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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近三成烟花爆竹产品不合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 16:2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 姜雪丽) 国家质检总局17日发布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显示,近三成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0.5%。 本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湖南、江西、浙江、福建、江苏、山东等16个省、自治区的234家企业生产的254种产品(不包括出口产品)。 自2000年起,国家质检总局连续7年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本次烟花爆竹产品抽样合格率比2003年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提高了约13个百分点,烟花爆竹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 抽查结果表明:烟花爆竹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普遍较好,部分小型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差,尤其是产品中违规使用氯酸钾药物、引火线的引燃时间超标及缺少重要安全标志等问题较为突出。 本次抽查产品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违规使用氯酸钾。氯酸钾属烟花爆竹产品禁用药物。氯酸钾由于反应温度低、敏感度高,尤其与硫磺或有机物混合后,稍经摩擦或撞击就会燃烧爆炸。烟花爆竹生产中很多工序是手工操作,若使用氯酸钾,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安全事故。抽查中发现有32种产品违反标准规定使用了氯酸钾。 其他问题包括燃放性能不合格。抽查中有21种组合烟花类产品的燃放性能质量问题突出,经检验,存在火险、低炸、炸筒等缺陷。这些燃放性能缺陷容易造成炸伤人或引燃物品的危险。 此外,有的产品引火线的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还有一部分产品标志、包装不合格。 为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购与燃放烟花爆竹,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选购注意事项 一看产品标识。正规产品上应有检验合格证,并注明产地、生产时间、中文燃放说明、警示语等,内容应清楚明了,能正确指导燃放。 二看产品外观。外观应无破损、变形,无漏药的现象。 三看底座和引火线。有底座的烟花产品其底座不应有松脱现象,烟花产品引火线应为安全引火线,不应松动、损坏,也不能过短。另外,市场销售的烟花产品一般为小型玩具烟花,而礼花弹类和大型组合烟花产品必须由有燃放证的专业人员在专门场地燃放,一般不允许普通消费者购买和燃放。 (二)燃放注意事项 1、所有的烟花爆竹都应在室外燃放,且应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 2、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清醒,精力集中,酒后不要燃放,儿童应在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3、点燃引火线后,人应迅速离开,站到安全位置,保持安全距离。遇到烟花爆竹出现不继续燃放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一般要15分钟后再去查看处理。 4、禁止点燃产品的快速引火线(牛皮纸宽扁形引线),禁止身体任何部位贴近或对着烟花爆竹的燃放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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