般而言,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保持负数,意味着当年公司投资现金流流入额低于流出额,表明公司处于旺盛的扩张期。 中诚信国际在评级报告中指出,近年来,物美集团在网点开设、门店升级改造、物流配套建设等方面持续投入,公司每年均保持较大规模的投资性支出。 新京报记者 赵毅波[详情]

物美10年沉浮:险失新华百货控股权 去年净利降54.4%
物美10年沉浮:险失新华百货控股权 去年净利降54.4%

  张文中改判无罪背后 物美系十年沉浮 物美去年的募集说明书显示,张文中拥有物美集团97.02%股份;物美去年投资收益增长至12.2亿元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提起张文中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并不熟悉,但说起物美集团在北京可谓是家喻户晓,而张文中就是物美集团的创始人。遍布大街小巷的物美大卖场、物美便利店正是张文中昔日成功的见证。 2006年,张文中身陷囹圄,物美的发展失去灵魂。公开信息显示,2006年后,物美在香港的上市公司走向退市,其旗下的A股平台新华百货也遭遇野蛮人叩门。 在资本市场浮沉背后,物美集团近年来业绩不佳。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数据,物美集团已经连续两年业绩大幅下滑。近几年,出狱后的张文中带领物美集团展开一场零售业革命。 物美险失新华百货控股权 2006年物美发展进入巅峰时,张文中被带走协助调查,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长期身陷囹圄,外界对张文中能否保有物美集团控制权保持关注。 新京报记者自上海清算所获得的2015年年报显示 ,物美集团控股股东为北京卡斯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张文中。2017年年报维持这一表述。 股权结构上,张文中持有北京中胜华特科技有限公司99%的股份、北京京西硅谷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持有北京卡斯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和80%的股份,张文中合计拥有物美集团97.02%的股份。 这一发布于2017年的募集说明书表示,自2006年11月27日至募集说明书截稿日,张文中不再担任物美集团及其下属机构任何职务、不参与任何实际工作,对物美集团的经营不造成影响。 作为创始人,张文中是物美发展的核心灵魂,物美在他主导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扩张。 公开信息显示,从2004年开始,物美通过收购等方式,控制了北京超市发、京北大世界、天津大荣等全国20多家商业企业的400多个网点,一度占据了北京1/3的零售市场份额。就在张文中入狱前的2006年上半年,物美还大笔收购了美廉美超市、宁夏新华百货。 随着张文中入狱,物美的发展瞬间失去灵魂。今年2月,张文中发表演讲称,2006年是物美发展的最好时期,不期遭受重创,“我的弟弟张斌带领物美团队苦苦支撑,企业才没有垮掉,但失去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据报道,2012-2015年,物美在香港上市公司物美商业净利润分别为6.02亿元、4.59亿元、3.95亿元、2.47亿元。 2015年10月20日晚,物美商业公告称,由于盈利受人工、租金成本及线上线下电商竞争的不利影响,宣布计划私有化退市。退市时,有媒体报道称,近3年来物美商业的股价跌幅分别为57%、73%、81%。 物美港股退市的同时,内地上市公司新华百货的控制权也面临“野蛮人”敲门。 新华百货是宁夏第一家商业上市公司。2006年4月,物美收购新华百货2280万股国有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物美入主之后,新华百货业绩波动较大,2009年为1.92亿元,2011年增至2.52亿元,其后整体下滑,2016年下跌到6296万元,2017年方才回暖到1.07亿元。 2015年初开始,资本大佬崔军旗下的宝银系公司开始举牌新华百货,此后试图与物美系争夺控股权。2016年9月,持续增持后的崔军第三次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甚至欲罢免新华百货方6名董事,但并未实现。 其后,物美方面持续增持,终于反超崔军方面恢复了第一大股东之位。根据新华百货2017年报,宝银系持股32.98%,第一大股东物美系34.93%。 去年物美集团净利下滑54.4% 在资本市场受挫之时,物美集团整体业绩表现并不如人意。 新京报记者自上海清算所获得的财务报表显示,近年来物美集团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净利润却大跌。 2014年-2017年,物美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289亿元、340.9亿元、377亿元、405.6亿元。同一时期的净利润分别为13.9亿元、49.7亿元、44.3亿元、20.2亿元。近两年年物美集团净利润走低,尤其是2017年同比下滑了54.4%。 6月1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物美集团发行文件中所留的联系方式,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天眼查信息显示,作为物美的主营业务,已退市的北京物美商业集团2014年10月以来被行政处罚5次,决定机关为北京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等。 在实体超市大幅下降的大环境下,物美业绩的滑坡并非孤例。 据报道,2011年-2016年,大润发新开店数分别为42家、34家、45家、40家、31家、33家,2017年仅新开17家。2016年10月,大润发关闭了潍坊潍一广场店,打破了进入大陆19年未关店的神话。2017年3月,大润发又关闭了一家位于上海的门店。 在此背景下,2017年11月,阿里巴巴投入约224亿港元,直接和间接持有高鑫零售36.16%的股份,成为大润发的新主人。 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现在消费者网络购物越来越便捷,不再需要大卖场的多样化选择、一站式消费,消费者希望以最短时间去超市买一些急需的商品,比如生鲜,而不是推着大购物车、长时间排队,因此大卖场这种业态处于全面衰退的状态,因此,物美的核心业态——大卖场不可避免的受到冲击。 物美在张文中时代所做出的金融跨界投资则取得了丰厚的回报。 上海清算所收录的中诚信国际报告称,物美集团投资收益2014-2016年分别为10.64亿元、8.71亿元和10.70亿元,主要为来自于对泰康人寿等企业的股权投资收益。2017年报显示,物美集团投资收益12.2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泰康人寿于1996年成立,最初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瑞士丰泰人寿保险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成立。 前述募集说明书显示,物美集团合计持有泰康人寿股份为9.22%。 张文中出狱后投身零售业变革 随着去年底以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张文中开始出现在公众视野。 今年2月张文中表示,出狱后,他立即投身到用技术推动中国零售业革命的事业之中。“2015年,我和一些年轻的创业者以及IDG资本创立了分布式电商‘多点’”。 这意味着,早在2015年,已出狱、但未在物美集团任职的张文中就在物美集团之外开辟新的战线。按照张文中的说法,现在“多点”已经成为全国排名第一的生鲜电商,“多点+物美”已经成为全渠道零售的新模式,正在快速复制。 工商资料显示,多点新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三个,分别是刘江峰、鲁玉新和张文中,持股比例分别是51%、44%和5%。 不仅如此,张文中控制下的物美也存在加速扩张迹象。 据报道,乐天今年4月表示,向物美集团以2485亿韩元(约合14.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了乐天玛特在北京的21家店铺。 赖阳表示,多点的模式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需要更多市场覆盖率以快速响应消费者需求。乐天在北京有相当多的卖场,能并购过来、且价格相对便宜的话,那无疑能提高覆盖率。但乐天的卖场也存在风险,都是大卖场,这些大卖场的业绩本身也不会特别乐观,但它作为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中心点,可以探索,但盈利难度很大。 2018年5月30日,物美官网宣布,物美便利店10店齐开,这是继2017年5月25日5店齐开后取得的又一次大规模开店纪录。 “现在物美在探索多点,也就是线上线下结合,另外也在压缩卖场面积、减少运营成本。虽然消费者去大卖场的意愿没有以前高,但去便利店的次数却是越来越多,这其实反映了卖场小型化的趋势”,赖阳称。 上海清算所收录的财报显示,2014年,物美集团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亿元,2015年转正,变为1.1亿元,2016年和2017年分别是-34亿元和-8.9亿元。 一般而言,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保持负数,意味着当年公司投资现金流流入额低于流出额,表明公司处于旺盛的扩张期。 中诚信国际在评级报告中指出,近年来,物美集团在网点开设、门店升级改造、物流配套建设等方面持续投入,公司每年均保持较大规模的投资性支出。 新京报记者 赵毅波[详情]

张文中案 “天下无冤”的新起点
张文中案 “天下无冤”的新起点

  张文中案,“天下无冤”的新起点 || 大视野 来源: 秦朔朋友圈  作者:秦朔 改革开放40年,一部中国市场经济史,在2018年5月31日写下了新的一页。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迎来了迟到十几年的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案,宣告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作出的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张文中等被告知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一扇开启的门 中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一起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如果已生效的终审判决存在问题,需要通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平反。 但事实上,再审是一扇很难开启的门,因为再审针对的是已生效的判决,不能轻易改动,否则会对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的权威性形成冲击。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刑事案件的再审率不到0.5%。张文中在原判生效后,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就被驳回。 于是,2016年10月,张文中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按照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纠正原判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的错误,张文中终于洗清沉冤。 从年广久到张文中 重审张文中案的意义,在近几十年的企业史上大概只有年广九三次被判刑又三次被无罪释放可堪并论。 年广九1937年出生,曾是“中国第一商贩”。《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注释第43条解释,“傻子瓜子”指安徽省芜湖市的一家个体户,他雇工经营,制作和销售瓜子,称为“傻子瓜子”,得以致富。 年广久三次被判刑,罪名分别为“投机倒把”、“牛鬼蛇神”、“流氓罪”,这些罪现在都已经取消。 1984年邓小平说,“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1992年他在南巡讲话中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 年广九最后一次被判刑,是因为和国有企业联营但经营失败,要担责任。案子一拖三年,最后判贪污罪证据不足,就判了个流氓罪。他自述:“我拿了我孩子的钱,孩子拿我的货,工厂是我投资的,账目上的钱都是我的,我拿了也写了条子,哪里是贪污呢?当时联营失败,社会影响不好,需要有个人来扛这个责任,于是就把我推出来了。除了贪污罪,又说我犯了流氓罪,说我强奸厂里10个妇女。我说好,那我干脆给你凑够一打吧,我说那就算12个吧!” 1991年5月,芜湖市中院一审判决,年广久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芜湖市检察院主动撤诉,年广九被宣告无罪释放,市委书记等在市委大礼堂集体接见,握着他的手说,“老年,你吃苦了!” 年广九敢想敢干,但文化水平不高,管理能力不强,“傻子瓜子”几次走出芜湖都铩羽而归。他被判刑三次,真正入狱时间并不多。和他相比,张文中从2006年11月被调查到2013年底减刑出狱,7年多时间完全失去自由,最终被判无罪又经历了5年。 张文中出生于1962年,是专业能力很强的知识精英,先后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美国斯坦福大学。他1994年归国创办北京最早的超市——物美,应用自己开发的pos机信息系统,将超市开遍北京城。2000年物美就在互联网上进行采购和管理,2003年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民营零售企业,2006年《财富》杂志曾评价说——“如果你想看一下零售业的未来,建议阁下省却造访沃尔玛的时间,为您自己买一张前往北京的机票,去看看物美。” 张文中2006年11月被带走,物美停牌10个月,取消了与花旗签订的8600万美元新股配售协议和多项并购计划。后来的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这些重大机遇物美都错过了。 企业界很多人都知道,张文中最初被带走协助调查是因为涉嫌北京市前副市长刘志华受贿案,调查时有人主观臆断,认为他给了刘巨额物美股票,最后发现与刘志华腐败案无关后,又由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将他刑事拘留,2009年3月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等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张文中口碑很好,为人正派,处事低调,生活节俭,兢兢业业。他原来在玉泉大厦办公,里面有个舞厅,同在大厦办公的一个企业主晚上常和朋友娱乐到午夜,下楼时常遇到张文中下班回家。他光明正大走正道,蒙冤后全国工商联多次向相关领导机构反映,三任主席、书记持续呼吁,北京市工商联时任党组书记专程到监狱探望,12位著名刑法专家召开论证会直指冤案根本错误,众多企业家发声彻底纠正。在全国政协的正式会议上,河北的企业家政协委员王玉锁向参会的最高法院领导表示,愿意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和身家性命担保张文中案是冤案。 如果说年广九案涉及到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态度,张文中案则涉及到对中国优秀民企和企业家的态度。年广九在芜湖,北京有声音,纠错相对容易;张文中在北京,涉及的层面高,河北省最高法院又已终审,纠错很不容易。所以这个案子的反转,令企业界倍感欣慰。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重审张文中案是“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一个标杆案件”。更广义地说,这也是中国建设法治经济和推动司法公正的标杆案件。 恒心来自公正、公平、公开的法治 张文中案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 人们常说“有恒产者有恒心”,而恒产是需要法治保障的。归根结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良好的法治才是长久信心之源。 从张文中案看,公正、公平、公开三者之间密不可分。 先看公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指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这一规定直击了司法公正存在的“痛点”,就是领导干部干预。 再看公平。公平就要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原审法院的观点是,“张文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物美集团冒充为国有企业的下属企业,通过呈报虚假项目,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再审检方(最高法)则指出,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虽然将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投向国有企业,但并没有明确禁止民营企业申报。随着我国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家进一步明确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同时,为鼓励支持国内流通企业发展,推进流通现代化,国家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连锁企业信息化建设列入国债贴息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也就是说,2002年物美集团申报国债技改项目时,国家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已经发生变化,国债技改贴息政策也已有所调整,物美集团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符合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范围,“原判认定物美集团不具有申报国债技改项目的资格,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在很长时间,民企因为在事实上“被歧视”,被设置门槛,不得不采取挂靠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方式,“戴红帽子”,在与国企的经济交往中处于弱势地位。由此犯的“错”,实乃不公平环境的诱致。最高法指出,“我们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维护企业家和企业的合法权利。 最后是公开。张文中在企业界有很大影响,工商联为他说话,相关各界都在呼吁,形成了一个“捂不住、盖不了”的公开的舆论环境,推动了问题的最终解决。 最高法指出,张文中案件的改判,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一是要严格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也不能将一般的违规行为当作犯罪处理;三是要严格贯彻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必须有充分确实的证据支持,定罪证据不足的要依法宣告无罪;四是要准确理解国家政策的精神,把握政策的发展变化,防止用过去的政策衡量行为发生时的企业经营活动。 这四条如果能在全国范围内真正落实,将极大地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文中案的重申,对企业家们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创新,无疑有着积极作用。但人们更希望的是,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和张文中一样感受到公平正义。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的沈德咏近年来发表过几篇在司法界非常有影响的文章。在《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中,他说,相比较错案的纠正,我们必须要更加重视“防患于未然”,要做“事前诸葛亮”,使潜在的可能发生的冤假错案无法形成。司法公正最终是要靠案件质量来说话的,出了一个冤假错案,就会极大地动摇公众的法治信念。“特别是在目前有罪推定思想尚未完全根除、无罪推定思想尚未真正树立的情况下,冤假错案发生的概率甚至可以说还比较大。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同时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识,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沈德咏提出,从现在已发现的冤假错案看,多少都存在突破制度规定,或者公然违背法定程序的地方。要高度重视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比如指控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罪,就应当依法宣告无罪;查明认定存在非法证据的,就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在《我们应当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文中,沈德咏开篇引述了18世纪中期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针对刑讯逼供泛滥肆虐的大声疾呼,“刑讯逼供是对人思想的暴虐,如果让痛苦成为真相的试金石,透过不幸者的筋骨和皮肉检验真相,必将导致无辜者处于比罪犯更坏的境地”。他指出,在公权力行使领域,公民人身权面临的最大威胁,莫过于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本质上是对人的物化、矮化,通俗地讲,就是不把人当人看。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这种非人道、反理性的执法司法观,是封建专制司法的遗毒,是刑讯逼供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执法司法者执掌国家权力,要充分认识到,执法犯法、刑讯逼供,是对公民人身权最严重的侵犯,是对宪法法律制度最严重的破坏,由此导致的冤假错案是最严重的不公正。 2017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使法庭成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谈到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时说,反思近年来纠正的一些历史错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只强调惩治犯罪而忽视保障人权,以致侦查环节,只注意收集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不注意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审查起诉环节,虽然存在诸多疑点,但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审判环节,在关键证据缺失情况下仍作出有罪判决,没有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只要刑讯逼供、非法证据还没有绝迹,冤假错案就不会绝迹,公平正义的光辉就不会照在每个法庭之上。 企业家精神的新内涵:爱商与逆商 我们经常谈到企业家精神,如勇于创新、承担风险、善于识别和抓住机遇等等。张文中在遭遇冤屈、不屈不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展示了令人尊敬的品格,为中国的企业家精神增添了新的内涵。 在看守所,张文中为了真正把心情稳定下来,选择以书为伴,一开始养猪养鸡的书都看,后来和管教人员不断沟通,可以得到朋友们从外边送来的书。他帮助年轻的犯人自学、参加成人高考。他说:“用心、用脑读书,是人走出苦海、脱离困境活下去的最重要的途径。……关押期间,我一共读了几百本书,许多是英文原著,英文水平比原来又有了很大的提高。读书学习过程中还要不断思考,我在监狱和看守所搞科研,取得了4项专利,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两项。” 企业家的灵魂必须与企业同在,自己不能倒下,精神和信念是支撑企业存在的根基。张文中在《给40年的信中》谈了五点感悟:人生是一场奋斗,企业家存在的价值就是奋斗;心中有春天,人生就充满阳光;人生是一次旅行,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筚路蓝缕,斩棘前行;人间有真情,公道在人心,亲情友情重于山;相信党,相信国家,相信公平正义,相信改革开放,相信正义尽管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张文中用爱和信念化解了冤屈和愤懑,用实践诠释了培根《论逆境》中提出的价值——“顺境中的美德是节制,逆境中的美德是坚韧,后者具有更多的英雄本色”;“顺境并非没有许多恐惧与厌恶,逆境也不是没有安慰和希望”。他有强烈的爱商,也有强大的逆商(AQ)。 “平冤纠错,正本清源,天若有情当赞公道!依法治国,云开月明,人间正道何惧沧桑!”这是张文中的话,是他灵魂的自然弥散,荡气回肠。 中国经济的新时代,需要一批又一批有爱有责、心怀希望、不畏艰险、不向挫折乃至冤屈低头的企业家、创业者。张文中案是“天下无冤”的新起点,也将是进一步弘扬中国企业家精神的新起点。 每个人都期盼好的法治环境,期盼能让每个人的尊严得到保障的环境,即使被扭曲,也终得校正。如同恩格斯曾说的,“文明国家的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关加在一起还要大的‘权威’”,因为他承载的是法的尊严。[详情]

张文中,从罪犯到典范
张文中,从罪犯到典范

  张文中,从罪犯到典范 来源:一见财经 最高法公开开庭审理张文中再审案现场 这几天,一见君一直纠结于是否要对张文中案发表浅见,想写是因为他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不想写是因为现在的结果太顺利成章,没有悬念了。 不过,最终还是动笔了,主要是想“抛砖引玉”:在一个法治国家,为什么一个知名企业家能被轻率的定罪?现在又被快速包装成典范? 从2007年12月被叛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到11年后被当成国家“救赎”民营企业的典范,中间到底经历了什么? 01  5月31日上午十点,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文中再审案,这是一次非常有仪式感的审理,庭审过程一共持续了47分钟。 本次庭审审判长是孙华璞,他是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之一,目前能称得上大法官的在最高法一共有46名,首席大法官是最高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周强。 据报道,旁听宣判的有张文中和张伟春的亲属、物美集团职工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关单位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共80余人。 另外,还有一个细节,据《北京青年报》旗下公众号《政知道》报道,张文中庭审现场还是标志性的眼镜、白衬衣、黑西装,特别之处是“还戴了一条红领带”。 据此,一见君还特别研究了一下,领带是很有讲究的。 红色早已成为了中国的“国色”,国家领导人在很多重大场合都会系红领带,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比如春节、国庆节等)的时候。 另外,红领带还有一个作用,能够显示出佩戴者当时的心情,张文中系红领带表明他打了一个翻身仗,在11年后终于被平反。 这场庭审,中国法院网以及央视还进行了现场直播,整个审理过程特别顺畅,没有出现不和谐之处。 宣判后大约20分钟后,新华社就发布了通稿《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由于这个案件关注度很高,大量媒体随后转载。 5月31日晚间,新华社发表题为《“张文中案”改判彰显保护企业家权益决心》的评论称:“唯有积极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导向作用,才能让那些渴望创造价值的企业家们能够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创新” “张文中等重大涉产权案件的依法纠正,对于落实党中央部署,加强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家精神也将具有重大示范意义”。 次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为企业家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文章称,有恒产者有恒心,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最高法经过再审张文中案,依法纠正了原判决把企业一些不规范行为当作犯罪来处理的错误,纠正一起错案胜过制定一沓文件。 除此之外,5月31日晚间的《焦点访谈》也对张文中案进行了报道,标题是《标杆案 张文中无罪》 在一见君的印象中,《焦点访谈》一直都是“揭黑幕、树典型”的做法,但是对某一个企业家,如此大力度的“树典型”并不多见。 所以,从宣判到后来被当成典型,张文中案对于国家的意义真的太大了,在宣传方面,费多少笔墨、镜头都不为过。 02  如果回到11年前,张文中遭遇了和现在完全不同的待遇。从海归知名企业家到罪犯,也就短短两年时间。 张文中是民营企业中少有的“高级知识分子”,南开大学管理学硕士、中科院系统科学博士、美国斯坦福大学博士后。 张文中南开大学提前一年毕业,被分配到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事宏观经济研究。1990年他担任由世界银行和国家“八六三”高科技发展基金支持的“中国宏观经济决策支持系统”研究的课题组长并获得了很多成果。 当时,张文中成为我国经济研究领域一位年轻的学术带头人,后来,张文中得到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的支持,到斯坦福大学做系统工程学博士后研究。 1993年年初,张文中回国,创办了卡斯特公司,这是中国最早的高科技企业之一,主要为国内几家大型企业开发IT项目。 资料显示,张文中是在1993年参加一次商业连锁企业方面的研讨会后,萌生了开连锁超市的想法。 1994年底,第一家物美超市开业。2003年,物美集团的销售额达了85亿,2004年上半年在全国500强企业排行中,物美集团位居205位。 当时,他被媒体认为是“沃尔玛”中国版的最有潜质选手,在商业方面的成功,让他拥有了非常多的政治头衔。 被调查之前,张文中是全国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南京市现代物流顾问、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工商联副会长、中国连锁协会常务理事,北京连锁协会副会长、卡斯特经济评价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委员及金融市场发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卡斯特经济评价中心主任。 看看这些职位,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能获得这么多的殊荣,实属不易,不过,与政治走的太近似乎不是什么好事情。 2006年秋,张文中突然接到中央纪委通知,要求其对“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腐败案”进行协助调查。  随后,张文中辞去物美董事长,物美停牌长达10个月之久。2008年10月,张文中被河北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据《中国企业家》2009年报道,张文中的国研中心任职经历,再加上与刘志华交好,很多人用“空手套白狼”来形容物美发展初期对北京国有零售企业的托管和整合。 张文中与刘志华交好的主要“证据”是物美2003年在香港上市,刘志华亲往香港助阵。就是在上市仪式上,张文中给刘志华赠送了股票。 关于赠送股票这件事,到现在还没查清楚,据称是张文中向刘志华赠送价值过亿元的股票,这最终成为张文中身陷囹圄的最初罪证。 所以,政商关系是很多企业家面临的最危险的关系之一,它能让你一步登天,也能让你身败名裂。 就拿张文中来说,他花了10年时间达到政商关系的顶峰,用了2年时间被打入低谷,现在用了几天时间又被树立成典范。[详情]

改判张文中无罪:释放依法保护企业家、产权时代强音
改判张文中无罪:释放依法保护企业家、产权时代强音

  改判张文中无罪,释放产权保护法治强音 杨晨 (作者系法律学者) 来源:经济观察报  从没有一起涉产权案件,像张文中再审案那样备受公众关注。 5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对张文中、张伟春和物美集团来说,多年冤案一朝平反,还了一个清白之身,财产上的损失也有望得到救济弥补,自是盼望已久的结果。但是,正如张文中在改判后所言,“这个案子早已不是我个人的事了”,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大背景下,作为“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的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这起看似寻常的再审案件,其实也被赋予了超越个案的“标杆意义”。 在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多年摸爬滚打,张文中从曾经跻身全国企业500强的“民营企业物美集团创始人”、“2004年福布斯大陆富豪榜排名125位”的知名企业家,一朝沦为“阶下囚”,他的个人经历,其实也是个别民营企业家坎坷境遇的真实写照。在现实中,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采取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乱象滋生,市场经济法治要素的缺失、历史遗留问题的掣肘,已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绊脚石。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市场经济,司法更是不容失守的城池。如何才能“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既要“眼睛向前看”,在建章立制上多下功夫,也要着力卸除“历史包袱”,通过司法审判的渠道,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释放出依法保护企业家和产权的讯号,给企业家、公众以信心,让市场经济轻装上阵。 具体到平冤纠错中,依法审判乃是不容撼动的底线。回看张文中案的再审过程,经历了严格的申诉、审判程序,对原来关涉的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三大罪名,最高法秉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法不溯及既往”等法治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技改贴息政策”“主观故意”“具体情节”等,判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明确“罪”与“非罪”的界线,这样依法作出的平冤结果,更容易被当事人和公众所接受,也为各级人民法院今后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可靠遵循。 当然,依法审判的具体尺度,也应松紧有度。客观来说,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一些民营企业家为寻求企业发展,挂靠国有企事业单位“戴红帽子”,在经营过程中有一些不规范行为,应与故意犯罪有所区别,不应“一棍子打死”。对此,最高法也明确,“对于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民事赔偿等等方式妥善处理”,“不能把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做刑事犯罪来处理”。回看张文中案的再审,将一般违规行为排除在犯罪门外,即是这一司法政策精神的体现。“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蒙冤十余年后,张文中案再审改判无罪,释放出依法保护企业家、产权的时代强音,“是推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新起点,也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从中受益的,更是市场经济和改革中国。[详情]

央视:最高法再审张文中案改判无罪 传递什么信号?
央视:最高法再审张文中案改判无罪 传递什么信号?

   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向张文中等作出释明,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如申诉人提出申请,相关赔偿程序将依法及时启动。 张文中案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的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表示,张文中案再审与以往不同,过去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的主要是杀人、强奸、抢劫等刑事犯罪,这次再审纠正的是经济犯罪,并且属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方面的案件,这说明最高法院加强人权保障、纠正冤假错案发展到新的阶段。张文中案的重审,这样一起陈年积案被改判有怎样的意义呢? 央视评论:以法治精神落实产权保护 再审改判事关个人荣辱 更彰显产权保护 正义迟到了,但不会缺席。 事实上,从2017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两起涉及民营企业的重大产权案件以来,本案走向始终牵动人心。它不仅事关张文中个人荣辱,更彰显完善产权保护的落实程度。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改”是凝聚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最高法对张文中案的提审,认定“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给予赵某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等,正是遵循了罪刑法定原则,严格遵照罪与非罪标准,通过将一般违法、违规行为与刑事犯罪区分开来,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保护产权新起点:为企业家合法经营撑腰鼓劲 案件的改判,对张文中个人而言,洗刷了10多年冤屈, “百感交集,思绪万千”;而对广大企业家来说,何尝不是一颗定心丸?!它构成了依法保护产权的新起点,成为为企业家合法经营撑腰鼓劲的标杆案件。都说“纠正一个案子胜过一沓子文件”,这样一起改判,所释放的加强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决心,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精神,掷地有声,充满示范意义,传递出强大信念。 保护产权:从中央精神走向法治落实 有恒产者方有恒心,产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正是意识到今天中国产权保护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近年来,中央连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从多次重申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到强调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到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以法治维护产权保护,以制度落实对企业家的呵护,成为顶层设计视野中的高频词。今年“两高”工作报告重申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张文中案的改判,以及接下来一系列对产权案件的依法甄别纠正,都意味着对保护产权与企业家精神,将从中央精神向法治层面进一步落实。 学术界一直有一种看法,就是产权案件甄别纠正可能比起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命案”更难。产权案件纠错之难,难在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晰。加上特定历史条件下,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不规范问题,地方各种势力的交织与干预构成涉产权案件纠错的障碍,复杂程度更进一步提升。如何依法妥善处理这些违规问题,如何做到违规与犯罪准确区分,如何摆脱案外因素对案件审理的影响,构成了今天司法如何保护产权的重要命题。 改革开放四十年,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无疑是推动中国经济大潮的重要力量。正是无数优秀企业家的摸爬滚打、敢为天下先,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中国奇迹。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因此,以法治精神落实产权保护,用制度为优秀企业家撑腰鼓劲,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激荡四十年”最好的致敬。 文丨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之山 [详情]

光明网评论员:张文中无罪洗冤 再盼顾雏军案佳音
光明网评论员:张文中无罪洗冤 再盼顾雏军案佳音

  张文中无罪洗冤,再盼顾雏军案佳音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昨天(5月31日),最高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再审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等无罪,对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张文中案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颁行后,最高法院依法再审的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去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公布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张文中案和顾雏军案由最高法院直接提审。在今年“两会”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张文中案和顾雏军案是两院共同提及的重大案件,两院工作报告都申明了提审张文中案和顾雏军案对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有错必纠、使企业家形成稳定心理预期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还在今年“两会”进行期间,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已经明确表示,对涉产权及企业家错案冤案要抓紧开庭审理,张文中案已经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顾雏军案“不久将开庭审理”,以圆满完成第一批涉产权错案冤案纠正工作任务。昨天最高法院对张文中案进行的公开宣判,就是上述说法的兑现。而顾雏军案的审理工作也在向前推进,来自最高法院的消息表明,负责提审顾雏军案的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已召开庭前会议,相关审理工作有望在法定审限到来之前完成。 张文中案再审宣判后,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表示,通过张文中无罪洗冤,“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一是要严格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也不能将一般的违规行为当作犯罪处理;三是要严格贯彻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必须有充分确实的证据支持,定罪证据不足的要依法宣告无罪;四是要准确理解国家政策的精神,把握政策的发展变化,防止用过去的政策衡量行为发生时的企业经营活动”。 对张文中无罪洗冤,许多评论屡屡提及“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的信仰。这一信仰,是人们“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全报”的朴素信念的提炼。但是,正义的任何“缺席”、“迟到”和“不报”,其每一刻、每一天,对于承受非正义加害的人而言都是巨大而难熬的灾难。“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就是要回顾正义“缺席”、“迟到”和“不报”的过程和原因,找出正义为何羁绊在“临门一脚”问题上的根源。张文中案、顾雏军案也好,其他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也罢,其呼唤正义、实现正义的过程艰辛而漫长,就是因为正义的到来要经历种种波折和阻碍。甚至,就在已经迟到了的正义在门口等待入室之时,竟也还要跨过重重障碍,躲避层层羁绊。“深刻吸取”这其中的教训,从体制和制度上清除这些令正义“缺席”、“迟到”和“不报”的因素,是张文中无罪洗冤的意义所在。 张文中无罪洗冤后,人们无疑将把目光聚焦在顾雏军案的审理上面,再盼正义佳音。对于企业家而言,尤其是对于从事“中国制造”的企业家而言,顾雏军案是更加典型而具有标志性的案件。这个案件的解决,将为企业家和投资界树立新的风向标。[详情]

长安剑:最高法改判张文中无罪 清晰释放三个信号
长安剑:最高法改判张文中无罪 清晰释放三个信号

  最高法再审并改判张文中无罪,清晰释放了三个信号! 苏航/微信公号“长安剑” 无罪! 关注张文中案的目光不止在国内,“一场罕见的再审”,这是美国媒体对改判的描述。 微信公号“长安剑”6月1日消息,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同案原审被告人张伟春、同案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无罪。 张文中案改判是一起足以成为分水岭的“标杆性案件”。 “纠正一起错案胜过制定一沓文件”,时代已经借助中国国家最高审判机关之手,明确释放出了三个信号: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这是张文中案改判释放的第一个鲜明信号。 这个信号,是一代代民营企业家们在改革浪潮中的起落浮沉中得出的启示,也是中国法治在发展中不断曲折向前的写照。 最高人民法院史无前例的公开审理一个涉产权的民营企业家冤案,这其中的意义,不仅仅是还张文中清白,而是党和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对企业家创业环境的营造,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推进依法治国的又一个新起点。 中国改革开放已步入“不惑之年”,这份不惑,是对国家改革发展越来越清晰和自信的认知,也是司法实践日益成熟的成长。 以发展的眼光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这是中国司法机关对改革时代的承诺。历史上的不规范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在现行刑法中找不到的行为,就绝不是犯罪。 民营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体制中享受法律平等的保护。这是张文中无罪的第二个信号。 民营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并不天然在道德上就矮人一头。 所有市场主体在同一套规则体系之下有权以相等的机会参与经营,而当这样的机会被剥夺时,所有受侵害者可以期待获得来自法律、来自司法机关的同等救济,不论大小、不论经济成分。 从2004年保护私有制写入《宪法》,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出台,我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不平等的歧视性对待,不属于新时代的中国。 依法妥善处理特定历史条件下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 保障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提供同等的法律保护,这是中国司法机关对市场经济的承诺。 在统一开放有序的中国的市场中,企业家没有后顾之忧,这是第三个信号。 哪怕是再强调自由竞争的经济学说,也不得不承认一个道理:市场经济,离不开确定产权、保障安全的法治环境。 在改革进程中的张文中案没有因为特定时期犯下的错误而结案封卷,中国司法不断在自我完善自我修正中前行,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是只有在法槌落下的时候,才能让人听到法治的回响,也要在周围越发清晰的规矩方圆中,让人看到法治的模样。 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中国的法治越来越公正,市场越来越友善。张文中案改判就是一块试金石:哪怕是外媒口中的“十年老案”(Decade-Old Graft Conviction),只要案件有错误,就一定会被纠正。 而张文中案的“标杆”作用更在于:类似的错误,在中国的土地上将不会被允许再次发生,守法的企业家在这片土地上尽可以放手一搏。 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这是中国司法机关对所有企业家的承诺。这样的决心,也不断积累着市场对法律的信任。 有恒产者有恒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指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 张文中案尘埃落定,媒体都在猜测,这位曾带领物美集团走向辉煌的企业家能否寻回“失去的十年”?也许张文中今年3月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的发言已经了给出回答: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个人渺小,惟知跃进,惟知雄飞,不负伟大时代。文中愿与大家共同携手,在法治阳光普照下,弘扬中国企业家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他的信心,来自于不曾失落的企业家精神,来自于普遍播撒的法治阳光,来源于这个坚定改革、鼓励创新的伟大时代。[详情]

潘石屹:张文中被改判无罪 也是中国企业家的事
潘石屹:张文中被改判无罪 也是中国企业家的事

  【历史性的宣判,抵过一沓文件!柳传志:不仅为张文中高兴,也为自己高兴!】 昨天,最高法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联想控股董事长柳传志表示,不仅为张文中高兴,也为自己高兴。依法治国能够让遵纪守法好的企业放心的大胆的去发展,同时违法违规的企业得到制裁,体现出党实事求是的精神。 除此之外,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表示,这不仅是张文中一个人的事,而且也是中国企业家的事,所有正直的人都应该为之振奋。张文中被改判无罪,标志着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好,也标志着我们国家会朝着依法治国的道路往下走。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张文中的案件,是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标杆”案件。对中国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来说,无疑有着极大的振奋意义。一起来听听民营企业家们是怎么说的? 联想控股董事长 柳传志:“看直播的时候我们都很激动,因为张文中这事儿实在是太冤枉了。他得到平反,一是为他高兴,二也是为我们自己高兴。什么叫好的营商环境?第一条就是依法治国,能够让遵纪守法好的企业,放心大胆地去发展,同时违法违规地企业得到制裁。另外一件事,这个事件是个纠错,这是个非常不容易的事。特别体现了党实事求是的精神,这让我们格外感到感慨。” SOHO中国董事长 潘石屹:“我想这个事件不仅仅是张文中一个人的事,也不仅仅是中国企业家的事,所有正直的人都应该为之振奋。张文中被改判无罪,标志着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好,也标志着我们国家会朝着依法治国的道路往下走。” [详情]

最高法负责人谈张文中案:不能把一般违法当刑事犯罪
最高法负责人谈张文中案:不能把一般违法当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 9年前因三项罪名获刑12年 再审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这句话,昨天出现在了最高法就张文中案改判的答记者问中。这一句话,在3个月前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张文中也同样说过。就是这个论坛上,张文中发表了出狱后的首次公开演讲。  5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张文中案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的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张文中系物美集团创始人。2008年10月9日,衡水市中院一审宣判,张文中因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张伟春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物美集团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30万元。衡水市中院认定,2002年初,张文中、张伟春在明知民营企业不属于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范围的情况下,经共谋,物美集团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通过申报虚假项目,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3190万元。 2003年至2004年间,物美集团在收购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分别持有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后,张文中安排他人分别向国旅总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赵某某、粤财公司总经理梁某支付好处费30万元和500万元。 1997年,张文中与泰康公司董事长陈某某、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某挪用泰康公司4000万元资金申购新股为个人谋利,共盈利1000余万元。 宣判后,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均提出上诉。2009年3月30日河北省高院改判张文中有期徒刑12年。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法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再审中,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均认为各自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无罪。最高检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最终,最高法经再审认为“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针对外界关注的“是否构成诈骗罪”的问题,最高法经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 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据悉,本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观点 不能把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当刑事犯罪 张文中案件,是法院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标杆”案件之一。 “案件的改判,对张文中及物美集团来说,洗刷了他们长期背负在身上的罪名,恢复了他们的名誉和财产;对广大企业家来说,进一步营造了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环境、发挥作用的空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说。 外界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对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案件,法院如何依法妥善处理? 上述负责人表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民营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社会就业、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一些地方一段时期也确实存在过对民营企业不公平、不合理对待的现象,导致民营企业在与国有企业的经济交往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些民营企业家为寻求企业发展,不得不采取挂靠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方式——就是俗称的“戴红帽子”,从而出现了不规范行为。 他说,在本案中,根据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政策性文件,虽未明确禁止民营企业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但这些项目基本都投向了国有企业。2002年物美集团申报时,政策虽有所调整,但民营企业的不平等地位尚未彻底改变。“物美集团以中央直属企业下属企业的名义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与这一特定历史背景不无关系。对物美集团在申报项目及实施项目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看待。” 他表示,依法妥善处理特定历史条件下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于这些不规范行为,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民事赔偿等方式来处理,不能把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当作刑事犯罪。 可向河北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 再审改判张文中等无罪,对已经追缴的财产、判处的罚金如何处理?如何进行国家赔偿?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不仅宣告了张文中等无罪,且判决对已经执行的罚金、追缴的财产进行依法发还。 关于国家赔偿的问题,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向张文中等作出释明,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如申诉人提出申请,相关赔偿程序将依法及时启动。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错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对于涉企业家产权申诉案件,要畅通申诉渠道,加大审查力度,逐一进行甄别,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经审查发现案件确有错误的,要依法及时再审,尽快纠正,并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对原判执行、追缴、没收不当的财产要依法予以返还,充分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将深入剖析涉产权错案产生原因,健全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错案的发生。对确实存在违法审判情形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上述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快清理和修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范和制度,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司法政策。如,“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深入调研涉产权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加强产权保护精准度。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统一涉产权案件的裁判尺度和标准”。 本版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供图/新华社 [详情]

最高法:张文中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存在违规行为
最高法:张文中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存在违规行为

  张文中再审改判无罪最高检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职 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建议改判无罪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记者郑赫南)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再审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4名检察员出庭履职,他们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法提出申诉。最高法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最高检指派检察员尹伊君、杜亚起,助理检察员韩大书、刘文峰出庭履行职务。 再审中,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均认为各自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无罪。最高检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最高法经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在收购国旅总社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给予赵某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在收购粤财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过程中,梁某没有为物美集团提供帮助,物美集团未获得不正当利益,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张文中并未向梁某支付500万元,梁某也未提及此事,数月之后,在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物美集团因李某某通过陈某某索要而支付500万元,不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主观故意,梁某事后得知,明确表示与其无关,并拒绝接受该笔款项,该款一直被李某某的公司占有,物美集团的行为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张文中作为物美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亦不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故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张文中与陈某某、田某共谋,并利用陈某某职务上的便利,将陈某某所在泰康公司4000万元资金转至卡斯特投资咨询中心股票交易账户进行营利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原判认定张文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原判认定张文中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宣判后,合议庭向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诉讼代表人、最高检出庭检察员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释明。据悉,本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张文中和张伟春的亲属、物美集团职工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关单位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80余人旁听了宣判。[详情]

人民日报谈张文中改判:为企业家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人民日报谈张文中改判:为企业家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 改判张文中无罪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徐隽)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2008年10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2002年初,张文中、张伟春在明知民营企业不属于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范围的情况下,经共谋,物美集团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通过申报虚假项目,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3190万元;2003年至2004年间,物美集团在收购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国旅总社)、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粤财公司)分别持有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公司)股份后,张文中安排他人分别向国旅总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赵某某、粤财公司总经理梁某支付好处费30万元和500万元;1997年,张文中与泰康公司董事长陈某某、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某挪用泰康公司4000万元资金申购新股为个人谋利,共盈利1000余万元。据此,对张文中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张伟春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物美集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三十万元;张文中、张伟春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均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对张文中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和诈骗罪定罪部分,对物美集团、张伟春定罪量刑及对张文中、张伟春违法所得追缴部分;撤销一审判决对张文中诈骗罪量刑以及决定执行刑罚部分;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再审中,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均认为各自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在收购国旅总社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给予赵某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在收购粤财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过程中,梁某没有为物美集团提供帮助,物美集团未获得不正当利益,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张文中并未向梁某支付500万元,梁某也未提及此事,数月之后,在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物美集团因李某某通过陈某某索要而支付500万元,不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主观故意,梁某事后得知,明确表示与其无关,并拒绝接受该笔款项,该款一直被李某某的公司占有,物美集团的行为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张文中作为物美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亦不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故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张文中与陈某某、田某共谋,并利用陈某某职务上的便利,将陈某某所在泰康公司4000万元资金转至卡斯特投资咨询中心股票交易账户进行营利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原判认定张文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原判认定张文中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宣判后,合议庭向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诉讼代表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释明。据悉,本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张文中和张伟春的亲属、物美集团职工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关单位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80余人旁听了宣判。 ■短评 为企业家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张文中案再审宣判,改判张文中无罪。这不仅还了当事人和当事企业一个公道,而且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依法保护产权、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坚定决心,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平等保护、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得到落实,一批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有错误的案件得到纠正,大大提升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张文中案的改判,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 有恒产者有恒心,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要求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张文中案的改判,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最高法经过再审张文中案,依法纠正了原判决把企业一些不规范行为当作犯罪来处理的错误,依法保护了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利,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纠正一起错案胜过制定一沓文件,产权纠纷申诉案件甄别纠正工作的深入,必将进一步增强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全社会公民的人身、财产、财富安全感,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让人民群众对司法产生更多的信任感,从而营造出更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详情]

张文中改判无罪体现对企业家精神的保护
张文中改判无罪体现对企业家精神的保护

  张文中改判无罪 体现对企业家精神的保护 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 李雪峰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改判物美控股集团实控人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张文中于1994年在京创立物美控股集团,拥有已于港交所退市的物美商业及新华百货。2007年,张文中被控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 2013年刑满获释后,张文中先后向河北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直至昨日被正式改判无罪。无论从司法角度,抑或商业角度而言,这都是一种进步。 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明确规定要“客观看待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上述司法制度的建立健全,客观上为张文中申请案件重审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当河北高院于2015年12月驳回张文中的申诉要求后,张文中得以于2016年10月再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最终为自己翻案。 往小处讲,张文中改判无罪,既可以恢复名誉,亦可令物美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甩掉精神包袱;往大处讲,张文中改判无罪恰好映射出司法制度的纠错属性,彰显出法律的权威。 今年3月,张文中参加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时公开宣读《给40年的信》。他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意义在于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以及对企业家创业环境的营造。 事实上,在张文中服刑及获释后的申诉期间,其名下合法财产均依法得到了保护,物美商业及新华百货两家公司并未受案件本身过度冲击。此外,还将依法返还原判执行的罚金及财产。保护企业家合法财产,充分给予公平合理的营商环境,呵护企业家的创新思维,这是法律权威性的具体阐释。 出狱后的张文中近年来表现得颇为淡然,对曾经帮助过他的朋友满怀感激之情。他在上述公开信中特别提到了泰康保险集团董事长陈东升、新奥集团实控人王玉锁等人,称他们具有“侠肝义胆”。反过来说,这些企业家也不会后悔在张文中落难时施以援手,更会对最高人民法院改判张文中无罪表示欣慰。企业家是社会的宝贵资源,保护依法经营的企业家,就是为了创造未来。 值得一提的是,对案件的淡然并不能掩盖伴随张文中数十年的企业家精神,促成物美商业退市,以及捍卫新华百货控制权,均是张文中出狱后的资本动作。有理由相信,随着案件的正式完结,张文中将带领物美控股集团踏上另一段征程,而人们也会乐见物美控股集团的逐步壮大。[详情]

清白张文中如何激活苍白物美:物美终究还在走下坡路
清白张文中如何激活苍白物美:物美终究还在走下坡路

   清白张文中如何激活苍白物美 来源:北京商报 2008年10月9日,他因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18年5月31日,他被改判无罪,罚金和追缴的财产依法返还。他就是5月31日的热点人物——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12年,一个人,一个企业在坚持和等待中度过。一纸改判,不只是个人和企业的新征程,也彰显了我国在产权保护方面掷地有声。 12年后一个新开始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张文中的案件可以追溯至2007年。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2008年10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一审判决下达后,张文中及物美集团也曾提起上诉。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决定对张文中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直到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被改变的物美命运 彼时,张文中获罪对如日中天的物美来说是重大打击。1994年,张文中和团队成员从创业初期的零售业软件系统开发转到商业零售业。2003年11月,物美商业便在香港创业板正式挂牌,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民营零售企业。 赶上了大卖场在中国黄金时代的物美,在当时不断通过资本优势扩大布局。2004-2007年间,物美通过托管、收购、重组等方式,控制或拥有了北京超市发、京北大世界、天津大荣等全国20多家商业企业的400多个网点,并收购了美廉美超市和宁夏新华百货。 但在张文中身陷囹圄后,物美此前的扩张步伐戛然而止。据悉,张文中入狱后,物美集团所属的上市业务物美商业开始了10个月的停牌期,在此期间,物美先后取消了与花旗集团签订即将实施的8600万美元新股配售协议、收购江苏时代超市50%股权等多项既定计划,谋划中的天津家世界一揽子并购计划也无果而终。 时处风口浪尖的物美最终在联合创始人吴坚忠的带领下平稳发展了七年,但在国内传统零售业整体面临转型的大背景下,物美终究还是在走下坡路。根据此前物美商业的公告显示,从2012-2014年,物美商业实现股东应享利润分别为6.02亿元、4.59亿元、3.95亿元,2015年上半年为2.47亿元,业绩连年下跌。最终,物美商业于2015年10月20日宣布私有化退市。 提前布局新零售 事实上,在最高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前,张文中已经开始频繁出现在大众视野。公开资料显示,张文中出狱后首次公开亮相是在今年1月的“消费品论坛首届中国国际日”;之后在2月底的亚布力论坛上,他朗诵了自己所写的《给40年的信》;接着3月下旬,张文中以多点Dmall董事长的身份出现在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多点Dmall的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上;4月12日,张文中又坐在腾讯“互联网+大会”的嘉宾席位。这样几乎一个月一次的公开亮相,宣告了曾经消失在大众视野里的张文中彻底回归。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张文中回归后,尽管并未对外公开他在物美集团中担任的职务,但在实际运营中,他仍将在物美集团承担决策者的角色。 摆在回归后张文中面前的问题是,如何带领物美走上新征程。“企业没有垮掉,但失去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张文中在《给40年的信》中坦承,因为一系列原因,物美失去了太多的发展机会。但实际上,当前的物美并没有在新零售赛道上完全掉队。 2015年,生鲜电商多点Dmall在北京上线,并且顶着1亿美元天使融资,创始团队来自华为、京东等光环。当多点和物美的合作愈加深入,外界才注意到,张文中才是多点Dmall背后真正的掌权者。 张文中自己在《给40年的信》中表示,多点的成立是他和一批年轻创业者以及IDG资本共同创立的分布式电商,目前合作伙伴已经遍及国内外,多点加物美已成为全渠道零售的新模式,且正在全速布局。此外,在今年3月多点Dmall宣布与深投控达成战略合作时,便也宣布了张文中多点Dmall董事长的身份。 市场分析机构极光大数据发布的《2018年Q1移动互联网行业数据研究报告》显示,多点Dmall在今年3月的市场渗透率达0.86%,甚至超出盒马、京东到家、每日优鲜等生鲜电商App。 企业家权益保护的标杆案件 “今天的这个案子早已不是我个人的事了,而是纠正民营企业涉产权案的第一个案子,也绝不是最后一个案子,应该是推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新起点,也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尽管此前有过错失掉的机遇,但也正如张文中在最高法公开宣判后接受央视专访时所说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同样也会迎来新的契机。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也在审判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张文中案件是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一个“标杆”案件。案件的改判,对于张文中及物美集团来说,洗刷了他们长期背负在身上的罪名,恢复了他们的名誉和财产;对广大企业家来说,看到了党和国家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进一步营造了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环境、发挥作用的空间,也将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感,使广大企业家能够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随着张文中案件的改判结果落定,难免让业界联想到同样曾在零售行业风光无限的国美创始人黄光裕。随着后者刑满释放的时间点临近,这样一批曾经撑起北京商业市场的传统企业,能否焕发新机都是让人期待的问题。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在张文中案审判结束后所说,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社会就业、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一段时期也确实存在对民营企业不公平、不合理对待的现象。一些民营企业家为寻求企业发展,不得不采取挂靠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方式,在经营过程中有一些不规范行为。对此,我们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 北京商报记者 邵蓝洁 陈克远[详情]

侠客岛谈张文中案:案例的影响力可能不亚于一沓文件
侠客岛谈张文中案:案例的影响力可能不亚于一沓文件

  [经济Ke]一桩标志性案件的平反 本栏目由侠客岛与《中国经济周刊》联合出品 这是[经济ke]的第42篇文章 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 5月的最后一天,中国的企业界和司法界共同迎来了一件大事: 最高人民法院对物美创始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与以往暴力型刑事案件的平反不同,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罕见的重大涉产权经济案件平反,极具标杆意义。 用最高人民法审判监督庭负责人的话说,张文中案件的改判,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这也将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感。 舆论认为,这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促进公正司法的大道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充分印证了“一个案例的影响力可能不亚于一沓文件”。 张文中 回顾 为什么一个案子的影响力竟能不亚于一沓文件? 事情要从张文中和他的物美开始说起。 1994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拥有中科院系统研究所博士和美国斯坦福大学博士后学位的张文中,成立了物美商城。 曾经的物美有多牛呢? 物美官网显示,它曾是我国最大、发展最早的现代流通企业之一,是京津冀地区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不仅如此,2003年,物美超市还成为第一家在港上市的民营零售企业。 然而,这种辉煌在2006年11月之后,就戛然而止。 2006年11月,张文中被带走调查。同年12月7日,张文中因涉嫌行贿、挪用公款,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009年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等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张文中服刑期间两次减刑,2013年2月终得刑满释放。 只是,出狱后物非人亦非。 自2006年11月他被带走后,物美就陷入了10个月的停牌期。期间,物美取消了与花旗集团签订的即将实施的8600万美元新股配售协议、收购江苏时代超市50%股权等多项既定计划,筹划中的天津家世界一揽子并购计划也以失败而告终。 此外,由于经营业绩连年下跌,2015年,物美终在香港退市。 张文中曾于2016年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7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再审张文中、顾雏军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张文中和物美才终于看到了一丝希望。 今天,张文中终得正式翻案,实属不易。 平反 其实,自从来2017年底最高法决定依法再审张文中、顾雏军等案件以来,社会各界的反响就十分强烈,尤其是工商界、企业界、投资界人士。不仅始终予以密切关注,也对这些案件的平反满怀期待。 应该说,张文中案无罪判决的结果在意料之中。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看,张文中案纠正诈骗罪、单位行贿罪的理由为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纠正挪用资金罪的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严格贯彻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以及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刑法基本原则。 最高人民法审判监督庭负责人在剖析张文中案改判的背景时特别强调:一些地方一段时期确实存在对民营企业不公平、不合理对待的现象,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设置了不少门槛,一些民营企业家为寻求企业发展,在经营过程中有一些不规范行为。 最高法负责人同时指出,对此,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依法妥善处理特定历史条件下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能把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做刑事犯罪来处理。 可以预见,张文中案改判所遵循的原则也将适用于未来其他产权案的纠错。 据经济Ke获悉,继张文中案之后,顾雏军案的庭前会议已经结束,很快也将开庭审理,同样备受关注。 决心 张文中、顾雏军等重大涉产权经济案件能够启动再审,这当然离不开中央近两年加强产权保护的大背景。 早在2016年11月底出台的产权保护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产权保护意见”)就直击产权保护的要害,首次提出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并下定决心要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 不到一年,2017年9月末,中央关于企业家精神的文件发布,中央首次高规格发文肯定企业家的价值和地位,并特别强调“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提出要保护企业家的三大权益:企业家财产权、企业家创新权益、企业家自主经营权。 企业家最大的不安,来自对财产权的不安。中央一直在努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以打消企业家对财产权的焦虑。 但在司法实践中,产权纠纷案件纠错之难,以及所面临的重重阻力,仍让不少企业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党中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大部署,能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存有疑虑。 现实的情况是,即使在2016年底产权保护意见出台之后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中央多次强调,要推动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但在具体个案上始终难见进展。 直至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再审张文中、顾雏军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这才让很多涉产权案的企业家重燃希望。 阻力 但即使企业家们处于产权保护最好的时代,推动具体个案纠错的难度仍不可估量。 有申诉中的企业家对经济Ke感叹说,“涉及产权的冤案平反比登天还难。” 综合来看,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难以平反,固然有历史形成时间跨度较长、成因复杂等原因,但除此之外以下几方面原因应予重视: 产权案牵涉利益主体众多,阻力重重。产权案往往涉及从公检法到主要权力部门或地方主要领导,翻案牵一发而动全身,办案法官面临方方面面的阻力。顾雏军案就颇为典型,不仅涉及司法部门、地方政府,还涉及证监会等。这也使他的再审案件一拖再拖。 指令再审进入空转死循环。目前的申诉案件多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原审法院绝大多数维持原判,因此导致大量的案件进入了程序空转的死循环。 《中国经济周刊》曾报道的海南民营企业家赵玉南诈骗案,可谓是程序空转的典型。赵玉南2004年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的判决引起了法学家们的质疑,数十位法学家出具专家意见书认为,赵玉南案仅仅是经济纠纷,而不应构成合同诈骗罪。 期间,赵玉南也为此申诉13年,最高法以出现新证据,原审证据之间存在矛盾,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为由,多次启动监督程序指令再审、发回重审,全案经历7次判决,原审法院7次均维持原判。申诉13年进入空转死循环的申诉,让人基本看不到出路。 程序拖延,审理超期严重。由于纠错阻力大,涉产权案程序拖延的情况十分严重。以吴英案的资产处置为例,吴英案已经过去10年,但该案被查扣的商铺、房产、珠宝等财产至今仍未处置,久拖不决,致使众多债权人的债权长达10年得不到清偿。 据经济Ke了解,申诉案件被堆放在角落,一放一两年无人问津,严重超期的现象相当普遍。申诉人往往投诉无门,无能为力。 提审 基于目前的现状,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陈光中呼吁,要强化程序监督。对产权申诉案件,要加强审级监督,上级法院可以提审和改判的,不宜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强化对下级法院办理产权案件的监督和指导,防止程序空转,同时要注重发挥检察监督的作用。 此次,张文中、顾雏军案均由最高法提审也显示出司法系统在纠错问题上仍然困难重重。因此,不少学者建议涉企业家产权冤假错案的申诉应由最高法(巡回法庭)直接提审或指定异地重审。 最高法也在努力推进相关制度的完善,在对张文中案的剖析中,最高法释放了三大信号: 一是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错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对于涉企业家产权申诉案件,要畅通申诉渠道,加大审查力度,逐一进行甄别,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在司法救济、倒逼防错中的功能作用,加快建立健全涉产权错案防范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确实存在违法审判情形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是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要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不断丰富和积累产权保护司法经验。 无论如何,正义可能迟到,但不能缺席。张文中说,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 文/郭芳 《中国经济周刊》[详情]

张文中连夜现身央视:这一天对中国企业家意义重大
张文中连夜现身央视:这一天对中国企业家意义重大

          无罪!张文中连夜现身央视,有话说。。。这一天对中国企业家,意义重大! 2018年5月31日。这一天,对于企业家张文中,以及所有中国企业家来说,都是历史性的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颜茂昆:原审认定张文中构成诈骗罪,经过再审以后,对这个事实的认定就发生了改变,作为民营企业的物美集团实际上是具有申报国家项目的资格的。 张文中案成为了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一个“标杆”案件,张文中与物美如何从巅峰跌入谷底?事件的始末如何?这起案件对促进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意味着什么? 历时12年,无罪!当事人连夜现身央视财经演播室,有话要说。 张文中案始末 12年前,一纸判决让这个物美集团的掌门人开始了漫长的牢狱岁月。1994年,张文中一手创办了物美集团,在北京的大街小巷中都可以看到这家蓝白相间的零售店,由于擅长通过并购、托管,物美于2003年成为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民营零售企业。一直到2006年,物美整合了全国20多家企业近400个网点,收购了包括美廉美、新华百货等著名标的,一度占据了北京三分之一的零售市场份额。然而这一切在2006年戛然而止。 2006年张文中在接到调查通知后辞去董事长职务,并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008年10月,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个人诈骗起诉,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后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12年。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并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在5月31日的审判中,最高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并依法启动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 12年漫长等待,张文中终于迎来了无罪宣判,他说“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在改判无罪以前,张文中已经出狱并回归物美,今年1月,他首度以新零售平台董事长的身份从幕后走向台前,通过一系列的高密度亮相,张文中正在努力追回失去的12年。 张文中案意义 联想控股董事长 柳传志:不仅为张文中高兴,也为自己高兴。依法治国能够让遵纪守法好的企业放心地、大胆地去发展,同时违法违规的企业得到制裁,体现出党实事求是的精神。 SOHO中国董事长 潘石屹:这不仅是张文中一个人的事,而且也是中国企业家的事,所有正直的人都应该为之振奋。张文中被改判无罪,标志着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好,也标志着我们国家会朝着依法治国的道路往前走。 央视财经评论员 马光远:最高法讲它是一个标杆,那么标杆意义在什么地方?就是表明中央,这几年以来一系列强调的,坚持的要保护企业家的产权,保护企业产权的精神,在法治层面得到了落实,我觉得这个对于中国很多民营企业家,包括关注中国经济的很多人来讲,真的是一个大喜事,所以我觉得不仅仅是他个人如释重负,包括很多人来讲就看到了中央在这个层面的决心,所以我觉得这个无论从中国经济,还是从中国法治,还是从未来的企业家这种安全感整个层面来讲,都是一个非常好的事。 央视财经评论员 马光远:过去我们对民营企业家的歧视,包括民营企业的地位,这一页也可以翻过去了,那么未来我们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的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的鼓励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这两个毫不动摇之间我们要有一个平等原则。习总书记多次提到企业家精神的时候,也提到了一个平等保护问题,所以我觉得怎么样把中央的这个两个红头文件,毫不动摇贯彻到法治经济政策各个层面,其实这个案子其实也给大家很多启示。 张文中连夜现身央视:称将返还财产全部捐出 物美集团创始人 张文中:背负着罪犯这么一个头衔长达12年之久,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恢复了自己本来的这样一个人身权,的确是非常兴奋的,而且内心里面是百感交集,思绪万千。 张文中:我这个案子的纠正确实赶上了这样一个历史性的好时代,新的时代,我是经历了一系列挫折的,在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两审都被驳回,那么在高级法院的再次申诉也被驳回,也就是在2016年10月份,我又鼓足勇气向最高法院申诉,其实也是在努力,但是赶上了好时候,就在这个时候中央在2016年11月份颁发了这样一个文件,我觉得从那个时候我们就觉得有盼头,有希望了,也经历了比较长的一个过程,到2017年12月28日,我终于拿到了再审的决定书。 张文中:对于国家要返还这个财产,我是感到非常振奋的,这说明了我们真的在落实产权保护,当然了,这些财产返还之后,我会全部捐出用于扶贫,用于依法治国。 张文中:无罪宣判 标志着一个依法保护产权的新起点 张文中:其实这个案子标杆意义我认为在两个方面,第一个2006年的时候,我是一个很著名的企业家,那么同时我这个案子涉及的事情和民营企业家息息相关。这个案子是错在我的身上,但是实际上是对民营企业有重大影响的一个政策导向,因此从2006年开始,每次全国的两会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我这个案子呼吁,所以当这个案子得到解决了,可想而知,那么大家都会欢欣鼓舞,都认为这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么我也认为我这个案子的解决,5月31日宣告的无罪已经早已超出了我张文中本人,物美企业本人,它标志着依法保护产权的一个新起点,同时也会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张文中:纠正一个案子胜过一沓子文件 张文中:其实纠正一个案子,是很难的,这才有一个说法,叫纠正一个案子胜过一沓子文件,现在我们文件是发了很多了,但是如何让企业家市场经济的主体感受到这些文件的温暖,所以就要从一些具体事情做起,比如说这次我这个案子被纠正,就是在民营企业家中间,包括社会各界,包括法律专家中间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那么坦率地说,我这个案子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不是那么特别的复杂,但是纠正了以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那么使大家看到了希望,那么我个人也认为,可能今后还会有一系列的涉产权的案子会得到纠正,那么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民营企业家就会有更大的信心,那么也会更加积极地去创业,去创新,去创造。 张文中再出发:下一站,新技术零售业 物美集团创始人 张文中:从我来说,我觉得十几年的时间耽误了,当然也有一种紧迫感,还是想在有生之年,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做一点贡献,另外也把自己的一些专长发挥出来,因为我是学数学的,而且在中科院拿个系统工程学博士,在斯坦福做博士后,我觉得如果说我们用好了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等这一系列的新技术,对于零售业进行改造,那么可以很好的把原有的资源盘活,让原有的这些就业者也能够提高自己的技能,这个对社会可能是一个很大的贡献,而且对我们消费者也会带来很大的好处和方便,所以我也和(IDG)资本,深投控,还有一些年轻人创办了一个新的公司叫做多点,这个多点也可以理解为我的第二次出发,那么说到底就是要用技术来改变传统零售企业,而且我相信以商业全面的数字化为基础,会使中国的商业企业的规模有很大的发展和提升,也就是说会让中国商业企业的规模赶上甚至达到超过美国和欧洲的水平,所以我觉得如果把这个作为我二次出发的一个目标,还是很有意义的。 [详情]

物美创始人张文中案再审改判无罪 依法改判有何意义?
物美创始人张文中案再审改判无罪 依法改判有何意义?

  张文中被改判无罪,是产权保护标志性案例 ■ 观察家 张文中案是一个标志性案件,对当事人、民营企业家、所有民众都有重大价值。这意味着产权保护理念渐入人心并实实在在地践行于法律实践当中。 5月31日,对于张文中和物美集团来说,是有历史意义的一天。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同案原审被告人张伟春、同案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无罪。 这起案件,也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的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 要知道,刑事案件,无罪难;逮捕之后,无罪更难;判决执行完毕后,冀望通过申诉的方式达到无罪的,更是难上加难。而张文中案是其中改判难度最大的申诉案件之一。 另外,张文中是以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的方式改判无罪的,而不是由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或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再审的方式改判无罪,这就更加罕见。 最高人民法院主要从事审判指导工作,极少直接审理具体的案件,而今,却极其罕见地直接提审张文中案,而不是由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再审,这充分说明了张文中案的意义绝非仅是案件本身,而是具有标杆意义和指导意义。这是以标志性的个案,彰显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是为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感。 回到张文中案本身,譬如在诈骗罪名中,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或许张文中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但是原审认定张文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确实不妥。 在历史上,的确存在过一些“国进民退”现象,相关部门及政策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实施两重标准,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添加了不少不必要的障碍,甚至存在个别侵吞民营企业家产权的现象。因而,一些民营企业家为谋生存,不得不采取“戴红帽子”的方式,也就是挂靠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而出现经营不规范行为。对此,执法、司法机关应该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宜把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做刑事犯罪来处理,也不宜刻舟求剑,一味用过去的政策来判定违规行为的性质。 张文中案改判无罪之后,不但涉及国家赔偿问题,还涉及巨额的财产返还问题,这说明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当时的司法机关涉嫌将一些本属于物美集团的合法财产当作国有资产充公了。宣判后,有关部门将及时执行判决,把已经执行的罚金和追缴的财产发还物美集团和张文中等人。 从这个意义上说,张文中的改判也是表明,国家对国有资产与私有财产一视同仁,平等地予以保护的决心。这种决心正在以看见的方式、依靠着法律的威严一步步予以落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张文中案算得上是一个标志性案件,对当事人、民营企业家、所有民众,都有重大价值。这意味着产权保护理念将渐入人心并实实在在地践行于法律实践当中。 □王如僧(律师)[详情]

蒙冤十二年今平反 张文中终于说出这番心里话(视频)
蒙冤十二年今平反 张文中终于说出这番心里话(视频)

  蒙冤十二年今平反,张文中终于说出这番心里话 来源:北京日报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公开宣判后,央视记者专访了张文中。 在专访中,张文中说,从蒙冤十二年到彻底平反,应该说心情是百感交集、思绪万千。 张文中表示:今天的这个案子早已不是我个人的事了,而是纠正民营企业涉产权案的第一个案子,也绝不是最后一个案子,应该是推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新起点,也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采访实录  听到判决结果,眼泪在眼圈里转 记者:张先生,今天这个判决结果应该是您一直期盼的一个(结果),现场听到一个这样的结果,您是什么感受? 张:眼泪确实就在眼圈里面转,也落过多少次泪了,这次我是控制,我想尽可能的平静,来接受这样一个结果,从阶下囚到彻底平反,当场宣布无罪,应该说心情是百感交集,思绪万千,这一路历尽艰辛,能有这么一个结果,感谢党,感谢最高法院,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保护产权,使我蒙冤十二年的冤案彻底平反。 最风华正茂时,遭到晴天霹雳 记者:您是1994年从美国回国创业的,当时为什么做出这样一个选择呢? 张:其实呢,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就是改革开放,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为中国改革开放开启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这个时候,各种机会可以说是应运而出,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觉得,国家培养我们这么多年,虽然自己也留学,也确实有在国外生存的这种能力,但是我们还是要在中国做一番事业。 第二个我们觉得中国的这个土壤是我们这一代人做事业最好的舞台,从2006年,可以说是我自己最风华正茂的时候,也是物美发展最快的时候,晴天霹雳,遭遇了这样一个案子。 2006年意味着什么——天塌下来了 记者:在2006年,您被刑事拘留,失去了自由,您觉着这一年在您个人的生活和事业上意味着什么? 张:2006年是我个人也是物美发展最好的时候,(可以说)当时,觉着天就塌下来了,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一下子从自己创新创业创造的这么一个良好环境,进入了一个阶下囚的状态,完全失去自由,和外界一切隔断,那个时候打击是很大的,真不知道下一步会怎样,企业也受了重创,几乎要倒闭,在这种情况下,我觉着——人,还是要有信念的,我相信公平正义! 最绝望时,不知道是否还有人记着你 记者:只有失去过自由的人才知道失去自由的滋味,那么在服刑期间,您有过最难熬的时候么,怎么过来的呢? 张:当然,我也(实实在在地讲)是死过几次的人,比如说你会觉得绝望,你会觉得关在这里面,这就是一个坟墓,你不知道你是不是还被人记着,所以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就要把自己稳定下来,(我就)开始读书,很认真的看,最早没什么像样的书,看些什么呢,因为被关在很差的地方,什么养猪养鸡的书我都看,后来通过我跟相关管教人员不断的交流,允许给我送书,这样就好多了。 失去了很多很多机会 记者:蒙冤入狱,除了让您失去了清白和自由,对于一个企业家来说,还是失去了什么东西。 张:对于一个企业家,最大的痛苦是失去了你辛辛苦苦带领大家创办的事业,你和这个事业被隔断了,可以说物美的发展戛然而止,而且碰到了很多很多的困难,我从2006年被带走,这十年是中国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蓬勃兴起的十年,所以我们失去了很多很多机会。 这个案子涉及到民营企业的生命线 记者:去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来提审您这个案子,并且启动再审,当时您的朋友大家有什么反应么? 张:去年12月28号,就是在这个地方,最高法院向我发再审通知书,当时我是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的,我不知道他们叫我来干嘛,心情可以说像今天一样激动,觉得这个事终于有个盼头了,我这十几年的申冤,开始有人正儿八经的作为一个事情来认真的处理了,我自己很感动。 全国有几百个企业家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向我询问情况,表示慰问,表示祝贺,表示关心,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企业家关心这件事呢?就是由于这个案子影响力太大了,它又是涉及到民营企业的一个生命线的事,民营企业到底有没有资格和其它企业有同样的权力。 民营企业涉产权案的一个新起点 记者:无罪判决这个结果应该是您一直想要得到的,为什么在今天能够得到呢? 张:正是中央的一种坚定不移,正是中央的一个实实在在的这样一个措施,让这个案子在沉冤十二年之后能够得到纠正,而且彻底纠正,那么我也坚信,这个案子的纠正,是纠正民营企业涉产权案的一个新起点,必将为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注入新动力。 返还财产全部捐出 记者:蒙冤十二年,有些失去的东西是很难弥补了,对于原办案单位,您现在怎么看? 张:我觉得都是一些不可抗力影响的,所以我没有追究这些办案人员要承担责任的这样一种意愿,我觉得也没有必要,都往前看,当然想通这一点,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我是想通了,因为你如果不能够生活在明天,依然生活在昨天,那你就永远在牢笼里面,这是你自己把你自己圈在了牢笼里面,当你离开监狱的那一刻,挥挥手,这一切就都过去了,这是最重要的。在我被判罪的过程中,我个人和物美的财产权也受到了很大的侵害,我希望该返还的财产一定要返还,但是我会将这些财产全部捐出,用于扶贫和依法治国的事业。 这个案子,早已不是我个人的事了 记者:刚才您也提到了您这个案子很多人关注,影响很大,那您觉着今天这个判决除了给你自己带来了个人的无罪的清白之外,还会带来什么影响呢? 张:我觉着我的这个案子,早已不是我个人的事了,而且我认为,这是纠正民营企业涉产权案的第一个案子,但是绝不是最后一个案子,应该是推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新起点,也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 预防冤假错案更为重要 记者:党和政府已经密集推出了一系列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决策和措施。那结合您个人的经历,真正的保护关键是什么。 张:真正做到保护就是要把党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比如说在司法环节,我们也看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出台了很多政策。这些政策如何在各级法院执行,那么除此之外,我们不能把眼光只放在纠正这些案件,如何预防这些冤假错案的发生更为重要。 我的事业在中国,相信正义是会来的 记者:在您出狱之后,有家人或者朋友劝您出国吗? 张:当然有过,说你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了,是不是稍微平静一点。我对这种建议呢,也想了想,但是我觉得对于我来说,我的事业是在中国。同时我也相信正义是会来的。我要在这里坚定不移的在党的领导下,把这个案子彻底的纠正过来。今天我如愿以偿了,所以今天是我人生最高兴的时候。 网友评论  [详情]

张文中无罪归来能否再掀风浪?已经离开物美整整7年
张文中无罪归来能否再掀风浪?已经离开物美整整7年

  【特写】张文中无罪归来 张文中今日被宣判无罪。但他能否把离开商业社会的7年断层弥补回来?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赵晓娟编辑:牙韩翔 “文中无罪,彻底平反。”5月31日上午10点36分,物美集团一名市场部员工在朋友圈写下了这样的话,并附以点赞和拳头的表情。 这天早上,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最高法改判其无罪。张文中是物美集团的创始人,1994年由他创办物美超市,并于2003年将物美带至香港资本市场。此后物美先后收购美廉美超市、控股宁夏新华百货、浙江供销超市等,最新的一笔收购是今年3月接手乐天玛特在北京的数十家超市门店。在张文中的执掌之下,物美集团曾经一度占据了北京市场1/3的零售份额。 “张文中案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的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央视新闻在报道中这样说。 “很久没有这么高兴和激动了。”一名来自杭州物美的高管则告诉界面新闻。 他还说,物美员工今天私下还会举办相应的庆祝活动。尽管2018年3月开始,张文中已经开始高调地出现在各种公开场合,并且发表演讲,但直至今日的宣判,才得以让于狱中6年、狱后5年幕后工作的他得以正式重新执掌物美。 “张文中是物美集团的创始人,物美取得今天的规模,中国的民营超市能够寻找到良性的发展模式,这些他都是功不可没的。”张文中创业的合作者,其入狱期间接替物美集团董事长的吴坚忠曾如此评价张文中。 物美的发展确实都带有张文中的个人风格。 1987年张文中在南开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后,被分配到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事研究工作,其时年仅25岁。之后,他还获得了美国斯坦福大学博士学位。 因推广自己研发的超市POS机,张文中在1994年于北京海淀区开设了第一家物美超市。张文中没什么经验,甚至找不到给他们供应超市货架子的供应商。于是他带人干起了焊工,参照国外超市货架的样子,把粗糙的三角铁焊在一起。 这在彼时国营菜店、副食店遍布的流通业蛮荒时代,是比较先进的创新模式。这距离家乐福、沃尔玛等国际零售商进入中国市场还有两年左右的时间。 “购物到物美,工资长一级”——这是当时挂在物美超市外墙上的大牌子。除了零售模式新颖之外,平均价格也比其他地方要便宜20%。例如当时最畅销的长城干红葡萄酒,传统商店卖到20多元钱,而物美只卖15元钱;女士高筒丝袜,传统商店10元左右,物美只卖5块钱。当时住在北京房山、延庆和通州的人都专门跑来这里买东西。 一年之后,1995年,物美超市的收入已经突破1亿元。不过在首都北京,单纯依靠依靠租赁场地经营的扩张模式很难快速扩大规模。 “和其他由国有性质转型而来的连锁企业不同,物美没有现成的网点可以利用,初期只能采取租赁旧厂房的方式发展,开店速度很缓慢。增多网点、加快企业发展是当年最头疼的问题。”张文中曾经如此评述开创物美时扩展困难。 张文中想出了一条成本较低的扩张模式:通过与国有商业企业签订租赁、合作、托管和合资等协议的方式进行扩张。 随后,物美通过将系统嫁接到拥有优质网点的国营商店,以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直接托管国营商店和企业,快速进入扩张通道。2002年,物美与崇文区菜市场、崇文区粮食局、副菜公司达成合作,这些公司下辖的100多家门店被改造为物美超市。 这种扩张方式在物美发展早期起到了关键作用。它一度成为同样在跑马圈地的沃尔玛、家乐福与华堂等外资企业侧目的“异类”。披露于2003年的物美招股书显示,其2001年和2002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9亿元、10.9亿元,增长了59.1%;净利润则由1560万元增至2740万元,增长了75.6%。 2003年11月底,物美在香港创业板挂牌上市。上市之后的物美速度比之前更“疯狂”。 随后,物美收购了北京第五大超市——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5.03%的股权,并托管其34.77%的股权。北京怀柔的京北大世界、日本大荣集团旗下的天津大荣均被物美收入囊中。 2006年,物美先后控股北京第四大零售商美廉美超市和上市公司银川新华百货。在当时物美的扩张版图中,张文中还让物美要从京津走出去、西至西北,东至华东。 对于华东区,张文中在2006年8月就曾计划物美以11.4亿港元收购江苏时代零售50%股权,后者是江苏最大的连锁超市,当时拥有45家门店。2年后,在时代零售被当年进入中国市场的韩国乐天玛特打包收购。 在吴坚忠后来接替张文中物美的时期,他也常对外提及,张文中早年制订下来的区域发展策略是物美在面对一些商业困境时“保底”的基础。 缺席物美的7年 2006年,在玉泉路物美总部那幢10层的旧楼里,物美员工都看好这家公司的未来。 那年春节没过几天,2月1日,张文中就宣布物美投入约3.7亿元人民币收购美廉美部分股权和向美廉美注入资金,最终持有美廉美75%的股权,成为美廉美的最大股东——这是北京零售领域当时最大的并购案。 在随后商务部公布的《2006年上半年中国商业零售30强》之中,物美排在第七名。按照张文中的计划,物美还准备对天津家世界、江苏时代超市等多家公司进行收购。 直到张文中被带走的消息传来。 “张文中的突然出事,对当时的物美集团打击很大,所有的人都没有思想准备,很多计划不得不搁浅了。”吴坚忠曾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当事情发生之后,物美采购人员便逐个给供应商打去电话,对他们说这件事情不会造成什么影响,采购、结算等都照常。而吴坚忠和高层几乎每天加班,来维持创始人突然离场之后公司的正常运作。 但张文中之于物美分量太重,从战略制定到具体项目他都亲力亲为。外界对于物美似乎难以保持一如从前的积极态度。 受此事影响,2006年11月13日在香港创业板挂牌上市的物美商业在港交所申请停牌,公司直至2007年9月20日才复牌交易,此次停牌时间长达10个多月。 这段时间内,物美尽可能保持低调。取消了之前的并购计划,还在停牌后第三日宣布暂停总额近6.69亿港元的新股配售,这次融资原本计划投入到新的收购和扩张项目中。公告发布之后,吴坚忠直接飞往香港,和投资者及媒体解释原因,尽量减少外界的猜测与担忧。 大概用了两年多的时间,物美才缓过劲来。2008年9月,斥资1.51亿元收购浙江供销超市54.09%股权,重新开始张文中之前异地扩张的计划。吴坚忠接手物美的7年,虽然完成了对浙江供销超市的收购,但远没有张文中时代的激进与魄力,扩张明显放缓。 从物美本身的业绩表现看,物美在2008年至2013年的业绩受影响并不大,销售额从2008年的97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69亿元。但物美也却因过于保守错失了扩张、变革,以及拥抱“新零售“的机会。 在2013年吴坚忠去职时,《每日经济新闻》曾报道吴的离职或因权利被架空,不过该消息未到吴坚忠及物美方面的证实。而在此期间物美多次爆出“因不断收取供应商各项费用造成的零供矛盾紧张”事件,甚至逼走了一些不堪重压的供应商,更有甚者有供应商将其告上法庭以讨回乱收取的费用。 至2013年张文中出狱、吴坚忠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一职,张文中已经离开物美整整7年。 能否再掀风浪? 张文中在2013年出狱之后,就立即开始管理物美的工作。据说在物美总部,张文中有一部专属电梯,直通其办公室,便于其低调操控物美集团,多数员工甚少知道其真正行踪。 2013年年底,物美就筹划收购正大旗下5家位于北京的卜蜂莲花门店,这被看做是张文中继续扩张的第一笔买卖,2个月后,该项收购流产。 张文中的收购计划并未就此停止。2014年,物美集团以14亿元代价收购中国百安居70%股权,后者在中国拥有近40家家具连锁门店。一个零售业内的共识是,收购百安居是张文中重新带领物美走向大肆扩张模式的信号。不过至今,物美会员店仅尝试过一家且很快被整改为普通门店。 2016年,物美又低调将统一旗下零售品牌“统一优玛特”在北京的3家门店纳入旗下。 但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17中国连锁百强”榜单,物美以474亿元的销售位列11名,在永辉、家乐福之后,与永辉相差近200亿。而且物美的销售还包括了此前收购的家居连锁百安居的份额。 张文中在努力找回自己以前的节奏,他离场的7年,也是中国连锁零售行业极速变化的时间。连昔日来势汹汹的外资零售巨头,也面临互联网世界“新零售”概念的冲击。 随着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电商巨头的加入,零售商依靠二房东的时代已经过去,更能决定零售商走向的商品开发能力、精细化管理能力、打通并利用会员系统等多重能力已经成为考验零售商较大的挑战。 一些不思进取的零售商,如曾经的深圳零售巨头“新一佳”因此而倒闭的案例并不鲜见。对环境敏感的零售商,如永辉超市、大润发和沃尔玛早早因此进行多种形式的改革和商业投资。 张文中似乎想向这个他曾经熟悉的零售世界再次证明自己。 物美最新的收购消息是它将以15.02亿元的价格,接手乐天集团位于北京的22家乐天玛特门店。有消息称这背后的操控者为张文中,甚至有评论说这是张文中的“出山之作”。 而真正让走向台前并高调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是今年3月。 在物美旗下的科技公司多点生活(Dmall)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时,出任多点董事长的张文中在当时称,多点Dmall要全面打通会员、商品、供应链、营销等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全渠道业务整合,让传统零售企业实现数据、场景、交易、体验闭环。 “多点是张文中战略布局中很好的棋子,或许是个突破口。”一位资深零售行业人士对界面新闻称。张文中除了亲自担任多点董事长,还在今年4月和5月两次邀请富士康总裁郭台铭参观物美门店和各项设备,想要在新零售方面有所突破。 去年,物美开始在北京试营一些与盒马鲜生、超级物种相类似的门店,在门店内设置餐区域和烹饪菜品,结算方式增加手机扫码购和自助收银系统。目前这类新零售业态有3家。 没有人可以轻易判断张文中归来之后物美的成败。 今年3月,在一次商业论坛上,张文中出狱之后首次公开发言。他朗读了一封信《丹心鉴岁月,情谊满人间》,称朋友好心建议他移居国外,过平静安逸的生活,“但我是企业家,我要为物美发展,为物美十万员工的幸福生活而奋斗。”他说。 他似乎为这一天的复出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 张文中说,关押期间一共读了几百本书,许多是英文原著。他还在监狱和看守所搞科研,取得了4项专利,以及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两项。 “我时刻清醒自己不能倒下,自己的精神和信念是支撑企业存在的根基。”他说。 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原审被告人张文中无罪之后,《人民日报》刊发评论称,“从张文中案的改判可以看到,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在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为企业的经营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代枭雄归来,必然会掀起风浪。”上述零售人士在消息发布之后对界面新闻感叹说,“但现在已经是‘永辉们’的时代了。”[详情]

十余年后张文中改判无罪 物美又将重获怎样的未来?
十余年后张文中改判无罪 物美又将重获怎样的未来?

  十余年后张文中改判无罪,物美又将重获怎样的未来? 就在今天,饱受争议的中国民营企业家产权错案盖棺论定,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终于等来迟到的正义。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未敢打扰,“商业人物”给张文中的弟弟张斌发送一条“恭喜张总”的信息,得到一条“谢谢”以及两个双手合十的祈祷表情。这祈祷更像是张斌对哥哥重获自由的欣慰,也是对物美未来的祝福。 在张文中缺位物美的十余年,人们依然看到了一个在新零售领域阔步向前的物美,创始人归来后,物美又将重获怎样的未来? 来源:商业人物 今天重发今年3月的一篇旧文,以飨读者。 这是张文中时隔12年后重回大众视野。 2月28日,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中国商业心灵”环节,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朗读了他的《给40年的信》。这是张出狱后第一次公开发声。 张文中之所以打破沉默,与2017年12月28日的一则新闻有关,最高法发布消息,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张文中案和顾雏军案由最高法直接提审。 2006年物美发展进入巅峰时,张文中因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腐败案带走协助调查,2009年3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长时间的牢狱生活与出狱后的低调、沉默,张文中一直远离公众视线,直到前几日召开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他再次有话可说。 亚布力论坛成立之初,他是创始理事之一,论坛发起人陈东升、田源,都曾是他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同事,张文中是92派学者下海经商的代表企业家之一,如果不是那场牢狱之灾,也许现在风头正盛的“新零售”领域,也会记上他的名字。 与顾雏军出狱后头戴高帽,书写“草民无罪”的高调伸冤相比,张文中是低调的,当他的名字重新回到媒体视野,他甚至有些不太适应,张文中直言,“这两个月我的名字在网络上、新闻里频繁出现。三次上中央台新闻节目,两次被新闻联播,五次被新华社发消息,还真的不太适应。” 比案件重审更能引起张文中和企业家共鸣的,则是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张文中打破沉默还与一则文件有关,2017年9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提到多项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措施,其中“建立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成为最受企业家关心的一条,而最高法决定重新审理的三个案件都是涉及产权问题的重大案件。 这对企业家群体来讲,是司法进步体现的社会公平。无疑,也对张文中案的重审,释放了积极信号。 张文中身陷囹圄与刘志华有关。2006年,受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腐败案影响,张文中协助调查。根据财新报道,张、刘二人早在张文中在石景山创业时就已经熟识,物美接收的不少国有商业资产,都是从刘志华这里出来的。物美在香港上市时,刘志华也曾亲自为其助阵,张文中还对前去捧场的嘉宾赠予象征性的股票。 与北京市高层的关系,也成为物美发展过程中广受诟病的地方。物美早期的高速发展得益于张文中通过租赁、合作、托管等方式和国有商业企业的合作。合作方将网点折合成资金入股,物美以现金入股,经营权归物美所有,双方分红。物美上市时的131家物业中,有73家通过这种合作方式获得了经营权。这一“法宝”因为可以凭借较小的注册资金撬动大量传统商业资产,曾被张文中津津乐道,物美的发展正是抓住了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给民营企业带来的商机,采取了恰当的战略。 然而,这种“国有网点托管改造”模式,是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还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外界评论不一。业内资深人士称,物美与国有资产“剪不断,理还乱”,“到底哪些是国有的,哪些是物美自己的,恐怕只有张文中自己能说清楚。” 不过,让物美方面不解的是,法院的最终判决与刘志华事件并无关系,而是因为“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三项罪名。“诈骗罪”是张文中案中量刑最重也是最具争议的一项,这与张文中在2002年申请并获得一笔国债贴息资金有关,根据国家经贸委文件,国债贴息资金“重点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家控股的大型骨干企业”,但没有禁止民营企业申报。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对张文中的认罪,根据一审判决的申诉,张文中的辩护律师称,“对张文中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严重错误。” 与顾相比,张文中没有在出狱后大张旗鼓地伸冤,而是迅速将精力放回到物美的运营中。 物美超市是“内地零售第一股”,早在公司2003年在香港创业板挂牌交易时,张文中就确定了物美做强区域、并购扩张的思路。在张文中被带走调查的2006年,是物美发展的黄金时间,物美占据了北京市1/3的零售市场份额,并且签订了数个并购协议,如果不是张文中的突然离开,物美还将继续延续其摧城拔寨的扩张计划。 张文中被带走调查后随即辞去董事长一职,物美的融资能力基本丧失,江苏新时代、天津家世界、上海华联等确定出手的多个收购项目最终搁浅,物美由创业板向主板跃进的换板计划也被迫停滞,如张文中说,“物美失去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张文中具体出狱时间不可考,在他被捕入狱后,物美创始人之一、原副董事长吴坚中接任董事长一职,直到2013年卸任,根据第一财经日报当时的消息称,吴的离职与张文中回归有关。张文中此次露面表达了对弟弟张斌的感谢,“商业人物”3月5日联系到张斌拜托其约访张文中以确认此中细节,对方以“谢谢,我们不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这一请求。 张文中也在此次露面中透露了自己出狱后的工作进展。“我立即投身到用技术促进中国零售的革命中去,环境变了,行业变了,技术革命正风起云涌,必须用新的改革创新方式审视一切。我们以技术变革为导向,商业本质为基础进行了一系列创新。” 与此次亚布力论坛张文中给人留下的温文尔雅的印象不同,张文中出狱后迅速恢复了他在物美发展之初的“狼性”精神,如果了解张文中所学与其创业经历,不难理解,寻找遗失的十年对他意味着什么。 信息管理是物美创业之初携带来的基因。张文中是一位学者型商人,1983年南开大学毕业后,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事经济研究工作,后来到中科院、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博士后。受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硅谷创业风潮影响,1992年归国后,创办了信息科技企业卡斯特科技集团。在帮助中石化、宝钢等国企做企业办公信息化系统过程中,张文中接触到市场前景巨大的中国零售业,自主开发了零售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由此进入零售业,于1994年创办物美。 张文中系统工程博士出身,深知信息技术对零售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自2000年开始,物美已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始进行商品订货和管理,是北京第一家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采购、管理的连锁企业。张文中回归后的近几年,物美意识到“新零售”的重要性,与多点合作、将物美实体店打造成社区服务中心,“多点+物美”的全渠道模式正在全速布局。尽管张文中的此番努力与阿里巴巴的“新零售”还有很大差距,但很多工作都是十几年前张文中想做未做,而“新零售”大力提倡的。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张文中此次透露,全国工商联、北京市工商联以及我国十二位著名刑法专家都在为张文中案积极奔走。企业家政协委员王玉锁甚至在全国政协正式会议上,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和身家性命作担保,为张文中伸冤。张文中案也传来最新消息:2月12日上午,最高法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案件将择期宣判。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个人渺小,为之跃进、为之雄飞,不负伟大时代。” 张文中感动,感谢,感恩,讲到动情处,每每停下来,给台下的观众鞠躬致谢。是是非非过去,没有怨,没有恨,他的脸上更多的写满了平静。 尽管“提审”并不意味着翻案,但对于曾经失去自由的张文中来讲,与过去的是非恩怨做个了结,终归是个最好的开始。[详情]

亚布力论坛致张文中:沉冤昭雪 愿你归来仍是少年
亚布力论坛致张文中:沉冤昭雪 愿你归来仍是少年

  沉冤昭雪,愿你归来仍是少年 ——张文中案今日宣判无罪,彻底平反 来源:亚布力论坛 就在今天,受到广泛关注的张文中案终于尘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张文中无罪,彻底平反。 当张文中听到关于自己无罪的宣判,他百感交集,思绪万千。这一刻他的心情,或许没有人能感同身受。 “有恒产者有恒心”。他认为高院的终审判决彰显了我国在新时期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和全面依法落实产权保护制度的决心。他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中国的守业者和创业者已经迎来改革开放之后的又一个春天。 张文中案始末 创办物美,打造零售业巨头 张文中是物美集团创始人,1994年张文中创办大型超市“物美”,其后物美集团逐渐发展为京津冀地区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 2003年,物美超市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民营零售企业。之后,物美先后收购美廉美超市、控股宁夏新华百货、正大集团旗下卜蜂莲花部分门店。 天有不测风云:蒙冤入狱,物美受重创 2006年11月,蒙冤遭到审查逮捕,张文中从物美集团离职,物美集团遭到重创。 2008年10月,河北省衡水市中院一审判处张文中18年有期徒刑。张文中和物美集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9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张文中12年有期徒刑,并处物美集团和张文中个人罚金。 2012年,失去张文中的物美业绩进入下行通道。而到了2014年,物美收购了世界著名家装企业百安居中国,这为2015年张文中出狱后布局物美下半场打下了基础。 直到2015年,张文中出狱,开始励精图治精心布局,为物美带来惊人变化。这一年,物美宣布私有化,从港股退市,同年张文中主导创立分布式电商“多点”(Dmall)。2016年物美新开大卖场42家,较2015年在开店数量上翻了一倍。2017年销售额超过500亿元。物美还在尝试会员商店、跨境进口商品等新业态,线上线下一体化门店。 物不平则鸣:平反之路 一直以来,张文中冤案在社会各界,特别是民营企业界引起强烈反响。全国工商联高度关注张文中案,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 在工商联的关注之下,张文中已经于2015年出狱,但是当时还没有正式宣判平反。直到2017年12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再审张文中涉产权案件;2018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决定择期宣判;2018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两高”报告均把张文中案作为纠正冤错案件、落实产权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 直到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张文中无罪,彻底平反。至此,那场始于2006年的冤狱之灾终于画上了句号。 对此,张文中有两句话:“平冤纠错,正本清源,天若有情当赞公道!依法治国,云开月明,人间正道何惧沧桑!” 而在2006年,张文中没有蒙冤入狱之前,《财富》杂志甚至这样推荐当时的物美——“如果你想看一下零售业的未来,建议阁下省却造访沃尔玛的时间,为您自己买一张前往北京的机票,去看看物美。”难以想象,如果没有那样的一次飞来横祸,在失去的那些年里,张文中带领之下的物美,会是中国零售业怎样浓墨重彩的篇章。 企业家精神的亮色 深狱之中心怀光明 关押期间,张文中身陷囹囵却心怀光明,他不但始终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对科技与商业结合的探索,他还在监狱推动年轻犯人自学,参加成人高考,而且得到了监狱的支持并实施。张文中在狱中先后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两项,并取得四项专利。 这种冤屈的逆境之中却不怨天尤人,不自暴自弃,仍然心怀光明,正是大部分企业家身上所共有的闪光点,是企业家精神中最可宝贵的美好品质,需要一颗强大的内心和深刻的人生体悟。比如很多企业家心中的榜样褚时健,他古稀之年再次创业的事迹,也让张文中内心的那份光明更加坚定。 就在今年2月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年会上,张文中在《给40年的信》中表示,对于冤案,他“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历史,我无怨无恨。谁也不愿意坐牢,但我不会因为我坚守道德和诚信,因为自己不苟且,不违背做人的底线而后悔”。这封名为《丹心鉴岁月情义满人间》的感言,在网络上广为传播,感动了无数人。 在此,亚布力论坛也有一句想对张文中说的话: 蒙冤数载终昭雪,愿你归来仍是少年,满怀壮志,再出发!我们相信,物美集团在张文中的引领下,必将再创新的辉煌。 --------------------------------------------------------------------------------- 附:张文中在亚布力第十八届年会时朗读的《给40年的信》,以下为全文: 《丹心鉴岁月  情义满人间》 各位朋友晚上好: 最近我被“新闻联播”了。去年 12 月 28 号上午,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接到了我为之奋斗十几年的最高法院再审通知书。为此,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公正司法,增强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的评论员文章。2 月 12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的案子。蒙冤 12 年,我一直远离公众视线。这两个月,我的名字在网络上、新闻里频繁出现,三次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两次新闻联播,五次被新华社发消息,还真的不太适应。 再次站在亚布力的讲台,我百感交集,思绪万千。我感动。我感谢。我感恩。 最高人民法院史无前例的在本院公开审理一个涉产权的民营企业家冤案,让我感动! 全国工商联、在座的亚布力的各位理事、还有很多的朋友、同事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予我精神上、行动上的鼎力相助,我衷心感谢! 习总书记、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保护产权,纠正冤错案件,让我无限感恩!! 当然这是一个开始,是接下来一系列冤错案得以平反纠正的开始。 当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我的冤案,民营企业界反响热烈!我会念一串名字,请大家原谅。柳传志、马云、王石、陈东升、王玉锁、田源、郭广昌、杨元庆、刘永好、丁立国宁高宁、傅成玉等等 300 多个著名企业家以各种方式向我表示祝贺,畅谈感想。再审引起的热议,已经不再仅仅是我张文中的事。故事的主角,是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最高法院再审张文中案的意义,也不仅仅是案件本身,不仅仅是还我清白,而是党和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对企业家创业环境的营造,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推进依法治国的又一个新起点。 今天我想结合自己的特殊经历,谈五点感悟: 人生是一场奋斗,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企业家存在的价值就是奋斗。一百年前,近代大实业家张謇说过,“天之生人也,与草木无异,若遗留一二有用事业,与草木同生,即不与草木同腐朽。”回顾前半生,我是在奋斗中度过的。 我是一名企业家,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的企业家,当然,是一个有极其特殊经历的企业家。八十年代我和其他青年知识分子一样追梦,进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改革开放献计献策,有幸和马洪、吴敬琏、田源、东升成了同事。 1992年底,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的鼓舞下,归国创办计算机公司。 1994年,为了展现自己开发的 pos 机、信息系统的使用价值,创办了北京最早的超市。 2003年,物美超市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民营零售企业。 2006年是物美发展的最好时期。物美当时是全国最大的民营流通企业之一,引领中国零售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创新。我本人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受到党和国家的重点培养。 冤案从天而降,物美受到重创。尽管由于技术、人才、管理和经营的基础扎实,我弟弟张斌带领物美团队苦苦支撑,企业才没有垮掉,但失去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我出狱后,不少朋友好心的建议我移居国外,过平静安逸的生活。但我是企业家,我是中国人,我要为物美发展,为物美十万员工的幸福生活,为中国梦的实现而奋斗。我立即投身到用技术推动中国零售业革命的事业之中。 环境变了,行业变了,技术革命正风起云涌,必须用新的改革创新办法审视一切。我们以技术变革为导向、商业本质为基础进行了一系列创新。2014 年我们收购了百安居中国,通过建立全渠道 O+O 新商业模式扭亏为盈,形成了以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店铺体系。 2015年,我和一些年轻的创业者以及 IDG 资本创立了分布式电商 “多点”,现在“多点”已经成为全国排名第一的生鲜电商,合作伙伴遍及国内国外,“多点+物美”今天已经成为全渠道零售的新模式,正在快速复制。物美以大数据和智能化为引领,以实体门店数字化为核心,进行以自助购、自由购、扫码购为代表的银线革命,逐步提高连锁商业的技术水平,努力通过变革创新,重新成为互联网时代科技零售的领军企业。 第二点,心中有春天,人生就充满阳光。大家都很关心,我怎样看待自己经历的冤案。东升就几次问过我,你遭受这么大的冤屈,为什么不恨天恨地,怨天尤人?我的回答是:我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历史,我无怨无恨。 谁也不愿意坐牢。但我不会因为自己坚守道德和诚信,因为自己不苟且,不违背做人的底线而后悔。我相信,如果没有对司法公正的干预和影响,正常情况下,公、检、法任何一个机构都不会做出对我的原审判决,不会形成这样一个非法律人士都能可以看出错误的重大冤案。因此,对于参与过我这个案子的公、检、法机关、个人,我没有忌恨心理,也不想追究任何人的责任。当然,形成这样一个认识,内心也是过了大坎的,但是我想通了。然而,要对得起历史,所以我要求彻底纠正我的冤案,还我彻底的清白。被侵犯的财产要依法返还。返还的财产,我将全部捐出,用于推进依法治国和扶贫事业。 第三点,人生是一次旅行。一千年前,苏东坡说过,“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人生本来就是一趟充满挑战机遇和艰难困苦的旅程。 没有比失去自由更痛苦的了。我仅仅在看守所关押就长达三年之久。有很多朋友问我,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我有的回答了,有的没有回答。今天我告诉大家,最悲惨、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读书、用心用脑的读书是人走出苦海、脱离困境、活下去的最重要途径。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书是我最愿意收到的礼物。有一次田溯宁去看我,送了我三十本书,我至今收藏着。读书更是我坚守信念、抗击孤独、磨练意志、增强智慧、追求卓越的生活方式。关押期间,我一共读了几百本书,许多是英文原著,英文水平比原来又有了很大的提高。 读书学习过程中,还要不断思考。我在监狱和看守所搞科研,取得了四项专利,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两项。 助人为乐、成人之美是企业家应当具备的基本品行。在监狱里,我碰到一些年轻人,由于各种原因被关押,有的于一时兴起而酿成恶果。我内心非常同情和惋惜,总想尽可能帮助他们。我提出在监狱里推动年轻人自学,参加成人高考,引起了监狱的重视并付诸实施。一些年轻人在监狱里参加考试,并取得了单门课程的结业证书。 作为企业家,企业是永远的牵挂。即使有高墙铁窗的阻挡,企业家的灵魂必须与企业同在。我时刻清醒,自己不能倒下,自己的精神与信念是支撑企业存在的根基。 王石曾引用巴顿将军的话称赞褚时健先生,“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准,不是看这个人站在顶峰的时候,而是看这个人从顶峰跌到低谷时候的反弹”。褚老是我非常敬重的一位前辈,企业家心中的企业家,他古稀之年再次创业,创造了奇迹,是我的榜样!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筚路蓝缕,荆棘前行。 第四点,人间有真情,公道在人心,亲情友情重于山。两千年前孟子说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我首先感谢全国工商联。工商联充分了解、高度关注我所蒙受的冤案,多次向相关领导机构反映我的冤案。三任主席、书记持续为我呼吁,而且后两任领导,我从未谋面。北京市工商联时任党组书记吴杰专程到监狱探望。我国 12位著名刑法专家召开“张文中案法律专家论证会”,旗帜鲜明直指冤案根本错误,主张立即彻底纠正。我再次感谢全国工商联,这个民营企业的娘家! 在座的许多企业家朋友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予鼎力相助。陈东升、田源、王玉锁、田溯宁、毛振华、余渐富、胡成中、丁立国、周全、熊晓鸽、林栋梁、茅永红、郑耀文、张征宇、张大中、李少华、张懿宸等等亲自到监狱探望。我永远忘不了,刘明康主席不顾国际旅行的鞍马劳顿,从机场直奔医院看望我,关心我,鼓励我。柳传志柳总获悉我在狱中身患重病,亲自帮我安排医院救治。 十余年来,参加两会的企业家委员代表不间断的为我呼吁。特别令我感动的是,在全国政协的正式会议上,在近百名政协委员的见证之下,有一位企业家政协委员当场向参会的最高法院领导反映张文中的冤案,表示愿意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和身家性命担保这是冤案! 这位企业家就是侠肝义胆的王玉锁,我衷心感谢他! 2010年,东升给我看了一幅油画,她让我一辈子铭记,一辈子感动。今天我和刘主席、东升、田源等企业家和这幅油画合影留念。这是一幅亚布力创始理事的群英图,居然关押之中的张文中被保留了。对于身陷囹圄的文中来说,这是最大的精神安慰和鼓励!亚布力的兄弟们,我永远感谢你们!正是你们始终如一、不离不弃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让文中走到了今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雪中送炭,没齿难忘。 第五点感悟,相信党,相信国家,相信公平正义,相信改革开放。 正义尽管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最高人民法院重审我的案子,是全面依法落实产权保护制度的新起点。通过案例分析建立健全长效预防机制,对于有效地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有恒产者有恒心”。希望我个人、家庭、企业的巨大损失能够为依法治国,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提供前车之鉴。 民营企业的发展源于改革开放。没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就没有我们企业家的今天。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一代一代企业家艰苦奋斗,砥砺前进,铸就中国商业在世界的崛起和辉煌。亚布力更是企业家的精神乐园,汇聚着改革开放孕育出来的企业家群体。十八岁的亚布力正年轻!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个人渺小,“惟知跃进,惟知雄飞”,不负伟大时代。文中再次对亚布力论坛各界朋友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表示崇高的敬意! 文中愿与大家共同携手,在法治阳光普照下,弘扬中国企业家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详情]

视频|陈东升张文中等发起企业家倡议 共担社会责任
视频|陈东升张文中等发起企业家倡议 共担社会责任

   社会企业家倡议书 来源: 亚布力论坛 改革开放 40 年来,几代企业家伴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的步伐,开拓创新、砥砺前行,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作为新时代的企业家,我 们理应肩负更崇高的历史使命,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 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争当社会企业家。 企业家的社会职责不仅是创造社会财富,还要推动社会 进步。企业家通过创利来增加社会财富,通过创新和承担社 会责任来推动社会进步。在当今新的商业文明时代,优秀企业家应当追求企业社会价值的最大化,而不只是商业价值的最大化即利润最大化。承担社会责任、追求社会价值应当成为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核心要素。 企业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始终存在,现代社会的企业 价值创造,已经不是简单地着眼于经济利益的获得,而是推动社会进步所需的一切价值创造。在这一价值创造中,更加长远和根本的利益成为一种自然回馈。企业在追求商业价值的基础上向社会价值转变,是时代的呼唤和精神的升华。优秀企业家必定是伴随和推动社会的进步,有意识的去把握企业的社会价值和不断产生新的追求。 “社会企业家”的共同特征是: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宗旨, 包括实现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平等发展;在企业发展的进程 中,主动追求企业社会价值的最大化,而非短期商业利润的 最大化;富有不断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历 史使命感;在完成各类社会目标的过程中,实现企业的长期 可持续发展。 社会企业家是一个共生共荣的社会群体,拥有共同的价 值理念、信仰与追求,共同借助商业的力量去实现企业的社 会价值。社会企业家应当将承担社会责任和推动社会进步放 在首位,并且不断赋予社会责任以广泛和新鲜的内容,包括提供就业机会、开发创业平台、拥抱科技革命、推动节能环保、促进环境友好、拓展绿色金融、大力扶贫济困、实现各类人群的平等发展与社会共同进步等。 社会在发展,企业在成长,思想在进步。传播社会企业 家理念,使其成为多数企业家的行为,是弘扬优秀企业家精 神的生动实践,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有理由相信,社会企业 家作为社会价值的创造者,必将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一 股强大力量。为此,我们共同发起《社会企业家倡议书》, 倡导更多的企业家成为社会企业家—— 我们志愿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宗旨,共同打造积极进取、 开放共享、健康向上的新时代企业家生态圈,推动中国企业不断向社会型企业演进,促进商业生态文明; 我们志愿共同行动,保护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获得清洁的能源、空气、饮用水而不断努力; 我们志愿不忘初心、居安思危,传承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致力于“百年老店” 的打造与传承; 我们志愿拥抱并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科技的开发与应用,勇立潮头、锐意进取、大胆探索, 共同致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 我们志愿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以及区 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开拓新空间; 我们志愿推动影响力投资,搭建创业平台,大力倡导绿 色产业、绿色金融,进一步探索公益使命和商业投资相互融合的新领域; 我们志愿助推各项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扶贫济困、捐资助教、关爱弱势群体、创造就业岗位,关注民生,回馈社会; 我们志愿以身作则,团结各界同仁以及年轻一代企业家共同践行追求社会价值的理念,共担社会责任,使社会企业家理念得以传承和发扬。 让我们同心同德、精诚合作、携手共赢,努力创造社会价值,积累社会财富,为人民谋幸福,为国家图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社会企业家们应有的贡献。 《社会企业家倡议书》联合发起人——亚布力论坛轮值主席丁立国,亚布力论坛理事长陈东升,亚布力论坛创始人、主席田源,亚布力论坛理事王梓木、张文中、李彦宏、洪崎、何启强、张醒生、艾路明等。[详情]

为何不怨天尤人?张文中: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
为何不怨天尤人?张文中: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

  最高法改判张文中无罪!此前被判12年,他说: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宣判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 审判长宣布: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再审,张文中依法改判无罪,2009年张文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最高法谈“再审张文中案”: 依法保护产权标杆案件 纠正张文中案有什么重要意义?对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案件,法院如何妥善处理?为什么要改判张文中无罪?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吸取教训?就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做出回应。 释疑1:依法改判张文中案有何重要意义? 最高法:张文中案件,是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一个“标杆”案件。案件的改判,对于张文中及物美集团来说,洗刷了他们长期背负在身上的罪名,恢复了他们的名誉和财产;对广大企业家来说,看到了党和国家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进一步营造了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环境、发挥作用的空间,也将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感,使广大企业家能够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释疑2:对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案件,人民法院如何依法妥善处理? 最高法: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民营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社会就业、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一段时期也确实存在对民营企业不公平、不合理对待的现象,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设置了不少门槛,导致民营企业在与国有企业的经济交往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些民营企业家为寻求企业发展,不得不采取挂靠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方式,也就是俗称的“戴红帽子”,在经营过程中有一些不规范行为。对此,我们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 依法妥善处理特定历史条件下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从执法、司法机关来说,对于这些不规范行为,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民事赔偿等等方式妥善处理,但是不能把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做刑事犯罪来处理。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对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或者定罪证据不足的,应当依法宣告无罪。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充分听取了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诉讼代表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的意见,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和物美集团无罪,维护了企业家和企业的合法权利。 释疑3:再审改判张文中等无罪,对已经追缴的财产、判处的罚金如何处理?如何进行国家赔偿? 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不仅宣告了张文中等无罪,而且判决对已经执行的罚金、追缴的财产依法发还。宣判后,有关部门将及时执行判决,把已经执行的罚金和追缴的财产发还物美集团和张文中等人。 关于国家赔偿问题,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已向张文中等作出释明,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如申诉人提出申请,相关赔偿程序将依法及时启动。 释疑4:人民法院要从张文中案件中吸取什么教训?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对甄别、纠正涉产权案件还有哪些工作打算? 最高法:张文中案件的改判,纠正了原判的错误,依法保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利,维护了公平正义。同时,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一是要严格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也不能将一般的违规行为当作犯罪处理;三是要严格贯彻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必须有充分确实的证据支持,定罪证据不足的要依法宣告无罪;四是要准确理解国家政策的精神,把握政策的发展变化,防止用过去的政策衡量行为发生时的企业经营活动。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党中央的统一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司法保护,努力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错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于涉企业家产权申诉案件,要畅通申诉渠道,加大审查力度,逐一进行甄别,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经审查发现案件确有错误的,要依法及时再审,尽快纠正,并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对原判执行、追缴、没收不当的财产要依法予以返还,充分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二是深入剖析涉产权错案产生原因,健全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错案的发生。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在司法救济、倒逼防错中的功能作用,加快建立健全涉产权错案防范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确实存在违法审判情形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加快清理和修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范和制度,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司法政策,推动产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要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不断丰富和积累产权保护司法经验。深入调研涉产权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加强产权保护精准度。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统一涉产权案件的裁判尺度和标准。 张文中案经过 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张伟春犯诈骗罪,物美集团犯单位行贿罪一案,于2008年10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 宣判后,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均提出上诉。 2009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对张文中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和诈骗罪的定罪部分;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文中的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于2017年12月27日决定提审本案。 今年3月9日下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引起巨大社反响的“张文中案”最新情况。 报告中提及,最高人民法院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直接提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 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案件将择期宣判。 新闻链接 “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于2018年2月27日-3月1日在黑龙江亚布力举行,主题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新时代的企业家精神”,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出席年会“中国商业心灵”环节,并深情朗读《给40年的信》。 张文中谈到,他出狱后,有不少人建议他移居国外,过平静的生活。但张文中表示,“我是企业家,我是中国人,我要为物美数十万员工、为中国经济拼搏。” 也有朋友问他,你遭受这么大委屈?为什么不怨天?为什么不尤人?张文中很豁达:“我对得起良心,我对得起历史,我无怨无恨。” 他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而且,“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详情]

最高法官员谈张文中案改判:体现保护企业家权益决心
最高法官员谈张文中案改判:体现保护企业家权益决心

  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10年后,企业家张文中改判无罪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判决如下: 一、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冀刑二终字 第89号刑事判决 和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衡刑初字 第22号刑事判决。   二、原审被告人张文中,无罪。   三、原审被告人张伟春,无罪。   四、原审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   五、原审判决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案情经过: 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 2008年10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 2002年初,张文中、张伟春在明知民营企业不属于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范围的情况下,经共谋,物美集团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通过申报虚假项目,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3190万元;   2003年至2004年间,物美集团在收购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国旅总社)、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粤财公司)分别持有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公司)股份后,张文中安排他人分别向国旅总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赵某某、粤财公司总经理梁某支付好处费30万元和500万元;   1997年,张文中与泰康公司董事长陈某某、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某挪用泰康公司4000万元资金申购新股为个人谋利,共盈利1000余万元。 据此,对张文中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张伟春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物美集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三十万元;张文中、张伟春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均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对张文中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和诈骗罪定罪部分,对物美集团、张伟春定罪量刑及对张文中、张伟春违法所得追缴部分;撤销一审判决对张文中诈骗罪量刑以及决定执行刑罚部分;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再审中,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均认为各自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博 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在收购国旅总社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给予赵某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在收购粤财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过程中,梁某没有为物美集团提供帮助,物美集团未获得不正当利益,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张文中并未向梁某支付500万元,梁某也未提及此事,数月之后,在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物美集团因李某某通过陈某某索要而支付500万元,不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主观故意,梁某事后得知,明确表示与其无关,并拒绝接受该笔款项,该款一直被李某某的公司占有,物美集团的行为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张文中作为物美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亦不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故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张文中与陈某某、田某共谋,并利用陈某某职务上的便利,将陈某某所在泰康公司4000万元资金转至卡斯特投资咨询中心股票交易账户进行营利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原判认定张文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原判认定张文中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宣判后,合议庭向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诉讼代表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释明。据悉,本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张文中和张伟春的亲属、物美集团职工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关单位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80余人旁听了宣判。 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标杆”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就张文中案改判答记者问 记者:依法改判张文中案有何重要意义? 答:张文中案件的改判,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对待,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战略要求。 张文中案件,是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一个“标杆”案件。案件的改判,对于张文中及物美集团来说,洗刷了他们长期背负在身上的罪名,恢复了他们的名誉和财产;对广大企业家来说,看到了党和国家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进一步营造了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环境、发挥作用的空间,也将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感,使广大企业家能够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张文中案件的改判,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政策精神。中央关于产权保护的意见指出,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同时,要坚决消除影响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政策、法律和体制性障碍,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的活力,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作用,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张文中案件的改判再次说明了这一道理。本案的改判,体现了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有错必纠,有错必改,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依法保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案的改判,也必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对人民司法的信任,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记者:对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案件,人民法院如何依法妥善处理? 答: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民营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社会就业、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一段时期也确实存在对民营企业不公平、不合理对待的现象,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设置了不少门槛,导致民营企业在与国有企业的经济交往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些民营企业家为寻求企业发展,不得不采取挂靠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方式,也就是俗称的“戴红帽子”,在经营过程中有一些不规范行为。对此,我们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 本案中,根据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政策性文件,虽未明确禁止民营企业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但这些项目基本上都投向了国有企业。2002年物美集团申报时,虽然政策有所调整,但民营企业不平等地位尚未彻底改变。物美集团以中央直属企业下属企业的名义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与这一特定历史背景不无关系。对物美集团在申报项目及实施项目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以及在与国企交往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也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 依法妥善处理特定历史条件下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从执法、司法机关来说,对于这些不规范行为,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民事赔偿等等方式妥善处理,但是不能把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做刑事犯罪来处理。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对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或者定罪证据不足的,应当依法宣告无罪。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充分听取了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诉讼代表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的意见,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和物美集团无罪,维护了企业家和企业的合法权利。 记者:再审判决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文中等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原判认定张文中等构成诈骗罪,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再审改判张文中等不构成诈骗罪,主要理由是: 第一、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符合国家申报国债技改项目的条件,原判认定物美集团不具有申报主体资格与当时的政策不符。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虽然将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投向国有企业,但并没有明确禁止民营企业申报。随着我国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家进一步明确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同时,为鼓励支持国内流通企业发展,推进流通现代化,国家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连锁企业信息化建设列入国债贴息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也就是说,2002年物美集团申报国债技改项目时,国家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已经发生变化,国债技改贴息政策也已有所调整,物美集团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符合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范围。虽然,物美集团在距申报截止时间比较紧的情况下,为了申报的方便快捷而以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进行申报,程序上不规范,但物美集团始终是以自己企业的真实名称进行申报,并未使审批机关对其企业性质产生错误认识。因此,原判认定物美集团不具有申报国债技改项目的资格,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第二、物美集团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并非虚构,而且申报后部分实施。作为一家大型流通企业,物美集团的经营发展离不开物流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一直投入大量资金。在物流项目申报后,物美集团即与北京市通州区政府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后又委托相关机构对其物流项目进行了环境评估,但因“非典”疫情和物流产业园区土地政策的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原址实施、未能获得贷款,但物美集团为了完成项目,又在异地进行了实施;同时,物美集团在经营活动中也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信息化建设,信息化项目获批后,在办理银行贷款手续过程中,虽然有签订虚假合同等不实情况,以及在贷款获批后将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违规行为,但并不能否认其信息化项目的真实性。 第三、物美集团虽违规使用3190万元贴息资金,但并没有侵吞、隐瞒该笔资金。物美集团获得3190万元贴息资金后,虽然将该款用于偿还公司其他贷款,违反了专款专用的规定,但一直将该笔款项作为“应付人民政府款项”,列入物美集团财务账目,并未侵吞、隐瞒该笔资金,且物美集团具有随时归还的能力,故其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诈骗。 综上,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项目和使用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方面虽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但原审被告人张文中等并无骗取国债贴息资金的故意和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记者:再审判决认为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及原审被告人张文中的行为不构成单位行贿罪的依据是什么? 答: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构成单位行贿罪。” 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和张文中给予梁某500万元好处费和给予赵某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依法纠正。 第一、物美集团在收购粤财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过程中,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没有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粤财公司的股权交易价格是粤财公司领导层研究决定的,最终的成交价格也是在粤财公司预期的价格范围之内,物美集团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粤财公司总经理梁某在股权交易过程中没有为物美集团提供任何帮助,股权交易未损害粤财公司的利益,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交易中没有第三方参与收购,物美集团不存在通过行贿排斥其他买家、取得竞争优势的情形,双方的交易是正当商业行为,没有违背公平原则。 第二、无论在股权交易中还是在交易后,物美集团和张文中都没有主动给予粤财公司总经理梁某好处费、梁某也没有向物美集团和张文中索要好处费。粤财公司意欲出售所持泰康公司5000万股股份,泰康公司董事长陈某某建议张文中收购,又向粤财公司总经理梁某提出让张文中给梁某好处费。但是,在双方股权交易的过程中,由于梁某没有答应为物美集团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物美集团谋取不正当利益,物美集团实际上也没有获得任何不正当利益,因此物美集团和张文中并没有向梁某支付任何好处费,梁某也没有向张文中索要好处费,一方无行贿的意图和行为,另一方也无受贿的意图和行为。股权交易完成后,双方也都没有提及此事。之前陈某某关于让张文中给梁某好处费的提议实际上已经落空。 第三、广州华艺广告公司李某某通过陈某某向物美集团索要500万元,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张文中有向梁某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梁某也没有实际收受。双方签订股权协议数月后,李某某未经梁某同意,擅自通过陈某某向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索要500万元,此时股权交易早已完成,物美集团没有从交易中获得任何不正当利益已成为事实,故张文中已经没有向梁某支付好处费的理由。事实上,当李某某收到这笔款项后告知梁某,梁某也明确表示这笔钱与自己无关,拒绝收取。这笔款项就一直放在李某某公司的账户上,直到案发。因此,对这笔500万元款项的性质,不能认定是物美集团与张文中向梁某行贿。 第四、物美集团和张文中给予国旅总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赵某某30万元好处费,尚未达到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不构成单位行贿罪。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单位行贿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情节”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不是“唯数额论”。物美集团给予赵某某30万元好处费属实,但同时具有下列情节:在股权收购过程中,物美集团没有意图及实际谋取不正当利益,赵某某也没有为物美集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购中物美集团不存在排斥其他买家、取得竞争优势的情形;收购价格在国旅总社的预期范围内,收购不仅没有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通过收购解决了国有企业的资金紧张。综合考虑数额和其他情节,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和张文中的行为达不到构成单位行贿罪必须具有的“情节严重”的程度,依法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记者:再审判决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文中的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刑法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可以看出,构成挪用资金罪,除了要有挪用资金的行为,还必须证明挪用的资金是归个人使用。如果不能证明归个人使用,则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文中与泰康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等共谋并利用陈某某职务上的便利,将泰康公司4000万元资金转至卡斯特投资咨询中心股票交易账户申购新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在案证据显示,涉案资金均系在单位之间流转,反映的是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没有进入个人账户;在案证据中没有股票账户交易的记录,该账户上的具体交易情况及资金流向不明,无证据证实张文中等人占有了申购新股所得赢利;关于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证据都是属于言辞证据,且存在供证不一、前后矛盾等问题。因此,原判认定张文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纠正。 记者:再审改判张文中等无罪,对已经追缴的财产、判处的罚金如何处理?如何进行国家赔偿? 答: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不仅宣告了张文中等无罪,而且判决对已经执行的罚金、追缴的财产依法发还。宣判后,有关部门将及时执行判决,把已经执行的罚金和追缴的财产发还物美集团和张文中等人。 关于国家赔偿问题,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已向张文中等作出释明,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如申诉人提出申请,相关赔偿程序将依法及时启动。 记者:人民法院要从张文中案件中吸取什么教训?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对甄别、纠正涉产权案件还有哪些工作打算? 答:张文中案件的改判,纠正了原判的错误,依法保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利,维护了公平正义。同时,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一是要严格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也不能将一般的违规行为当作犯罪处理;三是要严格贯彻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必须有充分确实的证据支持,定罪证据不足的要依法宣告无罪;四是要准确理解国家政策的精神,把握政策的发展变化,防止用过去的政策衡量行为发生时的企业经营活动。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党中央的统一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司法保护,努力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错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于涉企业家产权申诉案件,要畅通申诉渠道,加大审查力度,逐一进行甄别,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经审查发现案件确有错误的,要依法及时再审,尽快纠正,并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对原判执行、追缴、没收不当的财产要依法予以返还,充分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二是深入剖析涉产权错案产生原因,健全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错案的发生。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在司法救济、倒逼防错中的功能作用,加快建立健全涉产权错案防范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确实存在违法审判情形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加快清理和修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范和制度,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司法政策,推动产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要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不断丰富和积累产权保护司法经验。深入调研涉产权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加强产权保护精准度。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统一涉产权案件的裁判尺度和标准。[详情]

张文中物美改判无罪 后续国家赔偿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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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判无罪!最高法: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人民日报客户端-徐 隽 2018年5月 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2008年10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2002年初,张文中、张伟春在明知民营企业不属于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范围的情况下,经共谋,物美集团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通过申报虚假项目,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3 190万元;2003年至2004年间,物美集团在收购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国旅总社)、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粤财公司)分别持有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公司)股份后,张文中安排他人分别向国旅总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赵某某、粤财公司总经理梁某支付好处费30万元和500万元;1997年,张文中与泰康公司董事长陈某某、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某挪用泰康公司4 000万元资金申购新股为个人谋利,共盈利1 000余万元。据此,对张文中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张伟春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物美集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三十万元;张文中、张伟春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均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对张文中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和诈骗罪定罪部分,对物美集团、张伟春定罪量刑及对张文中、张伟春违法所得追缴部分;撤销一审判决对张文中诈骗罪量刑以及决定执行刑罚部分;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再审中,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均认为各自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 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在收购国旅总社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给予赵某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在收购粤财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过程中,梁某没有为物美集团提供帮助,物美集团未获得不正当利益,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张文中并未向梁某支付500万元,梁某也未提及此事,数月之后,在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物美集团因李某某通过陈某某索要而支付500万元,不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主观故意,梁某事后得知,明确表示与其无关,并拒绝接受该笔款项,该款一直被李某某的公司占有,物美集团的行为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张文中作为物美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亦不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故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张文中与陈某某、田某共谋,并利用陈某某职务上的便利,将陈某某所在泰康公司4 000万元资金转至卡斯特投资咨询中心股票交易账户进行营利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原判认定张文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原判认定张文中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宣判后,合议庭向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诉讼代表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释明。据悉,本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张文中和张伟春的亲属、物美集团职工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关单位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80余人旁听了宣判。[详情]

最高法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 原判已执行罚金予以返还
最高法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 原判已执行罚金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罗沙、丁小溪)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2008年10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2002年初,张文中、张伟春在明知民营企业不属于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范围的情况下,经共谋,物美集团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通过申报虚假项目,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3190万元;2003年至2004年间,物美集团在收购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国旅总社)、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粤财公司)分别持有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公司)股份后,张文中安排他人分别向国旅总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赵某某、粤财公司总经理梁某支付好处费30万元和500万元;1997年,张文中与泰康公司董事长陈某某、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某挪用泰康公司4000万元资金申购新股为个人谋利,共盈利1000余万元。据此,对张文中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张伟春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物美集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三十万元;张文中、张伟春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均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对张文中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和诈骗罪定罪部分,对物美集团、张伟春定罪量刑及对张文中、张伟春违法所得追缴部分;撤销一审判决对张文中诈骗罪量刑以及决定执行刑罚部分;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再审中,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均认为各自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在收购国旅总社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给予赵某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在收购粤财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过程中,梁某没有为物美集团提供帮助,物美集团未获得不正当利益,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张文中并未向梁某支付500万元,梁某也未提及此事,数月之后,在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物美集团因李某某通过陈某某索要而支付500万元,不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主观故意,梁某事后得知,明确表示与其无关,并拒绝接受该笔款项,该款一直被李某某的公司占有,物美集团的行为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张文中作为物美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亦不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故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张文中与陈某某、田某共谋,并利用陈某某职务上的便利,将陈某某所在泰康公司4000万元资金转至卡斯特投资咨询中心股票交易账户进行营利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原判认定张文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原判认定张文中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宣判后,合议庭向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诉讼代表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释明。据悉,本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张文中和张伟春的亲属、物美集团职工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关单位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80余人旁听了宣判。[详情]

最高检: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最高检: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2018年5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 【张文中再审案公开宣判】审判长孙华璞:“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张伟春犯诈骗罪,物美集团犯单位行贿罪一案,于2008年10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均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认定张伟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认定物美集团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30万元。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提审本案的再审决定。在本院再审过程中,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均认为各自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无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详情]

张文中再审案:物美给赵某某好处费不构成单位行贿罪
张文中再审案:物美给赵某某好处费不构成单位行贿罪

  【张文中再审案公开宣判】 审判长孙华璞:“最高人民法院对本院提审的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一案,现在继续开庭。”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 审判长孙华璞:物美集团支付赵某某好处费的行为依法不构成单位行贿罪。 [详情]

最高法:采纳张文中等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
最高法:采纳张文中等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

  2018年5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 审判长孙华璞:“针对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关于诈骗罪的辩解、辩护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的意见,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证据,综合评判如下: (一)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具有申报国债技改项目的资格,其以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申报,并未使主管部门产生错误认识; (二)物美集团申报的物流、信息化项目并非虚构; (三)物美集团违规使用3190万元贴息资金,不属于诈骗行为。 综上所述,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所提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有资格申报2002年国债技改贴息项目,张文中、张伟春没有实施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行为,没有诈骗故意,不构成诈骗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所提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原审法院观点:一二审法院认为张文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物美集团冒充为国有企业的下属企业,通过呈报虚假项目,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 再审辩方观点:再审开庭中,张文中及其辩护人认为,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有资格申报2002年国债技改贴息项目,以诚通公司下属企业名义申报只是上报项目材料的渠道;物美集团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是真实的,信息化项目的主要内容已经实施并已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目标;物流项目虽然遇到国家和北京市通州区物流产业园区用地调整等诸多障碍,但也通过异地实施的方式实现了当初申报时设定的目标;张文中没有实施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故意和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再审检方观点:再审开庭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审认定物美集团不具有申请国债技改贴息资格依据不足,物美集团在申报过程中有不实内容但不是诈骗行为,也没有因不实申报导致有关审批机关陷入错误;物美集团将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用于偿还其他贷款,违反了专款专用的规定,但物美集团并未意图非法占有该笔资金。故张文中等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再审辩方观点:再审开庭中,张文中及其辩护人认为,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有资格申报2002年国债技改贴息项目,以诚通公司下属企业名义申报只是上报项目材料的渠道;物美集团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是真实的,信息化项目的主要内容已经实施并已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目标;物流项目虽然遇到国家和北京市通州区物流产业园区用地调整等诸多障碍,但也通过异地实施的方式实现了当初申报时设定的目标;张文中没有实施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故意和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详情]

物美集团原董事长张文中诈骗再审案将于5月31日开庭
物美集团原董事长张文中诈骗再审案将于5月31日开庭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案将于5月31日开庭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5月28日,最高法通过官方公号发布的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显示,5月31日上午10点,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公告信息,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原判生效后,张文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5年12月2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诉。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最高法经审查认为,张文中提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提审本案。与张文中案一同被最高法提审的还有顾雏军案。 2018年2月12日,最高法已经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5月31日,该案或将公开宣判。[详情]

乐天玛特的戛然而止能否成就物美的零售版图
乐天玛特的戛然而止能否成就物美的零售版图

  乐天玛特的戛然而止能否成就物美的零售版图 来源:蓝鲸产经 近日,有消息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的“乐天玛特”被近百人围堵,围堵的正是身着乐天玛特服装前来讨薪的工作人员。据称,乐天玛特不仅拖欠工作人员工资,还欠供应商货款。 据路透社报道,韩国乐天集团26日同意将中国六家超市运营商中的一家以248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4.57亿元)的价格出售给物美控股。4月26日,彭博社援引韩国《朝鲜日报》消息称,韩国乐天拟把在北京的22家大卖场和超市卖给物美集团。 戛然而止的增长 资料显示,乐天玛特此前计划2018年将中国门店增至300家,销售额实现2000亿美元,成为“亚洲零售业之最”,如今却传出售出消息。 蓝鲸产经记者查询乐天玛特中国官网发现,其目前在中国共有35家门店,其中华北地区有17家门店,北京地区有16家门店。 此外,记者还查询韩国《中央日报》发现,乐天方面26日表示已将中国华北地区21家店铺以14.2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物美集团。报道称,据估算,乐天集团因为中国的“萨德”反制措施导致的经济损失已经高达2万亿韩元。韩国经济日报、Naver news对该条信息都有相关报道,前者是韩国主流媒体之一,后者为搜索网站,类似中国的百度。 事实上,乐天玛特在一个月前曾传出要被利群股份收购的消息。不过当时的利群股份发布声明称,其对乐天玛特仅处于考察阶段,且不是唯一意向方。而自2013年开始,乐天玛特就在中国寻找潜在买家。包括物美、中粮、永辉、大润发在内的企业都曾与乐天玛特接触过,但是最终都没有达成交易。 2008年在中国大规模扩张的乐天玛特,自去年2月母公司乐天集团与韩国政府签署换地协议,同意让出集团所属的高尔夫球场土地以便美国部署“萨德”反导弹系统后,其命运便开始逆转。 2017年3月8日,韩联社发布消息称,截止当天下午4时,在中国境内停业的乐天玛特门店数量已经达到55家,3月7日仅仅有39家。韩联社称:“乐天玛特在中国的门店总数为99家,这就意味着超过半数的门店已经停业。” 据CNN统计,截至2017年4月3日,乐天在华的99家门店中已有87家关闭,剩余卖场销售额也减少八成以上。 路透社称,此前,中国市场的多数乐天玛特超市呈关闭状态。为此,乐天选择高盛管理乐天玛特超市在华店面的出售。乐天集团计划在去年年底前完成出售事宜,但直到今年仍然进展缓慢。 物美的需求 有资料显示,2016年乐天玛特在海外营业额亏损240亿韩元,其中80%-90%发生在中国市场。2017年8月,乐天集团向乐天玛特注资3亿美元。不过外媒报道,鉴于该笔资金将于2018年6月底消耗完毕,因此乐天势必要与物美完成这笔交易。而此次交易的价格标准为止损。 相对于止损的乐天来说,物美的目的则是为了扩张零售版图。 公开资料显示,1994年物美第一家店,同时也是北京第一家规范超市——物美综合超市翠微店成立。1995年该店销售额达到一亿多元。2003年11月底,物美在香港创业板挂牌上市,筹资5亿港元。随后物美开启收购之路。在占据天津、浙江市场后,又占据北京市场。2008年实现总收入97.49亿元,比2007年同期上升了24%;实现净利润 4.9亿元,同比增长37.2%。 随后美廉美、新华百货以及卜蜂莲花部分地区门店被物美收入囊中。不过与卜蜂莲花的合作只维持了两个月便宣布框架协议失效。2014年物美更是以14亿元的价格拿下了百安居中国70%的股份。 物美的扩张有目共睹,若真的完成对乐天玛特在北京22家门店收购的话,对其版图的扩张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据媒体报道乐天供应商称乐天超市欠供应商百万元货款未支付。多家供应商也状告乐天玛特拖欠货款。而4月28日的围堵事件更是反应了乐天玛特对合作方和员工关系上处理不得当。此时的乐天举步维艰,物美此时的接盘是否会引起民众的不满。 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认为,眼下是物美“低价购买”的好时机。除物业、门店资源外,物美还可以利用乐天玛特北京门店沉淀下来的老客户资源。“未来物美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放大既有优势,又能补充运营上的不足。” 事实上,乐天玛特位于崇文门、十里堡等热门商圈的门店辐射区域较广,对物美来说是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好机会。(蓝鲸产经 王君)[详情]

张文中归来再造物美:他想成为下一个褚时健
张文中归来再造物美:他想成为下一个褚时健

   冤狱归来再造物美 来源:AI财经社 张文中回归后,精力比年轻人还旺盛,基本上是全年无休。他想成为下一个褚时健,欲带领物美这个曾经的全国知名的民营流通企业,重塑过去的辉煌。作为理工男的他这次选中的是新零售赛道,而并购乐天玛特北京21家门店只是一个开始。 作者|袁晶莹 编辑|陈芳 蒙冤入狱12年的物美创始人张文中,2018年开始走向台前,壮志凌云。 张文中说,冤案从天而降,物美受到重创。但他无怨无恨,只有感动、感谢、感恩,作为一个企业家,他的前半生是在奋斗中度过的,面向未来他要为物美发展,为物美十万员工的幸福生活奋斗。 一位熟悉张文中的好友告诉AI财经社,一般人经历那么大的挫折,会看得开。但张文中是一个比较玩命的人,很有雄心壮志,把事业看的很重。他的个性决定他不会放弃自己的梦想——让物美在市场上拥有一席之地。 过去3个多月,56岁的张文中四次现身公开场合。1月16日,出席消费品论坛中国日谈数据安全;2月底参加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演讲内容刷爆朋友圈;3月25日,以多点董事长的身份出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入股多点的签约仪式;4月12日,现身腾讯“互联网+大会”。 印堂发亮、精力旺盛的张文中已经按下物美的加速键,他要把失去的岁月补回来。 ◎ 意气风发的张文中 4月26日,寻找5年买家的乐天玛特终于找到了一个下家,物美以14.2亿元的代价接下了乐天玛特位于北京的21家门店。知情人士透露,这只是开始,曾在零售业以并购著称的物美再次拾起并购这把利剑。 接盘乐天21家门店 一直在寻找接盘侠的乐天玛特可以松口气了。物美打算接手该公司中国六家超市运营商中的一家,这家运营商在北京拥有21家门店,本次交易价格为14.2亿元。 4月26日,乐天中国对AI财经社透露,该超市运营商是乐天玛特北京地区的子公司,在北京经营10家大型和11家中型超市,共计21家门店。交易完成后,物美将持有这家公司87.38%的股份,剩余股份依旧由乐天持有。 这次交易意味着,“并购狂人”张文中已经重拾并购的利剑,打算大干一番。 知情人士透露,张文中出事前,物美一直采用激进的并购策略扩展,可以说并购是物美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手段和工具,在北京拥有21家门店的乐天玛特对物美提升在华北的竞争力有很大帮助,不过这只是开始,物美会再次拾起并购这把利剑。 确实,2006年之前,物美在北京零售市场叱诧风云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并购,曾经和国美一起被誉为零售业两大“并购狂企”。物美先后拿下北京美廉美超市、新华百货、浙江供销超市等多家区域型超市。而帮张文中执行并购动作的是他的弟弟——物美集团总裁张斌。 ◎ 张斌 “张斌在物美1994年成立时就已加入,但那时张文中并未公开他的身份,张斌在集团高层也没有任何职位,不过张文中一直亲自培养弟弟,让他负责并购、财务等保密性强的工作,物美的并购也全是张斌在执行。”知情人士透露。 有趣的是,此次并购并非物美和乐天玛特首次在资本层面交锋。2009年10月,刚进入中国市场一年的乐天玛特击败物美,以48.7亿港元全盘并购了江苏南通时代零售。而如今,当初拥有雄厚资金的乐天玛特逐渐衰败,最终将北京市场让给物美。 资料显示,乐天玛特是韩国乐天集团旗下的连锁超市,2008年该公司通过收购中荷合资的连锁店万客隆进入中国市场。但从进入中国市场起,乐天玛特就没怎么向集团交出满意的业绩答卷。 2016年,乐天玛特海外营业额亏损240亿韩元,其中80-90%就发生在中国市场。2007年年初萨德事件后,乐天玛特在中国的业绩更是雪上加霜彻底跌入谷底。据不完全统计,萨德事件后,乐天玛特在中国市场共关闭了87家门店,占其门店总数的80%左右。去年3月,乐天玛特中国官网(后恢复)、乐天天猫旗舰店、乐天京东店同时被关闭。 这促使乐天玛特加快了在中国寻找买家的速度。去年9月,韩国乐天集团找到高盛,让其帮着寻找愿意接手乐天玛特中国业务的买家。 一直在寻找买主 “国际关系有影响,但最重要的还是受中国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影响,中国家庭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与大卖场的目标消费群体家庭出现了偏差,因此这些年大卖场业态整体都在下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陈立平对AI财经社说。 事实上,早在2013年乐天玛特就开始在中国寻找潜在买家,接触过的买家包括物美、中粮集团、永辉、大润发、沃尔玛等企业。但或许是出于对大卖场前景仍抱有期望,亦或者是不甘低价卖给竞争对手、自此退出中国市场,谈判并没有实质进展,交易也始终没有达成。 不过,去年乐天玛特业绩的进一步恶化,让止损成为其首要任务。 韩媒方面曾估计,乐天玛特在中国停运期间,公司每月损失约1160亿韩元,用于人员工资等各项支出。为了支撑中国业务,乐天集团在过去一年至少向乐天玛特中国两次注资,金额分别为36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1.6亿元)和3亿美元。 对于韩国乐天集团以及其家族成员来说,让乐天玛特继续留在中国市场,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况且,韩国乐天集团创始家族的内部纷争也希望撤出中国。 2015年至今,韩国乐天集团创始家族的斗争一直是新闻头条。先是乐天创始人辛格浩(父亲)在长子辛东主的支持下,解除了次子辛东彬韩国乐天集团会长的职务;后是辛东彬在其母亲的帮助下重返集团,将其父踢出控股公司。 去年9月,在系列家产争夺战后,辛东主决定出售其所持的乐天购物及另外三家子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套现离场。于他而言,在中国市场亏损剧烈的乐天玛特显然是不必要的存在。他曾公开扬言,“在大部分超市关闭后,乐天购物应‘立即’从中国市场撤出。” 现在,辛东主的心愿已经实现了1/6。 中国区逐步放弃 高盛接手乐天出售中国超市事宜后,曾有多家外资企业对乐天玛特中国业务表示兴趣,乐天集团甚至和泰国卜蜂集团(正大集团)展开过谈判,但最终双方未能在价格上达成一致。 转身,乐天玛特就和本土连锁零售企业物美达成合作。但物美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并不没有全盘接手乐天玛特在中国的门店,接盘的21家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是6家中的一家子公司。 “这应该是双方意愿协商的结果。这些年来物美一直在扩张北京市场,拿下乐天玛特北京地区的业务是符合物美发展的逻辑的。如果企业自己拿地、投入人力物力成本去开发新卖场,整体投入不会低。“北京京商流通战略研究院院长赖阳对AI财经社说。 至于乐天玛特剩下的5家超市运营商,赖阳认为其处境并不会太好。“大卖场整体都在下滑,二三线城市可能比一线城市情况好些,但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时间拖得越长,处境就会越不好。” 陈立平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乐天玛特在寻找下家过程中,发现打包出售不了,就采取逐渐放弃手上资产的方法。”他认为,剩余5家乐天玛特超市运营商在中国市场很难有“翻身”机会。 “截至目前我没有看出来乐天玛特有继续在中国市场做大的迹象。”陈立平说。 乐天中国并未透露其余5家超市营运商所在。不过,根据乐天玛特中国官网数据显示,乐天玛特在上海、重庆、成都、沈阳、吉林、长春、徐州、山东枣庄均有门店。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彭建真曾考察过乐天玛特部分门店。他对AI财经社分析,乐天玛特其他门店大都处于城乡结合部。相对于一二线城市,城乡结合部的大卖场数量较少,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尽管如此,在超市、大卖场受电商、便利店、垂直门店、购物中心多方挤压的当下,不排除乐天玛特有继续出售在华业务的可能。 物美不到15亿元买下乐天玛特北京地区87.38%的股份,在业内人士看来价格很划算。 彭建真说:“在北京优质的物业资源很难找,而这恰好又是物美看中的,并且收购价格也并不高。” 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也认为,眼下是物美“低价购买”的好时机。除物业、门店资源外,物美还可以利用乐天玛特北京门店沉淀下来的老客户资源。“未来物美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放大既有优势,又能补充运营上的不足。” 张文中的野心 从张文中回归后的种种举措来看,他对新零售的野心并不小。 “张文中是很有抱负的人,这些年他一定有他自己的想法,回归物美后他会大展拳脚。“陈立平对AI财经社说。 知情人士透露,张文中回归后,精力比年轻人还旺盛,基本上是全年无休。“我能明显的感觉到,张总想找回之前浪费的时间,他每周都会和我们开一次会,也会经常去亲临一线。如果没有那一次的飞来横祸,中国的零售业格局有可能会被改写。” 南开大学数学系毕业的张文中,80年代和其他青年知识分子一样追梦进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与马洪、吴敬链、田源、陈东升成为同事。1994年为了推广自己开发的pos系统,他辞职下海创业在北京开设了第一家物美超市,一年以后销售额就达到一亿多元。 2003年物美成功登陆港股,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民营零售企业。从2004年开始,物美通过收购、托管的方式,先后控制了超市发、京北大世界等国家零售商。两年后,物美成为全国最大的民营流通企业之一。 那时的张文中就像现在的马云一般,但这一切在2006年戛然而止,物美也开始踏上由盛而衰的道路。这年11月12日张文中被中纪委带走要求协助调查,很多人猜测是因为受到落马的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腐败案牵连。但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给他的罪名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这之后,很多名企业家一直在为张文中冤案奔波。终于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重提张文中案,让张文中看到了冤案平反的希望。 今年张文中开始从物美幕后走到台前,投入到新零售的浪潮中。 张文中说:“环境变了,行业变了,技术革命正风起云涌,必须用新的改革创新方式审视一切。所以我立即投身到用技术促进中国零售的革命中去,物美将以技术变革为导向,商业本质为基础进行了一系列创新。” 12年来中国的零售业翻天覆地,各个业态层出不穷,物美和其他的大卖场一样陷入了危机。张文中说:“我弟弟张斌带领物美团队苦苦支撑,企业才没有垮掉”。而过去几年他一直在幕后带领物美踏上了数字化转型的道路。 张文中说,2014年物美收购百安居中国,通过建立全渠道O+O新商业模式,让其扭亏为盈,形成以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店铺体系。2015年他和一些年轻的创业者以及IDG资本一起成立了分布式店商——多点,目前多点已经成为全国排名第一的生鲜电商。 截止今年3月,多点已经和中百、新百、步步高、人人乐、百佳华等十几家国内领先的零售企业达成全面合作,2017年实现GMV 103亿,注册会员数达到4000万,月度活跃用户600余万,较 2016年增长3.6倍。 据AI财经社多方了解下来,在大卖场衰弱的大环境背景下,物美在收购乐天玛特后必定会对后者进行新零售改造,加入多点阵营。 “大卖场虽然不符合消费潮流,但大卖场有很多用户数据沉淀,一个大卖场的数据大概是20家超市数据的总和。乐天玛特进入市场也有十多年,有数据、成熟的供应链,物美要做的是重新赋予大卖场新的定义和功能。“陈立平说。 已经投身新零售大军的张文中在挚友看来,会独立发展物美,而不是像其他人那样选择投靠阿里巴巴或者腾讯,因为张文中不可能将物美卖身,这是他的理想,他要把物美打造成百年老店,而物美现在还不到30年。 “张总是一个能上能下的人,他有很好的学位懂技术,又懂零售。在他身上,能看到传统行业的企业家和互联网公司领导人的特性都有,属于绝对的理性派又是实足的实践派,比较务实。”知情人士透露。 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准不是看这个人站在顶峰的时候,而是看这个人从顶峰跌到低谷时候的反弹。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的演讲中,张文中说:“褚老(褚时建)是我非常敬重的一位前辈,企业家心中的企业家,他古稀之年再次创业,是我的榜样。” [详情]

物美创始人张文中出狱后首发言:马云等起立致敬
物美创始人张文中出狱后首发言:马云等起立致敬

  物美创始人张文中出狱后首发言:马云等起立致敬! 说起张文中,知道的人可能并不多,但是说起黄光裕,大家可能都如雷贯耳。20年前,在北京地面上,张文中跟黄光裕就是两个商业巨子! 不过,今天我们要讲的不是黄光裕,而是张文中。 张文中从事业巅峰下跌到谷底,怎么了? 张文中,1983年从南开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又先后在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及博士后。 回国之后,他并没有搞研究,1994年创办了物美商城,并开设了第一家物美超市,没想到的是 1995年超市的销售额就达到一亿多元。于是,他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零售行业上了。 之后,张文中带着物美以一种摧城拔寨、大力扩张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的眼球。从2004年开始,物美通过托管、收购、重组的方式,先后控制、拥有了超市发、京北大世界、天津大荣等零售企业,一度占据了北京1/3的零售市场份额。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很多政府部门都找他合作,很多领导人也都到他的超市考察,当时,物美就有“明日沃尔玛”之称。 但是这一切的发展却在2006年戛然而止,11月12日,张文中接到中纪委通知,要求其协助调查,许多人猜测是受到落马的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腐败案的牵连。 因为张文中、刘志华两人在石景山创业时熟识,物美接收的不少国有商业资产都是从北京市商业里面取得的合作,而刘志华当时恰恰分管这个部分。2003年物美在香港上市的时候,刘志华还作为政府的代表帮着去敲钟,并且获得了张文中象征性意义的股票相赠。 所以,刘志华出事被查牵涉到张文中,但是最后法院给张文中定罪的并不是刘志华的事件,而是三项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出狱后的张文中,能否迎来春天? 水皮在20多年前就认识张文中,他宁可坐18年牢也不愿意认罪,也没有作为举报任何人立功的表现。 其实,张文中前几年就已经出来了,但是相对低调,没有在外界高调的活动。最近引起大家关注的是他在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上的致辞,让在场很多企业家都热泪盈眶,马云、柳传志他们都站起来为他鼓掌。很多年轻人看到这一幕可能会有点震撼,是什么样的大神,让这些人感动?这个人就是张文中。 张文中之所以打破沉默,则是因为最高法将直接提审他和顾雏军的案子,尽管“提审”并不意味着翻案,但对于曾经失去自由的张文中来讲,正义总算来了! 因为落实他最大的罪名是诈骗罪,所谓诈骗罪就是2002年张文中以信息化和物流两个项目申请获得了第八批国债贴息资金3190万元。根据规定,国债贴息资金“重点扶持的是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大型骨干企业”,但是并没有禁止民营企业的申请,和物美同样获得国债贴息的还有5家非国有企业,也只有张文中为此承担了罪名。 且不论诈骗罪是否成立,张文中被捕其实跟他扩张过程中,跟国有企业频繁打交道的托管方式也有一定的关系,比如从1994年租赁北京第二新华印刷厂开始,物美便主要采用与国有商店合资合作方式,改造旧式副食店和菜市场为超市或便利店而迅速扩张。 这一“法宝”就使得物美凭借较小的注册资金撬动大量传统商业资产。然而,这种“国有网点托管改造”模式,是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还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外界评论不一。物美与国有资产是“剪不断,理还乱”,到底哪些是国有的,哪些是物美的,谁也说不清楚。 这种商业模式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认可和理解的,恐怕法律边际也不是特别清楚的,所以张文中对自己承担诈骗罪不能接受,提审对他来讲,是相当相当大的一种肯定。 幸运的是物美在他坐了那么多年牢出来之后,还在,他还能带着物美重新出发;不幸的是当初物美的地位就跟现在马云阿里巴巴的地位一样,只是现在物美已经物是人非,应该讲物美失去了它最宝贵的发展契机和年华,张文中同样也是。[详情]

最高法提审原物美董事长张文中案 辩护人出示新证据
最高法提审原物美董事长张文中案 辩护人出示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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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首发声

2018年03月03日 00:26|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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