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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都姓谭 火锅告官府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8:17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顾文剑 李燕

  因为“姓氏”均为“谭”,引发了一家经营“官府菜”的百年老店和另一火锅餐馆的商标纠纷。昨日,受理此案的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独立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官府菜”并没有构成商标侵权,驳回原告谭氏火锅店的诉讼请求。

  1997年7月,原告四川德阳谭氏公司经核准注册了一枚商标,图案由图形化的拼音字母“TAN”和中文文字“谭氏”构成。该商标稍后获得了四川省著名商标证书,并进军上海餐饮市场。

  但“谭火锅”发觉,上海又冒出一家“同姓”的“谭氏官府菜”,而后者使用的店面招牌、筷套、牙签套以及订座卡、名片等宣传资料上均载有“譚氏官府菜”文字。其门外竖立的灯箱广告还上下方式排列“谭氏官府菜、上海第一贵”的文字。

  今年3月,两个“谭家人”为了究竟应该让谁冠名“谭氏”而产生纠纷。“谭火锅”以“谭氏官府菜”侵犯了其拥有的“谭氏”

商标为由,将上海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70万元。

  “官府菜”的代理律师辩护称,自身标志采用了繁体字的“譚”,这与对方的注册商标有着明显区别。首先,其经案外人四川谭氏官府菜公司许可,使用了“官府”、“第一贵”等注册商标,并配以花边图形框。其次,2002年至2003年期间,以“官府”命名的系列菜多次被中国饭店协会授予中国名菜或中国名宴证书,无论从知名度还是商标图案,都不会造成一般消费者的误认。

  据记载,谭氏官府菜是由清末民初官宦谭宗浚父子创建,迄今已有百年历史。1999年,四川长富集团在原有风格和技法的基础上,融八大菜系之长,形成新派官府菜系,并荣获“餐饮奥斯卡”———国际餐饮名店的美誉,目前已经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设立其品牌形象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官府菜”较多使用了中文繁体字“譚”,而“火锅店”所注册商标的“谭”则为中文简体,并在系争注册商标中起到显著识别作用的并非“谭氏”中文文字,而是图形化的拼音字母“TAN”。

  另外,“官府菜”所使用的“譚氏官府菜”或者“谭氏官府菜”商标全为中文文字,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进行观察和判断,系争注册商标在整体上并不构成近似。最后,“谭氏”作为一种姓氏的称谓,也通常为一般公众所共用。因此,整体使用“谭氏官府菜”商标不构成对原告图文组合商标的侵权。

  据此,市一中院作出判决,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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