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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均住房面积达25平方米 位居全国第12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 17:46 北京晚报

  建设部昨天公布的2004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北京去年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5.12平方米,比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24.97平方米仅多了0.15平方米,在我国除台湾省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居第12位。

  根据公报数据,按户籍人口统计,去年底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4.97平方米,东部地区26.76平方米,中部地区22.9平方米,西部地区24.26平方米。其中,北京市人均住
宅建筑面积为25.12平方米,这一数字位于东部11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的第7位,也低于东部地区26.76平方米的平均值。据介绍,2003年北京市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4.77平方米,一年间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加了0.35平方米。

  建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全国城镇中私有住宅已经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截至2004年底,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为77.67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达80.77%。(记者 洪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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