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证实机场建设费拟9月起并入机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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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 14:34 新京报 | ||||||||||
●能否如期实施还需视民航总局最终态度 ●向乘客收取的相关费用“不降反升” 本报讯(记者曹阳)
本报昨天刊登《传停收机场建设费9月试点》一文后,一位机票代理人致电本报记者称,一周前,为机票销售提供技术支持的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便已下发了《机场建设费改革讲义》,该《讲义》中明文指出,代理人将从9月1日起采用全新的机票销售办法,即将机场建设费并入机票。 随后,记者看到了这份《讲义》,其中有“参照国际惯例,拟将我国机场建设费现行收费方式改为在客票销售时向旅客收取,并由实际承运人上缴政府当局”的内容。 不过,在这份文件显示的新管理办法中,有关的机场建设费价格没有变化,乘坐国内航班的每人50元人民币,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包括到港澳台)的每人90元,乘坐某些国内航班(如支线航班)的每人10元,不同之处在于随机票费用一同收取。 而且,这份文件显示,机场建设费并入机票后,取消了原中转旅客免收机场建设费的规定。按照此前的规定,凡乘坐国内航班在24小时内中转,以及经停航班在8小时以内的旅客均不需要交纳机场建设费。但在新管理办法中,中转旅客则需要交纳机场建设费,金额与正常航班相同。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有关人士昨天向记者透露,有关机场建设费并入机票的执行办法早在今年上半年便已经出台,所以此前才有“机场建设费7月1日并入机票”的说法,但有关文件却在民航总局那里一拖再拖,尽管目前《机场建设费改革讲义》已经下发,但机场建设费能否如期并入机票还要看民航总局的态度。 相关报道: 文件证实机场建设费拟9月起并入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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