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月接获投诉47起涉及质量问题31宗
空调开始热销质量投诉增多
家用空调属于“三包”商品,消费者可按有关规定退换货
【本报讯】(记者谭建伟 通讯员张薇 丁玮)从4月份起,我市空调销售进入旺季,随着空调的热销,投诉也水涨船高。截至22日的近两个月时间,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关于空调的投诉47宗,比前两个月上升了422%,比去年同期上升27%。统计显示,其中31宗涉及空调质量,占66%。
分体式质量投诉最多
统计数据表明,在47宗投诉中,除了关于空调质量的31宗投诉,还包括1宗虚假品质表示投诉,15宗欺诈、售后服务及不履行承诺等方面的投诉。
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分体式空调遭遇最多质量投诉。在31宗质量投诉中,分体式空调占了30宗,具体情况是:制冷效果差18宗,噪声大2宗,漏液1宗,其他9宗。有关人士分析,这一情况与分体式空调销量大相关。
7日内出现故障可退货
针对我市目前空调投诉上升的态势,12315的有关人士对消费者发出了提示。在购机时,除了要货比三家外,还应选择售后服务质量较高的商家。付款后,应主动向商家索取相关购物凭证。
安装时,要求必须由取得空调器安装从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安装人员安装;安装完毕后,要认真检查。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消费者与安装工人共同填写安装凭证单,签字备案。
在保修期内,如空调因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消费者应保留维修记录单。如符合换机条件,经商家更换新机后,应在原发票后备注上更换日期,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原“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家用空调属于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整机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要求全额退货或换货。15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要求换货或付0.1%/天的折旧费退货。一年内空调经两次维修第三次出现性能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凭维修部门出具的维修记录,找经销商更换新机或付折旧费退货。
典型案例
买下“怡众”送来“轻锐”
晏小姐4月29日在一家大商场购买了两台松下(型号:怡众)空调,价格共3498元,30日送货并包安装。安装后,细心的晏小姐发现空调货不对板,购买的型号应是“怡众”,但商家送货的型号却是“轻锐”空调,与商家协商更换,但商家告知,空调已安装就无法更换。投诉至12315,要求更换型号为怡众的空调。
经调解,5月5日,商家为顾客办理退货手续,顾客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空调不制冷商家没下文
5月3日,董先生在一专卖店购买了一部美的1.5匹分体式空调,价格2000元。5月4日发现不制冷,商家上门维修了一次,但老毛病照犯。商家答应再次上门维修,可一拖再拖,至10日仍未处理。
董先生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退货。目前商家已将消费者的空调维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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