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特约记者 苏梵/文
2001年12月6日,原在香港上市的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00548)增发A股进入申购环节。根据主承销商的安排,该次发行采用在价格区间内网不向证券投资基金累计投标询价、网上向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相结合的发行方式。12月25日,该只股票正式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
然而就在12月23日,即深圳高速挂牌前夕,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张景华在一封致全国各基金经理的信中,用罕见的激烈言辞批评了部分基金在此次新股发行申购中的做法,其悲愤之情溢于字里行间,一时间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本刊辗转获得该信,摘录如下,并作背景说明。
“在深高速增发A股的申购过程中,有八只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该股的数量超过了10亿股,由此计算的这些基金申报认购新股金额超过了基金资产规模。该事件再次暴露出有关公司对于“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市场”的宗旨根本没有真正的理解,我对此感到十分震惊和愤怒,作为还算有良心的职业工作者。现将我个人的看法告诉你们:
此事件性质与在今年年初曾发生过的所谓‘青啤事件’性质完全相同。我部曾多次忠告各基金管理公司,以青啤案例为教训要求各公司严格自律、规范动作。11月29日联席会议,我本人再次恳请各公司注意规范动作问题,避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且还专门回答了与会某公司代表提出的、与此事性质相近的基金运作超比例如何处理的问题,以提请公司自重。余音未消,华夏、南方、长盛等公司置我们的忠告于不顾,忘乎所以,一意孤行,再次引发事端,引起媒体关注,是可忍,孰不可忍!”
背景
相关数据显示,共有47家基金参与了深圳高速的网下申购,合计数量288.6549亿股,申报资金额达1056.444亿元。另据2001年11月23日47家基金公布的资产净值,为777.403亿元。也就是说,基金超净资产规模认购款项达279亿元,超出部分为其资产规模的36%。与之相应,47只基金最终中签0.6052亿股,中签率为0.2868%;而网上投资者的1823亿元申购资金获配1.0448亿股,中签率为0. 05731%。以实际动用资金计算,基金网下申购中签率为网上申购者的五倍。记者根据深高速发布的申购情况公告,以及11月23日基金公布的净值推算,事实上共有23只基金申购金额超出了自身净值规模。华安创新、南方稳健成长、兴华、同益、安顺、兴和、同盛、景福和同德等九只基金,超净值申购的规模均在10亿元以上。
这一怪现象的秘密全部在于发行方案。在深圳高速的发行方案中,基金网下预约申购只需支付20%定金。也就是说,证券投资基金只用付出普通投资者五分之一的资金就可获得和后者一样的中签机会。在申购行为中,基金和其他投资者地位上的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
张景华所提到的“青啤事件”,指的是2001年年初青岛啤酒增发新股之际,基金泰和就通过信用申购,以100万元资金获得78.71亿元信用额度,成功申购青岛啤酒增发的新股3300万股,而其它动用数千万元资金的申购者却只能获得几十万股。一家投资咨询机构为信用申购带给基金的收益和成本算了算账:3300万股的青岛啤酒,上市后一个月内,按所持股票市值计算,泰和基金账面净赚了7000万元以上。
“有人认为上述事件的发生与深高速增发方案存在缺陷有关,但是我看到的是这些管理公司的头头脑脑们心存侥幸、自作聪明、掩耳盗铃,削尖了脑袋钻制度的空子,置‘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市场’的宗旨于脑后,关注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于眼前!专业人士告诉我,这些公司的做法明显失信于市场:一是,虚报可用于申购的资金规模,有可能被指控制造对市场秩序有实质影响的虚假信息,至少涉嫌被《证券法》所禁止的信用交易;二是,如果发生极端情况,全部按照申购数量中签,必然导致这些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认购全部股票而被迫放弃无力认购部分,那么将导致证券市场前所未有的重大事故!你们可能暗笑这是危言耸听:没有见过呀,不可能啊,你们是否知道,今年8月底某基金扩募,社会认购严重不足,如果不是我部及时提醒可能发生的后果,发行协调人被迫临时筹集8亿资金堵窟隆,该基金将被迫停牌!前车险覆,后车不鉴,每每依赖监管机关的提醒,这难到是所谓的‘专家理财’吗?”
背景
“深圳高速事件”后,市场立刻分成两种声音。一种意见倾向于认为“信用申购”是一种发行上的创新,发行人可以得到更多的基金认购,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赢得专家看好的美誉,而基金则利用制度空白谋求利润最大化;更多的人则将之视为发行人与基金的“合谋”,因为信用申购明显会使作为发行人的上市公司损失一笔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一种理论上的推测则更为负面:基金大量申购并成功,在客观上可以起到锁仓的作用,二级市场上的操作于是乎压力大减。
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深圳高速增发方案”为基金安排的信用申购这一优惠到底有无依据?深圳某大券商投资银行部负责人称,在证监会2000年5月取消基金配售的优惠政策(公开发行量5000万股以上的新股,按不低于公开发行量20%的比例提供给基金申请配售)之后,基金在法规上再无任何获得优惠的依据。不过由于上市公司的新股发行方案(其中包括对基金信用申购的优惠待遇)应经过承销商与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工作处商订,因此“这次申购是否确切地违规,很难说清”。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胡立峰认为:“信用申购”一旦遭遇市场风险、政策调整和法律规范,完全有可能陷入被迫足额申购而实际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处境。2001年基金天华扩募时逢市场风云突变,认购极度不足,发行协调人湘财证券在主管部门支持下,被迫采取非常措施紧急筹措八亿元整固断裂在即的资金链条。基金天华的持有人尽管躲过了停牌之灾,但湘财证券作为最大持有人,至今仍承担着五亿多元深深套牢的巨大流通性风险,这正是张景华所发出的警告。
市场中另一种流行说法是“信用申购是国际惯例”,对此深入比较过中外基金发展历史的刘传葵博士认为,海外一、二级市场完全接轨,基金投资者、持有人处于市场的主导地位,大多数基金立足于长期投资收益,一般既无暴利也无大风浪,如此条件下的信用申购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也将风险控制在管理人可掌控、持有人可承受范围内。而中国的基金、股票仍处于稀缺资源阶段,中小投资人仍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相对弱势地位,一、二级市场的差价和风险都比较大。在此条件下推行信用申购的基金特权,必然会造成南橘北枳的尴尬。
“我认为涉及此事的六家公司的总经理和事件所涉及的21个基金的基金经理们,应当扪心自问:自己到底有没有错?错在哪里?下一步自己如何采取行动?我将要求我部工作人员将此事涉及的公司和有关人员记入我部不良记录档案;我和我的同事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根据会领导的要求随时采取下一步监管行动,其中移交稽查局立案,也并非绝无可能,我们将在即将提请会领导审定的、有关2002年基金发行工作安排和其他事项的核准工作安排时,把此事作为重要的背景材料汇报之。
我现在的心情难以言表。在我国加入WTO,即将开始审核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时,竟有这些号称‘表现还可以的’所谓‘大公司’,‘好公司’卷入其中,我们如何向上级交代,如何向同业交代,如何向社会交代!
令人略感欣慰的是,毕竟还有鹏华、易方达、国泰、银华、融通、富国、宝盈、嘉实八个公司、30多个基金没有卷入其中……”(以下略)
背景
华安创新、南方稳健成长是申购深圳高速超出自身资产净值规模最大的两家——前者超过近300%,后者超出220%。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上述基金的对外窗口、也是惟一接受咨询的部门——客户服务中心,询问如此操作是否构成违法违规。华安创新的解释是:以20%保证金超规模认购新股,是公司细致研究了风险、尽可能利用了发行游戏规则潜力的结果,但不存在违法违规风险。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有关人士也强调信用申购深圳高速没有违规,产生争论源于公众与基金公司认识不一致,并称这是该公司2001年12月27日上午部门会议定下的统一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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