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资委做国有股减持决策时是否该考虑证券市场利益问题?
正方:说一点不考虑也不对,但绝对不是考虑的重心所在。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的代言人有根本责任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既在其位,便谋其政”,既符合传统观念,又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决定的。证券市场是证监会的事情,国资委对证券市场没有领导权利,也就没有义务承担其发展、稳定的责任。
反方:国资委在做国有资产减持时必须考虑证券市场的利益。因为国有资产净值的一部分是流通股股东贡献的,“拿了别人的东西想一走了之”,这既与传统道德相悖,也有违“三公”原则。全国经济一盘棋,国资委相对于证监会是强势方,做重大决策时应该通盘考虑。
二、减持和全流通是两码事
正方:减持是减持,全流通是全流通,两者概念内涵、外延均不同。全流通不等于减持,也不等于国有股全卖。事实上,国有股减持一直都在进行,没有停止过。
反方:就非上市公司国有资产来说,减持和全流通是两码事,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国有股减持和全流通必须是一码事,两者不割裂。因为国有股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用行政机制形成的,流通股股东付出了巨大的成本,如果采取非流通方式减持,实际上意味着让非国有股东去付历史成本。减持和流通是两个概念,但实际过程中必须结合起来。
三、场内减持还是场外减持
正方:应该坚持场内减持。因为场外减持等于国有资产中由流通股股东贡献的那部分资产没有为流通股股东所分享,大大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而且由于大量的国有资产转让给了外资或者企业法人等,这将增加未来全流通的复杂性和难度,是把“巨债”往后推的逃跑主义。
反方:是场内减持还是场外减持,决定权在国资委。况且进行场内减持,以股市目前的承接力根本不可行。沪深两市的非流通股按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每股2.6元计,需要为非流通股流通准备1万亿元以上的接盘资金。假设用10年时间减持现有的非流通股,每年需要1000亿元,我国股市13年为这些上市公司融资8000亿元,每年不足800亿元,这说明非流通股对资金的渴求超过了股市每年的融资能力。
四、全流通应实行流通股股东认同率原则
正方:由于流通股股东对国有股贡献不可抹杀,而当前流通股股东处于弱势地位,大股东恶意侵占流通股股东利益在中国证券市场已成常态,所以,全流通应该实行流通股股东认同率制度,凡是上市公司重大决策,必须经过流通股东简单多数通过才可以执行。
反方:反对全流通实行流通股股东认同率制度,因为,一是缺乏法理基础,原则上在规范的市场上实行这种原则是违法的,破坏了股份制的基础;二是,这必然带来市场心理的混乱。1000多家上市公司,家家都来开会投票决定非流通股可否流通、如何流通,局面可想而知。况且,一旦允许持流通股的股东投票决定非流通股命运,在一对一的谈判中,难免出现庄家操控谈判,然后以极不合理的低价侵吞国有资产,要不就是股市呈现新一轮庄家拉升股价、诱骗散户入场、然后抽身而逃的局面。
五、全流通应实行非流通股股东让利原则
正方:国有股资产的一部分是流通股股东贡献的,是从二级市场上获得的,流通股股东已经因为全流通问题损失惨重,因此,全流通时,非流通股股东理应对流通股股东让利。况且,非流通股在能够流通后获得了新的增值,部分让利给流通股股东是双赢。
反方:同股同权,让非流通股股东让利给流通股股东没有法律基础,让不让利是非流通股股东自己的事情。况且,即使让利,对于让利多少,如何具有可操作性也是十分复杂的。
六、全流通应该采取先试点,寻找“小岗村”
正方:全流通事关重大,不可盲动,此前教训已经十分深刻,应该采取先试点,寻找“小岗村,获得经验后再推广。这是20多年中国改革成功的最重要经验。
反方:“试点论”是固有思维滥用的表现。金融市场是存在极强的预期效应,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股票大涨,同概念板块就会跟涨。“试点论”忽视了市场投机的力量,只会成为庄家、主力手中的工具而已,结果是试点不成,股市便乱了套。
七、国有股实行净资产价格附近减持
正方:净资产是一个公司的资产价值基础,按净资产价格附近减持符合逻辑。况且,现在国有资产场外减持基本上也是以净资产为定价依据的。同时,按净资产附近减持有利于对流通股股东让利,是双赢方案。
反方:我国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形成过程特殊,净资产减持有圈钱之嫌,是遵循了计划经济的游戏规则。结果,出售价格与股票市场上的价格变动无关。况且,净资产并不代表一家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该方案还有一重大缺陷,促使市场找到缺陷所在,并在此方案的背景下投机操纵。使得国家或普通投资者蒙受损失。
八:全流通宜快不宜慢
正方:全流通问题迫在眉睫,宜快不宜慢。现在中国股市严重背离基本面,证券市场众多恶意违规现象都和股市股权分裂有大关系。全流通不解决,中国股市将没有未来。况且距离证券市场全面开放已经为时不远,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反方:全流通问题复杂,解决不是朝夕之间的事情。金融领域的改革应该分清轻重缓急,当前银行、保险等更为迫切的问题必须得以先行解决。在没有成熟的方案出台前,全流通当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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