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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股份溢价回购与美国新桥了断合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7日 03:2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广汇股份溢价回购与美国新桥了断合资

  

⊙本报记者 袁小可

  以3380万美元出售天然气公司股权仅一年时间后,广汇股份再度以4596.80万美元将这一部分股权回购。36%的溢价不仅意味着广汇股份与美国新桥投资集团Greenway Energy Limited合作的终止,而且在招商证券研究员王旭东看来,回购也意味着一项“不平等条约”的结束。

  广汇股份今日发布的股权回购公告源起于2006年新桥注资广汇开发LNG事件。广汇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及“Greenway Energy Limited”就液化天然气项目合作事宜签署了《投资协议》、《合资经营合同》、《设备进口协议》等,美国新桥投资集团通过GEL向天然气公司投入资金3380万美元,认缴天然气公司24.99%股权,这一资金已于2006年9月4日到位。同时,广汇股份不可撤销地给予GEL两项期权,即“售股期权”———如天然气公司未在6个月内与供应方签署二期天然气供应合同,GEL可将其持有的天然气公司24.99%股权回售给公司,以及“股权期权”———GEL可将其对天然气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至67%,该项期权在其行使“售股期权”时失效。

  对于这些协议,王旭东昨日向记者表示,二期如果成功,GEL 可行权,67%股份的摊薄让广汇股份这个未来时的小股东无业绩增长可言,或者广汇股份以极大的代价在GEL 愿意的情况回购期权,GEL 不愿意还无法回购期权;二期如果失败,GEL一行权,广汇股份需按公司当时的市净率将GEL 的53.725%股份回购回来。“可以说,无论二期成败与否,GEL 都可以含笑离场,而对应的埋单者是广汇股份。”

  这份一年多来受到业界不少争议的方案在今日有了新的了断。

  广汇股份表示,经与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协商,决定由GEL 按照《投资协议》行使“售股期权”,将其持有天然气公司的24.99%股权转让给广汇股份,股权转让款为4596.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4935.68万元;GEL 在收到广汇股份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其拥有的“股权期权”立即终止,GEL 不会行使对天然气公司持股比例增加至67%的期权,其对天然气公司的任何权利和利益亦不再享有,包括该公司持有天然气的24.99%股权在转让完成之前可享有的利润分配权利;同时,广汇股份及天然气公司与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及GEL签署的所有协议,包括《投资协议》、《合资经营合同》、《设备进口协议》等全部终止。“只有回购才能了解这一极不公平的合同,才能帮助公司摆脱一些不确定因素,更快地发展。此外,溢价36%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王旭东如此强调回购的积极意义所在。

  据了解,在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于广汇股份对天然气公司出资增加了24.99%,公司预计可增加未分配利润4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可增加公司本年净利润3800万元。而天然气公司注册资本仍为106652.4463万元,其中,广汇股份出资104652.4463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8.12%;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88%;GEL不再持有该公司出资,天然气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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