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懿宸:绿色金融支持低碳发展与新基建

2021年04月14日13:17    作者:施懿宸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施懿宸、包婕 、金蕾

  导语

  新冠疫情爆发至今,已经从经济和环境两大层面给国际社会带来了危机,短期内的经济增长率下跌和中长期的不确定因素都进一步加剧了经济与环境之间的不平衡。作为化解双重危机的重要方式,“绿色复苏”逐渐成为推动经济恢复的重要议题。在此背景下,“30·60”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为我国下一阶段的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彰显了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的大国责任担当。本文立足于绿色复苏背景,就绿色金融助力经济低碳转型的重要作用进行探讨,并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对相关领域实现碳中和目标提出路径建议。

  一、全球经济绿色低碳发展趋势

  (一)全球各国碳中和目标的设立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在《2020适应差距报告(Adaptation Gap Report 2020)》中明确指出,在应对新冠疫情的经济刺激方案中,绿色复苏计划能够帮助解决很多问题。面对疫情影响、经济衰退、生态破坏等困境时,采取绿色策略有助于平衡推动经济增长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清洁、低碳、可持续的转型。目前全球已有许多国家陆续制定了绿色复苏的行动计划,并设立碳中和目标,旨在通过能源转型、气候治理等绿色发展方式刺激经济增长。

  从全球范围来看,提出绿色复苏政策国家多以发达国家为主,其中欧洲地区走在了绿色复苏的前沿。2020年6月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7500亿欧元的欧洲复苏计划,该计划以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12月颁布的《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为主体框架,以发展绿色经济作为新的增长引擎,将绿色化、数字化作为核心和基础摆脱经济衰退、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复苏。在欧盟绿色复苏计划和指导下,德国、意大利、法国、芬兰、丹麦等国家相继出台了推动国内疫后复苏的政策及计划。除了欧洲外,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也出台了相关绿色发展及转型计划,以推动疫情后的经济复苏。从发展领域来看,各国在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技术等方面,进行了不同水平、不同侧重点的探索。例如德国将1300亿欧元刺激资金中的三分之一用于公共交通和绿色氢开发等领域;丹麦拨款40多亿美元用于社会住房的改造,以增加绿色就业岗位;美国侧重发展太阳能、风力发电、电池、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和推动关键清洁能源技术的成本降低和商业化;日本将致力于加强太阳能、氢能和碳循环等重点技术领域的研发与投资等。但总体来看,能源领域的补助计划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以及相关技术的研发仍是目前全球各国绿色复苏政策的重要内容。

  同时,“碳中和”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目标也被列入各国绿色复苏计划中。目前全球各国对于碳中和目标的设定主要分为硬性约束、软性约束和自愿执行三类。以欧洲为例,欧洲各国在推进碳中和进程上更为领先且积极,且主要以硬性约束和软性约束为主。2020年3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欧洲气候法》草案,从法律层面提出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亚洲则多以半强制性的政策宣言为主,中国、日本、韩国等都提出了软性约束目标;而美洲对碳中和目标响应有限,且多以软性约束与自愿执行为主。从各国制定的相关方案来看,加快部署零碳解决方案以及加大零碳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将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战略方向。

  1 世界各国碳中和目标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二)中国碳中和新政策

  绿色低碳发展是中国新发展理念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也是重要的战略转型机遇。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目标的提出,彰显了我国致力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大国责任担当,同时也对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转型、绿色技术的研发和低碳发展机制的完善提出了新要求。

  随后,各部委等开始紧密布局相关政策指导,迅速明确工作目标和路径,体现了我国中央层面对碳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旨在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以促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同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强调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通过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等方式,降低碳排放强度,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加快补齐认知水平、政策工具、手段措施、基础能力等方面短板,以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为实现碳达峰及碳中和的目标提供有效支撑。我国碳中和的承诺及相关绿色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疫情后的经济复苏,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我国能源结构朝清洁、可再生能源的转变,促进产业的绿色、可持续转型。

  二、我国低碳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是能源转型带来的巨大资金缺口。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对直接相关的能源结构转型提出更高要求,对非化石能源的需求急剧上升造成了巨大资金需求,同时污染性产业结构、传统能源结构也提高了环境污染治理成本。据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计算,依照绿色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标准,2014—2030年,绿色融资情景的“低方案”资金需求为40.3万亿元、“中方案”为70.1万亿元、“高方案”为123.4万亿元。其中约85%需来源于社会资本投入。但短期来看,疫情过后拉动经济增长的需求极为迫切,各项政策密集出台,资金可能更多流向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拉动效益明显的领域,环境目标可能被忽略,绿色投资受到影响。

  二是产业结构升级带来就业的不稳定性。传统化石能源行业因其集约效应明显,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就业。然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带来的落后和传统产能的淘汰在一定程度上或将带来就业的不稳定性。特别是疫情时期保就业保增长优先的政策下,对于一些及传统能源为主要产业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地区来说转型成本高、影响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阵痛以及疫情因素叠加,可能出现因低碳转型而导致贫困化等现象。

  三是绿色技术发展与应用的不成熟。绿色技术的进步和创新是推动能源改革,实现绿色转型的重要条件,需要在能源、交通、建筑、基础设施等领域进行大规模推广与运用。然而我国当前的绿色技术暂时无法支撑我国经济实现绿色复苏及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达成。我国亟需加大在清洁能源、碳汇、储能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推动与数字化技术的融合创新,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能源转型和绿色复苏。

  四是相关配套措施的不完善。宏观层面碳中和目标和政策的提出,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相关配套措施。一方面要求政府各部委在各领域做好落地政策,同时各部门间需要打破壁垒加强协作;另一方面,市场需要能够落地的理论和工具支持,要加强对市场参与主体的指引,才能实现绿色复苏和绿色新政的落地转化。目前我国绿色复苏的相关配套措施并不完善,需尽快健全配套机制,如明确部门职责就碳中和目标的达成形成系统化监管体系、针对不同产业出台节能标准、积极推行低碳产品认证、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等。

  三、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意义

  绿色金融是指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在推动我国经济低碳转型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30·60”目标的提出从宏观层面强化了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必要性,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道路,为绿色金融发展带来新机遇与挑战。在实现碳中和目标上绿色金融将发挥正向传导作用,为高效、低碳、环保的高质量发展方式输送养分。

  第一,绿色金融是各国绿色复苏的重要手段。随着绿色复苏成国际主流,多个国家出台应对疫情影响的经济刺激政策,并强调了绿色发展在经济长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例如欧盟强调“绿色新政”作为复苏政策核心,以发展绿色经济作为新的增长引擎刺激经济复苏、摆脱经济衰退;谋求确立长期稳定增长与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绿色关系”的新经济发展模式。绿色金融可通过鼓励绿色投资,抑制污染性投资,引导资金更多流向绿色低碳领域,同时能够通过金融力量倒逼绿色技术的创新。为进一步促进绿色领域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也对绿色金融体系、机制的完善提出更高要求。

  第二,绿色金融是生态文明理念落地的重要环节。“十四五”规划对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的新使命,其核心是在生态文明理念的引导下,持续稳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生态文明建设的落地离不开金融支持和资本投入。“十四五”期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旨不变,经济绿色发展的方向不变,下一阶段发展绿色金融依然是资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生动力。绿色金融可以提供丰富的理论、方法学和工具,来支持生态文明理念的落地。除了助力经济增长,绿色金融也有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互利共赢。

  第三,绿色金融撬动社会资本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要实现“碳中和”目标,需对绿色低碳领域开展大量投资,而其中绝大部分需要通过金融体系撬动社会资本来实现。基于“碳中和”将带来的2020-2060年平均每年万亿元以上的绿色经济投资需求,绿色金融可以发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能力,通过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权益等多种形式,撬动民间绿色投资,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绿色项目中,缓解环境问题对于财政的压力。

  四、绿色金融支持产业低碳发展——以新基建为例

  (一)新基建发展对低碳转型的支持

  一是发展新基建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基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2018年底中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一个概念。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指出,“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发展新基建有助于发展建设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为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底层的新科技支撑。

  二是发展新基建是我国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朝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中国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消费量占57.7%,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仅为23.4%。而新基建中涵盖大量的绿色成分,完全符合绿色金融的支持方向。通过应用绿色技术,重视5G应用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场景的结合,比如投资建立服务长期绿色发展的能源、环境、生态体系的数字基础设施,并在新基建的建设过程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风能、太阳能、水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利用的规模和比例,大力发展绿色和智慧能源技术,将助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三是发展新基建可以带动相关产业上下游的绿色投资。新基建所处的关键行业产业链较长,上下游涉及产业众多。新基建的发展,将不仅仅有助于产业本身补短板,更会通过向上下游延伸,从而对国民经济多个领域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例如绿色建筑行业,通过发展绿色新基建,加大对建材、仓储、设备、物流、建造等全生产流程的绿色投资,实现产业链的绿色化发展;同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对建筑能耗等环境指标进行监测,提供绿色技术支持。

  (二)绿色金融助力新基建发展的路径建议

  第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推动经济和产业低碳转型中的引导角色,明确、细化产业绿色发展方向和步骤,并通过构建绿色发展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形成绿色金融发展的外部红利。通过制定绿色金融相关激励政策,引导和带动更多绿色资金流向新基建产业,并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机制,为新基建产业绿色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同时,设置必要的惩治机制,通过配套法律机制强化对企业的约束性,完善监管框架。

  第二,建立统一绿色评价标准,推动市场落地。针对新基建涉及产业和特性制定统一的新基建绿色发展指引和评价标准,推动市场参与主体开展积极的低碳转型实践。通过统一标准的建立为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明确方向,引导企业从内部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基于统一标准开发相关方法学和量化工具,为金融机构对新基建领域开展投资提供参考,进而加强对优质新基建企业的辨识能力,同时,帮助金融机构强化风险预警能力,特别是能够对实现碳中和带来的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具备前瞻性。

  第三,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创新融资模式。根据新基建的特点开展与其相适应的融资模式创新,充分调动各方资金投入到绿色新基建中,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提高绿色投资意识,积极开展绿色投资工具创新,包括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和绿色保险等产品,拓宽新基建产业融资渠道,帮助新基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同时,强化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碳金融产品和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等产品,积极参与市场,提高市场流动性。

  第四,引导绿色消费,带动产业绿色升级。引导绿色、可持续的消费理念,通过鼓励绿色消费倒逼产业绿色升级、优化市场供给,促进技术绿色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复苏常态化的关键是优化市场环境,将政府引导向自发驱动型转变。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促进消费绿色产业方面给予一定的消费补贴或优惠政策,如绿色建筑、新能源车等,通过刺激需求端拉动供给端的绿色转型,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志青,《以绿色发展力促进经济绿色复苏》,2020年

  2. UNEP,《2020适应差距报告(Adaptation Gap Report 2020)》,2021年

  3. 《The Inevitable Policy Response Under Biden’s Climate Plan – The Stage Is Set》,2020年

  4. 田慧芳,《国际碳中和的进展、趋势及启示》,2020年

  5. 《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2020年

  6.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

  7.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8. 林伯强,《2060年中国“碳中和”目标的路径、机遇与挑战》,2020年

  9. 刘满平,《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12条政策建议》,2020年

  10.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课题组,《绿色“新基建”的机遇与政策建议》,2020年

  作者:

  王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教授

  包婕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研究员

  金蕾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本文作者介绍: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院长,讲座教授,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实验室负责人)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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