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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首度公开回应张文中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8日 13:36  经济观察报

  姜雷

  因受到张文中案影响,一度停牌、停止并购项目和新股配售的物美,其管理层近日打破沉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此案件首次公开回应。

  “张文中案件与刘志华腐败案无关。多名法律专家认为,一审判决中对于张文中的三项指控缺乏证据支持,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北京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物美集团”)董事长吴坚忠11月4日告诉本报。据悉,目前,张文中和物美均不接受一审判决,已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吴坚忠坦言,张文中离职当时对物美打击的确很大,不过物美集团的经营和发展逐步恢复了稳定,仍将坚持之前的区域化发展模式。

  与腐败案无关

  张文中,物美集团创办人、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8277.HK,简称“物美商业”)董事长,2006年11月13日,被警方带走。外界对张文中涉案进行种种猜测,包括张文中在创业初期“第一桶金”的来源,以及物美集团近年频繁托管、收购国企过程中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事实上,张文中案与这些传说毫无关联。”吴坚忠说。

  9月24日,张文中案在河北衡水法院开庭。据悉,此次在河北省衡水中级法院对张文中进行的开庭审理仅允许了极少旁听者,未允许任何记者入内采访。开庭过程自早八点开始一直进行了十六个小时,至午夜休庭。对张文中的各项指控中没有涉及刘志华。

  记者获悉,张文中的确是因为有关部门查处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腐败案被审查的。“但在一审开庭前,相关部门就已经和办理此案相关人员明确表示,本案与刘志华一案无关。”衡水市法院参与案件调查的人士表示。

  此前市场传言,张文中与刘志华过从甚密,张文中向刘志华赠送价值过亿的股票。2003年11月刘出席了物美集团子公司物美商业在香港的挂牌仪式即为佐证。

  物美一前任高管则告诉本报记者:“作为北京市第一家在港上市的商业企业,我们当时是邀请市商务局和市主管领导出席挂牌仪式。时任副市长刘志华正出访香港,因此就安排刘志华代表市政府出席,亦不再安排市主管领导前往。”

  10月10日,河北省衡水市法院以个人诈骗罪(十五年)、单位行贿罪(三年)和挪用资金罪(一年)罪名一审合计判处原物美集团董事长、创始人张文中十八年有期徒刑。

  参与调查人士透露,张文中的三项罪名中,单位行贿罪是指物美集团控股股东所投资的其他公司在2002年进行的收购某非商业公司的部分股份交易中,该公司承诺向交易中间人支付中介费,因而被认定为单位行贿。

  挪用资金罪名是针对1997年物美的控股股东投资的投资咨询中心与第三方公司协议拆借资金进行新股认购一事。

  而花费时间最长、争议最大的是关于张文中个人犯有诈骗罪的指控。张文中因此项诈骗罪获刑15年,同时被判诈骗罪的还有物美的另一位高管张伟春,他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获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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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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