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
中国股市从系统总体及逻辑上分析,存在“老股票存量”、“新股票增量”、“全流通”、“不全流通”四个主要矛盾或者说矛盾方面,这四个方面之间只有四种组合关系:
一是“老股票存量不全流通,新股票增量不全流通”。现实就是这种状况,股市一直
以来就是这种组合,从未变过。这也是一切矛盾的根源。在这个组合不变的前提下,任何政策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因为产生问题的根源没有改变。实践已经证明,维持现状,采用拖延的办法化解股市风险是不行的,不积极主动地寻求问题的解决实际上就是最大的风险。就像温水煮青蛙,青蛙因麻木而必死无疑,虽然现在还未死。此最不可取!
二是“老股票存量全流通,新股票增量全流通”。如果说前一种情况是“等死”,那么这个组合就是“找死”!因为这种状况正好是股市改革的目标,是结果。马上实行等于“推倒重来”,等于“休克疗法”,要承受巨大的成本、代价和风险,不符合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总体思路。
从股市已历史性形成的利益格局和供求矛盾现实承受能力看,同时实行老股票存量全流通(哪怕是国有股按净资产甚至更低的价格转让)及新股全流通发行,都会因为巨大的流通供给而毁灭市场。此不能取!
三是“老股票存量全流通,新股票增量不全流通”。这是相当一部分人的主张。即用各种补偿办法包括“扩股”、“缩股”、净资产配售或送股,先解决老股票存量全流通问题,再实行新股票增量全流通发行。在老股票存量实现全流通前,新股发行仍按老办法(不全流通)发行。这实际上根本无法操作,不单是因为有严重的法律障碍,主要是老股票既有利益格局是十多年来复杂演变积累形成的,业已形成的利益各方严重对立,即使都是非流通股,也由于股权取得成本上的巨大差异而形成利益冲突。这样尖锐的矛盾决不是一纸命令行得通的。非流通股东尤其是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它宁可放弃流通权也不会放弃控股权。况且单讲其思维方法就有缺陷。因为第一它是先“大”后“小”,先“难”后“易”,“向后看”,“算旧账”;第二它有重大的逻辑矛盾。如果一下子完全解决老股票存量全流通,无异于“推倒重来”;如果分几年解决,则一边老股解决非流通股问题,一边新股发行增加非流通股,新股不断变成老股,岂有完结的时候!此无法取!
四是“老股票存量不全流通,新股票增量全流通”。这可能是最有希望并切实可行的组合,它不光有逻辑上的合理性,更重要的是它为我们发挥主动性,以低价新股配售老股,用市场机制补偿老股利益,从而既稳定当前市场又兼顾长远发展,在前进和发展中解决问题的思路开辟了空间。
《国际金融报》(2002年12月13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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