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缘起

  观点主要内容:交通部部长李盛霖表示,在政府财力有限、有效投资不足的情况下,“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是支撑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收费公路政策动摇不得”。 中国公路建设每年需要资金约5000多亿元,而公共财政支付(包括车辆购置税、养路费等政府性基金)大约只能满足其中的50%至60%,巨大的缺口需要政府向银行贷款或者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  

  观点主要内容: 1.《公路法》1999年修改后已经彻底删除与“养路费”有关条款,在第36条中规定只能以收税形式筹集公路养护资金。2004年修改之后并未将“养路费”恢复。因为对于行政行为而言,法无明文即禁止,所以《公路法》已经禁止征收养路费。2.各地养路费征收机构在《公路法》出台之后还是以国务院文件为依据继续征收养路费,违背了《立法法》第八条:“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必须制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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