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刘瑞明
历史上的中国既不能内生出好的制度去推动学习和积累,又不能以一个公正的态度去对待外来文化,因而中国历史上“内卷化”的集权体制,对于现代企业制度,带来的不仅仅是错过,更是扼杀。
如果从时间的角度讲,企业的萌发在中西世界几乎是同步的。就在西方世界兴起的同时,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已悄然发生,在伐木、丝织等行业中尤为普遍,其中最具规模的是四川的井盐业。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时间并不太晚,但其发展缓慢,直到鸦片战争前仍是极为稀疏的存在,未像西欧那样形成一个工场手工业时代,在农业生产中更是微不足道,始终无法诞生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制度。那么,为什么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巧妙的制度安排不但没有在中国出现,并且对西方世界兴起的事实无动于衷呢?
考察历史,我们认为,中国“内卷化”的集权体制是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正如韦森所指出的,所谓“内卷化”,就是“一个社会体系或一种制度在一定历史时期中在同一个层面上内卷、内缠、自我维系和自我复制”。
从秦汉以来,中国长期维持着高度的集权和专制,等级分明、皇权至上的官僚阶层配合科举取士的选官制度,形成一种政治制度的锁定效应,并且这种锁定效应还不断得到儒家思想的支持和论证。政治集权、晋升单一和严密的思想控制最终形成这种“内卷化”的社会体制。这种体制使得企业产权制度无法形成,而在现实中为了得到产权保护就产生了独特的官商合作的制度。
这种独特的产权保护制度导致了畸形的营商环境,造成商业高度依赖于政治。商人的寻租背景则让社会上对工商业的蔑视更加严重,商业便无法产生规模效益。商人既得不到国家的支持,无法参与国家治理,又没有利益代言者,近代中国就无法产生现代意义的企业制度,中国的资本主义也就仅仅存在于萌芽之中。
首先,这种体制无法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产权制度恰恰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根基。一方面,几千年以来的中国社会一直是权力高度集中,权力决定财富的社会体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家天下”的传统从根本意义上消除了私有的概念,无法从法律上给予私有财产以严格的保护;另一方面,社会各个阶层都认为对富有者的剥削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实现稳定和“均富”的必要手段。
在统治者看来,个人产权和基于产权的市场交换机制,不但会导致财富分配的不公,激化社会矛盾,还会破坏封建社会赖以为继的等级秩序,因而无法得到提倡和支持。这样,就算商人们因经商发迹,积累了大量财富,他们的财产也无法从法律等正式渠道得到保护,只能求助于各种非正式渠道,而官僚制度通过权力而提供的不稳定的非正式保护虽然弊端重重,但也是既有体制约束下的不二选择,所以在中国出现了独特的官商合作的产权保护制度。
其次,官商合作的产权保护制度造成一种畸形的营商环境。因为财富的积累必依托于与当局的关系,但封建体制下激烈的党争和皇帝独尊使得官僚的流动频繁且缺乏规律,商人因此也无法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产权,往往出现“富不过三代”的现象。
正因为如此,商人往往需要保持异常的政治敏锐性,需要迅速调整自己与政权的关系,以求得对自己财产的保护。商人阶层依附于官僚阶层,不仅仅是逼不得已,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政府对于商业经营的全面干预,通过控制行业准入从而取得各领域的垄断权,通过寻租获取高额利润。
另外,社会较低的信誉水平严重阻碍了商业的发展。由于企业制度的缺乏,中国的商人长时间缺少维持信誉机制的社会组织,在历史上,商帮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企业制度,起到了信誉维持和扩展的作用。一方面,商帮有助于将个人的一次性博弈转化为重复博弈,是一个可以进行重复博弈的信誉提供者。
另一方面,在中国,乡土是很强的行为约束,古代商帮走南闯北,与各地商人进行交易,一个商人失了信,那么同乡所有商人的信誉都会受到牵连,就像张维迎、柯荣住援引韦伯观点所言,参加社团组织等于获得一个“社会印章”,使得“团体惩罚”更为可能。但是,商帮的辐射范围毕竟有限,随着市场范围的不断扩展,商帮所赖以维系的经济社会基础被不断瓦解,商帮开始衰落,市场经济中陌生人之间的普遍信用机制难以有效建立,商业的发展也就极其缓慢。
再次,商人长期依附于官僚,加剧了全社会对工商业者的蔑视,导致商人追逐利润的热情和扩大再生产的意愿不足,无法产生规模效应。其实,歧视工商业者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曾经是东西方世界的共识。哈耶克对此的描述是,人类对商业现象的反感其实并全部来自认知层面的东西,似乎赚取差价的商人本身就是不诚实的。
然而,自新航路开辟之后,西方世界就开始重新审视商业的力量,适时出现的重商主义开始对商业和资本的合理性进行系统的论证。但哈耶克所描述的现象在中国仍然顽强地存在,并不是因为中国的商人更加卑劣和狡诈,而是商人阶层长期依附于官僚阶层,官商勾结的形象深入人心。官僚阶层打着国家的旗号获取资源,以市场的名义瓜分财富。
与此同时,追逐利润的商人通过寻租进入垄断行业攫取租金,形成一个复杂的官商经济体系。经济行为主体不能获得自身投资的全部边际回报、进而引起投资不足的低效率现象。导致商人阶层对政治和权力乐此不疲,而对创新与进步缺乏最起码的热忱和投入,最终成为了一个彻底依附于政权的食利阶层。
最后,商人阶层既得不到封建官僚的支持,又无法参与国家治理,获得政治权力,企业制度的产生缺少了重要的阶级基础。张宇燕和高程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缺乏降低了商人财产的透明度。在传统商业组织形式之下,中国商人不但不会主动公布其财产和利润,反而会为了逃避税款而设法隐藏其财富的真实水平。
如此一来,国家无法准确掌握商人的具体财富,征税的难度变大,国家从商人阶层身上得不到足够的好处,从而失去了对商人阶层的保护和支持。这与Acemoglu的观点一致,封建官僚对于技术创新或者外来科技的引入有抵制作用,因为这会动摇他们的垄断权力或者寻租地位,就没有充足的动力去关注技术的革命或创新,只有当技术的创新能够为官僚阶层、政治精英们带来切实的利益的时候,新技术才会得到官僚阶层的接纳和认同,才有机会推动经济的长期增长。因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是一条成本很高的晋升之路。
巨大的中举和晋升成本使得官僚集团异常保守,他们绝对不会容忍非官方的知识分子和民间的能工巧匠通过思想创新与技术创新来分享他们的既得利益,或者从根本上颠覆他们的官僚统治。
同时,科举制度决定了中国数千年的官僚构成,“学而优则仕”成为社会的潜在价值观。在整个封建社会,商人不得入仕的规定牢牢地将商人限制在社会最底层。两千年来,中国商人虽然创造了无数的物质文明,也曾拥有过巨额的财富,但从来没有人在政治上为他们的利益代言,同样也不能在法律上确立自己的产权不受国家和官僚的侵犯。
在西欧崛起的同时,中国总体处于一个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时期,这个时期中国人口的增加与生产的增长几乎是同步的。虽然我们经济总量世界第一的宝座直到1890年才被美国抢去,但是这相当大的程度上依赖于我们庞大的人口规模。事实上,到了1820年时,美国的人均收入已经是中国的两倍了,并且差距还在持续扩大。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中国已经长时间处于停滞状态,随后黑格尔等西方学术界的主流一直将中国看成是一个停滞的“木乃伊似的国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已敏锐地察觉到中国近代的逐步落后:“这个帝国是如此衰弱,如此摇摇欲坠,它甚至没有力量来度过人民革命的危机,因为连激烈爆发的起义也会在这个帝国内变成慢性而且显然是不治的病症,这个帝国是如此腐化,它已经既不能够驾驭自己的人民,也不能够抵抗外国的侵略。”
在近代中国,因为制度的内卷化,长期无法摆脱低效率均衡,因而无法内生出一套如诺斯所说的“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来推动经济增长。按照哈耶克的观点,中国政府的强大科层建制有效地压制了自发社会秩序的生成与扩展,政府总是试图维系那样一种完美的制度,以至于民间任何革新都是不可能的。另外,很多西方学者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封建官僚对外来文化具有强烈的排外性。
作为长期的文化输出国,千百年来形成的文化优越感一直左右着中国知识分子对外来文化的态度,他们可以承认其他民族在某项工艺上的领先,但绝不可能承认他们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优越。承认文化和意识形态的落后意味着挑战了政权的合理性。为了维护和巩固统治,统治阶层绝不会接受作为政权存在根基的文化内核已经落后于世界潮流的事实。
对于深刻体现西方价值观的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内卷化的集权体制之下,是绝对不可能得到承认和应用的。总之,历史上的中国既不能内生出好的制度去推动学习和积累,又不能以一个公正的态度去对待外来文化,因而中国历史上“内卷化”的集权体制,对于现代企业制度,带来的不仅仅是错过,更是扼杀。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贾韵航 SF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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