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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国演义向维权者索要公函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 10:39 京华时报
“福寿螺事件”10名患者集体维权 本报讯 (记者宋合营 郭莹) 前天,10名因食用福寿螺患上广州管圆线虫病的患者在要求与蜀国演义酒楼商谈维权事宜时,被该酒楼负责人以“集体维权须出示公函,否则暂不接待”为由回绝。 10名患者为本市前期确诊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经友谊医院治疗后现均已经出院。患者代表黄志永告诉记者,前天上午8点多,他代表其他9名病友致电蜀国演义联络员田先生,约其次日与患者们商谈维权事宜,田当时表示“须向领导请示”。由于长时间未得到答复,当晚8点多患者们再次致电田先生。田遂将电话转给蜀国演义酒楼副总经理陈幼玲。据介绍,陈幼玲在给患者代表的相关答复中表示其对10名患者集体维权的行为表示尊重,但若采取这种方式与酒楼谈判,须事先向酒楼提交正式文件或公函,否则将暂不考虑接待。据悉,10名患者住院期间,蜀国演义工作人员曾几次前往友谊医院探视,但未提及书面形式的赔偿。 对此,10位患者认为这是蜀国演义酒楼的推委和刁难:“我们10个病友只是松散的维权体,不是什么企业或组织,哪来的文件和公函?”对于这一疑问,蜀国演义酒楼副总经理陈幼玲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没有正面回答,并称他们有自己的工作计划,目前的重心放在病人的治疗问题上,并表示酒楼有能力处理个别患者的要求,但赔偿方式应该按照其内部流程办理。 10名患者昨天也表示,若蜀国演义一段时间之后仍拿不出谈判诚意,他们将联合把蜀国演义告上法庭。 -律师说法 要求出具“公函”无道理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希华认为,集体或个人都可以对自己的权利进行维护。患者虽然是一起去酒楼交涉,但每个人病情轻重不同,住院时间不同,损失程度也不同,因此,他们每个人仍是作为个体进行维权,不能视为完整的一个单位,所以酒楼要求这些人统一出具“公函”或“文件”没有道理。徐希华建议患者可考虑诉诸法律解决此事。 本报记者 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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