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慧:NFT非代币,应警惕恶意炒作而影响行业创新主流

2021年07月13日09:09    作者:李俊慧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李俊慧

  区块链不等于代币,NFT不等于数字货币。

  2021年7月12日,2020欧洲杯在今日清晨落下帷幕,意大利凭借点球完胜英格兰捧得欧洲杯。最终C罗夺得2020欧洲杯得分王,并捧回史上首个区块链奖杯,同时,支付宝也向1600个竞猜活动优胜用户发放同款数字奖杯。

  据介绍,数字奖杯是一种数字藏品,通过蚂蚁链技术,将实体得分王奖杯进行链上存证并限量发放,它们作为数字载体,代表了实体奖杯的单个复制品,寓意欧足联和支付宝希望支持更多人——无论身份地位,都能享受足球快乐,并成为得分王。

  由于数字奖杯采用了NFT技术,被猜测是一种“代币”发行。但是从玩法规则上看,它的确与现行NFT项目有很大区别。

  那么,NFT技术本质到底是什么?数字奖杯等数字藏品背后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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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圈:比特币等是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之一,但非全部

  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具有不可篡改、记录可追溯等特点,成为一种备受追捧的技术。

  其中,因为比特币、以太币等采用区块链技术的虚拟数字货币价格持续高涨,使得不少人误认为区块链就是比特币。

  事实上,这完全是对区块链技术的曲解和误解。

  因为区块链技术既可以用在类似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交易之中,也可以应用到其他对不可篡改、记录可追溯等需求的场景。

  比如,当前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正在逐步被推广普及,其最具特色的应用场景是成为当事人与法院、法院与法院之间证据数字化流转的支撑。

  NFT(Non-Fungible Token)作为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一种,也有被恶意炒作的嫌疑。

  2021年3月11日,美国数字艺术家Beeple的NFT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在全球顶级的佳士得拍卖行以6934.625万美元的拍卖价成交,创下在世艺术家作品拍卖的第三高价,也将NFT概念推向新高潮。

  很多人将NFT用来做某种类别的虚拟货币的代称,甚至和虚拟货币相提并论,这有明显误导之嫌了。

  NFT的中文翻译为“非同质化通证”,因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概念和应用大行其道,有的人也把NFT称为“非同质化代币”,这或许是误解产生的根源之一。

  首先,NFT作品作为采用NFT区块链技术的作品,其在链上给数字作品生成一个无法篡改的独特编码,确保其唯一性和真实性。NFT本身并不是交易的对象,通过NFT技术来实现上述作用的数字商品才是被交易的对象,相应价值也是由数字商品来实现的。

  其次,NFT可以应用于不同种类的数字资产,比如NFT的数字艺术作品、NFT演出门票、NFT的证照和NFT音乐等。Token并不一定是币,在非区块链技术领域里,也较多利用token来实现密钥的验证等。

  最后,NFT是对数字作品权利内容和历史交易流转信息进行记载的非同质化电子凭证。NFT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拆分性,不以融资为目的发行,不具有等价交换物特征,因此与同质化代币(例如各种虚拟货币)是本质不同的。

  NFT的特性决定了其不可能成为一般等价物或统一的记账单位,因此也不可能成为虚拟货币或代币。

  2

  清源:NFT或成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最佳方案选择

  NFT不是最近才有的概念,经历过一个起伏周期,直到2021年因拍品价格高昂进入更多人的视野。

  其中,数字藏品概念或应用最具代表性

  不论是吸引全球关注目光的NFT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抑或是支付宝推出的区块链奖杯、敦煌NFT皮肤,科普NFT等。

  这些新形态的作品,最大的好处是解决了作品创作与署名确认作品发行数量与盗版防范的难题。

  以数字奖杯为例,它是通过蚂蚁链技术,将实体得分王奖杯进行链上存证并限量复制的数字收藏品,可以保存、欣赏,既不可以转赠,也不可以买卖。

  据支付宝提供的NFT数字作品权益说明,NFT版权由发行方或原作者所有,除另行取得版权拥有者书面同意外,用户不得将NFT数字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这也与外界火热的NFT数字作品有所不同。

  简单说,尽管技术上NFT作品可以买卖、转赠,但也可以通过技术或规则等方式,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其买卖、转赠等。

  这样做的好处,莫过于不让疯狂的资本过早打乱了新型数字作品的流转体系,可较好维护此类作品的收藏性价值,而非交易性价值

  值得关注的是,传统互联网时代,不论是文字作品,抑或是音视频作品,采取简单的“复制粘贴”就可以对相应作品发行数量实现突破,并让著作权人无法实现对相关作品未经授权的使用、复制实现有效管控

  其结果必然是,作品原创的创作热情受到打击,原创作品的含金量被打折扣,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

  应该说,NFT技术通过在区块链上对数字文件进行标记化,能够厘清权利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NFT重新定义了数字作为资产的产权、价值及交易,建立起新的创作人、投资人及交易平台的体系。

  因此,NFT所带来的最大改变不是引入代币机制,不是被炒作的无限制交易,而是重新定义了数字时代文化、艺术等虚拟商品的消费模式,让更多好内容的版权被更好的保护,进而用更强互动性的方式欣赏收藏,激发更多人参与创作,只要有才华就会被看见,也赋予更多数字艺术品旺盛的生命力。

  3

  监管:厘清创新与恶意炒作边界,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厘清NFT的本质,可以明显看到,近两年加上NFT就可以把物品卖到百倍甚至千倍,并不合理。因此,这些只能被视为炒作。

  更具体来说,NFT其实改变的是一种逻辑:利用稀缺性、可溯性和不可篡改性,将数字作品进行链上保存和流转,并将分成协议提前写入智能合约,增加艺术作品流动性的同时,也使艺术家能在后面无数次的转卖都能获得分成,享受其艺术创作所带来的成长价值。

  回归NFT作品探索,蚂蚁链技术支持的数字奖杯、敦煌IP设计而成的NFT皮肤,实际上都是基于标准化实物基础上的再创作,为更多有明确收藏价值的作品与创作人,提供更好的互动方式商业化可能性

  走向传统产业,是NFT必然方向。NFT是加密技术最漂亮的一次落地。从数字商品(如存在于虚拟世界中的物品)到现实世界中物理资产的产权(如服装或房地产)都可用 NFT 表示。

  目前,NFT已在实物产权和商业模式中不断探索,并展现出潜在的巨大能量。

  而未来是数字化世界,必定出现越来越多数字原生内容、商品,新一代人群更是数字原住民,NFT或许能成为迭代内容新消费模式最好的选择。

  但眼下,作为一项技术,如何能避免被恶意炒作,发挥它正面价值,是当前最值得关注的事情。

  NFT的市场潜力巨大,难免可能被投机者或黑灰产利用,被用于炒作,因此需要监管部门尽早划清红线,出台相关数字商品的行业发展规范指引,从而使相关产业能够在规范的前提下健康长期发展。

  当然,对于从事NFT作品试水的平台来说,也需要反复说明提醒,才能让用户将NFT与代币发行相区分。

  否则,在监管看不清、媒体及公众被误导下,即使是很好的技术或概念,也会被恶意炒作所毁掉。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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