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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航空出台新规:机票超售最低补偿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 12:05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2月9日电 (记者 彭勇) 明明买了机票,登机时却被告知没有座位,需要改签下一班飞机。从现在起,深圳航空将对这些遭遇“机票超售”的乘客给予补偿,最低补偿额度为200元。

  据介绍,“机票超售”是指航空公司的每一航班实际订座大于飞机客舱内可利用座位。如一个航班只有200个座位,航空公司在起飞前销售出去205个座位,假如刚好有5名旅客因故未到,此航班的座位就被充分利用了,相反,如果旅客都到了,就有5名旅客可能会因为航班满员而被拒绝接受登机。根据“国际惯例”,目前国内主要航空公司对此都不予补偿。

  根据深航9日发布的最新版《顾客服务指南》,因航班超售造成未能如期成行的旅客,深航将优先为其安排后续航班座位,票款差额多退少不补。同时,如果旅客等待后续航班的时间在4小时以内,深航将给予票面价格30%的补偿;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将给予票面价格60%的补偿;等待时长在8小时以上,旅客可获得票面价格100%的补偿。另外,按上述规则,旅客可获补偿金额低于200元时,深航将按照200元的标准做出补偿。

  延误航班旅客需在乘机之日起3个月内,将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或复印件)、登机牌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列明详细邮递地址(或银行账户)、联系电话的“延误补偿通知书”寄至深航服务管理中心。深航在收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1个月内,将补偿发放给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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