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征信难致借贷双方体验大打折扣

2013年10月22日 11:32  作者:常胜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常胜

  P2P征信信息这个软肋如果突破不了,借贷双方的用户体验会大打折扣,因为审核成本的上升,最终会被转嫁到借款人身上

  自P2P行业出现开始,就因缺乏监管、风险难测而饱受争议。但P2P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个代表性模式,近年来之所以能够在我国生存且爆发式生长,是因为其本身具有合法性基础,但其同时也受制于我国现行法规制度的约束,亟待专门的监管制度予以进一步的规范。

  《征信业管理条例》是自2013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我国第一部征信法规,对于征信活动中信用信息的提供者、使用者、征信机构的行为和责任作为了明确规范,特别强调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安全管理,以确保个人信息的法合规流转与使用。

  P2P平台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到大量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存储,从征信活动来看,P2P平台既是信用数据的提供者、也是信用数据的使用者,因此,也需要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制度规范,确保业务运作中信用信息披露、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

  P2P企业面临“征信难”的问题

  “当前P2P行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于信用管理”,这是当前p2p行业的一个基本共识。目前征信信息的获取可以说是P2P行业面临的很大难题,“征信难”问题解决不了,将会影响整个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某P2P公司经理称 “征信信息这个软肋如果突破不了,借贷双方的用户体验会大打折扣,因为审核成本的上升,最终会被转嫁到借款人身上,也就是借款利率上升,审批时间也会会更长,那么这个平台对借款人的吸引力自然也就没那么强了”。P2P企业最渴望的就是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而风险管理的核心就是要解决征信问题。

  P2P企业如何解决信息失灵

  美国作为征信体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1971年就成立了第一部征信立法--《公平信用报告法》,其目的就是解决信息失灵问题,同时对公民信息进行有效保护。作为第一家在美国P2P企业Prosper及后来的Lending Club公司,可以通过FICO评分、当地三大征信局数据来对借款人全方位的评估,从而快速解决信息失灵问题。

  在国内,征信体系还处于发展阶段,P2P行业缺乏有效途径合法、快捷地获取借款人信息信息,致使P2P行业风险管理水平不能得到有效提升,风险累计不断加大。广东金融学院院长陆磊认为,要解决民间借贷行业的根本风险,关键在于征信系统的建设,如果能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并且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利益人提供这类准公共产品,就能既有效降低审核成本和坏账率,又保护个人隐私。

  要彻底解决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可以将P2P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借款人信息在经本人同意后提供给征信机构,征信机构与P2P企业之间建立起完整的信息共享数据库,征信机构通过整合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各维度信息,从根本上解决借款人信息失灵问题。

  P2P企业对个人信息的合规使用

  人民银行[微博]自2003年履行征信管理职责以来,一直积极推动征信法规建设,2012年12月26日我国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第一部征信业法律法规正式出台,该条例于2013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该条例的出台先后历经了10年的时间,在此之前,由于征信法规的缺失,征信服务、特别是个人信用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非常缓慢,而由于存在较强的市场需求,在利益驱使下,我国也出现了许多个人信息被不当提供、使用乃至滥用的案例。

  比如,2012年的3.15晚会上曝光的罗维邓白氏案件。罗维邓白氏自2010年3月起,以“信息数据采购合同”或“商业资讯顾问合同”的形式,购买各类涉及公民个人的相关信息,用于向其他公司提供营销推广服务。

  按照目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看,罗维邓白氏存在以几个问题,一是未经审批从事个人征信业务;二是采集个人信息未经信息主体同意;三是对外提供信息未经信息主体同意;四是采集个人的隐私信息。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一项重要目的就在于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基础上,规范信用信息,特别是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共享、使用和安全管理,促进征信活动的有序开展,促进征信服务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P2P企业在向征信机构提供和查询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前,也都需征得信息主体本人的同意,而向征信机构报送借款人逾期等不良信息,还需要对借款人本人履行告知义务,否则就会被视为违规而招致法律纠纷。

  除了征信机构外,P2P企业是不能随意对外披露个人信用信息的。一些P2P企业为了惩戒逾期借款人,以黑名单形式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但网络为一个公开环境,任何群体均能通过网络进行查询,公开的个人信息很可能被查询者以不良目的的复制、修改,甚至用于不法用途,若对信息主体造成了侵害,那么相关发布者也需要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P2P企业在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和采集、查询到大量的个人信息数据,需要建立良好的信息管理系统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若这些数据由于受到黑客攻击、内部操作人员不当行为等原因,造成了个人信息数据的泄露,无疑会给P2P企业带来法律纠纷和法律风险。

  由此可见,《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于从事互联网借贷业务的P2P企业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和约束性,这一约束与管理对于P2P企业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经营的规范性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文作者介绍:北京安融惠众征信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信用管理师。)

  本文为作者独家授权新浪财经使用,请勿转载。所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文章关键词: P2P征信企业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央企高管大幅降薪是自毁长城吗? 王石问我一句话让我失声痛哭 田朴珺:曼哈顿的上流社会长什么样 百城房价连跌4个月反映什么 恒大杀入粮油领域砸了多少钱 月饼销量将反映打虎效果 对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的几种误解 恒大粮油砸钱就能成功吗 世上只有一个李嘉诚 小米如何玩转微博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