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要求独董和董秘须按时接受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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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11:06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陆 星 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上证所制定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管理办法》,今日予以发布(详见A2版)。 管理办法指出,独立董事培训课程包括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框
董事会秘书培训课程包括上市规则、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信息披露中的计算机操作实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及案例分析、上市公司并购法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临时报告披露实务及信息案例分析、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秘书执业经验介绍、上市公司与财经传媒、董事会秘书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规定与实务和上市公司股东诉讼法律规定等内容。 上证所要求相关人员按时参加有关辅导培训和考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