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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剩余不合格账户实施中止交易措施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06:1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切实保障投资者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 以及深沪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账户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监管规定,对剩余不合格账户相关规范工作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账户的界定

  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以及其他不合格账户等类型。

  二、不合格账户限制措施及另库存放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07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A06版刊登了《国盛证券关于对不合格账户进行规范管理的公告》,并于12月11日在A07版刊登了《国盛证券关于停止传统人民币资金业务及对不合格账户采取限制的公告》。根据相关公告安排,我公司于2008年1月1日起对不合格账户逐步采取了限制存取款、限制转托管和撤销指定、限制证券买入等措施。

  2、凡在我公司开立不合格账户的投资者,务必于2008年4月1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机构客户应持有效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沪深证券账户卡至开户营业网点柜台办理账户规范手续并签署“三方存管协议”。

  3、对于未完成规范手续且无证券余额的不合格证券账户,我公司将通过中登公司开户系统直接予以注销,对于账户内的剩余资金,我公司将按监管部门要求存放。

  4、自2008年5月8日起,我公司将对未按以前历次公告要求办理账户规范手续并签署“三方存管协议”的剩余不合格资金账户实施中止交易及另库存放措施。自2008年5月8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要求和安排,剩余不合格证券账户将被统一采取“中止交易、另库存放、集中存管”处理。不合格账户被实施中止交易及另库存放后,您将无法对账户进行查询和交易等相关操作。

  5、2008年7月31日前,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要求和安排,属于不合格账户的投资者仍可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前往开户营业网点柜台办理账户规范手续,在2008年7月31日前能够完成全部账户规范手续的,经我公司确认并向中国结算公司申请,可撤消已被实施的中止交易限制措施,恢复账户业务功能。

  6、2008年8月1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要求和安排,剩余不合格账户的投资者主张已被另库存放账户资产或申请恢复使用账户的,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材料及有效法律文书分别至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或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方可办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我公司直接向中国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解除登记结算系统中止交易、另库存放的限制手续,投资者无需再到中国结算公司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1)因我公司过错造成投资者资料不规范的;

  (2)投资者不合格A股账户仅持有长期停牌股

  份、限售股份等证券的;

  (3)中国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不合格账户实施“中止交易”后的风险揭示

  被实施“中止交易”的不合格账户,在被规范前将不允许进行证券交易及资金划转。我公司将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传达本公告内容,客户未按我公司以前多次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价差买卖损失、时间损失以及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不合格账户的查询及规范流程

  1、如您不能确定在我公司开立的账户是否合格,特别是当您证券交易及取款受到限制时,请您直接与开户营业网点联系,查询您账户的状态是否正常。

  2、若您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请带齐相关证件前往开户营业网点,按规定办理账户规范手续及第三方存管的签约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请您携带下列文件前往我公司开户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

  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原件及加盖机构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

  (2)若您在2008年7月31日之前办理账户规范手续,我公司审核资料无误后,将在当日交易时间向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进行证券账户合规申报。正常情况下,您的账户可于下一交易日恢复正常。

  (3)若您在2008年7月31日之后办理账户规范手续,我公司审核资料无误后,将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备案。备案后,请您本人持书面申请材料及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前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或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办理证券账户规范手续。相关手续完成后,我公司开户营业网点再为您办理资金账户规范手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后,我公司将在当日交易时间向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进行证券账户合规申报。正常情况下,您的账户可于下一交易日恢复正常:

  (1)因我公司过错造成投资者资料不规范的;

  (2)投资者不合格A股账户仅持有长期停牌股

  份、限售股份等证券的;

  (3)中国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情形。

  五、注意事项

  1、账户清理工作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账户清理及账目核对,都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请您大力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支持。

  2、中国证监会和中国结算公司下发的与本公告内容相关的通知,请投资者登陆有关网站查询。

  3、我公司将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投资者传达本公告内容,若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账户规范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事项,请咨询开户营业网点。

  附:咨询电话

  北京知春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天钥桥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西凌家宅路营业部

  深圳红荔路证券营业部

  天津西园道证券营业部

  南昌永叔路证券营业部

  南昌物资大楼证券营业部

  南昌洪城大市场证券营业部

  南昌洪都大道营业部

  南昌八一大道证券营业部

  赣州红旗大道赣龙商厦证券营业部

  赣州红旗大道物资大楼证券营业部

  赣州文清路证券营业部

  九江孤溪埂证券营业部

  上饶赣东北大道证券营业部

  抚州赣东大道证券营业部

  吉安阳明西路证券营业部

  景德镇新村东路证券营业部

  萍乡文化路证券营业部

  鹰潭胜利西路证券营业部

  特此公告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010-62631969

  021-64385560

  021-53078758

  0755-83017250

  022-28353833

  0791-6288921

  0791-6820273

  0791-6530932

  0791-8522791

  0791-6232395

  0797-8235678

  0797-8115972

  0797-8216208

  0792-8133502

  0793-8216343-8200

  0794-8269206

  0796-8244046

  0798-8206372

  0799-6836818

  0701-62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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