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南昌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春季
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
家长们赶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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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学费
义务教育
公办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
重点高中各年级
400元/学期
一般普通高中
(含重点建设高中)
270元/学期
职业中专
425元/学期
职业高中
265元/学期
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点击可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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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学校食堂按学生自愿和公益性原则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外配餐的,除伙食费外不得另加收服务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自带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的,每学期可向学生一次性收取不超过6元饭菜加热及大米加工服务费,主要用于水电费、燃料费的支出。
课后服务费
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要严格按照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教基字
〔2022〕42号〕文件执行。
社会实践费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郊游、 看电影、参观展览),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
研学旅行费
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 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 分,按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据实收取,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教科书费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的“两免 一补”政策,免费向学生发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高中阶段教科书费含与教科书配套数字音像材料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据实收取。
教辅材料费
由学生自愿选用《江西省中小学教 辅评议推荐目录》中的教辅,并申请学校代购的,教辅材料费由学校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据实收取,学校应按照“一科一辅”原则,为学生无偿提供统一代购服务。
学生体检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学生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学生体检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校服费
校服的采购按照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教基一〔2015)3号〕的规定执行。
严禁事项
《通知》明确,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不收取学费、杂费。
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
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严禁收取与
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中小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
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
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
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
计算机上机、自 行车看管、
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
午休、商业保险等作为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各县区不得违规增设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必须坚持学生 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必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
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 多退少不补;
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
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
不得获取经济利益,
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
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理由
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
和代收费资金。
通知全文如下
快开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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