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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06: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3月27日上午1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楼江跃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871,789,092股,参加本次相关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数504,410,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906,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9%;反对504,0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0.1%;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华锐科技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906,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9%;反对504,0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0.1%;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选举陈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04,410,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孙笑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选举孙笑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04,410,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对原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柴强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省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向曙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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