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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违法审查值得期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 16:24 经济参考报

  日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以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递交了一份法规审查建议书,要求审查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违法问题,并撤销现行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

  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公路法》的决定,取消了征收养路费的规定,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所以,在目前的法律体系内,《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关于征收养路费的规定,缺乏法律依据,甚至可以说是完全违法的。

  令人深思的是,既然公路养路费的规定这么清楚,那为什么还能违法地征收这么多年呢?法律中已经没有了“养路费”之说,公路的管理部门自然无权收取养路费,但它不但非法征,还非法罚款:滞纳金高达日1%,年365%,是银行贷款利率的62倍。

  事实上,名义上是属于公共服务的养路费,在现实中早已不是什么养路费而主要是交通部门自家用来“养人”的费用了。如媒体曾报道,在山西朔州市,当地

审计部门审计发现,该市交通部门2005年征收拖拉机养路费795.47万元,其中87%用于行政管理费支出,而用于养护工程支出和其他支出只占到总支出的13%。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在

燃油税尚未出台之前,继续征收养路费有其合理性,以路养路本无可厚非。我们仅承认它的合理性,却无法认同它的合法性。因此,法律冲突的解决必须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介入,以公众对养路费的关注度来看,周泽上书全国人大提请养路费违法审查值得期待。


 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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