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发布澄清公告称,截至7月24日,公司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康得新合同纠纷案件向公司送达的应诉文件。[详情]
7月24日晚间,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康得,002450)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ST康得及其旗下三家子公司起诉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简称西单支行),该案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情]
7月24日,康得新(002450.SZ)公告称,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京民初102号),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起诉大股东康得康得集团、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合同纠纷案已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情]
*ST康得发布公告称,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起诉康得集团、北京银行及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合同纠纷案已于7月22日获立案受理。[详情]
7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北京银行,对方称,“无法确定银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但可以说我行是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的。”[详情]
7月1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其中包括对北京银行的反馈意见。[详情]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说明两点,一是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二是说明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详情]
北京银行相关负责人向中证君表示,这是证监会对公司再融资项目提出的反馈问题,并非针对*ST康得事件的单独问询。北京银行将按要求进行回复并及时公告。[详情]
自今年1月15日爆发债务违约以来,康得新账面百亿资金的去向问题一直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在今年4月29日,康得新首次公开披露该笔资金的问题,随后康得新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就此各有说法。[详情]
7月18日晚间,*ST康得公告对2019年一季度报告进行更正,合并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总额不变,均为1.75亿元,但1.4亿元的利息收入修正为“1.4亿元的利息费用”,而将1049.18万元利息费用改为“1049.18万元的利息收入”[详情]
康得新财务人员表示:“2018年年报,的确有1.4亿利息来自北京银行,而2019年一季度报所谓利息收入,实际上是信息披露有误造成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错误?我们的工作底稿没错,是在深交所提交的时候,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的。”[详情]
原标题:康得新“百亿存款失踪”案发酵:北京银行债券承销业务被叫停半年,或将面临起诉 来源:新华融媒看财经 记者 贺向军 实习记者 丰凤鸣 近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公告显示,北京银行此次受罚和康得新财务造假案有关,作为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近一年多来不仅因“百亿存款失踪”纠纷案一再惹官司上身,如今再遭监管处分。 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暂停6个月对北京银行的影响几何?行业人士表示,处罚下发之后,北京银行在未来半年内包括短融、超短融以及中票之类的产品就不能承销了,这对该行的债券承销业务及收入会有一定影响。对此,记者电话咨询了北京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债券承销业务是我行中间业务的一个品种,占全部营收比例很低。此次整改期间相关业务暂停不会影响我行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总的来说不会对我行整体营收造成重大影响。 遭监管多次点名后处分落地 2019年1月,康得新两笔合计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融券违约,但账面数据显示,其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账户余额为122亿元。然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却回应称“该账户余额为0元”。康得新背后的违规操作由此揭开面纱:原来,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其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投资集团账户。这个联动账户的设置,让钱全被划去了集团的账户,康得新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账户余额自然为零。 7月17日,交易商协会公告称,北京银行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决定对其给予处罚。 公告显示,北京银行的违规行为包括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9年第12次自律处分会议初审、2019年第14次和2020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复审,交易商协会决定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包括: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材料,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由上述公告可知,此次北京银行受罚和康得新财务造假案有关。而这张罚单来的并非没有征兆。据了解,“百亿存款失踪”事件发生后,康得新13万投资者炸了锅,一些投资者开始通过邮件信访的方式向北京银保监局反映情况。 2019年9月,部分康得新中小投资者收到的《北京银保监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京银监信复87号)显示,“经核查,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未区别对待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业务办理中未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提出进一步审查要求,审慎性不足;与被归集账户权利人间的对账单及网银页面未对业务规则进行标识或提示,没有全面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情况;存在向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户询证函的回函未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问题,函询业务管理不力。”答复书称,将依法就核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采取监管措施。 今年4月,北京银保监局在对康得新个人投资者的书面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再次回应称:经复查,北京银保监局对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审慎的问题,已敦促该行改进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针对该行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很快,5月份,北京银行西单支行2位高管被撤销职务的消息传出。网络流传一份的文件显示,根据北京银行北京分行问责委员会对康得新事件形成的问责决议,经研究决定:撤销许文娟西单支行行长职务;撤销周然西单支行行长助理职务。 7月,北京银行被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并被责令整改。资料显示,北京银行作为A类主承销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规则,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此次处罚对北京银行相关业务影响几何? 东南某银行投资银行部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要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级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及资产支持票据等产品。“受处罚后,在未来半年内,上述短融、中票之类的产品北京银行就不能承销,因为这些业务都需要报送交易商协会审批的。”至于处罚公告中提到的“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行业人士认为,应是指未来半年内北京银行申报主承销商的会员资格不会被受理。 就交易商协会的处罚,记者电话咨询了北京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康德新2期超短融债券违约,监管认为我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有一个6个月的处分。”对于这一处罚的影响,该人士表示,“债券承销业务是我行中间业务的一个品种,占全部营收比例很低。此次整改期间相关业务暂停不会影响我行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总的来说不会对我行整体营收造成重要影响。” 记者查阅北京银行2019年财报看到,报告期内其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73.86 亿元,相比2018年的88.79亿元减少16.81%。2019年该行承销及咨询业务收入为14.82亿元,相比2018年的16.47亿元减少10.02%。 与康得新扯皮多时或将面临诉讼 2019年7月8日,康得新开始停牌。2020年6月28日,康得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56 号)。2020年7月10日,康得新暂停上市。 康得新造假一事认定,而北京银行与康得新之间纠纷却仍在升级,最近进展显示,二者或将对簿公堂。 2019年7月,康得新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曾起诉北京银行及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并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但由于122亿的标的太大,康得新一方无法按时缴纳6300万元的诉讼受理费,2019年12月4日该案被北京高院裁定撤回起诉。 2020年5月26日,康得新公告披露,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京 02 民初 238 号《民事起诉状》,案件原告为华福证券,被告为北京银行,康得新为该案第三人。起诉状显示,华福证券通过公开渠道信息得知,康得新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系因北京银行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导致,包括违法将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归集给大股东、故意隐瞒发行人的真实货币资金情况等,要求北京银行支付赔偿损失520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2020年6月5日,康得新再次披露公告称,公司对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提起诉讼。康得新表示,北京高院裁定撤回起诉后,公司积极组织律师团队讨论,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已决定登记立案。公司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据披露,此次诉讼康得新降低了诉求标的,请求判令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两名被告向其返还部分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万元及对应欠付的利息。并请求判令两名被告因对其账户存款资金保管不当,造成原告无法使用银行账户资金遭受的部分损失,暂计人民币5亿元。 记者注到,2019年7月,北京银行第一次被康得新起诉时曾发布公告回应称,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文件,对于“依法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这一“纠纷”,北京银行称,在收到相关应诉文件后将积极应诉,维护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关于此次交易商协会的处分以及近期与公司有关的两起诉讼,北京银行尚未发布任何公告。 而目前,投资者们最关心的是,凭空消失的122亿存款还能否回来?对此,行业律师认为,要看法院对于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如何认定。如果合同无效,北京银行将上市公司的资金归集给大股东的行为违法,北京银行须把归集走的122亿资金原路退还给各子账户。“从目前来看,康得新和大股东的钱常年放在一个资金池混用,资金很可能已经被大股东挪走,那北京银行可能要先行赔偿这笔存款及相关损失。” 资料显示,北京银行即原来的北京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6年,2007年,公司于A股上市。截至2019年末,北京银行表内外总资产达到3.44万亿元,其中表内资产2.74万亿元。财报数据显示,2019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631.29亿元,同比增加13.77%;实现归母净利润214.41 亿元,同比增长7.19%。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北京银行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一级分行14家,二级分行12家,全行开业分支机构总数达到679家。 值得注意的是,财报显示,2019年北京银行信用减值损失超过了同年的净利润,达225.47亿元。2018年这一数据为173.76亿元,2019年北京银行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速为29.76%。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3月21日,北京银行公告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优先股,募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其他一级资本。2019年7月1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的对北京银行发行优先股的反馈意见重点关注了康得新122亿元存款事件。 证监会要求北京银行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等。2019年10月12日,北京银行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表示康得集团与*ST康得及其附属公司等成员单位间因资金划转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及产生的任何损失,西单支行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0年3月16日,北京银行公告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永续债,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该行其他一级资本。目前上述两项发行计划均仍在等待监管审批中。[详情]
原标题:快看 | 未勤勉尽责,北京银行因康得新造假被处分 7月17日,交易商协会公布了自律处分信息,北京银行因其在康得新造假事件中的相关行为,被交易商协会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处分信息显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 具体有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经过初审和两次复审,交易商协会决定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这包括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材料,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等,并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详情]
原标题: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来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19年第12、14次、2020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 二、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9年第12次自律处分会议初审、2019年第14次和2020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复审,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包括: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材料,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详情]
康得新诉北京银行案再被受理,从122亿诉讼标的降至5.5亿可否成功立案? 来源:界面新闻 郝昕瑶 康得新起诉北京银行一案有新进展。 6月5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 002450)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即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家全资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这场官司“开局”至今已有一年之久。 2019年7月,康得新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就曾向北京高法起诉北京银行及西单支行。但由于122亿标的巨大,而康得新又亏空已久、“囊中羞涩”,最终因无法按时缴纳高达6300万元的诉讼受理费而于同年底被北京高法裁定撤回起诉。2019年12月4日,康得新披露《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5)。 此番,康得新表示,北京高院裁定撤回起诉后,公司积极组织律师团队讨论,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北京二中院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北京二中院已决定登记立案。 此次诉讼,康得新或许是“量体裁衣”,降低了诉求。 康得新请求判令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二被告向其返还部分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万元及对应欠付的利息。并请求判令二被告因对其账户存款资金保管不当,造成原告无法使用银行账户资金遭受的部分损失,暂计人民币5亿元。 就公告来看,5.5亿的诉讼标的,按诉讼费用计算标准,康得新须于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7日内,交齐约279万元诉讼费。否则,法院仍将依法裁定撤回起诉。 目前这笔费用是否已缴纳,康得新一方并未透露。 今年1月23日,康得新曾披露2019年年报预告称,报告期内,受债务危机影响,流动性紧张,市场信心有所下降,开工率不足,盈利能力不足,且公司债务利息成本高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亏损约 10-15亿,债务担保损失约15.4亿,金融资产投资损失约20.9亿,减值损失约4.7亿,资金损失约4亿。 康得新与北京银行纠葛已久。 早在2019年1月,康得新15亿元债券违约,然而其财报却显示账上趴着150亿元现金,其中有122亿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回应称,“该账户余额为0元”。 7月,北京银行公告澄清称,北京银行依法开展业务,将积极应诉、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初,北京银保监局曾表态,北京银行存在现金管理业务未区别对待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业务办理中未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出进一步审查要求,审慎性不足;对账单及网银页面未对业务规则进行标识或提示,没有全面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情况;向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户询证函回函未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问题。 5月,北京银保监局对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审慎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已敦促该行改进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银行2019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显示,资产减值损失极大蚕食该行利润。根据财报,2019年该行信用减值损失达225.47亿元,已经超过当年215.91亿元的净利润;信用减值损失增速接近30%,也明显超过净利润7%的增速。[详情]
轰动A股市场的康得新现状如何?央视记者探访其总部:亏损超9亿,裁员近半,开工率仅40%... 央视财经 上市公司康得新的财务造假事件曾经震惊资本市场,在11月19日的康得新财务造假听证会上,康得新的代理律师表示不否认造假。 昨天,央视财经记者又探访了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的康得新总部,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何呢?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视频 央视财经记者 金荷淼:这里是江苏省张家港市的环保新材料产业园,在我身后的正是康得新总部所在地,我们到这里大概是下午两点钟左右。观察下来整个厂区还是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从航拍画面可以看到厂区依然有车辆和人员出入,但是货车数量比较少,只有一两辆货车在装运货物,刚才我联系到公司相关的负责人,负责人告诉我说目前厂区的开工率只有40%。 央视财经记者了解到,康得新目前有三个厂区,记者所在的晨港路85号这个厂区是主要生产光学膜,公司80%的业务都在这里经营,另外还有两个厂区分别在北京和张家港保税区,主要生产预涂膜。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厂区内的开工率较之前一段时间已经有所回升。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邵振江:最低谷的时候我们已经滑落到28%、29%左右,目前是在40%。 央视财经记者:28%、29%大概是在什么时候? 邵振江:应该是在七八月份的时候,那是我们的最低谷。 今年以来,康得新突然爆发的债务危机受到市场各界的质疑。公司三季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近九成,亏损超过9亿元。邵振江告诉记者,去年年底的时候整个集团的员工有3700多人,目前只剩下2000多一点,受到开工率不足的影响,经营现金流非常紧张。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邵振江:从客户端我们统计了公司的前20大客户,现在还都在维持着交易,只是交易的量有所减小。但是目前也有很多客户因为对公司的未来信心不足,所以在一些新的研发项目上面,没有对我们开放。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生产等一些相关的业务。记者注意到,在康得新的官网上的重要客户那一栏,上面放的logo标识都是各大知名的车企、家电还有手机品牌等等。 2010年7月,康得新在A股上市以来,一直享有白马股的美誉,股价最高涨幅接近十倍,市值也曾接近千亿元。 但从今年开始,康得新突然爆发的债务危机受到市场各界的质疑。公司三季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亏损超过9亿元,而且公司高管无法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和准确性。 在19日的听证会上记者了解到,证监会调查人员指出,康得新的造假是系统性的造假,部分外销合同的签名都是公司员工伪造的。康得新的代理律师则表示不否认造假,但不认为虚增利润金额有119亿元那么高。[详情]
原标题:康得新债务困局:涉诉金额超70亿,30逾家银行、机构踩雷,靠1.5亿纾困维持时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张石磊 *ST康得(002450.SZ)诉讼不断。继被张家港行(002839.SZ)告上法庭之后,康得新再与恒大人寿对簿公堂。 9月10日晚间,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传票。公告显示,传票主要内容为开庭传唤,应到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案由为恒大人寿公司与康得新的债券交易纠纷。 恒大人寿提出了六项诉讼请求,其中包括接触恒大人寿与康得新就康得新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17康得新MTN002”)达成的交易合同,并判令康得新返还恒大人寿支付的投资本金2亿元和996.9万元利息。 据悉,17康得新MTN002是康得新发行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于2017年7月上市,到期时间是2022年7月。令人唏嘘的是,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当时给出的公司信用评级为AA+,到今年7月,评级已经降为C。 此前的9月2日,张家港行发布的与康得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进展公告显示,法院判令,康得新全资子公司康得新光电向张家港行归还借款本金1.98亿元,并支付张家港行相应的罚息及复利等。 上述不过是康得新债务的冰山一角。据其半年报,截至8月31日,公司尚未结案的被起诉类案件112起,案由主要包括债券交易、买卖合同、劳动合同、虚假陈述、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等纠纷,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约73.1亿元。 其中,被起诉类案件中诉讼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案件达61件。其中踩雷的银行有: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张家港农商行、招商银行、苏州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农业银行、青岛农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山农村银行、交通银行、恒丰银行、大同农商行;机构有:华福证券、广发证券、蓝石资本、中航信托、广发基金、TCL商业保理、中泰资管、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基金、太平洋证券、银河金汇资管、中信保诚人寿。 此外,截至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被起诉类案件中,存在较多数量的劳动争议纠纷,经初步统计,案件数量约为41件,劳动争议纠纷涉及总金额为1608.67万元。 在9月10日,康得新还披露了公司爆发债务危机后的应对。 康得新表示,一方面通过降本增效,关停部分亏损业务等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介入,帮助设立专门的纾困平台公司作为代收代付主体,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并提供1.5亿元资金支持用于保障正常生产。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又全力协助公司追缴违规大额款项,并全部用于保障公司员工工资及公司基本生产运营资金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短期资金缺口压力。[详情]
原标题:康得新20亿投资遭解除股东资格 深交所追问是否信披滞后 来源:澎湃新闻 8月7日上午,深交所发布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ST康得,002450)的关注函,其中提到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得碳谷)股东会召开日为7月19日,但公司直至8月1日才就该事项发布公告,要求公司说明原因,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滞后的违规情形。 8月1日,*ST康得(即康得新)披露《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称,康得碳谷于7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了《关于解除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议案》,*ST康得对该议案投否决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4.29%,该议案因 85.71%股权所代表的表决权同意而获得通过。 除了上述信息披露滞后的情况,深交所还对*ST康得投资康得碳谷事项提出了两方面问询,并要求说明。 一是依据康得碳谷的《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ST康得及其他相关股东承诺出资情况、出资进展情况。同时,*ST康得2018 年年报显示,已全部支付认缴增资款20亿元,深交所要求*ST康得报备相关证明文件。 二是8月1日《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称,就康得碳谷投资“公司自身是否实施了抽逃出资、抽逃出资的具体方式、抽逃具体金额等事项均存在争议”,深交所要求*ST康得说明争议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存在抽逃对康得碳谷出资的情况。 另外,关于康得碳谷主张“钟玉、康得集团、康得新通过康得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全部出资予以抽逃”, 深交所问询*ST康得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并要求报备相关证明文件。 关于康得碳谷7月19日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深交所也对*ST康得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问询。 深交所要求*ST康得说明康得碳谷该次股东会是否审议了其他议案、议案内容、 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说明康得碳谷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并报备相关法律意见书。 根据*ST康得公告,《增资协议》约定康得集团向康得碳谷增资90亿元,占增资后康得碳谷注册资本总额的 71.42%,但康得集团承诺出资仅到位2亿元。 深交所要求*ST康得说明,在康得集团未完成承诺出资义务的情况下,依据康得碳谷的《公司章程》是否享有康得碳谷股东会的表决权。 此外,深交所要求*ST康得函询康得集团,请其说明对上述议案投出同意票的原因,是否损害*ST康得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请康得集团说明其与康得碳谷及其他股东之间是否达成任何意向、协议及利益安排。 在《关于解除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议案》中,*ST康得已履行承诺出资而康得集团未按承诺出资。 深交所认为该议案将*ST康得和康得集团的股东资格绑定处理, 要求*ST康得说明该项议案设置的合理性,是否导致*ST康得产生投资损失,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可能的救济手段。深交所还要求*ST康得就上述问题其中两项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最后,深交所要求*ST康得在2019年8月12日之前书面回复并对外披露回函内容,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深交所提醒*ST康得,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新华网此前报道,2017年9月21日上午,康得集团与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政府在北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出资,在荣成市建设“康得碳谷科技项目暨年产6.6万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上述报道称,康得碳谷项目总投资500亿元,计划到2023年建成年产6.6万吨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届时将成为全球最大的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以满足新能源汽车、民用航空等高端工业对高性能碳纤维的增长需求,推动我国碳纤维行业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2018年5月,*ST康得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表示,2017年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康得碳谷股权投资款20亿元。荣成国资的20亿元增资也已到位,但大股东康得集团的90亿元仅到位2亿元。[详情]
新浪财经讯 7月25日消息,北京银行发布澄清公告称,截至7月24日,公司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康得新合同纠纷案件向公司送达的应诉文件。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及康得新全资子公司的合同纠纷,属于北京银行依法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北京银行在收到相关应诉文件后将积极应诉,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以下为公告全文: 本行关注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19年7月24日晚间发布的《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及相关媒体报道,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康得新全资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已起诉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本行及本行西单支行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诉求法院判令本行西单支行与康得集团、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签署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无效,该案件已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鉴于市场对该报道关注度较高,本行进行如下说明: 截至2019年7月24日,本行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向本行送达的应诉文件。媒体所报道的上述本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及康得新全资子公司的合同纠纷,属于本行依法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本行在收到相关应诉文件后将积极应诉,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北京银行是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长期秉承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上述事项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行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任何有关本行的信息请以本行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详情]
原标题:康得新“百亿存款失踪”案发酵:北京银行债券承销业务被叫停半年,或将面临起诉 来源:新华融媒看财经 记者 贺向军 实习记者 丰凤鸣 近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公告显示,北京银行此次受罚和康得新财务造假案有关,作为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近一年多来不仅因“百亿存款失踪”纠纷案一再惹官司上身,如今再遭监管处分。 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暂停6个月对北京银行的影响几何?行业人士表示,处罚下发之后,北京银行在未来半年内包括短融、超短融以及中票之类的产品就不能承销了,这对该行的债券承销业务及收入会有一定影响。对此,记者电话咨询了北京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债券承销业务是我行中间业务的一个品种,占全部营收比例很低。此次整改期间相关业务暂停不会影响我行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总的来说不会对我行整体营收造成重大影响。 遭监管多次点名后处分落地 2019年1月,康得新两笔合计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融券违约,但账面数据显示,其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账户余额为122亿元。然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却回应称“该账户余额为0元”。康得新背后的违规操作由此揭开面纱:原来,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其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投资集团账户。这个联动账户的设置,让钱全被划去了集团的账户,康得新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账户余额自然为零。 7月17日,交易商协会公告称,北京银行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决定对其给予处罚。 公告显示,北京银行的违规行为包括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9年第12次自律处分会议初审、2019年第14次和2020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复审,交易商协会决定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包括: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材料,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由上述公告可知,此次北京银行受罚和康得新财务造假案有关。而这张罚单来的并非没有征兆。据了解,“百亿存款失踪”事件发生后,康得新13万投资者炸了锅,一些投资者开始通过邮件信访的方式向北京银保监局反映情况。 2019年9月,部分康得新中小投资者收到的《北京银保监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京银监信复87号)显示,“经核查,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未区别对待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业务办理中未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提出进一步审查要求,审慎性不足;与被归集账户权利人间的对账单及网银页面未对业务规则进行标识或提示,没有全面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情况;存在向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户询证函的回函未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问题,函询业务管理不力。”答复书称,将依法就核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采取监管措施。 今年4月,北京银保监局在对康得新个人投资者的书面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再次回应称:经复查,北京银保监局对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审慎的问题,已敦促该行改进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针对该行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很快,5月份,北京银行西单支行2位高管被撤销职务的消息传出。网络流传一份的文件显示,根据北京银行北京分行问责委员会对康得新事件形成的问责决议,经研究决定:撤销许文娟西单支行行长职务;撤销周然西单支行行长助理职务。 7月,北京银行被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并被责令整改。资料显示,北京银行作为A类主承销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规则,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此次处罚对北京银行相关业务影响几何? 东南某银行投资银行部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要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级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及资产支持票据等产品。“受处罚后,在未来半年内,上述短融、中票之类的产品北京银行就不能承销,因为这些业务都需要报送交易商协会审批的。”至于处罚公告中提到的“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行业人士认为,应是指未来半年内北京银行申报主承销商的会员资格不会被受理。 就交易商协会的处罚,记者电话咨询了北京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康德新2期超短融债券违约,监管认为我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有一个6个月的处分。”对于这一处罚的影响,该人士表示,“债券承销业务是我行中间业务的一个品种,占全部营收比例很低。此次整改期间相关业务暂停不会影响我行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总的来说不会对我行整体营收造成重要影响。” 记者查阅北京银行2019年财报看到,报告期内其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73.86 亿元,相比2018年的88.79亿元减少16.81%。2019年该行承销及咨询业务收入为14.82亿元,相比2018年的16.47亿元减少10.02%。 与康得新扯皮多时或将面临诉讼 2019年7月8日,康得新开始停牌。2020年6月28日,康得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56 号)。2020年7月10日,康得新暂停上市。 康得新造假一事认定,而北京银行与康得新之间纠纷却仍在升级,最近进展显示,二者或将对簿公堂。 2019年7月,康得新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曾起诉北京银行及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并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但由于122亿的标的太大,康得新一方无法按时缴纳6300万元的诉讼受理费,2019年12月4日该案被北京高院裁定撤回起诉。 2020年5月26日,康得新公告披露,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京 02 民初 238 号《民事起诉状》,案件原告为华福证券,被告为北京银行,康得新为该案第三人。起诉状显示,华福证券通过公开渠道信息得知,康得新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系因北京银行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导致,包括违法将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归集给大股东、故意隐瞒发行人的真实货币资金情况等,要求北京银行支付赔偿损失520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2020年6月5日,康得新再次披露公告称,公司对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提起诉讼。康得新表示,北京高院裁定撤回起诉后,公司积极组织律师团队讨论,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已决定登记立案。公司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据披露,此次诉讼康得新降低了诉求标的,请求判令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两名被告向其返还部分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万元及对应欠付的利息。并请求判令两名被告因对其账户存款资金保管不当,造成原告无法使用银行账户资金遭受的部分损失,暂计人民币5亿元。 记者注到,2019年7月,北京银行第一次被康得新起诉时曾发布公告回应称,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文件,对于“依法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这一“纠纷”,北京银行称,在收到相关应诉文件后将积极应诉,维护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关于此次交易商协会的处分以及近期与公司有关的两起诉讼,北京银行尚未发布任何公告。 而目前,投资者们最关心的是,凭空消失的122亿存款还能否回来?对此,行业律师认为,要看法院对于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如何认定。如果合同无效,北京银行将上市公司的资金归集给大股东的行为违法,北京银行须把归集走的122亿资金原路退还给各子账户。“从目前来看,康得新和大股东的钱常年放在一个资金池混用,资金很可能已经被大股东挪走,那北京银行可能要先行赔偿这笔存款及相关损失。” 资料显示,北京银行即原来的北京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6年,2007年,公司于A股上市。截至2019年末,北京银行表内外总资产达到3.44万亿元,其中表内资产2.74万亿元。财报数据显示,2019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631.29亿元,同比增加13.77%;实现归母净利润214.41 亿元,同比增长7.19%。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北京银行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一级分行14家,二级分行12家,全行开业分支机构总数达到679家。 值得注意的是,财报显示,2019年北京银行信用减值损失超过了同年的净利润,达225.47亿元。2018年这一数据为173.76亿元,2019年北京银行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速为29.76%。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3月21日,北京银行公告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优先股,募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其他一级资本。2019年7月1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的对北京银行发行优先股的反馈意见重点关注了康得新122亿元存款事件。 证监会要求北京银行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等。2019年10月12日,北京银行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表示康得集团与*ST康得及其附属公司等成员单位间因资金划转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及产生的任何损失,西单支行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0年3月16日,北京银行公告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永续债,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该行其他一级资本。目前上述两项发行计划均仍在等待监管审批中。[详情]
原标题:快看 | 未勤勉尽责,北京银行因康得新造假被处分 7月17日,交易商协会公布了自律处分信息,北京银行因其在康得新造假事件中的相关行为,被交易商协会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处分信息显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 具体有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经过初审和两次复审,交易商协会决定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这包括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材料,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等,并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详情]
原标题: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来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19年第12、14次、2020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 二、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9年第12次自律处分会议初审、2019年第14次和2020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复审,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包括: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材料,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详情]
康得新诉北京银行案再被受理,从122亿诉讼标的降至5.5亿可否成功立案? 来源:界面新闻 郝昕瑶 康得新起诉北京银行一案有新进展。 6月5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 002450)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即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家全资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这场官司“开局”至今已有一年之久。 2019年7月,康得新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就曾向北京高法起诉北京银行及西单支行。但由于122亿标的巨大,而康得新又亏空已久、“囊中羞涩”,最终因无法按时缴纳高达6300万元的诉讼受理费而于同年底被北京高法裁定撤回起诉。2019年12月4日,康得新披露《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5)。 此番,康得新表示,北京高院裁定撤回起诉后,公司积极组织律师团队讨论,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北京二中院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北京二中院已决定登记立案。 此次诉讼,康得新或许是“量体裁衣”,降低了诉求。 康得新请求判令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二被告向其返还部分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万元及对应欠付的利息。并请求判令二被告因对其账户存款资金保管不当,造成原告无法使用银行账户资金遭受的部分损失,暂计人民币5亿元。 就公告来看,5.5亿的诉讼标的,按诉讼费用计算标准,康得新须于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7日内,交齐约279万元诉讼费。否则,法院仍将依法裁定撤回起诉。 目前这笔费用是否已缴纳,康得新一方并未透露。 今年1月23日,康得新曾披露2019年年报预告称,报告期内,受债务危机影响,流动性紧张,市场信心有所下降,开工率不足,盈利能力不足,且公司债务利息成本高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亏损约 10-15亿,债务担保损失约15.4亿,金融资产投资损失约20.9亿,减值损失约4.7亿,资金损失约4亿。 康得新与北京银行纠葛已久。 早在2019年1月,康得新15亿元债券违约,然而其财报却显示账上趴着150亿元现金,其中有122亿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回应称,“该账户余额为0元”。 7月,北京银行公告澄清称,北京银行依法开展业务,将积极应诉、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初,北京银保监局曾表态,北京银行存在现金管理业务未区别对待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业务办理中未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出进一步审查要求,审慎性不足;对账单及网银页面未对业务规则进行标识或提示,没有全面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情况;向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户询证函回函未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问题。 5月,北京银保监局对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审慎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已敦促该行改进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银行2019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显示,资产减值损失极大蚕食该行利润。根据财报,2019年该行信用减值损失达225.47亿元,已经超过当年215.91亿元的净利润;信用减值损失增速接近30%,也明显超过净利润7%的增速。[详情]
相关新闻:北京银行:尚未收到关于康得新合同纠纷案的应诉文件 5月12日消息,据财新报道,针对一年前*ST康得涉嫌财务造假一案,北京银保监局将对北京银行采取监管措施。 2019年1月,康得新15亿元债券违约,然而财报却显示货币资金尚有150亿元。其中,122.09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是这笔百亿存款无法使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称,“银行存款该账户余额为0元”。 同年7月25日,北京银行曾发布澄清公告称,截至7月24日,公司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康得新合同纠纷案件向公司送达的应诉文件。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及康得新全资子公司的合同纠纷,属于北京银行依法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北京银行在收到相关应诉文件后将积极应诉,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4月27日晚间,北京银行2019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悉数公布。2019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 631.29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4.41 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3.77%和 7.19%。2019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达1.40%,较2018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24.69%,较上年末提升7.18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银行2019年的信用减值损失达225.47亿元,超过当年净利润(215.91亿元)。[详情]
轰动A股市场的康得新现状如何?央视记者探访其总部:亏损超9亿,裁员近半,开工率仅40%... 央视财经 上市公司康得新的财务造假事件曾经震惊资本市场,在11月19日的康得新财务造假听证会上,康得新的代理律师表示不否认造假。 昨天,央视财经记者又探访了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的康得新总部,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何呢?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视频 央视财经记者 金荷淼:这里是江苏省张家港市的环保新材料产业园,在我身后的正是康得新总部所在地,我们到这里大概是下午两点钟左右。观察下来整个厂区还是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从航拍画面可以看到厂区依然有车辆和人员出入,但是货车数量比较少,只有一两辆货车在装运货物,刚才我联系到公司相关的负责人,负责人告诉我说目前厂区的开工率只有40%。 央视财经记者了解到,康得新目前有三个厂区,记者所在的晨港路85号这个厂区是主要生产光学膜,公司80%的业务都在这里经营,另外还有两个厂区分别在北京和张家港保税区,主要生产预涂膜。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厂区内的开工率较之前一段时间已经有所回升。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邵振江:最低谷的时候我们已经滑落到28%、29%左右,目前是在40%。 央视财经记者:28%、29%大概是在什么时候? 邵振江:应该是在七八月份的时候,那是我们的最低谷。 今年以来,康得新突然爆发的债务危机受到市场各界的质疑。公司三季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近九成,亏损超过9亿元。邵振江告诉记者,去年年底的时候整个集团的员工有3700多人,目前只剩下2000多一点,受到开工率不足的影响,经营现金流非常紧张。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邵振江:从客户端我们统计了公司的前20大客户,现在还都在维持着交易,只是交易的量有所减小。但是目前也有很多客户因为对公司的未来信心不足,所以在一些新的研发项目上面,没有对我们开放。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生产等一些相关的业务。记者注意到,在康得新的官网上的重要客户那一栏,上面放的logo标识都是各大知名的车企、家电还有手机品牌等等。 2010年7月,康得新在A股上市以来,一直享有白马股的美誉,股价最高涨幅接近十倍,市值也曾接近千亿元。 但从今年开始,康得新突然爆发的债务危机受到市场各界的质疑。公司三季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亏损超过9亿元,而且公司高管无法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和准确性。 在19日的听证会上记者了解到,证监会调查人员指出,康得新的造假是系统性的造假,部分外销合同的签名都是公司员工伪造的。康得新的代理律师则表示不否认造假,但不认为虚增利润金额有119亿元那么高。[详情]
原标题:康得新债务困局:涉诉金额超70亿,30逾家银行、机构踩雷,靠1.5亿纾困维持时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张石磊 *ST康得(002450.SZ)诉讼不断。继被张家港行(002839.SZ)告上法庭之后,康得新再与恒大人寿对簿公堂。 9月10日晚间,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传票。公告显示,传票主要内容为开庭传唤,应到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案由为恒大人寿公司与康得新的债券交易纠纷。 恒大人寿提出了六项诉讼请求,其中包括接触恒大人寿与康得新就康得新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17康得新MTN002”)达成的交易合同,并判令康得新返还恒大人寿支付的投资本金2亿元和996.9万元利息。 据悉,17康得新MTN002是康得新发行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于2017年7月上市,到期时间是2022年7月。令人唏嘘的是,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当时给出的公司信用评级为AA+,到今年7月,评级已经降为C。 此前的9月2日,张家港行发布的与康得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进展公告显示,法院判令,康得新全资子公司康得新光电向张家港行归还借款本金1.98亿元,并支付张家港行相应的罚息及复利等。 上述不过是康得新债务的冰山一角。据其半年报,截至8月31日,公司尚未结案的被起诉类案件112起,案由主要包括债券交易、买卖合同、劳动合同、虚假陈述、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等纠纷,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约73.1亿元。 其中,被起诉类案件中诉讼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案件达61件。其中踩雷的银行有: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张家港农商行、招商银行、苏州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农业银行、青岛农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山农村银行、交通银行、恒丰银行、大同农商行;机构有:华福证券、广发证券、蓝石资本、中航信托、广发基金、TCL商业保理、中泰资管、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基金、太平洋证券、银河金汇资管、中信保诚人寿。 此外,截至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被起诉类案件中,存在较多数量的劳动争议纠纷,经初步统计,案件数量约为41件,劳动争议纠纷涉及总金额为1608.67万元。 在9月10日,康得新还披露了公司爆发债务危机后的应对。 康得新表示,一方面通过降本增效,关停部分亏损业务等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介入,帮助设立专门的纾困平台公司作为代收代付主体,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并提供1.5亿元资金支持用于保障正常生产。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又全力协助公司追缴违规大额款项,并全部用于保障公司员工工资及公司基本生产运营资金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短期资金缺口压力。[详情]
原标题:康得新20亿投资遭解除股东资格 深交所追问是否信披滞后 来源:澎湃新闻 8月7日上午,深交所发布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ST康得,002450)的关注函,其中提到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得碳谷)股东会召开日为7月19日,但公司直至8月1日才就该事项发布公告,要求公司说明原因,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滞后的违规情形。 8月1日,*ST康得(即康得新)披露《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称,康得碳谷于7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了《关于解除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议案》,*ST康得对该议案投否决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4.29%,该议案因 85.71%股权所代表的表决权同意而获得通过。 除了上述信息披露滞后的情况,深交所还对*ST康得投资康得碳谷事项提出了两方面问询,并要求说明。 一是依据康得碳谷的《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ST康得及其他相关股东承诺出资情况、出资进展情况。同时,*ST康得2018 年年报显示,已全部支付认缴增资款20亿元,深交所要求*ST康得报备相关证明文件。 二是8月1日《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称,就康得碳谷投资“公司自身是否实施了抽逃出资、抽逃出资的具体方式、抽逃具体金额等事项均存在争议”,深交所要求*ST康得说明争议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存在抽逃对康得碳谷出资的情况。 另外,关于康得碳谷主张“钟玉、康得集团、康得新通过康得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全部出资予以抽逃”, 深交所问询*ST康得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并要求报备相关证明文件。 关于康得碳谷7月19日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深交所也对*ST康得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问询。 深交所要求*ST康得说明康得碳谷该次股东会是否审议了其他议案、议案内容、 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说明康得碳谷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并报备相关法律意见书。 根据*ST康得公告,《增资协议》约定康得集团向康得碳谷增资90亿元,占增资后康得碳谷注册资本总额的 71.42%,但康得集团承诺出资仅到位2亿元。 深交所要求*ST康得说明,在康得集团未完成承诺出资义务的情况下,依据康得碳谷的《公司章程》是否享有康得碳谷股东会的表决权。 此外,深交所要求*ST康得函询康得集团,请其说明对上述议案投出同意票的原因,是否损害*ST康得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请康得集团说明其与康得碳谷及其他股东之间是否达成任何意向、协议及利益安排。 在《关于解除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议案》中,*ST康得已履行承诺出资而康得集团未按承诺出资。 深交所认为该议案将*ST康得和康得集团的股东资格绑定处理, 要求*ST康得说明该项议案设置的合理性,是否导致*ST康得产生投资损失,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可能的救济手段。深交所还要求*ST康得就上述问题其中两项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最后,深交所要求*ST康得在2019年8月12日之前书面回复并对外披露回函内容,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深交所提醒*ST康得,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新华网此前报道,2017年9月21日上午,康得集团与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政府在北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出资,在荣成市建设“康得碳谷科技项目暨年产6.6万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上述报道称,康得碳谷项目总投资500亿元,计划到2023年建成年产6.6万吨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届时将成为全球最大的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以满足新能源汽车、民用航空等高端工业对高性能碳纤维的增长需求,推动我国碳纤维行业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2018年5月,*ST康得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表示,2017年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康得碳谷股权投资款20亿元。荣成国资的20亿元增资也已到位,但大股东康得集团的90亿元仅到位2亿元。[详情]
7月25日,北京银行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详情]
新浪财经讯 7月25日消息,北京银行发布澄清公告称,截至7月24日,公司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康得新合同纠纷案件向公司送达的应诉文件。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及康得新全资子公司的合同纠纷,属于北京银行依法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北京银行在收到相关应诉文件后将积极应诉,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以下为公告全文: 本行关注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19年7月24日晚间发布的《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及相关媒体报道,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康得新全资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已起诉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本行及本行西单支行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诉求法院判令本行西单支行与康得集团、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签署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无效,该案件已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鉴于市场对该报道关注度较高,本行进行如下说明: 截至2019年7月24日,本行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向本行送达的应诉文件。媒体所报道的上述本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及康得新全资子公司的合同纠纷,属于本行依法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本行在收到相关应诉文件后将积极应诉,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北京银行是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长期秉承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上述事项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行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任何有关本行的信息请以本行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详情]
原标题:康得新起诉康得集团、北京银行及西单支行 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来源:澎湃新闻 康得新百亿存款不翼而飞案终于要法庭见了。 7月24日晚间,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康得,002450)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ST康得及其旗下三家子公司起诉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简称西单支行),该案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公告显示,这宗合同纠纷案的原告是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三家全资子公司”)。 原告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京民初 102 号),诉讼理由是*ST康得大股东康得集团与西单支行签署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简称现金管理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损害了*ST康得的合法权益。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判令《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无效,并要求被告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公告称,*ST康得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律师及相关专业团队讨论后续诉讼推进事宜,并将及时对涉及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ST康得与北京银行的122亿元存款纠纷引爆于今年年初。 2019年4月30日,*ST康得披露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该公司3名独董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却对122亿元存款真实性提出质疑。 深交所连环问询后,*ST康得与北京银行的协议浮出水面。原来是*ST康得控股股东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其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集团账户。 这让外界对于这122亿元存款的是否存在充满怀疑。 今年7月1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文件《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下称:《反馈意见》),其中包括了要求上市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601169.SH)说明其是否串通康得新管理层舞弊。 《反馈意见》显示,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表示,根据*ST康得(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新,002450.SZ)2018年年报,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无法保证*ST康得货币资金的真实准确,并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网银记录显示的货币资金余额与上市公司财务记录一致,同时该账户在北京银行有联动账户业务。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说明两点,一是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二是说明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否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要求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详情]
原标题:康得新频繁上演新戏码!起诉北京银行获法院受理,“80后”新总裁走马上任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张石磊 上海报道 康得新和北京银行的122亿银行存款一案有了新进展。 7月24日,康得新(002450.SZ)公告称,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京民初102号),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起诉大股东康得康得集团、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合同纠纷案已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诉讼理由是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署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无效,并要求被告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事情的缘起是,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曾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核对康得新2018年报中122亿元资金余额,银行回函显示:“银行存款该账户余额为0元,该账户在我行有联动账户业务,银行归集金额为122.1亿元。”康得新122亿银行存款之谜由此被曝光。 根据康得新前任管理层的回应,康得新曾向北京银行申请调取流水,但被拒绝。 随着该案进入司法程序,这意味着,康得新2018年年报中122亿银行存款的去向不日将会揭开谜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7月23日,康得新公布了两条“好消息”,一是听证会延期,二是迎来新任管理层。 康得新公告称,原定于2019年7月31日在证监会召开的听证会,延期至8月15日。同日,康得新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邬兴均为董事长,牛勇为总裁。 履历显示,邬兴均,1972年8月出生,多年来在银行、金融系统工作。1995-2013年,先后任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2013年-2016年,任百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至今,任合众人寿保险集团旗下吉林北方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牛勇,1982年2月出生。2004年-2009年,在美资企业主要负责质量部门;2009年-2016年,在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多个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2016年至今,任苏州奇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总经理。 两位新任管理者的到来,能否帮助康得新走出困境?本报将持续关注。[详情]
新浪财经讯 7月24日消息,*ST康得发布公告称,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起诉康得集团、北京银行及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合同纠纷案已于7月22日获立案受理。 以下为公告原文: [详情]
原标题:证监会要求北京银行说明其支行是否串通康得新管理层舞弊 证监会要求北京银行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串通康得新管理层舞弊。 7月1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文件《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下称:《反馈意见》),其中包括了要求上市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601169.SH)说明其是否串通康得新管理层舞弊。 《反馈意见》显示,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表示,根据*ST康得(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新,002450.SZ)2018年年报,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无法保证*ST康得货币资金的真实准确,并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网银记录显示的货币资金余额与上市公司财务记录一致,同时该账户在北京银行有联动账户业务。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说明两点,一是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二是说明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否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要求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自今年1月15日爆发债务违约以来,康得新账面百亿资金的去向问题一直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今年4月29日,康得新首次公开披露该笔资金的问题,随后康得新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就此各有说法。 4月29日,在康得新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康得新时任三位独立董事杨光裕、张述华和陈东公开表示,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面显示其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存款余额共计逾122亿元,对此强烈质疑,原因是这笔存款既不能用于支付也无法执行,并且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曾经口头回复“可用余额为零”。 据康得新于5月7日披露的深交所关注函回复显示,根据《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提供账户资金集中、定向支付控制、内部资金计价、呈现余额管理、账单及凭证服务及资金证明服务。账户资金集中采取实时集中方式,当子账户发生收款时,该账户资金实时向上归集,子账户同时记录累计上存资金余额,当子账户发生付款时,自康得投资集团账户实时向下下拨资金完成支付,同时扣减该子账户上存资金余额。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投资集团账户。 5月14日,康得新向北京银行发送《商务函》表示,《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 5月17日,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回函称:“本支行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司等成员单位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系各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依法签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议合法有效。贵司《商务函》所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法而自始无效’等内容,与事实不符。” 6月25日,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公司已经聘请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下称“金诚同达律所”)处理《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相关法律事宜。 金诚同达律所已于2019年6月24日分别向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及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康得投资集团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提供相关银行账户明细及财务资料、与公司沟通银行账户资金返还及损害赔偿事宜;要求西单支行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提供相关银行账户对账单并同时说明联动账户内部划转资金的流程、办理公司及下属三家子公司在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退出手续、与公司沟通银行账户资金返还及损害赔偿事宜。[详情]
原标题:北京银行周末无眠!证监会:你是不是串通康得新一起“造假”? 122亿消失,北京银行“周末无眠”!证监会出手:你是不是串通康得新一起“造假”? 中国基金报 泰勒吴羽 前白马股康得新崩塌成*ST康得之后,账上的122亿现金消失之谜依旧在发酵。 4月30日,*ST康得披露122.1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不过,公司3名独董和会计师事务所却对122亿元存款真实性提出强烈质疑。 随着深交所的连环问询,*ST康得与北京银行的协议曝光。原来,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其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投资集团账户。 这意味着,上市公司*ST康得有122亿元在账上,但按照这个联动账户的设置,钱就会被划去控股股东的集团母账户。这就导致了公司网银显示有122亿元存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然而,西单支行却回函称“账户余额为零”。 这次证监会也出手了,要求北京银行说明支行是否串通康得新管理层舞弊。 除此之前,前不久证监会对*ST康得进行了处罚及禁入告知,内容触目惊心:4年内虚增利润119亿 。 122亿现金“消失”、119亿利润全靠“虚增”,如今证监会也对北京银行发问,这个瓜,越来越大了。 证监会要求北京银行说明 支行是否串通康得新管理层舞弊 7月1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文件《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其中,包括上市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表示,根据*ST康得2018年年报,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无法保证*ST康得货币资金的真实准确,并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网银记录显示的货币资金余额与上市公司财务记录一致,同时该账户在北京银行有联动账户业务。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说明两点: (1)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 (2)说明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否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19亿利润全靠“虚增” 康得新财务造假的事情,相信大家都知道了。简单而言就是连续四年利润造假119亿。 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23.81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4.65%。 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30.89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4.19% 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39.74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6.47% 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23.81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722.16%。 经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业务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ST康得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是个什么概念? 康得新是2010年上市的,上市以来8年的净利润总和也就80多亿,可见这财务造假有多恶劣! 2019年7月5日,康得新收到证监会下发《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 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2018 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另外,康得新的审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也被立案调查。 证监会已关注到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的中介机构,一些工作正在进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被立案调查。该人士指出,一般情况下,在调查上市公司造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会同步关注中介机构责任,若确实涉及未勤勉尽责的情况证监会将立案调查。 2015年至2018年的连续四份年报中,瑞华对2015年、2016年、2017年报均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只有2018年报出具的是“无法表示意见”,而此时康得新已经深陷危机,外界对公司的财务造假质疑已经此起彼伏,瑞华才终于没敢继续给康得新背书。 而这连续四年的利润造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从康得新拿了多少审计费呢?每年210万,一共是840万审计费。 康得新与北京银行的故事 康得新跟北京银行的故事,在A股上也是很离奇的一件事情。 *ST康得年报显示,公司账面货币资金,其中122.1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 但此前,公司独立董事张述华、杨光裕、陈东对122.1亿元的真实性表示强烈质疑! 其中提到: 1、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面显示其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存款余额共计12,210,067,986.20元,但这笔存款既不能用于支付也无法执行,并且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曾经口头回复“可用余额为零”,注册会计师就此笔存款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询证函,对方至今没有回复。 2、康得新与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违规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使得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产生了混同,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开启了方便之门。 由于账上大量资金,却无法还债。*ST康得引发了质疑和追问,也将账户上的资金余额为0的情况暴露出来。 在5月7日晚间的公告中,公司网银显示有122亿元存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简称“西单支行”),然而,西单支行却回函称“账户余额为0”。 公司称康得新与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违规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使得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产生了混同。 原来st康得新的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持股24%),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署《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为康得投资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网络服务。 康得投资集团在西单支行开立集团账户,旗下公司,包括A股的ST康得新及下属企业在同一支行开立了子账户,并与康得投资集团账户组成总、分、支树状账户结构。 根据《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账户资金集中采取实时集中方式,当子账户发生收款时,该账户资金实时向上归集,子账户同时记录累计上存资金余额,当子账户发生付款时,自康得投资集团账户实时向下下拨资金完成支付,同时扣减该子账户上存资金余额。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投资集团账户。 账户实际余额指子账户实际存款余额,如采取此方式,根据前述零余额管理方式,子账户均会显示为零。 在这里基金君翻译一下,上市公司ST康得新有122亿在账上,但按照这个联动账户的设置,钱就会被划去大股东的集团母账户。 因此就产生了一个概念:这122亿便成了应计余额,而康得新的账户实际余额还是0。 在交易所的步步追问之下,虽然*ST康得后来接着公告,并未说明大股东是否划走及占用了公司的资金,但通过《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内容,也为我们进一步了解资金去向提供了线索。 康得投资集团可以直接划走*ST康得的资金。公告表示,“根据《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康得投资集团与康得新的账户可以实现上拨下划功能;因此,康得投资集团有机会从其自有账户提取康得新账户上拨的款项。” 但是,由于康得新自己账户的对账单并不反映账户资金被上拨的信息,*ST康得没有内部划转的原始材料,所以康得新及其下属公司无法知悉是否已经发生了与康得投资集团的内部资金往来。 *ST康得表示,公司不排除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被存入康得投资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可能性。 由于公司无法核查康得投资集团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投资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要求西单支行向监管机构和市场公开联动账户的全部运行情况。 银行账上资金去向,查询流水就可以清楚看到,然而西单支行并不配合。*ST康得将起诉西单支行。 5月14日,康得新向北京银行发送《商务函》表示,《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 5月17日,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回函称:“本支行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司等成员单位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系各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依法签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议合法有效。贵司《商务函》所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法而自始无效’等内容,与事实不符。” 6月25日,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公司已经聘请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下称“金诚同达律所”)处理《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相关法律事宜。 “康得新案”将于7月31日召开听证会 7月19日晚间,*ST康得公告称,公司目前正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及听证准备工作,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根据公告,*ST康得7月1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听证通知书》,告知公司于7月31日上午9:00在证监会召开听证会。 [详情]
*ST康得122亿元“不翼而飞”之谜有了新进展。 7月1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其中包括对北京银行的反馈意见。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等。 对此,北京银行相关负责人向中证君表示,这是证监会对公司再融资项目提出的反馈问题,并非针对*ST康得事件的单独问询。北京银行将按要求进行回复并及时公告。 针对北京银行再融资提出四大问题 3月22日,北京银行曾披露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显示,拟发行的优先股总数不超过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的其他一级资本。 7月19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出了13家再融资申请的反馈意见,其中包括北京银行。 具体反馈意见包括: 1、根据*ST康得2018年年报,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无法保证*ST康得货币资金的真实准确,并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网银记录显示的货币资金余额与上市公司财务记录一致,同时该账户在北京银行有联动账户业务。 请申请人(北京银行):(1)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2)说明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否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2、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主要行业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共计23宗,罚款金额共计966.30万元。 请申请人说明:(1)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2)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否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3、2016年至2018年,申请人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27%、1.24%、1.46%,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贷款五级分类中,各类别贷款的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90天以上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2)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针对不良贷款率上升的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3)2018年申请人拨备覆盖率较以前年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说明拨备覆盖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进一步下降不能满足监管指标的风险。 4、请申请人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122亿元“不翼而飞”惹争议 让我们先回溯一下*ST康得122亿元货币资金消失之谜。 4月30日,*ST康得披露2018年年报,公司3名独董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122亿元存款真实性提出强烈质疑。原因是这笔存款既不能用于支付也无法执行,并且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曾经口头回复“可用余额为0”。 随着深交所的两轮问询,问题的核心——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现金管理合作协议》曝光。至此,北京银行现金池业务成为了关注焦点。 银行现金池业务,是指以公司总部的名义设立集团现金池账户,每日定时将子公司资金上划现金池账户。关于此项业务,国际和国内多家银行均有开展。 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资金本应独立,北京银行为*ST康得提供的现金池业务,把上市公司的资金归集到母公司,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提供了“方便之门”,因此成为争议的焦点。 如今,*ST康得因119亿元财务造假面临退市,7月5日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也对122亿元存款“归零”的原因做出了说明。 据告知书,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对康得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各子账户实际余额为0,但北京银行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上不显示母子账户间自动上存下划等归集交易,显示余额为累计上存金额扣减下拨金额后的余额。康得新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3家子公司的5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 *ST康得起诉北京银行还未立案 虽然现金管理协议是三方共同签订的,但122亿元消失被曝光后,*ST康得和北京银行开始了“互相甩锅”。 5月16日,*ST康得公告称,公司已于5月14日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指出《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5月21日,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进行了回函,称西单支行与康得集团及*ST康得等成员单位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系各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依法签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议合法有效。 随后,*ST康得启动了起诉北京银行的程序。6月24日,其委托律所分别向康得集团及西单支行发出了《律师函》。 在7月19日*ST康得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中小股民对*ST康得122亿元存款是否存在都非常关心,大家在股东会现场争相提问。 在股东会现场,*ST康得回应称实在搞不清楚。公司副总裁邵振江表示,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前任董事会已于6月28日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讼程序,要求法院判定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等无效,返还相关归集资金并赔偿损失。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立案受理通知,公司将在收到立案通知文件后及时披露。 本报记者:陈莹莹 赵白执南 欧阳春香 昝秀丽[详情]
原标题:证监会要求北京银行说明 支行是否串通康得新管理层舞弊 7月1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文件《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下称:《反馈意见》),其中,包括上市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601169)。 《反馈意见》显示,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表示,根据*ST康得(002450)2018年年报,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无法保证ST康得货币资金的真实准确,并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网银记录显示的货币资金余额与上市公司财务记录一致,同时该账户在北京银行有联动账户业务。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说明两点,一是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二是说明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否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22亿存款问题受关注 康得新申请推迟听证会 7月19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002450)在其位于张家港的公司总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共有314名股东到场,主持会议人员包括康得新副总裁邵振江、董事纪福星、董事余瑶等。 现场股民多次提问关于康得新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122亿存款的问题。 其中,有股东提问:“起诉北京银行是否还在进行?是否被受理?” 对此,邵振江在股东大会上表示,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前任董事会已于2019年6月28日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讼程序,要求法院判定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无效,返还相关归集资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尚未收到北京市高院的立案通知文件,公司将在收到立案通知文件后及时披露。 在康得新前一次于6月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公司原董事长肖鹏曾表示“公司启动了起诉北京银行的程序”。 另有股民提问:“6月6日股东大会上,原董事长肖鹏说1.4亿元是真实的,对于7月18日的公告如何解释?” 7月18日,康得新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部分财务数据的更正公告,该公告显示,康得新将2019年一季度逾1.4亿元利息费用错填为“利息收入”。对此,邵振江表示:“昨天我参与了,江苏证监局到我们公司,所有原始凭证拿出来了,现在让财务人员做一个说明。” 随后,康得新财务人员表示:“2018年年报,的确有1.4亿利息来自北京银行,而2019年一季度报所谓利息收入,实际上是信息披露有误造成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错误?我们的工作底稿没错,是在深交所提交的时候,康得新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的。” 7月5日,证监会给出对康得新立案调查5个多月后的结果,其表示,经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 除虚增119亿元利润外,《事先告知书》还认定康得新存在“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等3项违法违规事实。 其中,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利用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分别于2014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65.23亿元、58.37亿元、76.72亿元、171.50亿元和159.31亿元。不过,《事先告知书》并未对康得集团占用资金的余额及去向进行说明。 随后,康得新递交了《事先告知书回执》,并要求进行陈述申辩、举行听证,听证会已定于2019年7月31日上午9:00在证监会召开。不过,康得新目前正申请争取听证会延期。 在此次股东大会上,邵振江表示,公司已正式向证监会提出申请,推迟听证会的时间。7月19日晚间,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公司目前正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及听证准备工作,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对于公司申辩的思路,康得新董事纪福星在此次股东大会上表示:“对于此次处罚,原来我们以为会再晚一些,那时候我们正在做一些重新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工作,刚把工作做到一定程度之后,这个处罚就来了。来了之后,我们非常重视这件事,因为这事真的非常严重,事先告知书内容也很严厉,新闻发言人讲话措辞也非常严厉。” “如果2017年不能盈利,把本来面貌恢复过来,退市是大概率的,但如果能做出一个转折性的东西,对于长期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我个人觉得是有利的事情。”其进一步表示,“对我们来说,首先是争取时间,时间越长,我们的准备会越充分、思路越清晰。因为监管部门的检查从去年到现在,用了大概将近7个多月时间,从公司目前的状况来看,包括手段、专业、能力,我们是比不过监管部门的。” 纪福星表示:“我们现在才可以看监管部门前期检查的一些卷,我们之前是看不到的。同时,我们组织了一个非常专业的团队,聘用了中介机构,也包括公司内部的人员,欢迎你们大家在政策允许和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参与这个事。” 康得新与北京银行各执一词 自今年1月15日爆发债务违约以来,康得新账面百亿资金的去向问题一直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在今年4月29日,康得新首次公开披露该笔资金的问题,随后康得新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就此各有说法。 4月29日,在康得新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康得新时任三位独立董事杨光裕、张述华和陈东公开表示,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面显示其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存款余额共计逾122亿元,对此强烈质疑,原因是这笔存款既不能用于支付也无法执行,并且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曾经口头回复“可用余额为零”。 5月14日,康得新向北京银行发送《商务函》表示,《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 5月17日,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回函称:“本支行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司等成员单位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系各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依法签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议合法有效。贵司《商务函》所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法而自始无效’等内容,与事实不符。” 6月25日,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公司已经聘请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下称“金诚同达律所”)处理《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相关法律事宜。 金诚同达律所已于2019年6月24日分别向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及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康得投资集团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提供相关银行账户明细及财务资料、与公司沟通银行账户资金返还及损害赔偿事宜;要求西单支行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提供相关银行账户对账单并同时说明联动账户内部划转资金的流程、办理公司及下属三家子公司在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退出手续、与公司沟通银行账户资金返还及损害赔偿事宜。 据康得新于5月7日披露的深交所关注函回复显示,根据《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西单支行提供账户资金集中、定向支付控制、内部资金计价、呈现余额管理、账单及凭证服务及资金证明服务。账户资金集中采取实时集中方式,当子账户发生收款时,该账户资金实时向上归集,子账户同时记录累计上存资金余额,当子账户发生付款时,自康得投资集团账户实时向下下拨资金完成支付,同时扣减该子账户上存资金余额。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投资集团账户。 新京报记者:肖玮 李云琦 编辑 欧阳怡然 校对 李项玲[详情]
原标题:证监会要求北京银行说明:支行是否串通康得新管理层舞弊 来源:证监会 证监会 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13家再融资申请的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显示,根据*ST康得(002450)2018年年报,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无法保证*ST康得货币资金的真实准确,并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网银记录显示的货币资金余额与上市公司财务记录一致,同时该账户在北京银行有联动账户业务。 证监会:北京银行支行是否串通康得新管理层舞弊?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说明两点, (1)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 (2)说明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存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否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受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共计23宗,证监会要求说明情况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主要行业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共计23宗,罚款金额共计966.30万元。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说明: (1)说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2)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否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原因为何? 2016年至2018年,申请人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27%、1.24%、1.46%,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说明: (1)贷款五级分类中,各类别贷款的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90天以上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 (2)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针对不良贷款率上升的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 (3)2018年申请人拨备覆盖率较以前年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说明拨备覆盖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进一步下降不能满足监管指标的风险。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同时请保荐机构就相应事项及整改措施进行核查,并就整改效果发表核查意见。 来源:证监会 (编辑:黄良东)[详情]
新浪财经讯 7月20日消息,证监会官网日前披露文件《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其中包括北京银行。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说明两点,一是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二是说明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否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详情]
原标题:*ST康得股东会:危机难解 北京银行成众矢之的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南京,记者 王俊仙)讯,“原来做好被扔臭鸡蛋的准备的,但没想到大家都是积极建言献策,给我们出主意,真诚地向大家说一声谢谢。”7月19日,*ST康得(002450.SZ)副总裁邵振江在*ST康得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近结束时向*ST康得中小股民表示。 事实上,目前摆在*ST康得面前的头号问题是“可能遭到强退”。对此,*ST康得董事纪福星表示:“公司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及听证准备工作。” 而除了退市这件事外,中小股民对*ST康得122亿元存款、经营状况都非常关心,大家在股东会现场争相提问。但股东会刚结束,有股民立刻表示“又被新董事会忽悠了”、“感觉很多重要的信息都没回答”和“今天大家应该把余瑶堵住,问问中植2亿美元什么时候归还”等。而坐在主席台的第二大股东“中植系”委派的董事会代表余瑶一直未发言,且在4点左右就已经提前离场。 小股东提出派代表入驻公司 虽然*ST康得股东会下午两点才正式开始,但是从早上八点开始,已经有中小股民到达*ST康得位于张家港的办公地点,在公司门口进行会议登记。 而不同于以往的股东会,*ST康得此次股东大会为每位股东安排了固定的位置,股东按名字入座,桌面或座椅背面粘贴有股东姓名。 经粗略估计,下午两点股东会开始时,二楼主会场和一楼分会场的股东人数大约400人。二楼主场会议室几乎座无虚席,主席台上坐着*ST康得董事纪福星、副总裁邵振江、董事余瑶和职工监事周桂芬,一楼分会场还有一部分小股东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与。 然而股东大会开始后10分钟左右,还未待主持会议的纪福星按照规定宣读议案,在场的中小股民就率先“发难”——他们提出了自己的诉求。 有股民代表表示,目前没有和管理层之间很好的沟通渠道,希望成立康得新中小投资者维权服务中心或委员会,“只要五平方米的小房子就可以了,选举代表常驻康得新,帮助康得新维权,保住这个上市平台,传递中小股东声音。” 为此,*ST康得管理层暂停会议并进入后台商议,约5分钟后,管理层再次入座主席台,并表示同意股东要求,会安排工作人员与小股东进行对接。 此后会议正常进行,在投票后开始了股东提问环节,会议在4点40左右结束。 裸眼3D团队大部分已离职 在提问环节,邵振江首先介绍了*ST康得目前业务板块现状以及员工情况。 据邵振江表示,目前公司整体生产开工率比较低,但产品良率正常,从员工人数上来看,2018年时公司员工共3717人,但目前在册员工是2400人,实际在岗的2100人,其余300人是处于放假状态。今年以来,主动离职的员工超过1200人,主要是一线工人为主,但核心骨干流失也超过20%,技术和研发团队总体的骨干框架还在。 对于投资者寄予厚望的裸眼3D业务,邵振江称:“裸眼3D目前保留了最小规模,原来300多人,现在只有60多人,绝大部分人离职了,但是团队没有散,还希望继续有投资人,还在坚持。该项目在张家港还有两条生产线,技术上成功但商业上未成功,只有一些小订单。” 他表示:“今年以来,30%供应商已经停止跟康得新合作,但核心供应商还在;现有供应商要求预付款的比例从15%提升到了60%。客户情况上,由于公司持续生产能力不足,不少客户减少了康得新的订单。今年以来,很多客户新产品开发没有考虑康得新。但是主要客户还在,都仍然保持交易。虽然订单流失,但还没有客户把康得新完全拒之门外,都还是在继续保持交易,总的来说,客户们都在观望当中。公司总体情况形势严峻,但是仍然是国内做这一块的技术领先企业。” 邵振江认为,下一步企业大的方向是在产业上进行收缩,业务和产品结构上进行调整。 122亿是否存在? *ST康得危机发酵至今,其存放在北京银行的122亿元存款是否真实存在一直是一个“谜”。 早在6月6日的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将会计报表中1.4亿元利息收入的来源列为首要问题,*ST康得时任董事长肖鹏向投资者表示:“1.4亿元的利息收入,的确来自于存在北京银行的122亿元存款。”同样,在2018年业绩说明会上,时任财务总监王瑜表示:“1.4亿元利息收入主要来自北京西单支行。” 然而7月18日晚间,*ST康得公告对2019年一季度报告进行更正,合并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总额不变,均为1.75亿元,但1.4亿元的利息收入修正为“1.4亿元的利息费用”,而将1049.18万元利息费用改为“1049.18万元的利息收入”。 这在投资者中掀起轩然大波,他们无法核实122亿元现金是否真实存在。 对此,有媒体采访接近*ST康得原管理层的人士称:“股东大会上所说的来自北京银行的1.4亿利息是指2018年的,一季报数据的变更要看新管理层的说法。” *ST康得2018年年报显示,合并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合计4.47亿元,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分别为6.99亿元和2.2亿元。 股东会上,*ST康得财务人员现身说道:“2018年的年报的确是有1.4亿元利息收入来自北京银行,但2019年一季报所谓的利息收入是信披错误造成的,实际上是利息费用。一季报的底稿中其实是1.4亿元的利息费用,但是在提交深交所系统的时候,工作人员疏忽,把数字录错了。” 那么,122亿到底是否存在呢? 在股东会现场,公司回应实在搞不清楚。邵振江表示:“听说前任管理层到北京银行调取流水,但是被拒绝了,具体原因不明。” 中小股东显然并不满足于上述回答,他们再三要求说明“122亿的追偿工作是否还在进行?是否在起诉北京银行?”并喊话“纪福星请回答”。 但最终纪福星并未对该问题进行回复,而是由邵振江阅读了一份相关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的材料称:“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前任董事会已向北京市高院起诉北京银行,要求法院判定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等无效,返还相关归集资金并赔偿损失,但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立案受理通知。”[详情]
原标题:康得新:2018年确实有1.4亿利息来自北京银行 来源:新京报 康得新财务人员表示:“2018年年报,的确有1.4亿利息来自北京银行,而2019年一季度报所谓利息收入,实际上是信息披露有误造成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错误?我们的工作底稿没错,是在深交所提交的时候,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的。” 新京报讯(记者 肖玮 陆一夫)7月19日14时,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002450)在其位于张家港的公司总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共有314名股东到场,主持会议人员包括康得新副总裁邵振江、董事纪福星以及董事余瑶。 现场有股东提问:“6月6日股东大会上,原董事长肖鹏说1.4亿元是真实的,对于7月18日的公告如何解释?” 在今年6月6日举行的康得新股东大会上,康得新原董事长肖鹏确认,1.4亿元的利息收入,的确来自于存在北京银行的122亿元存款。 7月18日午间,康得新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部分财务数据的更正公告,该公告显示,康得新于今年4月30日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中记载合并利润表下的本期财务费用发生额为174685686.93元,明细科目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分别为10491766.65元和140344405.83元。 康得新表示,经自查发现上述披露信息有误,更正后为合并利润表下的本期财务费用发生额174685686.93元,明细科目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分别为140344405.83元和10491766.65元。 对于股东的提问,康得新副总裁邵振江表示:“昨天我参与了,江苏证监局到我们公司,所有原始凭证拿出来了,现在让财务人员做一个说明。” 随后,康得新财务人员表示:“2018年年报,的确有1.4亿利息来自北京银行,而2019年一季度报所谓利息收入,实际上是信息披露有误造成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错误?我们的工作底稿没错,是在深交所提交的时候,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的。” 新京报记者 肖玮 陆一夫 编辑 陈诗怡 校对 柳宝庆[详情]
相关新闻: 122亿存款能拿回来吗?康得新:准备起诉北京银行 康得新董事长肖鹏:启动了起诉北京银行的程序 新浪财经讯 7月8日消息,*ST康得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上周五晚间发布公告,称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也对此前*ST康得所称北京银行西单支行122亿元存款“归零”的原因做出了说明。 据告知书,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对康得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将协议下子公司账户资金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西单支行3258账户,如需付款再从母账户下拨。各子账户实际余额为0,但北京银行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上不显示母子账户间自动上存下划等归集交易,显示余额为累计上存金额扣减下拨金额后的余额。康得新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3家子公司的5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 2019年06月06日,康得新董事长肖鹏在股东大会上曾表示,对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122亿元存款“归零”的问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申请,公司一直在采取措施,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目前也正根据银保监会要求补充证据,正在等候法院的裁定,也启动了起诉北京银行的程序。[详情]
记者遭围攻、起诉北京银行、10大议案全被否!*ST康得董事长痛心:我是一心一意做实业的人 中国基金报 泰勒 部分综合e公司报道 账户122存款消失不见、实控人被抓,在资本市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康得新公司今天终于在张家港开了股东大会,市场极为关注。 公司会不会瘫痪退市?存在北京银行的钱究竟去了哪儿?康得新还能不能继续经营下去? 持有ST康得的15万散户近段时间几乎面临着天天跌停的惨状,比谁都想迫切需要知道答案。 巅峰时期康得新曾达到近千亿的市值,这只大牛股曾经吸引了不少投资者,而如今,公司处于崩溃边缘,市值仅剩下不到百亿。 来跟基金君一起看看今天股东大会有什么精彩的故事。 ST康得召开股东大会 6月6日,在张家港,ST康得新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康得新股东会现场戒备森严,公司门口有多辆警车、十几名安保人员维持秩序。 到达现场的是目前的董事长肖鹏、中植系提名的董事余瑶、以及代董秘侯向京,三人在主席台就坐。 今天来的股民也是比较多。 据e公司报道,现场也出现多个熟悉的面孔。参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小股东,这次又专程赶来。而与上次不同的是,上次钟玉和徐曙以及董秘杜文静现身会场,这次三人都已经退出,钟玉更是因为涉嫌挪用资金被张家港警方控制。 而据浑水调研发布的照片,目测到现场的股东人数超过百人。 有女股东表示自己已倾家荡产 多位小股东到场。现在股东们正在公司门外排队等待,并被告知1点20分以后才能进入。目前门口停有两辆警车,多名民警也在门口维持秩序。有女股东表示,自己已倾家荡产。 一位年长的投资者表示,这次投资者们不要发牢骚,关键是要看公司核心业务是否正常运转,还有就是抓紧时间问些有价值的问题。 10大议案全部被否 今天的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议程如下。 不过,这10项议案均未获通过。 此次审议的《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126.7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等10项提案全部被否,无一通过。大股东康得集团对议案全部投了反对票。 122亿存款能拿回来吗? 董事长说上市公司也是受害者,准备起诉北京银行 这次股东大会上,市场最关心的还是康得新存在北京银行的122亿能不能拿得回来。 要说这场大崩盘,还得从今年1月份那起债务违约说起,那时候财报显示康得新账上有150亿,结果却兑付不了10亿的债券。 随后,康得新发布的2018年财报,彻底引爆了这颗大雷。 几个独董质押财报上存在北京银行的122亿元是不存在的,原因是这笔存款既不能用于支付也无法执行。公司网银显示有122亿元存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简称“西单支行”),然而,西单支行却回函称“账户余额为0”。 基金君跟大家解释一下这122亿元是怎么消失的。 原来,康得新的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跟北京银行签订了一个现金管理协议,使得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产生了混同。 按照这个协议,大股东康得集团就可以划走上市公司账户的钱,而这个协议最诡异的是,把钱划走之后,这122亿便成了应计余额,而康得新的账户实际余额还是0。 也就是说,康得新的控股股东可以自动将康得新账户的资金划走!而康得新公司网银还会显示有钱。 那么钱究竟去了哪儿,本来银行打个流水就清清楚楚的事情,但北京银行却始终不配合康得新,对于存款去向,则保持了缄默。*ST康得表示,银行账上资金去向,查询流水就可以清楚看到,然而西单支行并不配合。 而今天的股东大会上,董事长肖鹏表示,对单一股东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应该让全体股东承担,康得新本身也是受害者。对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122亿元存款“归零”的问题,肖鹏表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申请,公司一直在采取措施,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目前也正根据银保监会要求补充证据,我们正在等候法院的裁定,我们也启动了起诉北京银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副总裁侯向京表示:“当时康得新从很高的地位跌落神坛,可以说全国人民都没想到。大家心里反差,愤怒失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股价大跌,大家心在滴血。爆雷原因,是现任董事会挖出了雷,我们是排雷者,不是埋雷者,不能因为我们挖雷就迁怒于我们。” 对于122亿存款,侯向京表示:当时独立董事自查发现这件事的,当时非常气愤,气愤到辞职不干了,上市公司的钱,怎么可以被其他人占用,当时这笔钱被占用,大部分人并不知情。我们向证监会、银保监会提出了投诉,我们的诉求是把钱拿回来。至于接下来相关部门要处罚谁,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大家也知道我是律师,如果我们要起诉,首先要保证有12分的把握去把钱拿回来,如果只是不疼不痒的起诉,那不是我们的目的。”侯向京指出,公司已对北京银行采取了法律行动,目前还在进行中,今天暂时还不方便说,也希望大家对董事会多一点耐心,董事会一定会勤勉尽责的把这件事做好。“目前公司并未收到大股东任何的承诺,凡是属于公司的钱,我们现任董事会一定会代表全体股东追回相关财产。”侯向京说。 董事长肖鹏也表示,122亿是存到了北京银行,但实际余额为0,公司把北京银行的协议拉出流水来看,发现不知道钱到了银行之后又去哪里了。 “我们也为此与钟玉交流,但他没有给我们答案”,肖鹏说。 有股东认为,公司应该起诉康得集团和钟玉,而不是起诉北京银行。对此,侯向京表示,管理层认为谁有责任就起诉谁,康得集团当然有责任,北京银行当然有责任,我们不能只起诉北京银行而不起诉康得集团,也不能只起诉康得集团而不起诉北京银行。 另外, 董事长肖鹏现场确认,1.4亿元利息收入,的确来自于存在北京银行的122亿元。 神奇一幕:现场记者因写负面报道被集体围攻 在股东交流环节,突然有股民指责出席股东会的某记者采写康得新负面报道太多,部分股民开始附和并大声指责该记者,还有股民拍桌子并试图围攻该记者,并要求新京报和该记者道歉,并质疑其收黑钱。 也有少部分理智的股民出面劝解。股东大会现场一度出现混乱,保安人员进场,将该记者保护起来,但是现场股民不许该记者离开现场。 股价继续暴跌 公司还能否经营下去 除了122亿存款消失之外,投资者最关心康得新还能不能继续运作下去。 近日,康得新公告,部分业务已经停摆, *ST康得5月30日晚间公告,因资金流动性不足,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核心业务不受影响,基于业务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公司决定2019年5月31日起暂停部分面向长期布局的业务和部分盈利状况不佳的业务。 今天股东大会上,董事长肖鹏表示,新管理层在公司再出发之前,要把所有的雷排掉,使公司健康前行,但不排除外界利用这样的机会打压公司股价,我们时刻关注股价异动。 侯向京表示,凡是属于上市公司的钱,我们现任董事会一定会代表全体股东追回相关财产。 对于何时摘帽,侯向京表示康得新披星戴帽就是因为主要账户被冻结,只有等公司把钱偿还以后才能摘帽。 而对于是否会退市,肖鹏表示这要等证监会调查结果出炉之后。 针对地方政府希望康得新破产清算的传言,董事长肖鹏在股东大会表示,没有张家港政府的支持,康得新很难撑到今天。到现在为止没有接到任何债委会成员提出破产重组的要求。此外,肖鹏表示,只要对康得新有利的方案,都会接受。 有投资者提问,肖鹏董事长有宝能工作背景,康得新是否会引入宝能?肖鹏表示,自己以前在宝能工作过,也在机关部门工作过,这并不意味着“国家队”会入场。 “很多员工付不起房贷,我也很痛心,我个人相信,公司经营好了,股价就会回升。现在我们做的大量的工作,在有限的范围能做好拳头产品,我们要把公司撑下去,我和你们是一起的,整个团队也都在努力之中,”肖鹏发言过程非常动情。 肖鹏表示,非常有信心康得新能重回当初的荣光,公司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还留住了客户。 “我是真正一心一意做实业的人,我要做的是努力扭亏。真正好的解决方案,就是把康得新的业绩做出来,把利润做出来,我们不要为了资本而资本。”[详情]
康得新股东大会正在召开,公司董事长肖鹏表示,对单一股东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应该让全体股东承担,康得新本身也是受害者。对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122亿元存款“归零”的问题,肖鹏表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申请,公司一直在采取措施,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目前也正根据银保监会要求补充证据,正在等候法院的裁定,也启动了起诉北京银行的程序。(证券时报)[详情]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春香)*ST康得5月24日午间公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最新进展,5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关于<商务函>之回函》,回函称西单支行与康得投资集团及公司等成员单位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系各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依法签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议合法有效。 回函称,*ST康得《商务函》所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法而自始无效”等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司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协议已明确约定成员单位退出的程序,如公司要求退出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执行,西单支行将依法予以充分配合。 *ST康得表示,公司对西单支行的回函持有异议。公司将于近期对该回函作出正式回应。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后续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轻对公司、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此前,围绕*ST康得的122亿元货币资金去向,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成为市场关注焦点。5 月 14 日,公司向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法而自始无效。 *ST康得同日公告,公司的香港全资公司Top Wise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Limited(智得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因无法支付到期债务,被债权人Standard Chartered Bank(Hong Kong)Limited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清盘。依据当地法律规定,香港高等法院将于 5月29日就智得国际清盘申请进行聆讯。 5月21日,公司担保的全资公司智得卓越收到三位持券人发来的《违约及加速到期通知函》,宣布三位持券人持有的境外债券提前到期,要求智得卓越立即支付三位持券人境外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该三位持券人持有境外债券发行总额至少25%。3月15日公司公告,智得卓越在境外发行的2020年到期的3亿美元6.00%债券未能在3月16日按期足额支付利息。[详情]
122亿存款失踪再发酵 康得新商务函直怼北京银行 ■本报记者 金微 北京报道 康得新122亿存款失踪之谜又有新进展,这一次直接怼上北京银行。 5月15日晚间,*ST康得(康得新简称,002450.SZ)公告称,针对控股股东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已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函,指出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并已将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或许受益于这一怼,5月16日,*ST康得早盘低开后被迅速拉升至涨停直至收盘,股价报3.67元,涨停板封单超过16万手。 现金管理协议 关于*ST康得存在北京银行的122亿存款归零的事件一直持续发酵,而自*ST康得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又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更增添事件的神秘色彩。 事情最初起于康得新发布2018年年报,其账面货币资金153.16亿元,其中122.1亿元存放于西单支行。但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意见,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也对122.1亿元存款是否真实存在强烈质疑。而北京银行则称存款“余额为0”。对于康得新的122亿存款,深交所已连续两次发函询问这笔百亿元巨款的去向。 5月10日,*ST康得回复交易所问询称,不排除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被存入康得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可能性。由于公司无法核查康得集团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事件的关键在于双方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其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投资集团账户。也就是说,康得新的控股股东可以自动将康得新账户的资金划走,而康得新公司网银还会显示有钱。 此前,北京银行总行对外回应称,西单支行与康得新订立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是各方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签署。合同订立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而*ST康得则指责北京银行西单支行隐瞒了货币资金存放问题,三名独董还质疑康得新与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违规签订《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使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产生混同,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开启了方便之门。 *ST康得表示,由于公司无法核查康得投资集团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投资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要求西单支行向监管机构和市场公开联动账户的全部运行情况。但北京银行对于存款去向,则保持了缄默。*ST康得表示,银行账上资金去向,查询流水就可以清楚看到,然而西单支行并不配合。 *ST康得在5月10日对深交所的问询回复中还称,西单支行不配合开展进一步调查,公司已向证券及银行监管部门投诉,并在有关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追加西单支行作为被告。 时隔几天后,*ST康得正式将矛头指向了北京银行。*ST康得在公函中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你行签订了《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公司及下属 3 家子公司根据该协议作为成员单位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 *ST康得称,根据公司自查发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18)》第 68 条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性,从而极大地损害了公司正常的运营状况与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 *ST康得进一步表示,“现正式通知银行立即解除《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 退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请你行予以配合。公司及下属 3 家子公司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 资金去向仍成谜 目前,虽然现金管理协议曝光了,商务函也发了,但122亿的资金去向仍然是“谜”。 事件的另一重要当事方,康得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控人钟玉已经被抓。5月12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9年5月12日,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有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安机关没有通报钟玉被刑拘涉嫌的罪名,根据证监会立案公告、钟玉在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实控人身份,结合2018年年报披露的122.1亿元存款不翼而飞事件,极有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 有银行的现金管理部门人士表示,类似的集团现金管理服务早已是非常基础的业务类别,各家银行所服务的客户中也不乏在现金管理池中嵌入上市公司的案例。在此类业务的流程中,不同类型的公司需要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要求。如何在这些要求中找到最大公约数,并在此基础上和客户所希望达成的目标之间形成最大的交集,则是各家银行对公现金管理工具在市场上赢得客户最核心的竞争力。 *ST康得市值曾一度逼近千亿,其业绩表现使之成为投资者眼中的白马股。但是剧情在今年年初突然遭遇“滑铁卢”,1月15日,康得新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融资券未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违约,应付本息约10.41亿元。对于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本金的原因,康得新称,“公司四季度以来,受宏观金融环境及销售回款缓慢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暂时性困难”。此后,1月21日,第二期5亿元超短融无悬念继续发生违约。 *ST康得2018年财报显示,去年其营收为91.50亿元,同比降低22.38%;利润总额为3.43 亿元,同比降低88.24%。此外,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81亿元,同比降低88.66%。2019年一季度财报显示,*ST康得业绩继续恶化。当期其营收为5.37亿元,比去年同期下滑近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0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滑142.77%。 经历122亿元风波事件以来,*ST康得出现连续十个跌停,股价跌到3块多钱,市值已缩水至100多亿。[详情]
北京银行,“你出来走两步”!丢了122亿的康得新“耍无赖”,到底谁吃了哑巴亏? 来源:行长要参 122亿元存款到底去哪了?依旧是个谜! 明明记得有122亿存款,但是存款银行却显示“余额为0”,钱到底去哪了呢? 5月15日,痛失巨额存款的康得新向北京银行正式“亮了剑”。据*ST康得(康得新股票简称)发布的公告显示,针对控股股东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已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函,指出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并已将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一场“扯皮大战”,依旧在继续。 回溯:122亿不翼而飞 现金管理协议曝光 122亿存款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事情得从头康得新2018年年报说起。据悉,该公司2018年年报中122亿元存款余额,居然既不能用于支付也无法执行,并且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曾经口头回复“可用余额为0”。于是公司3名独董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122亿元存款真实性提出强烈质疑。 之后,随着深交所的两轮问询,问题的核心——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曝光。 根据协议,其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投资集团账户。简单来说,就是*ST康得账上的钱,会自动划到母公司账户上去,而公司网银上还显示有这么多钱。 那么,钱到底去哪了呢? 对此,康得新表示,由于公司无法核查康得投资集团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投资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要求西单支行向监管机构和市场公开联动账户的全部运行情况。 5月9日,北京银行总行也进行了回应: 1、“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订立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是各方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签署。合同订立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函回函,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于4月26日寄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4月29日早9点签收。故北京银行未对其出具的询证函予以回复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5月12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9年5月12日,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但是,从两家的说辞还是无法得知钱到底去哪了? 第二波开启:康得新投诉北京银行 协议自始至终无效 5月15日,康得新正式向北京银行“亮剑”。从*ST康得所发布的公告可见,其已针对控股股东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函,指出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并已将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对于所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康得新称,控股股东与北京银行签订的协议自始无效,已向监管部门投诉。其指出,根据自查发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也就是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并未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也未能实现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但是,对于问题的核心:122亿元存款到底去哪了?依旧没说清楚。 故事还将继续:“自始无效”或为后续剧情埋下伏笔 从双方的表态中,也可以看出分歧所在: *ST康得在回复关注函时,一直说是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对于具体操作公司并不知情。 而北京银行总行的回应则称,是和上市公司*ST康得订立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 券商中国报道称,银行为客户提供资金划拨与归集非常普遍,主要是方便客户以及其多个子公司之间的账户管理,这次银行方面真有可能“吃了哑巴亏”。类似的集团现金管理服务早已是非常基础的业务类别,各家银行所服务的客户中也不乏在现金管理池中嵌入上市公司的案例。在此类业务的流程中,不同类型的公司需要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要求。如何在这些要求中找到最大公约数,并在此基础上和客户所希望达成的目标之间形成最大的交集,则是各家银行对公现金管理工具在市场上赢得客户最核心的竞争力。 有业内人士认为,本案中的乙方北京银行,未来如果要对这份合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可能焦点就在“实际余额”和“应计余额”两个名词的界定之上。不过截至目前,除了*ST康得公告中披露的相关文本对此有一定描述外,市场还没能看到关于这两个名词在账户余额呈现上的直接证据。 此外,今年2月,*ST康得董事会进行了大换血。从近期上市公司对于实控人钟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回应,以及和北京银行现金管理协议的表态,新一届董事会与大股东做出切割的迹象很明显。中国证券报报道称,“自始无效”四个字可能会为后续剧情埋下伏笔。 对此,有网友的看法是: [详情]
*ST康得近20万手买单封涨停:已投诉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违规行为 5月16日,*ST康得早盘低开后被迅速拉升至涨停,截至发稿,股价报3.67元,涨停板封单近20万手。 5月15日晚间,*ST康得披露进展情况公告透露,公司已于5月14日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指出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ST康得表示,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后续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减轻对公司、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ST康得2018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53.16亿元,其中122.1亿元存放于西单支行。不过,上述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意见,同时*ST康得的独立董事张述华、杨光裕、陈东对122.1亿元存款是否真实存在强烈质疑。深交所也连续两次发函询问这笔百亿元巨款的去向。 公司先后两次就此回复问询。5月7日,*ST康得回复交易所问询称,“银行存款该账户余额为0元”;5月10日,*ST康得再次回复交易所问询称,不排除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被存入康得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可能性。由于公司无法核查康得集团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 在不断的问询和回复中,康得新122亿元资金去向,目前仍无法给出明确答复。 责编:张瑜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未经第一财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本文来自于第一财经)[详情]
原标题:*ST康得投诉北京银行 直指现金管理协议违规无效 来源 证券时报 *ST康得百亿资金迷局事件仍在持续发酵。 5月15日晚,*ST康得披露已于5月14日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指出《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直指协议违规无效 深交所两轮问询,均针对*ST康得存放于北京银行的122.1亿元货币资金的主要用途以及*ST康得与西单支行签订现金管理协议相关事宜提出质疑。 虽然*ST康得两度回复问询,但资金去向仍然迷雾重重。5月15日晚,*ST康得披露进展情况公告透露,公司已于5月14日向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与早前回复交易所问询的含糊不清相反,这次*ST康得直接认定《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属违规协议,自始至终无效。 《商务函》显示,*ST康得控股股东康得集团与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中,公司及下属3家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根据该协议作为成员单位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 经公司自查发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18)》第68条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 按照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ST康得认为,前述协议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性,极大地损害了公司正常的运营状况与股东的切身利益。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015年修正)》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公司及下属3家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ST康得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法而自始无效。 *ST康得向西单支行提出,正式通知其立即解除《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退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请西单支行予以配合。 交易所两度追问 就下一步行动,*ST康得表示,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后续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减轻对公司、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根据*ST康得2018年年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53.16亿元,其中122.1亿元存放于西单支行。不过,上述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意见,同时*ST康得的独立董事张述华、杨光裕、陈东对122.1亿元存款是否真实存在强烈质疑。深交所也连续两次发函询问这笔百亿元巨款的去向。 *ST康得先后两次就此回复问询。5月7日,*ST康得回复交易所问询称,“银行存款该账户余额为0元”;5月10日,*ST康得再次回复交易所问询称,不排除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被存入康得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可能性。由于公司无法核查康得集团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详情]
122亿存款归零再发酵!康得新一封商务函直怼北京银行,并称“投诉银行违规”,究竟谁吃了哑巴亏 终白 券商中国 自*ST康得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关于*ST康得存在放在北京银行(601169)的122亿存款归零的事件一直发酵到了今天。 5月15日晚间,*ST康得公告称,针对控股股东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5月14日公司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下发《商务函》,指出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虽然,北京银行此前表示,该《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券商中国记者也从多位业内人士初了解到,银行为客户提供资金划拨与归集非常普遍,主要是方便客户以及其多个子公司之间的账户管理,这次银行方面真有可能“吃了哑巴亏”。 但面对*ST康得正面“怼”北京银行,截至发稿日,记者仍未获得北京银行对此事件的回应与解释。 *ST康得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不合法 虽然北京银行此前回应与*ST康得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但*ST康得认为,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ST康得根据自查发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也就是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并未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也未能实现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值得一提的事,*ST康得认为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但是《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为违规导致公司损失。因此《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法而自始无效。 针对《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是否合规,记者马上联系北京银行问询,但目前仍未得到回应。 122亿元资金到底在哪仍然成谜 在不断的问询和回复中,康得新(002450)122亿元资金去向,目前谁也无法给出明确答复。 根据《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规定得知,康得集团与*ST康得的账户可以实现上拨下划功能,因此,康得集团有机会从其自有账户提取康得新账户上拨的款项。对此,*ST康得认为,不排除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被存入康得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可能性。由于公司无法核查康得集团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 但北京银行作为该《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乙方,确实又有保持缄默的义务。 此前,多家银行的现金管理部门人士也对记者表示,类似的集团现金管理服务早已是非常基础的业务类别,各家银行所服务的客户中也不乏在现金管理池中嵌入上市公司的案例。在此类业务的流程中,不同类型的公司需要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要求。如何在这些要求中找到最大公约数,并在此基础上和客户所希望达成的目标之间形成最大的交集,则是各家银行对公现金管理工具在市场上赢得客户最核心的竞争力。 有业内人士认为,本案中的乙方北京银行,未来如果要对这份合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可能焦点就在“实际余额”和“应计余额”两个名词的界定之上。不过截至目前,除了*ST康得公告中披露的相关文本对此有一定描述外,市场还没能看到关于这两个名词在账户余额呈现上的直接证据。 *ST康得五个月内经历滑铁卢 再未爆出一系列奇葩剧情之前,回顾2018年的*ST康得无论是业绩还是表示 “妥妥的”是投资者眼中的白马股。截至2018年三季报,康得新每股收益为0.6217元,净资产收益率11.51%,毛利率达37.34%。 但是剧情在今年年初突然遭遇“滑铁卢”,1月15日,康得新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融资券未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违约,应付本息约10.41亿元。对于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本金的原因,康得新称,“公司四季度以来,受宏观金融环境及销售回款缓慢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暂时性困难”。此后,1月21日,第二期5亿元超短融无悬念继续发生违约。 1月22日 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康得新股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变为“ST康得新”。彼时,公司称由于债券违约,出现部分债权人冻结公司银行账户情况。经银行通知,存在2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其中5个属于主要账号。 1月28日 *ST康得公告称,部分募集资金存在被监管银行转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被冻结的异动情况。6家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累计划转6.06亿元募集资金,6个监管账户被冻结,合计金额15.12亿元。 1月30日 公司总裁徐曙辞职;2月12日,董事长钟玉辞职,康得新董事会换届。 3月22日 ST康得新公告称,截至3月31日,公司逾期划付本金达7.04亿元,共涉及南洋银行、渣打银行等5家银行。 4月29日 *ST康得公布2018年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果,10名董监高无法表示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董事陈东辞职。 5月6日 *ST康得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康得”;董事会秘书杜文静辞职。 5月7日 *ST康得回复交易所问询称,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对会计师事务所回函显示:“银行存款该账户余额为 0 元,该账户在我行有联动账户业务,银行归集金额为12,209,443,476.52 元”。 5月10日 *ST康得再次回复交易所问询称,不排除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被存入康得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可能性。由于公司无法核查康得集团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 5月11日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免去钟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的议案》。 5月12日 张家港市公安局官微消息称,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那么整件事到底是谁之过?各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究竟有多大?尚需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详情]
新浪财经讯 5月15日消息,*ST康得公告称,公司管理层已将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后续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轻对公司、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公司已于2019年5月14日向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指出《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 [详情]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5月13日,*ST康得(002450.SZ)发布公告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康得”或“康得新”)从认证为“张家港市公安局”微博发布的信息获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此前*ST康得发布的2018年报显示,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53.16亿元,其中 122.1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不过,上述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意见,同时*ST康得的独立董事张述华、杨光裕、陈东对122.1亿元存款是否真实存在强烈质疑。深交所也连续两次发函询问这笔百亿元巨款的去向。 外界分析认为,*ST康得的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可能占用了上市公司资金,这也或许正是钟玉此次被警方带走的原因。 露馅: 自称手握“上百亿现金”,却无力偿还20多亿元债务 5月13日,*ST康得开盘后股价迅速下跌,16分钟后即触及跌停板。此后虽然3次打开跌停,但至9点58分起,被牢牢封死在跌停板上。至当天下午收盘,卖出的封单仍超过16万手,封单市值超过6000万元。 其实,5月12日晚,*ST康得实控人钟玉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即已在网上引发热议。虽然张家港市公安局没有公布钟玉涉嫌的罪名,但外界普遍认为与*ST康得“不翼而飞”的122.1亿元存款有关。 除了2018年年报称手握大量现金外,*ST康得在2018年三季报中称,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150.14亿元;2019年一季报则显示,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143.05亿元。 按照公告的说法,*ST康得手中的现金充足,且短期内并无大幅变动。 然而,*ST康得2019年1月15日出现债务违约,未能按照约定偿付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金额达10.4亿元。此后,*ST康得接连出现债务违约,1月21日、2月15日和3月14日,公司多次公告称,无法按约定偿付规模5亿元的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规模10亿元中期票据的5500万元利息,以及3亿美元担保债券的900万美元应付利息。 手握上百亿元的现金,却无力偿还20多亿元的债务,*ST康得的异常引发了市场的质疑。 1月21日,康得新公告称,“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19年1月2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康得新’变更为‘ST康得新’。” 同日,康得新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月23日起,*ST康得遭遇连续8个跌停,股价从6.03元下跌至4元。 疑点: 资金通过北京银行划到了大股东的集团母账户? *ST康得独立董事张述华、杨光裕、陈东表示,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面显示其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存款余额共计逾122亿元,对此强烈质疑,原因是这笔存款既不能用于支付也无法执行,并且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曾经口头回复“可用余额为零”。 *ST康得的2018年年报审计单位瑞华会计所称,康得新及其下属的3家全资子公司于2018年年末账面显示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银行存款总余额为12210067986.20元,网银记录显示余额与公司财务账面余额记录一致,但与银行回函显示的“银行存款该账户余额为0元,该账户在我行有联动账户业务,银行归集金额为12209443476.52元”不一致,无法判断公司上述银行存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披露的恰当性。 对于“账户余额为0”的问题,*ST康得解释称,根据《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账户资金集中采取实时集中方式,当子账户发生收款时,该账户资金实时向上归集,子账户同时记录累计上存资金余额,当子账户发生付款时,自康得投资集团账户实时向下下拨资金完成支付,同时扣减该子账户上存资金余额。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投资集团账户。 换句话说,*ST康得虽然有122亿元在账上,但按照这个联动账户的设置,钱会被划到大股东的集团母账户。 那么,这122亿元,是否已被挪用? 在交易所多次追问后,*ST康得回复称,“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投资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要求西单支行向监管机构和市场公开联动账户的全部运行情况。” 按照正常情况,只要在银行查询账户流水,即可清楚账户的资金流向。不过,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并不配合。*ST康得公告称,将起诉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要求其向监管机构及市场公开联动账户的运营情况。 线索: 122亿元是否被挪用至互金平台后巨亏? 对于市场和广大投资者来说,更关注这122亿元到底去了哪里。 有迹象显示,*ST康得“不翼而飞”的资金,或许与互金平台抱财网有关。 抱财网是北京中联创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中联创投”)旗下企业。企查查显示,汇鑫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汇鑫国际”)拥有中联创投10%的股权,而汇鑫国际的大股东正是康得集团。 *ST康得2012 年10月18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汇鑫国际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钟凯,是钟玉之子。 据媒体报道,抱财网和康德集团间也存在一定的业务关系。在抱财网的项目中,某科技公司的融资,就是由康得集团子公司上海康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钟玉也是这家子公司的董事长。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7月15日,抱财网创始人王尔明、张志威、徐展勤联合署名发布逾期公告,称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下降,导致部分项目发生逾期。 而从2018年8月开始,康得新收购上海傲邦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的进程多次延期。当年11月,在“手握大量资金”的情况下,康得新为“纾解大股东高质押率困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还引入了战略投资者张家港城投和东吴证券。 有业内人士猜测,抱财网与康得新、康得集团几乎同时发生流动性问题,钟玉、康得集团与抱财网又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业务往来,前述的122亿元资金,是否会流向了抱财网,并因部分项目发生逾期而出现巨额亏损? 也有人质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为何不配合*ST康得查证账户流水?这122亿元的资金是否流向了灰色领域?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失职行为? 《中国经济周刊》致电康得新,其位于北京的证券部称,采访事宜由总部负责;而康得新总部工作人员称,此事由证券部负责。双方均未接受采访。 随着警方介入并对*ST康得实控人钟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ST康得也对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提起诉讼,交易所也在不停追问,谜团或许会就此逐渐消散。[详情]
原标题 现金管理并非*ST康得案的关键 来源 证券时报 *ST康得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现金管理合同,经由上市公司回复交易所问询函,过去几天迅速发酵成为舆论焦点。基于上市公司的公告,一些激进的自媒体喊出了“北京银行:你可知罪?”,认为这份现金管理合同要对上市公司122亿账面资金“不翼而飞”承担重要责任,甚至认为银行所提供的对账单和回函涉嫌虚构金融票证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在记者看来,这种舆论恰恰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并没有抓住案件的重点。尽管北京银行在这份现金管理合同中,在查询显示端为客户提供了“实际余额”和“应计余额”两个选项,这种做法引发了市场比较大的争议。但从披露的整份合同中可以看到,其他条款并没有太多可以挑剔的地方。甚至合同第三十二条中约定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信息,法律规定或有权机关以及一方上市的交易所另有要求除外”的保密条款。记者也认为这是一种合意的商业行为,而本案引发市场争议比较大的对账单和回函均与这一条款的约定有直接关系。究其根源,是商业银行的经营本身就具有为客户保守秘密的属性,如果没有这一条作为保障,相信商业银行大多数的非息业务都没有市场,没有客户会选择不为自己保守秘密的银行。 这个案子中真正应该引起注意的是,谁能够有能量在涉及多个独立法人的情况下,顺利地让各方均签署了这份“掏空”自己账上现金的协议? 从披露的公告以及合同文本可以看到,整份现金管理合同的订立,除涉及甲方康得投资集团(*ST康得大股东)和乙方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外,还涉及*ST康得及其旗下若干家子公司等法人实体,甲方及其旗下的每一个法人实体都需要与商业银行签订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和现金管理网络服务加入申请书。也就是说,包括上市公司*ST康得在内的所有法人实体,都事先看到过相关的合同文本,知悉资金归集的方式和自身账户余额呈现的形式。以基本常识而论,如果涉及自身重大利益,要签署这样的合同,公司内部的财务和法律部门必须都同意才能走得通流程。如果事涉更加重大,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乃至股东大会讨论都是必须履行的决策程序。 换句话说,甲方康得投资集团要通过这份现金管理合同实现对上市公司以及孙公司账户余额的实时归集,上市公司和孙公司的财务章必须全部集齐才行。这些流程是如何走通或者绕开的?各子公司、孙公司的财务章是如何集齐的?以常识和商业逻辑而论,身为乙方的商业银行能够以一己之力做到全部吗? 多家银行的现金管理部门人士也对记者表示,类似的集团现金管理服务早已是非常基础的业务类别,各家银行所服务的客户中也不乏在现金管理池中嵌入上市公司的案例。在此类业务的流程中,不同类型的公司需要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要求。如何在这些要求中找到最大公约数,并在此基础上和客户所希望达成的目标之间形成最大的交集,则是各家银行对公现金管理工具在市场上赢得客户最核心的竞争力。 本案中的乙方北京银行,未来如果要对这份合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记者认为焦点就在“实际余额”和“应计余额”两个名词的界定之上。不过截至目前,除了*ST康得公告中披露的相关文本对此有一定描述外,市场还没能看到关于这两个名词在账户余额呈现上的直接证据。各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究竟有多大?我们还需静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详情]
来源 证券时报 *ST康得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ST康得“122亿存款归零”事件继续发酵。 证券时报记者独家获悉,在钟玉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一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免去钟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的议案》。 在此次事件中,最受关注的仍是*ST康得存放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上述122亿资金究竟飞往何处。对此,多家银行相关人士表示,银行为客户提供资金划拨与归集非常普遍,主要是方便客户以及其多个子公司之间的账户管理,这次银行方面真有可能“吃了哑巴亏”。 钟玉被免中上协副会长一职 日前,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在此次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理事会会议审议事项中,《关于免去钟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的议案》赫然在列。与会人士介绍,该议案已经生效,钟玉已不再是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也不再是理事会成员。 被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免职的次日,5月12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官微消息称,康得集团董事长、*ST康得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钟玉一系列头衔中,除康得集团董事长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的职位可算是荣誉头衔中分量最重的一个。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钟玉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江苏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以及中关村民营科技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 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官网显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于2012年2月15日成立,发起人会员228家,理事会成员249名、常务理事会成员119名(其中非会员常务理事24名),监事会成员34名(其中非会员监事1名),中国证监会为该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 北京银行成“背锅侠”? 对于钟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事,业内猜测最多的即与涉嫌侵占上市公司*ST康得巨额资金有关。其中,*ST康得存放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122亿资金去向引起热议。 北京银行相关人士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与*ST康得订立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是各方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签署。合同订立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但是,对于上述122亿元资金去向问题,北京银行仍未对外界发声。但有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应该存在较大问题,北京银行可能真的“躺枪”。 据一位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表示:“按照惯例和规定,北京银行出具的通常都是反映时点存款状况的证明文件,也是商业秘密,所以不能详细回复,但可能没想到自己反而成了企业实际控制人向股民和证监部门隐瞒真实财务状况的工具。” 据了解,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提供的现金管理系统是为了方便康得投资集团的现金管理,康得投资集团开立联动账户后,康得投资集团子公司也可以加入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内并开立账户,可以实现上拨下划功能。 “提供资金划拨与归集其实非常普遍,银行对于国内和境外客户都有类似业务在做,主要是方便客户以及其多个子公司之间的账户管理,以此提高资金效率和安全性。一般而言,所有资金划拨的指令都应该是甲方作出的,乙方执行,银行作为乙方只是为甲方提供了工具。如果遇到一些不合规的企业,确实可能有漏洞可钻。”一家股份行人士称。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其实大型企业集团基本都有集中现金管理和归集业务,独董应该对财务非常了解,现在居然不清楚所任职企业的财务管理方式,也是少见。可想而知,*ST康得平时对董事、监事们隐瞒了不少信息。” 在最新回复深交所的问询函中,*ST康得表示,考虑到联动账户背后成因的不透明性及资金划拨程序的复杂性,而且,西单支行亦不配合开展进一步调查,公司无法通过*ST康得及其下属3家公司的账户了解到联动账户内部运行情况。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已向证券及银行监管部门投诉,在有关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追加西单支行作为被告,公司亦在等待西单支行配合说明前述情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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