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明:警惕信息披露的“声誉风险陷阱”

2024年08月19日10:41    作者:李利明  

  意见领袖 | 李利明

  当前正值半年报披露季,多家上市金融机构已经或即将披露半年报。由于半年报的内容比较详实,对各种业务情况和经营的数据披露比较具体,一直受到媒体高度关注。分析各类媒体对于金融机构的报道重点,结合日前广东华兴银行因年报披露董事薪资构成而被大量媒体报道和网上评论的重大声誉事件,在此提醒各金融机构:要警惕信息披露的“声誉风险陷阱”。

  信息披露已成声誉风险重要来源

  近年来,包括经营业绩披露、人事变动披露在内的各类信息披露已经成为金融机构声誉风险重要来源。诸多媒体,包括传统媒体和各类自媒体都高度关注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内容。其中,金融机构各项经营指标及其变化情况,各项业务数据及其表述,主要高管人员的个人信息及员工薪酬待遇等等,都是媒体关注报道的对象。媒体会进行纵向横向各类对比,比较各家金融机构历年来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以及与同业相比的排名情况。如果一家金融机构的主要财务指标或者核心业务指标同比发生了较显著下降,或者与其他同业相比的排名明显下滑,将会成为媒体报道的重点。甚至一些媒体会有意忽略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以及整个行业关键指标的变化情况,大肆批评某家金融机构“业绩不佳”。

  此外,近年来由于金融业普遍受到污名化,金融行业作为高薪行业的代名词,金融机构的人均薪酬状况及其变化情况以及高管的薪酬状况更是受到媒体的关注和炒作。

  信息披露的“声誉风险陷阱”

  纵观近年来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内容的媒体报道,除了业绩业务和薪酬状况之外,还有几个容易被金融机构忽视但媒体关注甚至炒作的问题,属于信息披露的“声誉风险陷阱”:

  首先是充分披露问题:金融机构是否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做到了充分披露?披露的信息是否做到了前后一致?如果金融机构在报告期内发生了对业务、股价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的重大风险事件,是否要进行披露?披露信息的详尽程度如何?有的金融机构认为,如果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这类风险事件信息,可能会引发媒体不必要的炒作,因此就选择了不披露。如果有媒体一直在盯着相关风险事件,针对金融机构不披露重大风险事件而在报道中提出质疑,除了相关报道引发声誉风险之外,还可能引起交易所的关注和质询,要求金融机构做出说明甚至补充披露,再次引发媒体关注和炒作。

  其次是披露的详尽“度”:从投资者的角度,信息披露越是充分,对投资者越有价值,但是从金融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角度,过度的披露可能会引起媒体不必要的关注甚至炒作。同时,如果金融机构就媒体和投资者关注的关键信息披露过少、语焉不详,可能会引起媒体和投资者的质疑甚至不必要的批评,也会引发声誉风险。就以员工人均薪资以及高管薪酬待遇为例,不少金融机构同时存在着披露过于简化以及过于详实并存的情形。比如说在金融机构在财务报表中仅仅列示当期的人工成本,没有具体说明包含哪些项目,特别是其中的员工税前薪资总额或占比,这样简单的披露会让外界以为这个数字按照员工人数平均就是人均税前薪资,从而得出一个很高的数字来证明金融机构的高薪。这个数字就会引发炒作,引发公众对金融机构高薪的不满,甚至他们的不满之声又形成了金融机构的降薪压力。同样,像广东华兴银行那样在年报中详细列示给董事的薪资构成细项,就很容易被人炒作成参加一次会议、举个手投个票就能够赚多少钱,会让人忽视这些外部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的社会地位、专业能力、参加这些董事会会议之外的时间精力投入等机会成本,这样的炒作就是声誉风险。在金融机构污名化的大环境下,有些信息披露事项过于详尽可能会引发不理性的批评和指责,对金融机构造成声誉伤害。

  第三是披露的或有风险问题:金融机构在披露重大人事调整等事项或者发布年报时,一定要考虑披露的相关表述是否可能被“打脸”。近年来,随着金融反腐深入推进,有些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会在提前离职、突遭免职或者正常退休后被审查调查。有金融机构在主要负责人离职或者退休时,在董事会公告中给予了其大量甚至过分的溢美之词,而没有考虑到该领导被审查调查的或有风险。这些溢美之词被媒体报道和网上传播,一旦该领导被审查调查,这样的公告就成了媒体奚落和网上恶搞的笑料,成为对重大声誉风险的“雪上加霜”。同样,金融机构年报中的董事长致辞和行长/总经理致辞,如果其中的表述有明显夸大成分,与该机构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市场/行业地位等不符,也容易被媒体摘出相关表述进行“恶意报道”,让主要领导难堪,引发声誉风险。

  避开信息披露的“声誉风险陷阱”

  那么,金融机构如何避开信息披露的“声誉风险陷阱”?简单说有两点:

  第一,声誉风险管理部门要参与到信息披露的全过程。金融机构管理层要意识到,不当信息披露是声誉风险的重要来源。因此,金融机构要建立起信息披露与声誉风险管理的协同机制,任何信息披露事项,董事会办公室都要提前告知声誉风险管理部门,让声誉风险管理人员提前了解信息披露内容,从声誉风险管理角度对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声誉风险隐患预判,据此提出调整修改建议,消除可能的声誉风险。

  第二,声誉风险管理人员要密切关注媒体对于同业各类信息披露事项的报道及传播情况,考虑如果本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声誉风险以及有效的应对方式,据此与董事会办公室及时沟通,双方共同从信息披露内容表述及声誉风险应对准备两方面做好相应安排。

  (本文作者介绍:北京道誉声誉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原民生银行办公室新闻宣传处处长。)

责任编辑:张文

  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和观点。

  欢迎关注官方微信“意见领袖”,阅读更多精彩文章。点击微信界面右上角的+号,选择“添加朋友”,输入意见领袖的微信号“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意见领袖将为您提供财经专业领域的专业分析。

意见领袖官方微信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快讯:百度短线下挫跌超7% 文心一言正式发布 315晚会曝光假香米、非标水泥管等,多地连夜处置涉事企业 一图读懂丨“315晚会”都曝光了什么?点名了哪些企业? 刚刚!林毅,被查!2000亿白马跳水!上海突发!警方出手:刑拘! 女学员单飞歼11B向家人报喜笑得真甜 河南某县美术馆馆长群聊发不雅照 解释称手机中病毒 补壹刀:今天最大的国际笑话,但可能是一盘大棋! 视频|红色通缉犯郭文贵在美国被捕 奇葩的创维汽车:碰撞试验0分,专攻司机养生,创始人豪言“开车可续命” | 次世代车研所 “反华五人帮”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