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单羽青5月29日北京报道 与人们心目中对上市公司高管收入颇丰的想象不同,对1116家上市公司的考察显示,中国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在股权激励方面,形式不具有灵活性,股权激励力度不足,缺乏手段。
今天,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正式发布了《中国企业家价值报告(2002年)》。报告中所有持股数据均为信息披露的准确值,持股市值根据持股值与2001年该股票最后交易日
的收盘价计算而得。
报告分析认为,目前,沪深股市高管持有的股份多是1998年底以前上市时的内部职工股,而自从监管部门取消内部职工股制度后,上市公司对高管进行股权激励的手段大大减少,这从公司高管持股量逐年降低可以明显看出。
据了解,1999年的美国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结构中,基本工资占38%,浮动薪酬(奖金)占26%,股票认股权占36%。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结构不合理,激励形式比较单一,尤其是缺乏长期激励手段。从统计结果来看,未持股的董事长占58.96%,未持股的总经理占65.68%,未持股的董秘更超过70%。上市公司的残缺不全的报酬结构中,年薪制未得到有效的发挥,而对于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中极为普遍的股权激励的报酬形式,也由于种种原因仍处于探索之中,未显示出足够的作用。
为此,荣正投资咨询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郑培敏建议,应高度重视和广泛推行对经营者的股权激励,实施经营者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包括:
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以及对优秀人才激励的重要性,尤其是加强长期激励的重要性。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在原有年薪制等政策的基础上为推进经营者持股和国企、高科技企业薪酬制度的完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上市公司中,应尽快推广国际规范的股票认股权激励制度。在未来的创业板市场上,应一开始就将股票认股权作为一种普遍的制度由创业板上市公司自由选用。
逐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指引”及有关独立董事制度、各专业委员会制度(尤其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的配套制度,以加强对公司内部人的控制,保证激励与约束的统一,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积极推进产权型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员工及经营者持股、员工及管理层融资收购等),并同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
充分培育和利用有经验的中介机构推广国际规范的股权激励制度及公司治理结构,突出规范性与个性化兼备的务实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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