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机构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欧阳俊、秦芳)
当前,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地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成为当前指导各项工作的中心思想。随着工作重心转步转向经济,疫情造成的问题和困难也逐步暴露出来。其中,稳就业的形势尤为严峻,问题多、燃点低、影响大,需提前研判、及早应对。
一、新冠疫情加大了当前稳就业工作的复杂性
2018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就业形势也随之不断恶化。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原本困难重重的稳就业任务变得更加复杂难控。
一是用工岗位大幅下降。新冠疫情爆发后,人群聚集为主要场景的服务行业首先遭受冲击,文化娱乐、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大量企业被迫关门歇业。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CHFS)2月份调查显示,仅批发零售企业预计今年将减少用工750万人。随着疫情进一步蔓延欧美,最终演变成全球性大流行病,外贸订单被大量推迟或取消,出口依存度高的纺织服装等行业遭受了疫情的第二波打击。据国泰君安分析,次轮冲击将导致外向型制造业用工减少1300万人。如果疫情下半年能够消退,各国可以逐步取消防控措施,我国GDP增速如IMF预计的那样下降5个百分点,全年新增用工需求将减少约1000万人。
二是就业需求将创新高。据CHFS调查结果显示,47.7%的城镇家庭所持现金和银行储蓄只够维持最多三个月的生活开支。疫情爆发迄今已有3个月,即使上述家庭中无就业家庭占比按10%计算,也有1400万个家庭需要通过借贷度日。这意味着,新增岗位至少需比上年多增700万个,才能保证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不下降。加上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需求,全年新增岗位需求较上年至少多增1000万个。综合就业市场供给和需求量方面的因素,预计今年新增岗位缺口将超过2000万个。如果不及时推出有效的就业促进政策,三、四季度城镇失业率将可能超过10%。
三是劳资纠纷增多。新冠疫情爆发导致社会生产生活陷入停滞,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损失如何在社会、企业和员工之间进行分担,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3月20日至今,人民网每日领导留言简报有两期涉及劳资纠纷。从投诉内容来看,反应最多的是用人单位欠薪、降薪、裁员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从投诉对象来看,多数属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各类服务行业和外向型制造行业。从投诉主体来看,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低收入灵活就业群体占大多数。如果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不仅将影响企业复工复产,还影响劳资关系稳定,甚至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
二、疫情应对凸显了灵活就业模式的优势
灵活就业在此次新冠疫情应对中表现令人瞩目。受管控隔离措施影响,就业市场一度出现严重的结构错配。在疫情最严重的二、三月份,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等行业全面停业,员工大规模闲置,许多企业陷入困境。与此同时,电商、快递等行业订单大幅攀升,短期用工极度短缺,甚至影响到抗疫物流的通畅。在此情况下,市场显示出惊人的自我调节能力。一些企业特别是快递、电商等新业态企业及时引入“共享员工”、“跨界员工”模式,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了“抗疫复工”两不误。云海肴、青年餐厅与盒马鲜生联合推出共享员工计划,将400名餐厅休假员工就近派往盒马鲜生门店工作,既解决了盒马鲜生因订单暴增而人手短缺的难题,又帮助云海肴、青年餐厅节省了稳定员工队伍的成本支出,还为餐厅员工在疫情期间提供了可靠的收入保障,是灵活就业带来多方共赢的典型案例。
客观来讲,灵活就业并非疫情爆发后才出现的新鲜事物,在疫情爆发前已就被许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所采用,已经成长为重要的就业吸纳新渠道。CHFS随机电话调查显示,城镇就业人口中约有40%属于灵活就业者。据此推算,我国灵活就业人数已超过1.8亿人。过去,灵活就业以单位是否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为界定依据,整体规模约1.25亿人,主要集中居民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如今,灵活就业人员中既有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自由职业者、兼职人员、临时工等传统群体,也有在互联网平台的非标准就业人员。目前,有0.43亿人从事经营个体(私营)企业、自主创业、网上开店,0.12亿人选择自由职业。2058万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者中,包括796万网约车司机,455万快递和外卖员,114万网络主播,80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
作为新兴就业和用工模式,灵活就业的发展是就业观念和需求结构变化的必然结果。新一代劳动者没有经历过物质匮乏,择业时更重视工作环境及个人发展,普遍不愿在流水线上就业,不愿忍受底薪少、加班多、单调枯燥的工作。灵活就业不受办公场所、用人单位、工作时段限制,连工作方式也可选择,为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新的途径,自然受到新一代劳动者的热捧。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某大学2018年3645名应届毕业生中,只有300人选择协议就业方式。与此同时,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平台技术的广泛应用对灵活就业发展也提供了支撑。一方面,传统就业岗位减少趋势已不可逆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8年末,我国工业从业人数1.15亿人,比2013年末下降了17.9%。另一方面,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提供了大量新型就业岗位。这些新岗位用工季节性波动大,临时性、零散性用工多,具有典型的灵活就业特性。譬如,校园快递开学季的骑士需求相当于寒暑假的两倍。
三、几点建议
从疫苗和药物开发进程来看,新冠肺炎疫情有较大概率持续到2021年,疫情防控将是常态化的长期工作。新的稳就业政策既要考虑当前疫情应对需要,也要考虑未来经济发展需要。发展灵活就业不仅有助于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推进企业复产复工,更是经济结构转型加快推进过程中重要的新就业渠道。短期内,要切实保障低收入灵活就业群体的基本生活,建议每人一次性发放1500元的疫情补贴,并为公积金贷款和首套住房商贷提供3-6个月的财政贴息。长期来看,发展灵活就业应从稳就业和提高群众获得感的全局出发予以支持和保障,在制度和政策层面做好就业促进与劳动者权益保障之间的平衡。
一方面,要切实提高灵活就业者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水平。灵活就业者缺乏单位支持,抵抗伤、病等意外风险能力弱,理应给予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但现行制度下连平均水平都难达到。CHFS数据显示,与正式就业人员相比,灵活就业者享有失业保险的比例低50.5个百分点,享有养老保险的比例低27.1个百分点,享有医疗保险的比例低5.1个百分点。应针对灵活就业的特性,尽快出台配套的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办法,理顺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增强社保制度的包容性。进一步完善人户分离人员社保缴纳和转移办法,探讨建立专门的灵活就业者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对没有自行购买社保能力的低收入灵活就业群体,可根据劳动所得按一定比例发放社会保障金,存入社保账户,不仅可以鼓励他们通过劳动提高家庭收入,而且可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另一方面,及时清理对企业扩大弹性用工不合理的过时限制。现行法律法规鼓励企业长期用工,鼓励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反对用工短期化,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极度审慎。如,《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且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这样的立法思路有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但不利于发展灵活就业。要在做好劳动者保护和就业促进平衡前提下,支持企业积极创新用工模式。适当提高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标准,可考虑将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改为三次,且同时要求累计工作时间超过5年。在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的基础上,逐步放松劳务派遣政策要求,提高企业临时用工比例上限。适当调整非全日制用工界定标准,允许用工单位在员工自愿基础上安排非全日制员工加班。
与此同时,还要为小微企业和小型平台经济成长提供更为宽松的生存环境。灵活创业不仅能够创造灵活就业机会,本身也是灵活就业的重要形式。要贯彻落实好鼓励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尽快制定专门的灵活创业支持政策。研究出台有利于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服务企业发展的优惠措施,从城市管理、街面规划以及减免房租等方面出台新举措,让小企业容易生存、容易发展,扩大灵活用工的产业基础。
(本文作者介绍:中心主要开展数据采集与研究工作,拥有中国家庭、小微企业和城乡社区治理三大数据库。)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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