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庚南:从老干妈辟谣到退市新规亮剑

2018年11月21日14:08    作者:李庚南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李庚南

  股市,是一个充满了爱恨情仇的江湖。自从股市诞生,上市便成为无数企业家梦寐以求的追求;而股市也成了一些心怀不轨者“圈钱”的乐园,充满了薅羊毛、割韭菜的血腥;但也有“看破”股市者,其中不乏一些遐迩闻名的明星企业。

  “老干妈”便是这少数特立独行的企业之一。多少年来,尽管说客踏破了“老干妈”的门槛,尽管资本市场频频向“老干妈”抛出橄榄枝,但“老干妈”掌门人陶华碧依旧初心不改,不愿涉足股市之江湖,不愿为股市之纷纷扰扰而分心。“不贷款、不融资、不上市”,这是“老干妈”多年来一以贯之的原则。

  前不久,针对最近网上关于“老干妈”要上市的种种传闻, 陶华碧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中再次表明“老干妈” 坚决不上市的初心,重申“老干妈”的“四不原则”——不贷款、不参股、不融资、不上市,坚持有多少钱就做多少。

  “老干妈”为何不愿上市?

  股市存在的意义,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固然不可估量。理论上,通过股票的发行、流通与再融资,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股市所反映出的综合信息可以指导人们进行市场研判并投资,实现价值发现,使人们能够看到某一行业、某一企业的内在价值;通过上市公司增发和配股可以实现每股净资产的增值,并为社会提供公开公平的投资渠道。当然,这些功能的正常发挥皆有赖于上市公司本身的质量、运行的规范性以及市场纪律。

  对于单个企业而言,上市最直接的目标不外乎筹资,即通过发行股票以及配股、增发等快速获得大量、持续、稳定、低廉的资金,以此补充资本金、优化财务结构、扩大经营规模。当然,上市给企业带来的或远不止此,还将有利于企业品牌优势的形成、商誉的增值,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便利于股权激励等。

  但这一切在“老干妈”眼里皆不足为道,因为“老干妈”拥有比较充分、健康的现金流,不需要融资。当然,老干妈不需要融资,自有其底气。经历二十多年的稳扎稳打,“老干妈”的市场已遍布北美、欧洲、东南亚、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而“老干妈”的诚信文化与其所经营产品的特殊标签相结合,給它带来了极强的客户粘性,从而也铸就了其特有的现收现付销售模式,使其能够靠自身的现金流支撑正常运转。

  “老干妈”不愿意上市的原因或不尽如此。毕竟,企业拥有充分的现金流与企业上市并非互相排斥;毕竟,任何企业除了维持稳定运营之外,都会有不断发展壮大的欲望,而适当的融资无疑将有助于企业获得快速发展。

  其实,“老干妈”之所以不愿意上市,既有民营企业家固有的股权方面的考量,也透着一份企业家对于融资的最朴实的认知和敬畏:无论是银行信贷市场还是资本市场,融资都是有成本的,都是要还的。这与当下一些企业把外部融来的钱完全当做自己的钱使用甚至挥霍、全不思反馈与回报,形成了鲜明对比。

  更主要的是,“老干妈”不信任股市。

  “上市,融资,这些鬼名堂就是欺骗人家的钱,有钱你就拿,把钱圈了,喊他来入股,到时候把钱吸走,我来还债,才不干呢。你问我要钱,没得,要命一条。我只晓得炒辣椒,只干我会的” ,这就是“老干妈”掌门人陶华碧眼中的股市。

  或许,这些想法未免偏激或充满偏见,但从另一方面恰恰撕开了股市的“创口贴”,露出了当前股市久治难愈的种种痛点:虚假包装、虚假信披、虚假报表、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暗箱操纵、圈钱无度、妖股横行、分红吝啬……这是中国万千股民心中的痛,也是“老干妈”心中难以纾解的结。

  退市新规能否改变“老干妈”的“偏见”?

  如何正本清源,根治股市顽症,让诚信回归股市,让上市公司找回对金融、对股市应有的敬畏,让“老干妈”们放下对股市的“偏见”?

  在现行的社会诚信状况下,靠自律显然是比较脆弱的,需要通过完善监管规制来强化股市的市场纪律,来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关键是要建立严厉的市场惩戒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处罚力度,让违规企业得不偿失甚至倾家荡产,将亏损股、“僵尸”股清除出股市,将严重违规、失信的企业“请”出股市。

  11月16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简称“退市新规”)应该是监管部门针对股市乱象开出的一幅“猛药”。

  退市新规在强化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基础上,对原有的涉及强制退市的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大领域进行了细化,明确了4类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即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使强制退市政策更加明确、客观和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在其他情形下新增了社会公众安全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明确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应予退市,突破了原有的强制退市在范围上(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局限性,强化了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

  可以说,退市新规覆盖了企业从上市到日常运营到退市全过程,体现了监管层对上市公司欺诈、造假行为的“零容忍”,以及对上市公司公共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若退市新规能得到有效执行,无疑将对股市存在的欺诈、造假行为形成强烈震慑,逐渐修复上市公司对监管的敬畏、对市场的敬畏,修复市场各参与方的信心,纠正被扭曲的市场预期,净化市场环境。对于市场投资者而言,这无疑是一道久违的“福音”。

  毫无疑问,对投资者保护工作始终是资本市场制度改革首先需要考量的,也是一个需要持续探索研究的课题。我们看到,本次退市新规在具体的投资者保护方面,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风险警示制度设计、相关主体权利限制、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体安排,如在退市的程序中,设置了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在交易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制。这方面的制度设计无疑将引导和促进投资者理性投资、规避上市公司退市风险。

  但是,从短期、个体的角度看,强制退市势必给部分投资者带来直接伤害、造成直接损失,这是必须直面的现实。毕竟,强制退市将引发的矛盾纠葛较为集中,利益诉求也比较复杂。对于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而言,公司股票退市,投资者将因此失去主板市场交易机会,意味着股市投资损失的兑现。

  或许,以个体利益换取整体利益,以短期利益换取长期利益,这也将是资本市场逐步走向规范、走向成熟需要付出的代价。

  虽然,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中,对于因上市公司欺诈、造假等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通过司法渠道实现利益诉求;但在信息极其不对称情况下,投资者维权的难度较大,成本也较高。特别是上市公司因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而被终止上市的情形,显然非普通投资者所能预知、把握、与防控,即便专业投资者也很难绕开,因此形成的损失投资者是否应得到适当的补偿、如何弥补,都是亟待探索研究的问题。

  因此,从资本市场制度完善角度看,应该在投资者保护机制方面有更多有利于投资者维权的制度安排。比如建立反置举证机制、集体诉讼机制,以切实畅通中小投资人追索渠道,降低维权成本;比如探索上市公司生前遗嘱制度,让上市公司在自身信息披露、分红、发行人及公司高管减持等方面做出承诺,违背承诺甘愿接受监管处罚。

  无数股市的江湖故事告诉我们,企业一旦插上资本的翅膀,便可以展翅高飞,但也可能掉入深渊。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何避免被强制退市的厄运,既需要内心的自律,更需要外在的制约,这是资本市场走向健康与成熟的基础。

  或许,市场的虔诚终能等到“老干妈”会放下对股市的“偏见”之时,那定是中国股市走向规范、健康之日。

  (本文作者介绍:先后供职于工商银行、人民银行,现为银行监管部门人士,长期负责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工作,潜心研究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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