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东:现金管理类产品新规推动理财规范转型、降低融资成本

2019年12月30日10:17    作者:潘东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潘东

  《通知》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的监管要求、生效日期、过渡期安排等还需要以正式发文明确。无论最终监管规则如何,统一规制,回归本源,资管行业的初心和使命不变,即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和服务实体经济。《通知》为银行理财指明了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发展方向,行稳方能致远,应前瞻布局好银行理财现金产品的方向、策略和路径,推动银行理财稳健规范发展。

  12月27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理财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做了明确定义,并提出了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同类产品监管标准一致的监管要求。本文就《通知》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影响和意义及银行理财应对策略进行探讨。

  一、《通知》出台背景

  2018年4月资管新规出台后,为促进资管机构平稳转型,央行等部委7月发布补充通知,允许“过渡期内,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这为银行理财转型提供了过渡性路径。如果要求银行理财从预期收益型模式一步转型到市值法的净值型产品,具有较大的难度和风险,因此提供摊余成本法的净值型产品,作为中间过渡的形态,保证了银行理财的平稳转型,为银行理财整体规模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资管新规以后,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增长较快,成为许多银行净值型产品转型的先导和主力。由于现金管理类产品可采用摊余成本法,收益率相对稳定,能够为习惯了购买预期收益产品的理财客户所接受,尽管这类产品收益率略低于定期的理财产品,但是由于产品流动性较好(大多数银行可以T+0赎回),弥补了收益的不足,因此规模得以较快增长。相对于公募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率大多在3%-3.5%附近,货币基金的收益率大多在2.5%左右,貌似有100bp的收益率优势,但公募货基有独享的免税红利,实践中二者取得了微妙平衡。

  然而,资管新规及补充通知第一次提出了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监管提法,但并无明确的定义和监管细则,银保监会也无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相关规制,因而各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投资久期和投资范围、偏离度管理等方面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因此在实际产品运作中差异性较大。而此次通知出台则进一步明确理财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定义及具体监管要求,希望促进银行理财积极转型和规范发展。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整体上与货币市场基金等同类产品监管标准保持一致,在投资范围上投资存款不超过1年,投资债券不超过397天;在投资集中度方面,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所有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的比例合计、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均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0%;在流动性和杠杆管控方面,持有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5%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在组合久期管理方面,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240天;摊余成本与影子定价方面,与货币基金完全一致,具有0.5%和0.25%的偏离度管理要求。同时,对于T+0赎回进行限制,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

  在风险控制方面,《通知》比货币基金要求更严格,《通知》规定同一商业银行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全部理财产品月末资产净值的30%,而货币基金没有相关要求;同一银行理财子公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然而,鉴于银行理财公司处于起步阶段,即使风险准备金根据监管要求按照管理费的10%计提,也需要时间才能累积到一定规模。

  此外,公募基金能够免除利息所得税以及买卖股票、债券价差收入的增值税,而银行理财产品需缴纳所得税和所有的增值税,在税收方面相比公募基金具有显著劣势。按照25%的所得税率计算,公募基金3%的收益率相当于4%,埋下了机构套利的隐患。既然《通知》对理财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监管要求已经完全比照公募基金,那么理论上在税收方面该类产品也应该享受等同于公募基金的待遇,贯彻统一规制、公平竞争的原则,减少监管套利。

  实际上,过去目前由于公募基金有免税优势,而银行理财在投资和申购赎回方面有更多的灵活性,因此整个市场达到了微妙平衡状态,如果未来对银行理财的监管要求与公募完全一致,但是公募的免税优势又独树一帜,那么公募货币基金将引来更多机构套利和投资者追捧,那么必将打破市场平衡,需高度关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通知》影响及意义

  《通知》的出台对货币市场、资管行业格局乃至实体经济融资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1、统一规制、公平竞争

  资管新规出台的初衷就是统一规制、公平竞争,让各类资管机构站在统一起跑线上,因此《通知》基本完全参照货币基金的监管规则和要求,将现金管理类产品纳入统一的监管规则之下,让功能类似的产品公平竞争,避免监管套利,这也有助于引导市场良性竞争,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落地中应兼顾税收公平方面的平衡实施。

  2、防患未然,降低风险

  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在资管新规后规模增长较快,但对该类产品没有久期的限制和偏离度管理,有些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久期较长,个别银行甚至投资了非标资产,有系统性流动性风险隐患。因此,在快速发展的当下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是防患于未然,防止不规范产品无序增长和风险累积。

  3、促进转型,稳健发展

  现金管理类产品之所以成为银行理财重点发展的产品,根本上在于其先天的优势以及与理财客户的匹配度较好,《通知》实施后这类产品规模可能放缓,这将促使银行理财进一步转型,从根本上转向符合资管新规的净值型产品,提升大类资产的配置能力,加大对资本市场投资力度,实现多策略和多市场布局,这样才能长期稳健发展,同时也为资本市场引入更多增量资金。

  4、降低利率,传导实体

  中央和国务院多次提出要多措并举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而当前以银行现金类理财为代表的无风险利率仍处于3%-3.5%左右的较高水平。若《通知》实施后,将促使银行理财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率下行,这也将进一步传导到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引导市场的无风险利率下行,最终将传导到企业融资端,降低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企业投资扩大生产,从而提升经济活力。

  四、银行理财应对策略

  尽管本次下发的《通知》只是征求意见稿,但《通知》明确了资管新规过渡期后现金管理类产品的长期制度安排,有利于不断修正和规范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中的行为。虽然短期内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有阵痛,但长期来看,《通知》对促进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发展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有着重要和积极的作用。因此,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应按照《通知》精神积极转型,拥抱未来,主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产品端,应对照《通知》精神和要义梳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体系,确定清晰可行的产品改造路径和时间表。以我们光大银行为例,光大银行现有产品体系中包括不同类型的净值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其中阳光碧1号作为市场上首只采用市价法进行估值的货币市场类净值型产品,符合资管新规要求且引领了行业转型,勿用改造应继续做大;其他产品是按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思路进行研发设计,均没有投资非标资产,但组合期限、单券期限等有差异。易改造的应积极腾挪资产改造为合规新产品,改造难度较大的可将其视为预期收益型老产品,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在过渡期内做好压降工作。

  二是在投资端,应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投资资产的调整和转变。下一步重点是要提升对央票、同业存单、利率债等短久期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和交易能力,做好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大类资产配置,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提升投资收益。

  三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流动性风险是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对于投资者而言,尽管现金管理类产品是非保本净值型产品,但若出现本金亏损时投资者也将难以接受,这就对理财产品管理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应做好估值偏离度管理,另一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产品管理机制,包括认购和赎回限制、强制赎回费设置、巨额赎回措施、投资者集中度管理等,并据此优化产品合同文本,做好对投资者的营销宣传和风险揭示,不断强化产品信息披露,切实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

  四是在合规管理方面,《通知》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提出了20余项合规监管指标,均需进行有效管控。以光大银行为例,我们前期通过IT系统开发,目前对现有“现金管理类产品”已实现相关合规限额的自动化控制,包括高流动性资产占比、高评级债券占比、单一债券持仓占比、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等。下一步,还需进一步优化改造相关投资管理系统和风控模块,以实现各类新增指标的自动化管控。

  五是在估值和营运方面,《通知》要求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应当采用影子定价的风险控制手段,对摊余成本法计算的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应进一步提升产品估值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更加公允的反映投资组合价值。同时《通知》中涉及的产品端、投资端、投资者等各项要求,均需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能力来实现有效管理。

  《通知》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的监管要求、生效日期、过渡期安排等还需要以正式发文明确。无论最终监管规则如何,统一规制,回归本源,资管行业的初心和使命不变,即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和服务实体经济。《通知》为银行理财指明了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发展方向,行稳方能致远,应前瞻布局好银行理财现金产品的方向、策略和路径,推动银行理财稳健规范发展。

  (本文作者介绍:光大理财公司总经理)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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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现金管理 银行理财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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