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 赵文利、沈露
近年来,随着北交所挂牌成立、科创板发展逐渐成熟,科创企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也为商业银行更好发挥“投贷联动”作用,拓展金融生态圈,为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投贷联动是中小商业银行
深化科创企业服务的重要手段
商业银行是我国提供间接融资的主体,是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关键一环,投贷联动是商业银行服务科创企业的一条重要途径。科创企业具有轻资产、重投入、高成长性、高风险等特点,普通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其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为代表的股权投资作为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科创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投贷联动是融合银行信贷和股权投资的一种业务模式,主要面向中小科技企业,在风险投资机构评估、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和VC/PE等投资机构合作,以“股权+债权”的模式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2016年4月,原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试点,不断提升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水平。随后,国家相关部门与监管机构陆续出台政策鼓励通过投贷联动支持创新发展。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强化与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创新多样化科创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支持各类私募股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发展。2023年5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开发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
投贷联动也为商业银行转型升级提供了机遇。面对监管趋严、利差缩窄、传统业务盈利减速等问题,商业银行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刻不容缓,急需要开辟新的业务和利润来源渠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主体是我国资本市场上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功能日益增强。商业银行,尤其是在新兴产业发达、资本市场活跃地区展业的商业银行,如果能够与投资机构协同到位,将会发挥较大的赋能带动效应。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在传统信贷无法满足客户多元化融资需求、传统业务领域竞争激烈的形势下,通过投贷联动与创投机构开展紧密合作,作为拓展新兴产业成长型企业客户的敲门砖和黏结剂,在企业发展早期就介入,有利于增强客户黏性,为后续发展夯实基础。发展投贷联动业务是中小商业银行实现差异化、特色化转型的可行路径。
国内商业银行
投贷联动业务的实践与问题
投贷联动业务的实践
《指导意见》将投贷联动的定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根据《指导意见》,股权投资通过银行设立投资子公司实现,但是由于投资子公司的设立审批严格,实际操作中除通过旗下子公司直接投资,更多的商业银行通过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
“银行+投资子公司”的内部联动模式。受限于《商业银行法》关于银行不得直接向企业进行投资的规定,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多数通过旗下投资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并根据客户不同发展阶段提供相应的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这种模式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在集团内部对股权投资、银行贷款的不同风险偏好进行较好的协调,缩短决策链条,降低沟通成本,有利于整体把控项目风险与收益。例如,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依托全牌照优势,以旗下投资子公司强化股债联动,不断丰富股权产品谱系,同时通过股权投资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以股促债、以投助贷,支持科创企业的培育和发展。
“银行+投资机构”的外部联动模式。目前,银行通过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的方式开展投贷联动是比较普遍的模式,尤其是未设立投资子公司的商业银行。银行与投资机构达成战略合作,适度介入合作机构推荐的企业,对部分投资机构已经投资的企业给予信贷及其他金融产品支持。同时,银行可与投资机构签署选择权协议,约定在投资机构出售目标企业股权获得超额收益后,银行按照一定比例获取分成,间接分享被投企业的股权回报。与投资机构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风险缓释的作用,商业银行借助投资机构对创业阶段企业的专业价值评估、筛选和背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目标企业的授信风险。例如,宁波银行联动外部创投机构形成科创服务生态圈,发挥自身产品和渠道优势,根据科创企业不同阶段的成长痛点,为科创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撮合、股权架构和股权激励服务、团队引荐、战略咨询等顾问服务,打造“科创顾问”陪伴式服务。
投贷联动业务存在的问题
缺乏投资牌照,服务难以深入。通过集团内部进行投贷联动,直投子公司与母公司(银行)的关系相较于行外联动有着天然的紧密性和高度的互信,比较容易在客户识别、评估上实现“投”和“贷”两种风险视角的统一,从而提高投贷联动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例如,建设银行在业务架构上完成了银行体系内的投贷联动,投资端和信贷端均在银行体系内,同时在总行和分行两级层面进行投贷联动,有效开展业务。借由这种有效的投贷联动,银行、合作机构与客户开展深度合作,避免银行与外部机构在科创企业业务合作层面上出现相对松散和浮于表面的问题。集团内部投贷联动需要不同的经营资质,而中小商业银行投资子公司的设立审批严格,绝大多数银行投贷联动的投资端均为外部投资机构,若要实现真正的业务联动,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深化与创投机构的合作。
银行贷款与股权投资的业务逻辑不同。传统银行信贷业务,看重企业过去的业绩和当前的现金流,在授信评级体系中财务指标权重较高;而股权投资主要面向成长性高的科创企业,更看重企业未来的成长性和收益,具有高风险、长周期、高回报的特点。在业务考核上,商业银行信贷以季度或年度考核,而股权投资的考核周期较长。同时,商业银行信贷尤其注重坏账损失的问题,不良贷款不仅会对银行利润产生影响,也会使银行达不到审慎经营的监管要求。投贷联动更加依赖私募股权的投资逻辑,商业银行与投资机构在授信评审、投资选择和风险隔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商业银行对科创企业所在的新兴产业行业经验较为欠缺,因此对科创企业的技术路线、发展前景、潜在风险等方面的研判能力以及信贷决策能力有待提升。大部分银行没有相应的人员对投资机构进行持续跟踪调查,对其所投企业的筛选及扶持力度的鉴别能力不足,双方合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商业银行需要加强股权投资、新兴产业的投研体系、经验和能力的培育,加强对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投资策略等方面的考察,逐步弥合两者之间的差距。
中小商业银行
参与投贷联动业务的路径
目前,多数商业银行将投贷联动扩展为更全面、更深入的全生命周期的科创金融服务。投贷联动的收益已经不仅仅是早期信贷带来的贷款息差收益,而是通过联动投资机构获客、陪伴企业成长,在培育企业的过程中与企业进行深度连接,锁定被投资企业包括资金结算、信贷融资等一系列配套的金融服务,待企业发展成熟后开展全面业务合作,从而获取“超额收益”。对于旗下没有投资子公司、无法实现内部联动的中小商业银行,可以积极布局科创金融,拓展金融生态圈,构建一整套支持科创企业发展的机制。通过与PE/VC合作,开展链式拓客,拓展优质科创企业,深耕客户经营,为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不断壮大科创客群、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客群,实现服务实体经济与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同时,依托已形成的优质科创客群,银行可以与投资机构互荐资源,进一步深化与投资机构的合作,形成良性的业务循环。
优选机构和客户,合理控制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选择与自身风险偏好相似、信贷投向政策匹配的创投机构,优选经营稳健、信用等级较高、合作关系良好的市场化运作投资机构;基于投资机构的专业价值评估、筛选和背书,降低目标企业的授信风险,弥补银行的不足;依托投资机构,深化与科创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利用投资机构作为企业股东的影响力助力营销,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借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识别项目的专业能力和优质广泛的项目储备资源,选择基本面优良的企业客户进行合作,优中选优,平衡风险与收益。
搭建“募、投、管、退”全流程平台,与投资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探索在投资基金运作的“募、投、管、退”各个阶段,通过多产品组合打造“一站式”服务,从而与投资机构建立密切的关系网络,以便共享客户资源并开展深层次的合作。投贷联动的关键在于“投”,如何帮助PE/VC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是深化与PE/VC合作的重点。商业银行可积极挖掘现有产品并加强产品创新,为投资机构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提供有效服务;发挥商业银行机构客户资源优势,协助开展募资,与投资机构形成深度连接,进而在“募、投、管、退”各环节不断深化与优质投资机构的全面合作,发挥双方资源优势,逐步形成良性业务循环。
一体化经营,做好客户的深度服务。坚持一体化经营理念,银行内部的投行业务、公司业务、小企业业务、国际业务等不同条线高效协作,根据企业所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为成长型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同时,通过银行的结算等工具,跟踪企业发展,积累企业经营管理数据,基于丰富的大数据资源,及时进行风险评价,并适时开展进一步的合作,巩固拓客成果。
全面深化机构合作,构建金融服务与合作生态圈。商业银行通过与投资机构合作,拓展成长型企业客户,不断壮大优质科创客群。有了客户资源,就有了与创投机构、保险、券商等互换资源合作的基础,从而进一步深化同投资机构、保险、券商及同业的合作,构建完整的金融服务价值链,为企业成长全过程提供优质综合金融服务。
加强产业研究,赋能业务发展。股权投资业务与信贷业务的要求与难度不同,除借助投资机构或者其他方面的“外脑”资源外,商业银行还需要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建设,建立股权投资和产业研究体系,培养一批跨专业复合型人才,为开展投贷联动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加强重点产业研究和典型企业研究,筛选具有发展潜力、基本面出色的企业,提供信贷、咨询和其他增值服务。深耕具有发展前景、政府支持的高新行业,注重对拟进入行业的深度挖掘,优选行业,增强对专业细分领域的风险识别能力;打造懂产业、通科技、精投融资,熟悉“银行信贷+科创行业”,掌握“商行+投行”专业技能的人才队伍;提升对科创企业的风险研判能力,能够对科创企业进行精准画像,为企业量身定制“一站式”金融服务,提升科创企业综合服务能力。
来源:银行家杂志
(本文作者介绍:2008年6月加入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先后任海外宏观经济分析师、海外宏观研究主管、首席港股策略分析师、研究董事、证券研究部副主管。拥有香港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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