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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配实施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06: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18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日 ●除息日:2008年4月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9日 一、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度末的总股本 25,50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51,012,000.00 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4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元。 5、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为个人股东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日 2、除息日:2008年4月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4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5)83092026 联系传真:(025)83422355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20号 邮政编码:210061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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