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汽柴油零售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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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7:47 上海市发改委网站 | |||||||||
根据国家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为进一步理顺成品油价格,缩小国内外成品油价差,保证市场供应,抑制不合理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发展,国家再次提高了成品油价格。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5月24日零时起,本市对汽柴油零售价格作了相应调整,其中90号汽油价格每升从4.13元调整为4.52元,0号柴油价格每升从4.16元调整为4.62元。同时综合考虑油气比价关系、出租车营运成本等因素,对出租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允许在现行零售中准价格3.10元的基础上作适当上浮,最高不得超过每升3.30元,下浮不限。
本市调整后汽、柴油及车用液化气的最高零售价格如下(元/升): 90号汽油:4.52元,93号汽油:4.92元,97号汽油:5.21元,98号汽油:5.76元,0号柴油:4.62元,供出租车用液化气:3.30元,供助动车用液化气:3.5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