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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材料禁用于食品加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07:51 新京报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称,将重点监督抽查可能添加禁用材料的食品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说,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规定,苏丹红、吊白块、孔雀石绿、瘦肉精、工业用滑石粉等18种材料不得用作材料加工食品。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在中国政府网接受访谈时表示,在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国家质检总局重点整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此类食品抽查次数将增加 蒲长城说,在市场准入过程中,如果查清企业使用了非食品原料、添加剂加工食品,将不授予其市场准入资格。获得资格企业被发现存在此类问题,一律撤销资格。 他还透露,质检部门将增加国家监督抽查的频次,盯住那些可能出问题的食品,比如可能添加苏丹红的红色食品等;将对可能使用添加剂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抽查。 蒲长城表示,质检部门将对出厂食品实行强制检验,不合格产品不许出厂;同时进行风险预测,预先评估非食品原料可能使用到哪些食品中。 名牌产品出问题照样查处 蒲长城说,出厂的问题产品必须强制召回。问题严重的产品,将移交司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进行严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全国现有1338个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十一五”期间,约500万种产品中将评出四千到五千个中国名牌和若干个世界级中国品牌。 蒲长城号召支持中国名牌。他说,现在中国的服装和鞋都很不错,希望广大消费者多用自己国家的品牌。但是名牌产品出了质量问题,也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查处。 针对目前一些进口食品“以次充好”的现象,蒲长城提醒消费者,应购买从正常渠道进口的食品。进口食品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后,均有“CIQ”标志,这是法定检验标志。大家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是不是来自正规渠道,检验检疫部门是否检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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