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丨王青(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
5月27日,国务院金融委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以下简称“11条”)。我们认为,这体现了在疫情特殊背景下,包括信贷、股市、债市、票据以及资管等各类融资渠道正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全面动员起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同时,一些具体措施也体现了监管层进一步打击金融违法行为,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决心。
以下就改革涉 的国内融资部分做重点解读:
1、受疫情冲击影响,当前小微企业正在成为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和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前期监管层持续通过定向降准、MPA考核指标调整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本次“11条”则进一步聚集两个关键点:一是“落实尽职免责要求”;二是“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前者解决“不敢贷”问题,后者解决“不能贷”问题。我们预计,下一步各商业银行会将尽职免责规定进一步细化,着力解决基层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中小银行资本资本补充渠道有可能进一步拓宽,除普通股、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手段之外,部分中小银行还可能通过改革重组等方式,引入外部资金。
2、针对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本次“11条”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了降低保费等具体要求。据我们了解,很多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不仅包括贷款利率,还有担保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非息费用,这些利率之外的附加成本加总后甚至可能达到利率的1-2倍。我们判断,除本次提及的担保费之外,未来监管层还可能出台更多措施,解决贷款非息费用过高问题。
3、在创业板和股转系统改革方面,主要是通过推进注册制实施,加快新三板改革,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方式融资。这一方面有助于激活股市融资功能,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控制宏观杠杆率。
4、本次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我们认为主要由于票据是当前中小微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而商业银行从控制风险等角度考虑,也倾向于通过票据方式向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能够从供需两端强化这一融资手段,也能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
5、本次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我们认为,资管新规发布两年以来,金融严监管效果已有较为充分的体现,影子银行风险大幅压降,下一步的重点将适度转向挖掘资管业务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同时对资管新规过渡期给予灵活安排。我们判断,未来社融中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的收缩幅度将进一步放缓,不排除持续转向小幅正增的可能。
(本文作者介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博士,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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