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投诉维权已过时 提倡和谐家装新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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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00:08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刘秀浩 “买房难,装修更麻烦”,这是很多购房者的切身感受。买房以后,装修过程中碰到的质量问题往往让人无可奈何。“3·15”来临之际,荣欣、全筑、千思、佳园四家上海市装饰协会四大副会长单位高调提出了“免消费投诉”概念。
3月18日-19日,由上海市装饰协会主办,荣欣、全筑、千思、佳园四家承办的“免消费投诉———和谐家装推介会”,将在宜山路、凯旋路口的上海市装饰协会高档装潢中心举行。 所谓的“免消费投诉”,指的是消费者在进行装修之前针对装修质量、合同构成等一系列可能发生的问题由专业人员提前介入,并由信誉良好的装修公司承诺进行质量保证的装潢,从而避免装修后的投诉。 历来家装行业就是投诉率非常高的行业,四家企业在解释“3·15”期间提出这个号召的原因时指出,消费者通过投诉维权的办法已经过时,和谐家装才符合和谐社会的时代需要。 荣欣集团总经理陈国宏表示,“让消费者通过投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引导,真的等到必须投诉的时候了,已经什么都保护不了了,已经出问题出矛盾了,投诉所寻求的结果只能是挽救或赔偿,但事实上,怎样挽救都会留下遗憾,怎样赔偿都不会让消费者觉得没亏。所以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真正意思,应该是防止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是事前预防性的,而不应该是事后投诉才维权的,况且,维权的维护权益,本身就有事后权益保护的意思,多少家装消费者奔波在投诉路上而精疲力竭,悔不当初的。” 陈国宏认为,四家企业从业十几年来,已经探索出了家装消费者满意的基本规律,如果这种规律能广泛推广、能被更多的买卖双方所接受,这使得“消除投诉,创造和谐家装时代”成为可能。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了解到,四家装潢企业将在和谐家装推介会上发布五方面的内容,并持续推广。第一是协同法律方面的专家进行新版家装合同的咨询讲座,第二是倡导把消费矛盾隐患消除在签约前,第三是公开装潢消费满意的普遍规律,第四是强调签约双方的注意事项,第五是解释装潢品牌大小有无给消费者带来的不同风险。 主办方表示,届时将邀请《买房114》作者、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现场咨询讲座新版家装合同的重要条款,并给消费者现场赠发《新版家装合同签约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