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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马锡收购四川美丰股份 将成第三大股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05:46 中国证券报

淡马锡收购四川美丰股份将成第三大股东

  本报实习记者 陈静

  尽管因天然气涨价致使成本上升,四川美丰(资讯 行情 论坛)(000731)2006年净利润将减少7000万元,可是淡马锡仍然对四川美丰痴心不改。四川美丰今日披露,新加坡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控制的新宏远创投资有限公司将出资11794.6万元收购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10%股份。

  早在2005年8月18日,双方就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美丰集团将持有的公司股份43,707,420股中的24,566,570股(占总股本的10%)转让给新宏远创,转让价格在公司2005年半年报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溢价15%,为每股4.8011元。股权转让后,美丰集团仍持有公司19,141,150股,占总股本的7.79%,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新宏远创持有24,566,570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此次股权转让协议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尚需国资委和

商务部批准。

  新宏远创的英文名称为New Horizon Aspiring Investment Company Ltd,成立于2005年8月11日,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至今未有其他经营性、投资性业务。新宏远创为新宏远创基金的全资子公司,而新宏远创基金则是日本SBI金融控股公司与新加坡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投资基金,基金规模1亿美元。SBI与淡马锡各出资5000万美元,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四川美丰表示,本次美丰集团通过转让部分国有股权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将有利于公司实现国际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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