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 (记者 孙玉波)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委托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北京、石家庄等6个城市的30家经销单位销售的食醋进行质量监测。经检测,食醋质量合格率为87.5%。
本次监测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食醋中可溶性无盐固形物的含量未达标。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食醋内容物含量指标,若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极低,就有可
能是假冒食醋酿造生产工艺的产品。二是部分食醋总酸、不挥发酸含量未达标。食醋属于酸性调味品,总酸和不挥发酸是反映食醋特色的重要指标。总酸和不挥发酸含量高则滋味柔和,回味绵长,含量低滋味就差。三是少量食醋中超量使用苯甲酸。苯甲酸是一种防腐剂,超量使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醋时,首先要看标签,主要看清生产日期,不要购买过期产品;看清生产厂家,不要被类同标签图案误导。食醋产品标签上还应标明总酸的含量,一般来说食醋的总酸含量要大于等于3.5g/100ml。其次看色泽、体态。酿造食醋为琥珀色或红棕色,有光泽者为佳品,应挑选体态澄清、浓度适当,无悬浮物、无沉淀的食醋。另外,要闻香气、尝滋味。好的食醋应有食醋特有的香气,酸味柔和,回味绵长,有醇香,不涩,无异味。(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