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者说:买衣识标签,买米看颜色,
买房要懂法,消费者太累了
新华社今日讯 买衣你得知道什么颜色的标签代表可以还价,买米你要会甄别是否染过色,购房你更是要懂得法律知识,即便是你收拾餐桌,将剩菜覆上保鲜膜,你还得弄清楚 薄膜制品的聚氯乙烯含量是否超标。否则,一不留神就很可能掉进陷阱。“3.15”前后,大小媒体、甚至各种职能部门都在不亦乐乎地向消费者传授预防陷阱的招数。但人们不禁要问:这般消费,消费者累不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凭什么要我成为消费专家?”
在一家律师集团工作的方先生没觉得消费是件快乐的事,刚刚买了件休闲服的他指着柜台上的标签反问:“红、蓝、黄三色标签,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代表可以讨价还价、哪个代表一口价、哪个代表已折扣?即便是弄明白了,我又怎能肯定这个价格是真的打折了?”
正在请律师起诉一家房产商的孙元一提起购房就气不打一处来。“当初签合同前,我特意仔细研究过十来个报纸上登的‘专家说法’案例,还去律师事务所咨询过,可现在开发商延期交房已7个月,还是一拖再拖。”孙洪林律师说,我国《消法》虽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退一赔一”,但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品却不在此列。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师丁纯博士指出,成为规范市场专家的只能是职能部门,而不该是消费者。在中国已融入世界经济大潮的当下,再提“当一个聪明的消费者”显然已落后。工商、质监等政府职能部门过分地教导消费者如何甄别假劣、规避消费陷阱,实质上是将其应负的职责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制定法规,切实贯彻落实,因为诚信的经济环境在本质上是公共产品,政府有义务也有权利去营造、维护。
上海市消协“维权律师”吕军律师说:“现有的法规足以规范市场行为。如果职能部门落实了监管,司法机关依法行事,经营者依照产品、服务标准经营,那么,消费者何须只有成为行家才能维权?消费者也无须呼唤天天成为‘3.15’。”(徐寿松 茅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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