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韩会师
自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以来,企业部门去杠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数据,截至2018年底,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负债/GDP)为151.6%,较2015年底下降6.7个百分点。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18年底,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4.7%,较2015年底下降1.6个百分点。
近日,《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正式印发,对下一步如何继续综合施策推动企业部门去杠杆作出一系列安排,但亦有舆论担忧企业部门去杠杆可能影响经济增长,特别是担忧持续推进企业部门去杠杆会产生信用紧缩效应。
上述担忧的产生主要源自对企业部门结构性去杠杆的政策含义及实践操作存在误解。
一、在实施对象上,结构性去杠杆不搞一刀切
企业部门结构性去杠杆不是要求所有企业同时去杠杆。2016年9月企业部门去杠杆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发布,明确指出降杠杆“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上”。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两会上都强调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思路。国有企业杠杆率普遍高于民营企业,所以企业部门降杠杆是以国有企业为重点。
在国有企业内部,也不是一概而论,重点是针对负债水平严重超出合理范围的高风险企业去杠杆。2018年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75号),要求全国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在综合债务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将资产负债率超出行业平均值5个百分点的当地国有企业列入预警名单,超出10个百分点的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作为降杠杆的重点对象。
在国有企业集团内部,要求法人子公司根据所属行业制定降杠杆方案,以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作为法人子公司的降杠杆目标,避免国有企业集团采取限制优质子企业投资扩张,甚至削减其既定投资项目的方式控制集团总体杠杆水平,导致集团内优质企业替劣质企业“背锅”的不合理现象,低杠杆的优质企业完全可以根据需要加杠杆。
上述政策设计均充分体现了“谁有病,谁吃药”的结构性去杠杆思路。
二、对亟需降杠杆的企业,结构性去杠杆强调分类施策
企业高杠杆的形成原因复杂,未来发展前景大相径庭。对于产品有市场、未来有发展潜力,仅是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战略投资者、债权机构、股东等利益相关方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平等协商、综合施策帮助其脱困。
对于产品无市场、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严重依赖政策补贴或银行贷款续命、无力吸引战略投资者对其进行重整的“僵尸企业”,则应坚决市场出清,避免对金融资源的无效占用。
2018年11月,发改委、财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756号),要求对国有企业中的“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制定债务处置计划并限期完成,对处置原则、处置范围、处置方式、处置流程等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实践中,企业是否具有存续再造价值要坚持市场判定原则,由市场区分“好苹果”和“烂苹果”。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完善相关制度与政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政府既不干预去杠杆工作中各市场主体的自主决策,也不为相关市场主体的损失承担兜底责任。
三、在工具选择上,结构性去杠杆重视发展型手段
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根本目的是降低企业的债务风险,提高抵御冲击的能力,促进国民经济长期稳健运行。当前我国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但受一些内外因素的影响,也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为此中央提出了“六稳”的政策取向。在此背景下,要处理好“去杠杆”和“稳增长”的关系,既要坚定去杠杆方向防止风险持续累积,也要防止高负债企业风险集中爆发,还要避免低负债企业的合理投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这要求在去杠杆政策工具选择上更加重视发展型手段,以取得一石多鸟的效果。
发展型去杠杆手段主要针对杠杆率较高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具体包括市场化债转股、多渠道补充企业资本金、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等。
发展型去杠杆手段的运用在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同时,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提高了盈利能力,对稳投资、稳就业、稳金融都有积极作用,从而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进而提高企业内源性融资能力,降低对债务性融资的过度依赖,从根本上降低过度负债风险。
当前市场化债转股的综合作用受到高度重视,这主要是因为市场化债转股可以在降低企业负债的同时增加权益资本,是见效最快的发展型去杠杆手段。同时,市场化债转股为企业提供了完善治理结构、清理资产、业务调整的良机,从而促进去杠杆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剥离低效无效资产、聚焦主业的有机结合。5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措施,为市场化债转股提量、扩面、提质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将有力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在稳增长、防风险中发挥更大作用。
总之,企业部门结构性去杠杆与信用环境紧缩在政策设计之初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政策层面对于优质企业适度增加杠杆,提供优质产能始终是持鼓励态度的,也从未在信贷政策上对优质企业施加任何约束。但受我国银行信贷主导社会融资体系的客观环境影响,部分舆论和市场人士很容易本能地将去杠杆与紧缩信用环境划等号,这其实是个天大的误会。
(本文作者介绍: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研究主管。)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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