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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昆明世博园门票二价惹争议 商人不能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 22:2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旅游是为了体验愉快,但贵州籍的米先生前一段时间到昆明世博园游玩,却遇到额堵心的事。在买门票的同时,米先生发现了本地人和外地人有不同价格,米先生认为这是价格歧视,并把世博园告上了法庭。

  今年5月6号,贵州籍米先生和昆明的一帮朋友到世博园游玩,他到售票大厅花100元买了门票,正准备入园时却发现他买的票和昆明朋友的票不一样,票价也只有30块钱。米先生询问售票人员后才知道,执云南省省份证购买门票的游客可以享受30元一张的门票。米先生在售票厅门口也发现了内容一样的通知。

  米先生说:“这对我们非常不公平 对外地游客非常不公平”

  为此,米先生把世博园告上了法庭,要求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和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级报刊上向他道歉,退还多收的70元,并赔偿他1元的精神损害费。

  米先生代理律师 段丽云说:“针对本省人它收费30 针对米先生收费100元 我们认为这种情况就是 实际上它在法律的层面上来说 我们就认为它已经构成了价格方面的一种歧视”

  但云南世博和昆明世博的代理律师认为,米先生在价格歧视的理解上出现了偏差。

  云南新洋务律师事务所 苏建明说:“在我们国家《价格法》里边规定得非常清楚 它只发生于经营者和经营者之间 也就是说价格歧视只存在于经营者与经营者 也就是说商家和商家之间 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不存在我们国家法律意义上的价格歧视 所以他理解上出现了偏差 出现了错误”

  世博园的法律顾问表示,五月一号推出这项服务,是为了在2006昆明旅游节期间,鼓励云南本地人参与旅游节,活动只持续了7天,5月8号就恢复了原价,并没有伤害游客的意思。遭到起诉后,世博园方面承认这项服务有些欠妥,并表示日后会更慎重。7月10号,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此案将择日宣判。

    联播观点:商人不能“伤人”

    昆明世博园把门票分出两种价格,可能得到了一些短期效益,但它伤害了外地游客的感情,对自己的声誉也是一个损害。作大生意要有大胸襟,用一些小聪明效果可能适得其反,昆明世博园惹来的麻烦对其他商家也是一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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