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果冻国家强制性标准今年5月起正式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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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6:0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一口吞”果冻再次杀人——1月22日,镇江市又发生一起2岁女童被果冻噎死的悲剧。去年2月、3月,南京、上海分别有两名儿童因“一口吞”果冻而送命。除了家长们在给孩子吃果冻时要注意安全外,如何避免这类悲剧发生?记者上午从江苏省质监局获悉,新的果冻国家强制性标准已经出台,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对果冻的大小进行限制,将消除果冻导致儿童窒息的隐患。
省质监局情报所标准研究专家上午告诉记者,我国原来有两个果冻制定标准,一个是国家卫生部2003年制订的《果冻卫生标准》,另一个是2001年我国制订的《果冻轻工行业标准》。但这两个标准并没有对果冻大小、警示语作出明确规定。新的果冻标准明确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的直径要≥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6厘米。新国标还首次规定,凝胶果冻应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毫米。安全警示语的内容包括: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在监护下食用。 据了解,今年5月1日起,果冻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新标准规范包装及生产尺寸;10月1日起,流通领域内不符合标准的小果冻将全面退市。记者上午在南京部分超市卖场看到,喜之郎、蜡笔小新、金娃等品牌已经在最新生产的果冻外包装上打出了新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语,杯形凝胶果冻直径都超过了3.5厘米,长杯形的果冻直径也超过了6厘米。 (费晨 春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