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运发展股改将步谁后尘 中外运可能为孙子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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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 09:33 第一财经日报 | |||||||||
与中石化、中石油整合下属公司是基于自身产业整合的需要不同,外运发展的回购动机显然远低于中石油、中石化,而且从市净率来对比,外运发展的代价会相对较高 本报记者 王雪靖 发自北京 由中石油、中石化掀起的红筹股整合风潮虽势不可当,但对于有些控股股东在海外上
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外运发展的股改对价或由其“爷爷”中外运集团代为支付。 外运发展(600270.SH)的控股股东是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外运(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0598.HK)。中外运股份则是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以独家发起方式设立的,于2003年2月13日在香港上市。 三者的关系是,“爷爷”为中外运集团,其持有中外运股份57.93%的股份,其他H股股东持有中外运股份42.07%的股份。而“儿子”中外运股份又持有“孙子”内地A股上市的外运发展70.36%的股份。 中外运股份的有关负责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对于子公司外运发展的股改最终方案未出台之前,公司暂时对外界不能披露任何事宜。从目前来看,由于我们在香港上市,所以旗下外运发展并不是单纯的A股公司性质,而市场上除中石油旗下公司被整合外,其他与外运发展相类似的,母公司在海外上市的公司,都暂时未出台股改方案。” 该人士说:“因此对我们来说,股改也会慎重考虑到各方利益。但回购的做法并不是唯一解决股改问题的出路,因为中石油整合旗下公司的行为并不是专为股改而来的,是早在其上市之初就曾提出将来会逐步整合旗下公司。” 而在记者采访中,外运发展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则对股改的事情闭口不谈。由于外运发展的股东的特殊性质,因此公司无论是送股还是送现金,均会一定程度上损害到H股股东的利益,显然这是香港投资者所不能接受的。 光大证券行业分析师邓红梅对记者表示,以目前外运发展的股价计算,假设中外运股份对外运发展(资讯 行情 论坛)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股,按流通A股持外运发展25.26%的股份来计算。中外运股份相当于要支付现金约5亿元。而如果中外运股份回购外运发展全部流通A股也只需17亿元左右。 以中外运股份2004年末合并报表中现金接近50亿元看,由于2005年公司没有较大资本支出的情况下,如果将来回购从资金上不存在太大问题。而且中外运股份旗下盈利能力最强的业务,也就是对盈利贡献达37.1%的是快递业务,而这部分主要是通过外运发展及其旗下的合资公司进行的。中外运股份最近又收购了申通快递,下一步将有望注入到外运发展,中外运股份还有部分货运代理和其他业务也是通过外运发展进行的。 但与中石化、中石油整合下属公司是基于自身产业整合的需要不同,外运发展的回购动机显然远低于中石油、中石化。而且从市净率来对比,外运发展回购的代价会相对较高。 邓红梅说:“如果避免回购外运发展。中外运股份可以选择的变通方法,就是可以借鉴厦门港务(000905.SZ)模式。由中外运的大股东中外运集团绕过中外运股份直接向“孙公司”外运发展的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 厦门港务的控股股东是于2005年12月1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厦门国际港务(3378.HK)。持有公司55.13%的国有法人股股份。 而厦门国际港务的大股东厦门港务控股有限公司,既为了一方面保证厦门国际港务成功在香港上市,取得H股股东的信任;另一方面,又不影响A股厦门港务的内地股改工作,其在厦门国际港务在香港上市时作出了承诺。 根据厦门国际港务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大股东表示,如果A股的厦门港务实行股改,其将以现金对价或流通股股东可接纳的其他形式,无条件支付对价。并会就因厦门港务实行股改对公司大股东产生或引致的任何损害或损失作出补偿。 但就此问题,中外运股份上述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厦门港务的股改问题得以化解,是因为其大股东在香港上市时事先作出承诺,表示厦门港务股改会由其上级控股公司来解决。但对于我们这样的公司当初在上市时,由于市场环境不同,我们也未有任何承诺,因此实际可行性及操作性还要商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