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独董备案办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13:05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屠海燕 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了《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办法》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 任前公示。在上市公司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将在深圳
明确审查关注重点。深交所对《指导意见》中虽然有规定但过于原则的内容做了有针对性的细化,使之在实践中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披露深交所关注情况。独立董事侯选人存在违反《指导意见》或《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向上市公司发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关注函,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披露深交所关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