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证实机场建设费拟9月起并入机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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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 11:47 新京报 | ||||||||||
    ●能否如期实施还需视民航总局最终态度     ●向乘客收取的相关费用“不降反升”     本报昨天刊登《传停收机场建设费9月试点》(B35版)一文后,一位机票代理人致电本报记者称,一周前,为机票销售提供技术支持的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
    随后,记者看到了这份《讲义》,其中有“参照国际惯例,拟将我国机场建设费现行收费方式改为在客票销售时向旅客收取,并由实际承运人上缴政府当局”的内容。     不过,在这份文件显示的新管理办法中,有关的机场建设费价格没有变化,乘坐国内航班的每人50元人民币,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包括到港澳台)的每人90元,乘坐某些国内航班(如支线航班)的每人10元,不同之处在于随机票费用一同收取。     而且,这份文件显示,机场建设费并入机票后,取消了原中转旅客免收机场建设费的规定。按照此前的规定,凡乘坐国内航班在24小时内中转,以及经停航班在8小时以内的旅客均不需要交纳机场建设费。但在新管理办法中,中转旅客则需要交纳机场建设费,金额与正常航班相同。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有关人士昨天向记者透露,有关机场建设费并入机票的执行办法早在今年上半年便已经出台,所以此前才有“机场建设费7月1日并入机票”的说法,但有关文件却在民航总局那里一拖再拖,尽管目前《机场建设费改革讲义》已经下发,但机场建设费能否如期并入机票还要看民航总局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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