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学者王连洲: 银行贷款入市炒股暂难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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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07:3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知名学者王连洲表示 “银行贷款入市炒股”暂难成行 【本报讯】(记者 王轲真) 近日,在“两会”代表提案基础上引起市场较大反响的传言涉及股权分置、国企资金入市,有的甚至引述全国人大财经委不具名人士的话,说《证券
接受采访的多位人士均表示,借“两会”提案和建议,提出人们关心的证券市场热点问题,说明人心思变,但投资者要对提案的作用有清醒的认识,更不能把传言当政策指导自己的投资操作。 近期将在今年4月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也成了炒作重点。日前市场流传,禁止国有企业炒股等规定将伴随着《证券法》修改成为历史。更有传言指将允许银行贷款交易股票。不过,记者求证全国人大财经委的专家时被告知,传言属臆测性质,且不符合立法工作的思路,不会成为现实。 几度在市场上引起关注的证券法修改集中在第35条、36条、76条和133条。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第36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第76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第133条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募集的资金。几次“两会”召开,上述规定几乎每次都被市场热炒一番。本次“两会”召开前夕,上述规定即将被修改或删除的说法盛传场内。例如有消息称《证券法》中关于禁止国企炒股的规定将被删除,银行资金入市被传允许贷款资金入市,此外还包括允许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内容等等。 “允许银行贷款入市的说法不负责任”,曾任职全国人大财经委多年的王连洲认为,这些传言并不具有可信度,投资者更无须以此做参考投资。 王连洲表示,在银行资金合规入市方面,立法者首要考虑的是减少银行风险,不可能从股市涨跌的角度去推动资金入市。保险资金、社保和企业年金先后获准入市,已经成为新的合规资金。而对于银行资金来说,股票质押所得资金就属于贷款性质,因此不存在《证券法》禁止贷款资金入市的说法,更谈不上修改一说。而企业在获得贷款后,资金从企业资金账户流入股市,已经不能从存款还是贷款的性质进行判断了。因此,有关《证券法》允许银行贷款可以入市的说法不负责任。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有关人士表示,如果说修改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那么是不是要改成允许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呢?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