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 王洪章
近日,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建设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洪章在2024中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大会上就“科技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发表演讲。
王洪章认为,金融支持知识产权,是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根本,提高认识是关键。
对于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良性发展,王洪章提出了自己的观点:1、加快金融改革,特别是融资机制和体制改革;2、提高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科学性;3、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4、加大对知识产权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
以下为发言全文:
各位嘉宾,上午好! 11月初,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湖北孝感考察时特别指出,湖北科教人才优势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较强,要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
讲几点学习总书记指示的感受:
一、金融支持知识产权,是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根本,提高认识是关键
中小企业协会在这里召开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湖北视察讲话的重要举措。
过去讲,知识就是力量。今天知识就是价值已成为共识,知识在嫁接科技、产业和经济形态中,不断地推动经济形态的裂变和社会文明的巨大进步。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必将对知识和技术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是科技与金融发展中的必然,
我们需要探讨的是,如何改变金融,使金融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中发挥哪些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存在技术迭代快、风险高、轻资产的特点,传统融资模式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比其他中小企业的问题更为突出。根据央行数据,截至2023年,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6.2万家,获贷率46.8%。但与6200万户的普惠小微贷款已得到授信相比,数量是不够的,获贷率目前高于普惠贷款,但比科技型企业对今后经济增加的重要性来讲,获贷率也是不高的。其中有多少是通过知识产权来获取融资支持的,质押贷款额8500亿,惠及企业3.7万家,我想由于知识产权的特征,这个比例不会很高。
所以知识产权金融是当前金融面临的重要课题,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来讲,这个题并未破解,需要我们提高战略认识,即知识产权制度与金融服务业的有机融合,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时期的重要创新业态,是重要的金融创新。
二、知识产权金融是有可为的
金融支持科技是从1985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银行开展科技开发贷款,当时有专门的“科技开发贷款规定”,后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这些贷款制度没有了,被纳入普通贷款的原则和流程审查当中。
尽管目前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多万户,但对科技属性,融资管理仍具有不确定性,所以由于对科技项目没有专门的审贷技术和管理规则,在某种程度也制约了对科技企业的支持程度。
其实现有科技企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市场形态尽管不很健全,但在已经制定的制度中,总体上是相对成熟的。问题在于,我们传统的金融机构无法把知识产权用作风险缓释手段。在传统贷款模式中,是以房地产等有价值的固定物以及可登记的应收账款、票据为抵质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从这个角度把握,对于银行来讲,无疑是相对安全的。
但从金融支持科研近四十年的经验中,应该看到,知识产权是银行支持新质生产力的可选项,是把握企业科创属性更为可依靠的抓手。
科创企业未来市场份额的成长轨迹和产品收益前景,直接取决于其知识产权的技术突破性和用户普及性,是巩固科创企业市场地位最可靠的“护城河”,现有知识产权能够折射出企业未来创新的潜力。从金融融资实践看,早在 1995 年颁布的《担保法》中,就已规定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可质押,很多金融机构已经尝试这种融资模式的有效性,因为企业依托知识产权申请质押融资,一旦无法偿债,金融机构可处置变现、抵减风险。
当然,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市场做进一步的努力。
比如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现在在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着知识产权技术价值与商业价值分层的情况。而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是在质押过程中金融机构所看重的条件。我国虽然知识产权存量规模较大,但其中大量知识产权并不具备显著的商业应用价值,约仅8.4%被投入商业应用,所以在市场方面,需要大力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
那么又带来另外一个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就显得非常重要,现有的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不足以准确界定其价值存在。因为它还要受到技术前景、市场变化以及客户接受程度等非定量因素的影响,同时评估立场、技术、方法、模型及参数的选择,都直接影响知识产权资产的市场评估价值,现有机构的评估成果差异大。目前,国际上也尚未有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如果转化程度低,较低的市场交易量就难以为评估结论提供一个公允的参考值,质押贷款额度难以精准适配知识产权价值。
另外,银行关注的是知识产权的价值对企业经营商业模式应具有相关性,能够评估分析出知识产权与基于知识产权的企业盈利能力之间的关系,判别出企业知识产权对经营改善的贡献度,当然,限于银行对科技知识的缺乏,这在实践操作中存在很大难度。
还有一个是“看不懂”问题,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披露并非简明易懂,大量专业性描述使得一般投资者难以发现其真正价值,产生过质押物处置难、价值贬损多的情况。
上述这些问题都需要监管部门、市场、企业主体和金融机构等各方面付诸努力。
三、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良性发展的几点想法
1.加快金融改革,特别是融资机制和体制改革
中央在提出做好“五篇大文章”中,第一个就是科技金融,中央又提出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说明了科技金融发展方向。落实中央要求,现在已经过了“谈婚论嫁”的时期,应该到了需要“娶妻生子”的时候了,从八十年代初的“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到深圳2000年左右的以科技转型发展为标志的第二次经济转型,再到上海、安徽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我们的科技发展和技术创新已经如火如荼,并带来了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改变,相对应,金融在支持科技方面,缺乏成熟的理论,甚至还缺乏相应的科技金融制度和服务科技的金融机制。
目前,比较成熟的科技园区、科技中心地区,比如上海、安徽合肥、深圳、中关村,如果有一个专司科技金融的金融机构,将会总结出成熟的金融支持科技事业的金融制度,可能会更快地产生出科技金融发展的理论,为此,也会带动市场解决科技企业和知识产权融资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目前,大型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已渐入佳境,这类综合性的大型商业银行可以为科技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主营的商业银行业务、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中心,资本投资子公司,还有境外投资子公司,在组织架构上可以分立出相应的部门和人员,专司科技金融业务。美国硅谷等已有成熟的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的经验,尽管硅谷银行倒闭,但缘于美联储的激进货币政策,而非硅谷银行的经营模式。
在服务方式上,比较成熟的“投贷联动”可以进一步总结经验,其资本公司对初创企业的知识产权转移和采用以评估价值为基准,进行股权投资或风险投资,为企业成长期的“早期”提供服务。商业银行业务中也可直接为各类PE/VC提供融资支持。对处于成熟成长期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其收益可以从IPO、股权分红、企业经营收入、处置资产中取得,这个还款面还是寬泛的。
当然风险管控很重要,在风险管理方面,需要严格区分不同业务领域之间的风险隔离,设立“防火墙”墙,对已进入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的科技企业,在制度管理上更加严谨和规范。要坚持“看得懂”原则,掌握充分信息,积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实现双赢,另外,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关注现金流,严格合同契约管理。
在科技金融人才选用储备上,是当务之急。要大力储备理工科的科技人员,充实到科技金融岗位。金融机构近年招聘许多IT科技员工,可能还需要扩大视野,从招收IT人员扩大到整个理工毕业生。从单纯用于银行IT系统开发,扩大到银行各业务条线,金融业务岗位,形成强有力的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
2.提高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科学性。需要加快培育高水平、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切忌走会计师事务所的老路,统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标准流程,制定标准化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指南,提高市场认可度。
3.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知识无疆界,建立全国统一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交易主体信用制度,实现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流转的管理机制,降低交易风险。
4.加大对知识产权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投入力度,增加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评估、保险、担保等多类政策支持。提高金融机构科技金融和知识产权金融风险容忍度。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建设银行原董事长)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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