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专栏作家 曹中铭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正式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下称《办法》)及配套指引,也吸引了资本市场的强烈关注。此次中基协颁布《办法》,无疑是顺应私募行业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个中的积极意义不容抹杀。
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即将废止的相关条款相比,《办法》也呈现出非常明显的特点。其中,新设管理人门槛全面提高、首次募集资金门槛提高等“两个提高”备受瞩目。
像新设管理人门槛提高方面,涉及实缴资本、人员数量、人员资质、投资业绩等多方面的要求。比如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专职员工不少于5 人。以往那种无实缴资本,无专职人员的私募,在新规下已不可能成为新管理人。这一门槛的提高,也将那些无资金实力、资质不够的人员,挡在了私募的大门之外。
而募资的门槛,同样设定为1000万元。无论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还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发行产品募集到的资金如果无法达到1000万元,也将无法备案。而且,对于单一投向的私募基金,门槛设定为2000万元。该规定意味着,募资数百万元也可备案的时代已经结束。
与公募基金一样,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离不开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这一大环境。来自中基协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已达到2.22万家,管理基金数量14.63万只,管理基金规模则达到20.23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有8595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3251家。无论是基金管理人与私募基金数量,还是私募基金的规模,与当初相比,都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但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却常常被贴上“野蛮发展”的标签。个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私募行业的发展,特别是起始阶段并不规范,并且还暴露出诸多方面的问题。
此次中基协颁布《办法》,显然也是有的放矢。虽然目前存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众多,但“僵尸”管理人也不在少数。某些私募基金,或找不到管理人,或只有管理人的空壳,旗下没有一只产品。而且,每年备案的新管理人与被取消备案的管理人比比皆是。如此,显然并不利于行业的发展,也不利于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事实上,私募基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远不止如此。整体而言,主要涉及到行业规范、投资环节、管理环节、风控与合规意识等多个方面。以私募基金的宣传为例。根据规定,私募基金不得进行公开宣传,不得向不适格投资人募集资金,投资人申购基金的门槛为100万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也不得承诺保底收益,不得夸大收益。但现实案例中,为了募集到更多的资金,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违反上述规定的私募基金不在少数。
此次中基协出台《办法》,无疑是非常有必要的。目前公募行业的发展已步入正常轨道,但私募行业由于还是实行备案制,因而监管方面还存在漏洞。私募基金行业正逐渐成长为资本市场一支中坚力量,不仅在资本市场发展方面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客观上讲,私募基金行业所存在的诸多方面的问题,不仅影响自身行业的发展,也会波及到资本市场的发展。
基于此,强化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同样非常有必要。一个监管更加强化的私募行业,一个更加规范的私募行业,既有利于进一步做大,也有利于做强。与此同时,对于资本市场无疑也是一大福音。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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